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種建築用地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包括價格和評價等資訊懶人包

丁種建築用地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詹氏書局編輯部寫的 營建法令輯要101年度合訂本(最新營建法規/最新解釋函令) 和詹氏書局編輯部的 營建法令輯要94年度合訂本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非都市土地可供建築使用之各種用地,有關建蔽率及容積率之 ...也說明:丁種建築用地 :建蔽率百分之七十,容積率百分之三百。 非都市土地建蔽率及容積率不得超過上列規定,但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得視實際需要酌予調降,並層報內政部備查。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詹氏 和詹氏所出版 。

國立聯合大學 土木與防災工程學系碩士班 陳博亮所指導 洪堉維的 鄉村地區土地開發策略的時間價值-以苗栗縣公館鄉地區為例 (2021),提出丁種建築用地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實質選擇權。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屏東大學 不動產經營學系碩士班 黃名義所指導 李哲瑋的 新加坡式住宅車位配比、公設比與土地開發效益分析之研究 (2020),提出因為有 新加坡式住宅、開發效益、停車位配比、公設比、傳統式住宅的重點而找出了 丁種建築用地的解答。

最後網站合法工廠申請,一般農業區可變更丁種建築用地則補充:經濟部日前公告「特定地區個別整體變更編定為丁種建築用地興辦事業計畫審查與作業要點」,明定違章工廠若符合工廠管理輔導法第三十三條或獲地方主管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丁種建築用地,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營建法令輯要101年度合訂本(最新營建法規/最新解釋函令)

為了解決丁種建築用地的問題,作者詹氏書局編輯部 這樣論述:

  將101年度建築相關法律修正、新增與刪除部分,加以編輯和匯整,適合常需查詢相關法令者使用。

鄉村地區土地開發策略的時間價值-以苗栗縣公館鄉地區為例

為了解決丁種建築用地的問題,作者洪堉維 這樣論述:

我國現今社會,因為城鄉差距的關係都相較於大都市發展來的緩慢,尤其是在土地開發更處於落後,本研究觀察竹南鎮因設立竹南科學園區成功帶動周邊鄉鎮發展,在銅鑼鄉也設立了科學園區若以竹南科學園區的效應模式套用在銅科身上,藉由銅科的發展帶動周邊鄉鎮所以本研究對象以公館鄉為研究對象,苗栗公館鄉鄉鎮本身在於土地開發進度緩慢,公館鄉雖行政區範圍僅有玉谷村、玉泉村、館南村、館中村、館東村其餘等村都為郊區範圍,但郊區範圍仍可見有甲乙丙等建築用地可做為開發。本次研究數據為內政部不動產實價登陸網以苗栗縣公館鄉101年至110年期間之土地價格,採用實質選擇權(Real Option)以及JUMP模式以及E-views軟

體導入計畫,計畫在評估開發時機時加入實質選擇權之作法,讓建設公司可以在開發時機有所依據評估計畫未來風險價值以及選擇適當的開發時間。本研究以公館鄉的土地作為分類,有市區建築用地以及甲乙丙各類建築用地,一共分為四種類型,在經過數據演算求地各類土地成長率、平均成長率及標準差導入JUMP模型進行分析,來模擬未來四區當中哪一類型的土地開發風險較大以及各開發適當的時機點,在模型演算中發現在上述四種類型土地當中當屬乙丙類型土地較適合開發,原因在於乙丙類型土地大都範圍較大且地價便宜,對於開發商有相對優勢,整體研究發現因為鄉下地方人民相對珍惜土地以本研究數據來說,乙丙類型土地數據較為不足,或許將來數據量增加後再

以本研究方式進行演算能更有準確的效果。關鍵詞: 實質選擇權、JUMP模型、土地開發

營建法令輯要94年度合訂本

為了解決丁種建築用地的問題,作者詹氏書局編輯部 這樣論述:

  將94年度建築相關法律修正、新增與刪除部分,加以編輯和匯整,適合常需查詢相關法令者使用。

新加坡式住宅車位配比、公設比與土地開發效益分析之研究

為了解決丁種建築用地的問題,作者李哲瑋 這樣論述:

  高雄市的住宅樣態有近80%是「透天厝」,且屋齡超過30年以上的又占約40%,囿於早期透天厝建築基地較小,依照現行法令規範,屋主改建或重建時將面臨可建築面積過小的問題,因此為利於龐大數量老舊建物的重改建,高雄市政府規劃「住宅區基地面積在90平方公尺以下,且樓層在五層樓以下者,得放寬建蔽率至60%」,由於市區幾乎已經無素地可供釋出,惟土地成本不斷攀升,重改建的建物型態也慢慢轉變為持分式的新加坡式住宅,早期停車位在房地規劃中並不是一個重要的屬性,但由於國人生活水準提升,汽車普及率已經提高許多,停車位的規劃已成為一棟建築物必備的屬性,對消費者購置房屋決定有正面的影響。然而這當中新加坡式住宅基地較

小,車位配比通常無法達到1:1,導致有了約定專用車位的產生,但約定專用車位需要整棟住戶簽署同意,是否有保障?其次,與大樓相比,新加坡式住宅通常沒有太多的公共設施,低公設比的公共設施是否完備?以及新加坡式住宅開發是否具有效益?上述問題引發本文研究之動機;本文探討中小型建商面對市場轉變,為維持經營轉向小基地或低容積土地開發,規劃成免挖地下室的電梯公寓是否為合適之產品規劃?本文透過質化研究深度訪談分析法,對新加坡式與傳統式住宅的差異進行專家訪談調查,訪談結果經歸納分析研究發現,市中心土地還是以規劃大樓產品來達到最大開發效益,如規劃為新加坡式住宅產品,總價會太高,開發效益低,去化速度過慢;至於郊區與畸

零地則較適合規劃新加坡式住宅產品。約定專用車位部分,建商是為了符合一戶一車位的理想,會在一樓多餘的基地空間進行增設停車位,而這樣的約定停車位必須全體住戶同意,住戶在購買時要同意才能做約定專用使用;至於公設比差異在於有無開挖地下室,車道、大廳公設與無障礙空間,普遍新加坡式住宅公設比約25%左右,而大樓則是35%左右;綜上所述,可以供開發商作為未來產品規劃定位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