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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清華大學 科技法律研究所 范建得所指導 許汎宣的 網際網路上妨害名譽罪之研究 (2013),提出Mobile01 網 路霸 凌 被 毀 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網際網路、匿名性、言論自由、網路犯罪、妨害名譽、社群網站、臉書、讚、轉載、網路服務提供者、通訊端正法、善良撒馬利亞人條款、策略性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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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際網路上妨害名譽罪之研究

為了解決Mobile01 網 路霸 凌 被 毀 的問題,作者許汎宣 這樣論述:

網際網路去中心化、匿名與跨國界之特性,使得網路成為時下熱門的通訊傳播媒體外,亦成為孕育各種網路犯罪的溫床。其中,網路妨害名譽之案件數量在近幾年有大幅成長的趨勢,突顯網路空間中個人名譽與言論自由基本權衝突之情形更甚以往。鑑於使用網路此一現代科技與他人溝通或發表個人意見常不自覺觸法的情形下,了解網路此一新興科技對於我國刑法妨害名譽罪章之認定究竟帶來何種影響,便有其研究實益。關於網路妨害名譽之爭議,本文將焦點置於匿名性、去中心化、使用成本低廉與跨國界等網路特性對於網路言論之影響,以呈現網路妨害名譽案件之特殊性,希冀理出審理網路妨害名譽案件的衡量標準。此外,本文亦從美國法之觀點探討各種新興的網路妨害

名譽議題,舉凡於Facebook按讚或轉載他人文章是否構成妨害名譽,並介紹美國通訊端正法第230條「善良撒馬利亞人」之網路業者免責條款,探討網路服務提供者是否必須為非出於己的不法言論負擔法律責任,同時亦從我國實務觀點分析網路服務提供者是否負有監控義務,與刪除不當言論之作為義務。由於網路心得文、抱怨文亦為現行常見的網路內容,故企業或專門職業技術人員動輒對網友發表之網路心得文提起妨害名譽訴訟之情形,是否有構成美國所謂「策略性訴訟」之疑慮,本文亦將作一綜合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