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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網站快訊/侯友宜怒吼!中和縱火9死僅判無期「死刑議題」重大表態也說明:新北市中和區5年前發生緬甸華僑李國輝在租住公寓縱火釀9死5傷案,最高法院今(25)日判決無期徒刑定讞,李國輝確定逃過死刑。

吳鳳科技大學 消防研究所 紀人豪所指導 岩南山的 台灣縱火情境之研究-以新竹卡拉OK店為例 (2019),提出新竹縱火案判決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縱火情境、消防安全設備、危害等級、火災調查報告。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大學 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 薛智仁所指導 樂擎的 論文化辯護於我國刑事判決中之實踐方式—聚焦於原住民族與東南亞外籍移工、新移民比較 (2019),提出因為有 多元文化、文化衝突、文化辯護、原住民族、外籍移工、新移民的重點而找出了 新竹縱火案判決的解答。

最後網站新竹火災ptt - 新竹爆料公社則補充:本案在由中華民國最高法院判決死刑定讞,彭建源目前羈押. 陳彥翔縱火案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Mizuki 新竹棒球場的慘況拿來跟新iPhone比,不只我們果粉沒辦法忍,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新竹縱火案判決,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台灣縱火情境之研究-以新竹卡拉OK店為例

為了解決新竹縱火案判決的問題,作者岩南山 這樣論述:

在現今生活中,火災成為易見的災難模式,而且時常造成人民之生命、財產安全的威脅,甚至導致無法挽回的悲劇。然而,在多數的火災案例中,縱火情境又較為特別,除了擁有極度的偶發性,如:行為失常、縱火癖等;並可能具有針對性意圖,如:犯罪、財務糾紛等。且依其導致火災之方式,容易讓火勢迅速擴大延燒,提升了災害危險性。蓄意之縱火行為,實令人防不勝防,故應著手於檢討場所本身之建築結構及消防安全設備符合相關規定,增加主被動式防火安全,於第一時間降低火災猛烈度。平時應針對日常用火用電之防火檢討及防範可疑人物。本研究引用官方火災調查報告重建一件發生在2012年3月12日台灣新竹的縱火案例,該案例造成5人死亡。根據研究

成果不但可以做為後續縱火調查與重建參考,也可更了解縱火情境的危害特性,以避免類似悲劇再次發生。

論文化辯護於我國刑事判決中之實踐方式—聚焦於原住民族與東南亞外籍移工、新移民比較

為了解決新竹縱火案判決的問題,作者樂擎 這樣論述:

任何多元文化社會,若要真正落實其「多元性」,則國家勢必要能寬容並尊重少數弱勢族群文化之獨特性,避免其遭由主流文化定義之政治、社會、法律背後價值所宰制、同化。在此反思下,「多元文化主義」自美國揭竿而起,旋風式影響全球。臺灣原住民亦承接了該思潮,推動一波又一波爭權運動,始讓國家正視其具獨特文化之事實。尤其在刑法與之常相衝突的領域中,藉由立法、法學解釋方法對原住民文化退讓出一部分空間。惟,自刑事實證法與原住民文化仍舊層出不窮的「文化衝突」案例觀之,現行做法顯有不足。 此外,在我國尚有另一具獨特文化之族群為東南亞外籍移工、新移民,雖和原住民有不同脈絡,但同樣皆為憲法「實質平等原則」、「國家中立

性原則」、「國家寬容原則」,並國際相關公約要求下,國家須特別考量到其弱勢處境,對其文化適度尊重的族群。然而,從其於刑事上涉「文化衝突」之案例看來,國家對其文化考量程度顯得過度保守,甚至和原住民相較,可能存在基於身分,不當的差異對待。 故本文整理出學說、實務論述應對原住民文化特別考量的理由,並分別將此二族群檢視、比對。認為合理的結論應為基於兩者之同,兩族群文化在刑事領域中皆需受到尊重;惟基於兩者之異,國家刑罰權退讓程度也應有所別。從而借鏡「文化辯護」──要求法律必須考量到行為人之獨特文化背景,而給予一定減免或免除罪責待遇的方式。該概念在美國、德國法中不同的思考、發展,使對原住民就現有作法外

,承認其可能構成德國學理上之「良心犯」,進一步在文化與實證法兩方價值間尋求平衡。而對東南亞外籍移工、新移民,也應參酌美國實務做法,透過結合「禁止錯誤」的概念,實質考量其因文化影響而有可能不知我國實證法規範的事實,使該族群成員有能依刑法16條得到免除刑責,或依情節減輕其刑待遇之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