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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網站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也說明:... 或經政府於香港、澳門設立之機構提出。 第5 條, 大陸地區人民依第十八條至第二十三條 ... 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長期居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予許可;已許可者,得撤銷或 ...

國立政治大學 法學院碩士在職專班 廖元豪所指導 連碧芬的 婚姻移民設籍制度之檢討: 以放棄原籍與撤銷戶籍之制度為中心 (2019),提出香港或澳門居民得申請在臺灣地區居留的情形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婚姻移民、國籍、國籍法、歸化、戶籍。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大學 國家發展研究所 曾建元所指導 林楷軒的 我國難民法立法之研究 (2018),提出因為有 難民法、政治庇護、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十七條、港澳條例第十八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六條的重點而找出了 香港或澳門居民得申請在臺灣地區居留的情形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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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香港或澳門居民得申請在臺灣地區居留的情形,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婚姻移民設籍制度之檢討: 以放棄原籍與撤銷戶籍之制度為中心

為了解決香港或澳門居民得申請在臺灣地區居留的情形的問題,作者連碧芬 這樣論述:

本文主要研究目的,在於探究我國婚姻移民之設籍制度。由於我國特殊的歷史背景和政治因素,對於婚姻移民來臺團聚、停留、居留﹅歸化﹅定居、設籍等程序,係以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及香港澳門居民等身分區分,相關居留及設籍程序分屬入出國及移民法(下簡移民法)、中華民國國籍法(下簡國籍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下稱兩岸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下稱港澳條例)﹅中華民國戶籍法(下簡戶籍法)等法律規範。設籍程序依照婚姻移民之原籍身分,適用的法規不盡相同。我國於105年12月21日修正公布之國籍法,其部分修正條文雖然已對外國人歸化放寬申請條件,並修正國籍法第九條規定,允許外籍配偶先取得歸化許可,再於一年

內提出喪失原有國籍證明辦理定居,儘管如此,本次國籍法修正仍無法完全保障外籍配偶的基本權益,甚至可能製造更多的國籍問題,其中以國籍法第十九條撤銷國籍規定,對外籍配偶之設籍制度影響甚鉅,其取得國籍之身分,如因故被撤銷國籍,在無法回復母國國籍前,可能成為無國籍人士。類似情形亦可能於大陸配偶申請定居後發生,為了在臺設籍,大陸配偶必須放棄原籍,在兩岸之間擇一地區辦理定居。因此,我國在「國籍」與「戶籍」的身分聯結關係中,對於婚姻移民設籍制度與居民身分轉換形成特殊待遇,是否符合憲法基本人權保障,爰須加以分析探討。本論文第一章緒論針對研究動機與目的﹅研究方法等說明。第二章國籍法理論探討,就國籍定義﹅國籍法理論

與基本原則綜整,另對國際法或國際公約有關國籍問題的重要規範彙整。第三章我國國籍法與戶籍法之法制探討,探討我國國籍與戶籍的歷史經驗,說明國籍法﹅戶籍法之立法沿革與大陸地區與香港澳門地區之國籍問題。第四章我國婚姻移民設籍制度之探討,就我國婚姻移民放棄原籍及撤銷戶籍之法制問題探討,並對行政法院裁判案例提出評析意見。第五章為研究結論及建議,提出國籍法﹅移民法及兩岸條例﹅港澳條例等修法意見,期許婚姻移民之設籍權益能受到憲法之保障。

我國難民法立法之研究

為了解決香港或澳門居民得申請在臺灣地區居留的情形的問題,作者林楷軒 這樣論述:

摘要《難民法》草案是一部在立法院延宕超過十年的法案,屬於人權法案中的一環,因所適用的客體非主流的國民,而是極少能被社會大眾所關注的尋求庇護者,也就是所謂的「難民」。我國自詡民主人權立國,是東亞民主國家中的海上燈塔,但卻無法如同先進民主國家中,已具備一套給予尋求庇護者的難民庇護制度,惟並非我國不具備這樣的人權價值觀,而是因為我國獨有的特殊政治環境所致,以致於在十幾年前提出的法案,歷經了立法院四個屆期的提案,直至國會第一次輪替的第九屆時,獲得了前所未有的進展,但仍在通過法案的臨門一腳前遭本屆數會期的冷凍,而再次停滯不前。本文乘載過去國內學者對於國際人權法中對難民客體的保障,到國難民內庇護制度的研

究,試圖以我國難民法之法制發展沿革的角度去補足當前研究所不足之處,以本文撰寫者在國會之實際經驗,透過文獻分析、比較法條分析和歷史研究,來建構我國的難民法立法沿革。以《難民法》的立法過程為核心從過去的數屆次的各個版本之間的差異,到在草案通過前現行法制下的法律狀態,以及未來《難民法》通過後的可能情形。先從本法涉及的國際公約與國內外政府組織談起,再從最初的草案版本開始,到本文撰寫時最新的「審查會版」之間的所有的草案版本,其中有以在不同政黨執政下的行政院版本草案,以及立法院從第七屆至第九屆的立委提案版本草案,而就不同版本之間的精神與立場,更彰顯出本文欲探究《難民法》草案背後的爭議問題。除過去草案發展沿

革外,更探討在建立完整的庇護制度前,現行法制下如何處理難民庇護的問題,且由於我國特殊政治環境,因而形成一套複雜的庇護體系,並提出與《難民法》相關配套法律的沿革與現行法制,再就未來《難民法》草案與相關配套法律通過後可能的修正與影響。最後再提出目前《難民法》草案版本可能的問題,並就個人經驗提出建議,以利未來立法者有機會以此考量,試圖對未來《難民法》草案進入二讀、三讀時有所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