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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 獸醫學研究所 費昌勇所指導 蘇耀期的 台灣地區動物保護法實施後家犬與流浪犬數目變化之研究 (2002),提出Overpopulation envir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台灣地區、動物保護法、家犬、流浪犬、動物收容所、棄養、認養、絕育。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大學 獸醫學研究所 費昌勇所指導 張仁川的 台灣地區各縣市家犬及流浪犬數目調查 (1999),提出因為有 家犬、流浪犬、犬群數量調查的重點而找出了 Overpopulation envir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Overpopulation envir,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台灣地區動物保護法實施後家犬與流浪犬數目變化之研究

為了解決Overpopulation envir的問題,作者蘇耀期 這樣論述:

動物保護法於民國八十七年(1988)十一月公佈,本論文主要是研究自民國八十八年至民國九十年間,動物保護法實施對台灣地區家犬飼養型態的影響。此一問題之探討主要是根據:(1)家犬總數;(2)每戶平均養狗數;(三)狗隻使用鍊繩情形。 (一)家犬總數 家犬總數之調查係以電話問卷的方式進行。從各縣市及直轄市之住宅電話號碼簿中隨機抽樣進行電話訪查。根據各地區養狗戶數百分比、養狗戶每戶平均養狗數、及總電話戶數,計算出各地區家犬數。本次家犬總數之信心水準95% Z=2.0,抽樣群體與母群體的最大比率(P)=0.5、信心水準(CL)=95%、估計誤差=限5%之內、抽樣母

體為台灣地區各縣、市、或直轄市的住宅電話簿、抽樣方法為分層逢機抽樣法、實際有效樣本總數在民國八十八年與民國九十年分別為10,913及10,642,均超過10,000戶。結果民國八十八年全國家犬合計2,101,492隻,民國九十年全國家犬合計1,790,179隻,減少了311,313隻。 (二)每戶平均養狗數 在每戶養狗狗數分布狀況方面,民國八十八年家狗每戶之飼養狗數與民國九十年之分布類似,無顯著差異(p>0.05),顯示狗數之減少並非台灣所有養狗家庭之改變,而是養狗意願不高之邊緣家庭退出養狗行列。 (三)狗隻使用鍊繩情形

在狗使用鍊繩情形,民國九十年與民國八十八年類似,使用鍊繩之家庭分別為46.6%與47.9%,無顯著差異(p>0.05)。 (四)家狗總數下降之可能原因分析 (1) 經濟不景氣:根據Lloyd and John (1980) 之研究顯示,飼養寵物的盛行率與個人所得有正相關性,所得越高的地區,寵物數會越多。近年來台灣之平均所得大幅下降,致使很多養狗邊緣家庭退出養狗行列。各地動物醫院之門診量顯著衰退即為佐證。 (2) 政府執行動物保護法增加飼主責任,使養狗意願不高之邊緣家庭退出養狗行列:自從動物保護法實施之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牧處

及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均積極依法於各級政府具體推動各項政策。包括設立900餘處之寵物登記站、斥資二億餘元於各縣市建造動物收容所、每年進行收容所評估及推動寵物絕育、舉辦動物保護檢查人員及義務動物保護檢查人員訓練、各種有關動物保護知識之獸醫師在職訓練、優良動物保護檢查人員評鑑、優良寵物登記站評鑑、各縣市動物保護業務績效評鑑、審核寵物登記績效、補助辦理推廣犬隻認領養、於各中小學訓練種子教師推廣動物保護法、及其他各項推廣園遊會等活動。 (3) 地方政府的措施:由於台灣飼養寵物及關心動物福利的族群漸增,動物保護團體於各縣市陸續成立,也成為地方政府的重要施政項目。近年來,各縣市政府都非常

關心且有具體措施納入縣市工作內容。 (4) 認養制度落實,使棄養有出口,不想養狗之家庭不再勉強飼養。 (5) 絕育制度成績開始出現:流浪狗的主要來源是家狗棄養,八十八年調查顯示家狗有45.2%是來自於朋友的狗生產後送養,受贈的家庭飼養意願不高,棄養亦多,因此家狗的絕育是自上游杜絕流浪狗的重要措施。農委會畜牧處及防檢局近年來均以經費補助及工作評比方式,來加強推動寵物絕育。此外,動物收容所認養情形增加。

台灣地區各縣市家犬及流浪犬數目調查

為了解決Overpopulation envir的問題,作者張仁川 這樣論述:

流浪動物管理是地方政府的重要施政項目。為了擬定適當的施政計畫,各縣市家犬及流浪犬數目是重要依據。美國之施政數據顯示寵物登記數目越多,走失寵物尋獲的比率越高,流浪動物的數目也就越少。縣市寵物登記所需的狗牌數量、鼓勵結紮配合款的額度、動物收容所數量的估計、安樂死藥品與人力的估算等,都需要有家犬及流浪犬數目。本實驗在流浪狗調查方面:採用世界衛生組織(WHO)發行之狗口族群管理指南(guide for dog population management)所推薦之野犬數目調查方法。先選定地理上較為獨立的地區,沿各巷道遇有野犬出現即拍照,共進行五日。利用迴歸分析法,比較當日拍照捕捉數與前一日拍照捕捉數,

可知每日捕捉下降百分率,利用外插法求得捕捉數為零時之野犬數目,因此算出該地區之犬數。在抽樣的鄉鎮區上,用「分層逢機採樣法」。將全國369個鄉鎮市區依照行政院主計處公佈的都市化程度表分成七級,以亂數抽出要調查的鄉鎮市區。根據一般慣例全國369個地區實地調查必須至少調查到30個鄉鎮市區,本計畫抽樣56個鄉鎮市區。在家犬調查方面:用電話問卷的方式收集數據,全國有效之電話問卷共做10,913份。以抽樣群體與母群體最大比率(P)=0.5計算、抽樣水準(CL)=95%、抽樣誤差在正負2.5%之內、抽樣母體為台灣地區各縣、市、或直轄市的住宅電話簿、抽樣方法是分層逢機抽樣法。結果調查得到估計值為全國流浪犬66

萬6594隻,家犬210萬1492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