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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網站「臺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委員會歷次 ...也說明:2建築基地地面層植栽設計處理,除選植合宜之樹種並保持 ... 少宜有1/2 以上之允建容積樓地板面積供住宅使用。 (四)建築基地地下層開 ... 第一、二、三、四種商業區.

國立成功大學 都市計劃學系 林漢良所指導 賴垣智的 應用資料探索分析法歸納住宅開發建案之基地形態特徵—以高雄市為例 (2020),提出台北市商業區建築基地之商業使用容積樓地板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基地形態偏好、都市形態學、住宅開發建案、資料探索分析法。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嘉義大學 木質材料與設計學系研究所 朱政德所指導 龔哲永的 高雄市大坪數集合住宅之建築計畫的供給特性 :以第44期重劃區與農16區段徵收區為例 (2016),提出因為有 高雄市、第44期重劃區、農16區段徵收區、大坪數集合住宅、建築計畫、供給特性的重點而找出了 台北市商業區建築基地之商業使用容積樓地板的解答。

最後網站臺北市都市計畫書則補充:申請基地總容積. 樓地板面積之二. 分之一以上,其. 餘除不准許住宅. 使用外,街廓編. 號A7 之商業區. (供一般商業使. 用)比照臺北市. 土地使用分區管.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台北市商業區建築基地之商業使用容積樓地板,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營建法令輯要94年度合訂本

為了解決台北市商業區建築基地之商業使用容積樓地板的問題,作者詹氏書局編輯部 這樣論述:

  將94年度建築相關法律修正、新增與刪除部分,加以編輯和匯整,適合常需查詢相關法令者使用。

應用資料探索分析法歸納住宅開發建案之基地形態特徵—以高雄市為例

為了解決台北市商業區建築基地之商業使用容積樓地板的問題,作者賴垣智 這樣論述:

都市建成環境主要受到都市計畫管制所規範,而後由開發行為形塑而成,期望來達成規劃願景。然而都市開發其中重要的參與者—不動產開發商,其資金投入開發行為,建構多數住宅區與商業區之建物地景,開發商能夠試圖改變土地使用與建物密度,從而在市場中獲利,但也影響建成空間形態,因此本研究認為了解開發商之開發行為相當重要。開發商開發行為主要可以分成四個階段,其中土地取得階段因為住宅不可移動特性,必須定著於土地上建築,有關基地區位、價格與面積等條件皆已成形,影響開發商的開發成本以及開發類型。此外,由Michel Callon於2007年提出的Market Devices,說明開發商之開發行為,從分析、購買到產品銷

售的市場安排,不僅包含生產者主觀偏好,亦蘊含了複雜的決策過程與經濟計算。是此,開發商的偏好考量影響其土地選擇的判斷,亦間接影響都市建成空間形態,所以本研究欲從現況開發建案樣本探討開發商偏好選擇的土地條件,並且以地塊、街道與土地使用之紋理元素解構土地條件,透過量化紋理計算代表基地形態特徵。本研究蒐集高雄市2014至2019年完銷建案,並以樓層數分成透天、大樓與超高大樓。利用卡方齊一性檢定了解開發商開發三種住宅類型,對於量化形態特徵的選擇是否相同一致。再者,以探索式資料分析法歸納開發商開發三種住宅類型普遍偏好的紋理數值區間。另一部分,以問卷調查方式分析開發商實際評估土地條件因子的優先順序,並且藉由

開發商給予的評分,作為偏好紋理數值區間的驗證說明。研究結果歸納開發商開發三種住宅建案類型,普遍偏好選擇之量化紋理數值區間,且位於區間範圍內,開發商的偏好態度分數也較高。在實設建蔽率中,透天建案數值較高,普遍違反土管規定,最主要為私人停車空間與屋後加蓋行為。就基地面積與實設容積率而言,大樓與超高大樓為取得額外樓地板面積,大面積整體開發並留設開放空間,且建築規劃採用高雄厝設計,設置景觀陽台與通用化浴廁等空間,因此法定容積只能作為基準容積計算的控管。另外,開發商偏好相同的部分,在基地形狀中,經檢定結果表示開發三種住宅類型偏好範圍考量上並無差異,傾向開發較為方正的土地。且開發三種住宅類型,最為優先考量

為區位優勢之土地條件大項,其中鄰近重大建設與否能有效區別大樓與超高大樓產品,讓產品提升至另一個層級的重要因素,而滿足一般生活機能需求的公共設施,對於開發大樓與超高大樓來說相同一致。本研究期望藉由探索式資料分析,輔以問卷結果分析,大範圍調查現況建案基地形態特徵所呈現的統計特性,有助於了解開發商開發不同住宅不動產類型時,對於基地形態特徵的顯示偏好。

高雄市大坪數集合住宅之建築計畫的供給特性 :以第44期重劃區與農16區段徵收區為例

為了解決台北市商業區建築基地之商業使用容積樓地板的問題,作者龔哲永 這樣論述:

高雄市近三十幾年之高級住宅或豪宅以集合住宅為主要的供給主流,且「大坪數」成為重要的供給指標。本研究透過高雄市建管處所列管之相關資料,針對竣工圖面之分析與測繪,以「時間軸」、「基地面積」與「室內面積」等研究視點,自供給實態、住棟構成與住戶平面計畫等三個階段,探討高雄市大坪數集合住宅的發展脈絡與供給特性。研究結果指出,高雄市大坪數集合住宅呈現【高容積率】、【低建蔽率】以及【高層化】的供給特性,而且2000年代後期~2010年代前期鼓山區之第44期重劃區與農16區段徵收區皆為主要供給區域。此外,在住棟計畫方面,兩區域之住棟配置以【單獨型】做為供給主流;住棟形態則是以【塔型】所占比率最高,【板型】居

次;住棟單元則是以【梯廳型】為主流。在住戶平面計畫部分,第44期重劃區之住戶平面空間構成均以【A1:公個分離型‧集中型】所占比率最高;農16區段徵收區則是以【D:無隔間型】為主流,得以降低二次設計之可能性。兩區域之出入口數目以【單出入口】為主流,然而第44期重劃區與農16區段徵收區分別於2000年代前期、2010年代前期開始有【雙出入口】的案例供給;兩區域之平均衛浴/個室比值達0.7,表示平均每間個室將近有一套衛浴供使用。此外,進一步發現,當室內面積達【57坪以上】時,可視為高雄市第44期重劃區與農16區段徵收區兩區之集合住宅的「大坪數」邊界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