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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警察大學 犯罪防治研究所 鄧煌發、孟維德所指導 江守寰的 爆裂物先驅物質管理及爆炸犯罪防制之研究 (2019),提出警用金狼150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爆炸犯罪、爆裂物交易流向、爆裂物先驅物質、急造爆裂物。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警用金狼150,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爆裂物先驅物質管理及爆炸犯罪防制之研究

為了解決警用金狼150的問題,作者江守寰 這樣論述:

臺灣地區於2016年5月在新北市汐止區水蓮山莊,首次發現爆炸犯罪者自行Google上網學習製造TATP「急造爆裂物」,造成社會大眾高度恐慌疑慮;同年7月再次發生「高鐵松山車站爆炸案」,震撼臺灣社會人心;加諸2020年總統與立委大選期間,發生國民黨臺南後壁黨部被放置TATP「急造爆裂物」等案。顯示臺灣地區爆炸犯罪手法更具威脅與破壞性,故如何有效建置爆裂物先驅物質交易流向管理、緊急預警通報機制及防制爆炸犯罪策略,實為當前政府重大治安課題之一。惟囿於臺灣地區爆炸犯罪基礎研究不足,同時政府相關部門不重視,以致迄今尚無臺灣本土相關爆裂物流向管理之研究文獻;故本研究在演繹論證過程中,勢必遭遇文獻資料付之

闕如、實證研究數據匱乏及問卷調查樣本不足等研究限制,因此本研究認為在防制爆炸犯罪之研究範疇,似可歸屬於「先導性研究」(Pilot Study)。因此,本研究運用文獻探討法、次級資料分析法、焦點團體訪談法、德菲問卷等研究方法,進行檢定各問卷指標項目之意涵,期能凝聚專家學者之共識性,探索發掘適合臺灣地區防制爆炸犯罪策略,以維護社會大眾生命財產安全。本研究發現,在「流向管理規範」多數專家學者認為,爆裂物原料之流向管理,應考量爆裂物化學物質多與民生用品相關,以不擾民為原則;同時針對買方於交易時,採取實名登記制度並授權主管機關訂定申報檢查辦法;確認爆裂物權責機關,俾利未來於政府部門成立專責編組單位,編列

研發經費提升專業技能。在「聯合稽查宣導」,則認為應落實第三方警政聯合稽查勤務,加強防制爆炸犯罪宣導,針對化工原料行之可疑交易行為,建立即時通報機制;同時訂定高額檢舉獎金鼓勵業者主動檢舉可疑;建立異常勾稽機制,緊急應變作為。「預警通報機制」,亦認為「化學雲」登錄平台外,應建構爆裂物專屬管理平台,規範交易流向管理通報機制;採取分級管理制度,要求業者設簿登錄交易資訊,以利建立即時登錄申報系統。「情境犯罪預防」,認為業者在明顯處所張貼重要警語,透過關懷提問方式,告知購置特定化學物質時應注意事項;將爆裂物先驅物質特別包裝與編號,可追蹤溯源,結合資訊科技管制生產履歷,有效預防爆炸犯罪。本研究建議,優先採取

「爆裂物分級管理制度」,依爆裂物原料濃度、交易量及用途等項目,分級管制強度;其次建議「研發AI動態模式通報系統」蒐集爆裂物先驅物質買家及具備爆裂物製造專長背景對象資料,即時掌握可疑買家;並建議「建立爆裂物申報專屬平台」,要求業者進行線上即時申報作業;最後則建議「建構情境預防源頭管理模式」,進行環境安全檢測評估。綜上,本研究期能透過研究發現建構爆炸犯罪先導性防制策略,以維臺灣社會安全。關鍵詞:爆炸犯罪、爆裂物交易流向、爆裂物先驅物質、急造爆裂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