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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嘉義大學 國防與國家安全研究所 蔡憲昌所指導 江家瑤的 從能源政策論國家安全-以台灣為例 (2009),提出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按次處罰通知限期改善補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能源危機、能源安全、環境安全、國家安全。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按次處罰通知限期改善補,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從能源政策論國家安全-以台灣為例

為了解決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按次處罰通知限期改善補的問題,作者江家瑤 這樣論述:

能夠安穩無憂的生活,自古至今都是人類生活所要追求的重要理想之一。而在全球化的時代,早期傳統安全研究範圍已漸不敷現今國家所需,是以人類安全之觀念已逐漸形成一個新的趨勢。更在1994年聯合國《人類發展報告》中,明白提出此概念。從國家安全至個人安全,從傳統對領土與主權、軍事武力的關注到對個人生存、社會待遇及環境安全等議題的關心,皆是種國家安全涵義之修正。 我國目前在能源危機與環境安全之影響下,面臨了能源安全供應、溫室氣體減量、節約能源、能源科技研究、再生能源與生活環境遭受破壞等問題。對於台灣地小人稠、地震又多且能源缺乏的處境,如何確保能源安全以及生存環境得以永續經營,即是全體國民所要

攜手且正視的問題與考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