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賢路新洽興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包括價格和評價等資訊懶人包

七賢路新洽興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周禮群寫的 第一個律師出身的司法院長:賴浩敏 和韓揆,蔡維河的 醫與醫院:個案說故事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釀 和華品文創所出版 。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古蹟藝術修護學系 王慶臺所指導 王連宇的 蘇海萍木作圖稿及作品研究 (2012),提出七賢路新洽興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蘇海萍、木作圖稿、廟宇木雕。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國文學系 康義勇所指導 劉原池的 阮籍莊學思想研究 (1999),提出因為有 魏晉時期、阮籍、達莊論、大人先生傳、齊物、逍遙的重點而找出了 七賢路新洽興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七賢路新洽興,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第一個律師出身的司法院長:賴浩敏

為了解決七賢路新洽興的問題,作者周禮群 這樣論述:

  「到該時,擎該旗!」   從律師到院長,做什麼像什麼。人生無論順逆,總是為所當為。一路瀟灑,一切泰然。   不管處在人生的哪一個位置上,   賴浩敏總是全力以赴,用穩健平實的風格,   留下俯仰無愧的法曹典範!   賴浩敏出生於日治時期,幼年時家道中落,過著靠人接濟、寄人籬下的日子。在逆境刺激與母親的身教下,賴浩敏養成了處變不驚的人生態度,奠定「關關難過關關過,做事只求全力以赴」的人生信念。自初中就確立以律師為志向的他,高分考取台大法律系,更以第一名成績成為日本東京大學的公費留學生,踏上法律人之路。   留日回國後的賴浩敏,結合黃柏夫、范光群、陳傳岳等志同道合的夥伴,創辦本土最大的萬

國法律事務所。四十多年來,靠著正派經營、維護正義與公益的創業信條,弘揚法治、投入民主化與法治化運動,締造台灣律師執業的新典範。   二○一○年,賴浩敏獲時任總統馬英九提名,成為首位由律師出任的司法院大法官並為院長。六年任期中,賴浩敏積極推動《法官法》、《提審法》、人民參與審判制度及廢除最高法院保密分案等司法改革,試圖重拾人民對司法的信任,並以恪守法律、堅守原則與有話直說的態度,獲得不分黨派的信任。卸任後,更以其長年推動台日交流而獲日本天皇親授旭日大綬章之最高殊榮。   本書回顧賴浩敏不屈不撓、多采多姿、豐富而穩健的一生,講述一位法律人在劇烈變動的時代下,把持著「做什麼,像什麼」的座右銘,遇

到困難從不逃避,坦然面對。到該時,擎該旗,在人生的不同階段中,扮演好自己的每一個角色。 本書特色   出生於日治時期,成長於二次大戰結束後的台灣,經歷戒嚴、白色恐怖,以及台灣民主化政黨輪替的過程。一個苗栗頭屋鄉下的客家子弟,幼時父親早逝、家道中落,過著寄人籬下的生活,如何在逆境中克服重重難關,堅定、堅強地實踐理想?   ☆中華民國司法史上,首位律師出身的司法院大法官並為司法院院長!   ☆台灣律師執業典範──「萬國法律事務所」創所律師!   ☆馬英九、五神真、姚嘉文、范光群、杉本秀夫、楊鼎章、林子儀、黃虹霞等法曹界、政治界、學界重量級名人,專序推薦! 名人推薦   馬英九(中華民國第

十二、十三任總統)   五神真(東京大學總長)   姚嘉文(總統府資政、律師)   范光群(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院名譽教授、萬國法律事務所創所律師)   杉本秀夫(日本名律師)   楊鼎章(最高法院前院長)   林子儀(前大法官、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前所長)   黃虹霞(大法官)   作者簡介 傳主/賴浩敏   1939年出生於苗栗縣頭屋鄉獅潭村東新庄,台北建國中學、台灣大學法律系畢業後,以第一名成績考取日本政府公費赴日留學,在東京大學法學政治學研究科平野龍一教授門下專攻《刑事法》。   他是「萬國法律事務所」創所律師,也是「中華職業棒球聯盟」創辦人之一。   他曾擔任「林宅血案」

嫌疑人家博的辯護律師,也曾不畏龐大輿論壓力,接受處理日本「亞洲女性基金會」對台灣慰安婦補償事宜之委任。   他在2009年出任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2010年成為中華民國史上第一位律師出身的大法官,並任司法院院長。2017年獲頒日本勳章中最高等級由日本天皇親授的「旭日大綬章」。 撰文者/周禮群等   專業撰稿人,有多年採訪、傳記著述經驗。   │推薦序│ 平實不平凡/馬英九 熱心奉獻的智者/五神真 二十世紀法律人的奮鬥歷程/姚嘉文 充滿能量的生命之火/范光群 永遠的老師和摯友/杉本秀夫 法律正義的實踐者/楊鼎章 一位瀟灑坦蕩的前輩/林子儀 大氣大器/黃虹霞 │Ch.1│名實相副的

殊榮:旭日大綬章 目的地:皇居正殿 不求回報的長年付出 嚴謹的準備工作 儀式 瀟灑走一回 │Ch.2│典範的養成:走上學法與自主之路 才子的風範 晴天霹靂 小小年紀離家闖蕩 人生第一次,興奮得跳了起來 台北小孩與「客人仔鬼」 恩師的關懷 翻牆讀《林肯》 法律系,我來了! 台大七賢 盡情揮灑的大學生活 黑暗的白色 榮耀與責任 另一半 時到時當 全新的挑戰 令人刮目相看的日本 日本刑事法學的震撼教育 率性的論文,紮實的成績 │Ch.3│理念的結合:萬國法律事務所三十五年 做對的事 陳年冤案昭雪 做什麼像什麼 投入民間社團 作育英才 創辦「萬國法律事務所」 兢兢業業,群策群力 律師的尊嚴 合夥事

業蒸蒸日上 一切回歸初心 白色恐怖再臨 奠定基礎的財神酒店案 律師培訓所,新人輩出 唱黑臉當嚴師 第一個判銀行追償董監事敗訴的案例 萬國十年新氣象 民間參與不缺席 光復台北律師公會 吃力不討好的慰安婦賠償事宜 傳承與改變 │Ch.4│公共事務不缺席:從委員到院長 一步步,投身公共事務 只有黑與白,沒有紅綠藍 中選會主委,開始公職人生 史上第一,律師當司法院長及大法官 用行動化解反彈 主持會議,提高大法官釋憲效率 司改,從底部一點一滴融冰 引頸二十年餘,《法官法》三讀通過 持續推動改革,提昇律師地位 《提審法》新制上路,人權更進步 輕裝走訪各級法院,落實親民禮民 司法審判獨立的絕對堅持 廢除最

高法院保密分案 制定《人民觀審試行條例》草案 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三百萬塊磚頭 人力資源政策問題 大肚量,坦蕩蕩 臨場機智,轉問題為話題 孜孜矻矻,促進國際司法交流 台大榮譽導師,教育學校之不足 本質務實看同性婚姻與死刑議題 千帆過盡,浪濤無懼 持續的力量 │Ch.5│回首來時路:人在做,天在看 五福俱全,一切淡然 理性與感性,牽手共行 子女各創一片天 萬國四柱,比兄弟還親 震旦創辦人,比百兩黃金重的友誼 司改之路,無盡頭 發光發熱,不愧此生 後記/賴浩敏   推薦序 平實不平凡/馬英九(中華民國第十二、十三任總統)   賴浩敏兄是我台大法律系的大學長,比我高十一屆。早年我們有時

會在法學會相關活動上碰面,雖無深交,但久聞他在律師界剛正不阿的風評。民國八十二年我出任法務部長時依法兼任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八十五年擔任政務委員時兼任中央廉政會報召集人,浩敏兄都以知名律師的身分別擔任這兩個組織的委員,有三、四年共事的機會,我對他公正的處事態度與細膩的分析能力,留下深刻印象。   我就任總統前,選務機關受政治力不當干預的現象偶有所聞,為人詬病。我上任後,九十八年五月,立法院制定《中央選舉委員會組織法》,經多次力邀,浩敏兄首肯出任中選會主任委員一職。他超越黨派、秉公行事的作風,不僅把各項選務辦得圓滿,讓在野黨無可挑剔,更成功贏回了民眾對選務機關的信任。不過,很可惜的是,一○五年

政黨再次輪替後,中選會又逐漸失去恪守中立的立場, 在一○八年地方選舉中顯現無遺,主委還在外界強烈批評下辭職。   九十九年年七月,多名高等法院法官傳出重大風紀事件,加上長期以來,人民對司法普遍存有不信任與不放心的心理因素,社會對改善司法風氣與提升審判品的期待深切。浩敏兄從事律師工作數十年,嫻熟法律與訴訟實務,不但具高度專業,並長期關注且熱切推動司法改革工作,他成為我提名新任司法院長的不二人選;還有一點很重要,他每日晨泳健身,體格強壯,足堪重任。   事實證明,浩敏兄在接下擔子後表現不凡。他在司法院長任內以「親民」為思考出發點,積極推動司法改革,並成立「全民司改策進會」作為司法改革決策的諮詢

平台,以「清明的法官、親民的司法」為目標,從法官風紀、裁判品質、問案態度、辦案效率、人民信任等外界最為關心的議題著手,改革卓然有成。   我擔任過法務部長,一向支持司法改革,但也一向尊重司法院身為獨立機關的地位,不會越位親自去領導司法改革,因為司法院並不是我的司法內閣,這個態度在我八年任期內一直堅持,從未改變。   在浩敏兄的帶領下,司法院推動「人民觀審制」、廢除最高法院保密分案等各項司法改革,同時設置廉政會報、檢舉專線及落實請託關說登錄,有效改善司法風紀。另外,還完成《法官法》、《提審法》、《大法官審理案件法》、《行政訴訟法》、《法律扶助法》、《司法院組織法》、《公務員懲戒法》等重大司法

改革法案。以《法官法》為例,這項法案歷經二十三年終於得以通過,除能維護審判獨立及職務保障,讓法官無後顧之憂,也建立起不適任司法官的退場機制, 是我國司法改革史上重要的里程碑。   浩敏兄幼年家境清苦,但他勤奮向學,屢屢克服困境。無論當律師、辦選務、掌司院,在每個位子上都能做到他常說的「做什麼、像什麼」,並且有傲人的成績。這本傳記中我們可以看到他奮鬥的歷程,以及在法律這條路上不斷實現公平正義的努力,他的人生平實卻不平凡!我常說,「善良、正直、勤奮、誠信、包容、進取」是台灣人民最可貴的核心價值,這也正是浩敏兄的寫照。   這是一本親切可讀又勵志的書,特別向大家推薦! 熱心奉獻的智者 五神真

(東京大學總長)   賴先生在一九八八年結合以日本獎學金留日之台灣留學生之力,設立「日本獎學金留學生聯誼會」,促進日本與台灣留學生間的交流。同時他在繁忙的公務之餘,從二○一三年至二○一七年擔任兩屆「東京大學台灣校友會」這個能讓東大畢業生在台灣歡聚的園地的會長,不但數度為訪台洽公的東大重要幹部、教職員舉辦懇談會,二○一四年安田講堂整修時,還號召諸多台灣校友做出極大的貢獻。此外,賴先生對於東日本大震災的追悼及對受災地區的諸多關懷,也讓日本的我們感念。二○一七年秋天,賴先生獲得日本政府授予旭日大綬章,他在留學生交流及日台法曹界交流上的功績受到肯定,進而榮獲敘勳殊榮,讓東京大學的我們同感欣喜,引以為

傲。   誠如本校憲章前文中所說:東京大學是一所「致力奉獻世界公義的大學」!希望更多台灣青年能夠閱讀這本傳記,,一起追隨在國際舞台上發光發熱並且超越國境地為人類社會盡心盡力的「智者」賴先生。 二十世紀法律人的奮鬥歷程 姚嘉文(總統府資政、律師)   我們都在中國文化大學勞資關係系兼課,我從美國研習貧民法律扶助(Legal Aid)回來,在「中國比較法學會」(今「台灣法學會」) 辦理貧(平)民免費服務時,賴律師也熱心參加。   以後我們在律師公會及「中國比較法學會」都參與各種司法改革的活動。   賴浩敏擔任司法院長做得很辛苦,有一次,中國文化大學勞資關係系辦理系慶,我們都被邀參加,他

竟然病倒不能與會。如今這本介紹他的書出版,讀者應該可以了解生在二十世紀中葉的我們,這群新時代、新觀念的法律人奮鬥的心歷路程。 充滿能量的生命之火 范光群(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院名譽教授、萬國法律事務所創所律師)   浩敏兄兒少時期,因父早逝,家境不佳,但他天資聰穎,才智過人,奮力向上。加上他為人率直而富正義感,機智善辯,堅持理念而關懷社會,倍受肯定,終能在人生旅途上發揮長才,以名律師之姿,既創「萬國」又登大法官及司法院院長殿堂,誠屬難能可貴,成就堪為社會典範。   已屆八十歲,浩敏兄在本書總結時說道:「熱情對待人生,發光發熱,才不愧此生。」的確,上天既然造就生命,賦予這個生命相當能量,如

做到天賦自己的光和熱,也就是生命之火,能夠充分燃燒,而在燃燒生命之火的過程,對社會對人群做出貢獻,且對受到光和熱波及的個人,有正面的助益,那生命是充滿了積極意義,人生是美滿幸福的。就此,我要向浩敏兄道賀! 永遠的老師和摯友 杉本秀夫(日本名律師)   初次見到賴浩敏大律師,是我永遠不會忘記的一九六六年秋天,那時我剛通過司法考試。   當時賴律師是位年輕的東大法學部留學生。而那天位於駒場東大前站前面的留學生會館正在舉辦文化祭,賴律師站在台灣的攤位前,熱心的講解台灣文化。   輪到我的時候,賴先生跟我聊起他專攻的刑事訴訟法。我很驚訝他連日本刑訴法中最難的「檢察官訊問筆錄之證據能力」都能用

流暢的日語說明。雖然是外國(日本)法律、外國語(日語),卻能掌握問題點,並且條理分明、言之有物,表達能力非常有說服力。炯炯有神的雙眼、如滔滔江水般的傳聞證據論,真是引人入勝。   欣聞我尊敬的不得了的賴律師的傳記將要出版,並獲得撰文推薦的機會,實在銘感五內。這讓隸屬東京第一律師公會的我至感榮幸。 法律正義的實踐者 楊鼎章(最高法院前院長)   人生一路走來,因緣際會,劇本要如何寫,無從預料。我與賴大院長(司法院內對司法院長的尊稱)夙無淵源,二○一○年七月台灣高等法院發生重大違紀事件,同年十月中旬,人在台南的我,突接甫獲立法院通過尚未就任的大院長的電話,希望我能來台北接台灣高等法院院長之

職,有感於大院長電話中真誠坦率,我們相約榮辱與共,戮力以赴,重振司法風紀。從此開啟了我與大院長間長達五年的共事(二○一五年十月我屆齡退休),也才能就近了解大院長幼年困厄的成長過程、就學經歷、事業轉折,終至登上司法實務界的頂峰,其中的點點滴滴,本書中有詳實的敘述,足可供人生勵志的最佳範本。 一位瀟灑坦蕩的前輩 林子儀(前大法官、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前所長)   賴浩敏院長在我印象中,一直是一位瀟灑直率,雍容大度的前輩。讀了本書後,又發現了許多以前所不知的事,讓我對他更加佩服。   他認為品德修養的要求,不僅只是力求端正個人品格,不做違背良心的事;同時也要有社會責任,作一位對社會有貢獻的

人。在這本書中,可以看到他身體力行,如何正派執行律師業務,並在行有餘力時,對社會公益事務的積極投入。這本書就記載了這麼一個故事。 大氣大器 黃虹霞(大法官)   他是腳踏實地、實實在在的法律人。俯仰無愧於其父母先人、家人、同事、同道。就司法為民而言,他也無疑是具體實踐者。這樣的人是典範,其作為足堪學習;他的故事得以付梓,不但對法律界有益,對弱勢向上提升具鼓勵作用,對父母、兄弟姐妹及夫妻等家人間關係合和更富啓發性。尤其他的擇偶觀頗值效法。   他是我國司法史上第一位專業律師出生的司法院長,可能也是第一位對提名他的總統「說不」的司法院長。他的內心柔軟大氣,本書中處處可見!  

│Ch.1│名實相副的殊榮:旭日大綬章 大殿中的天皇,威儀莊重,讓人肅然起敬。 (ライ コウ ビン) 「賴浩敏!」 聽到自己的名字從式部官口中宣達,賴浩敏慎重地行完鞠躬禮,容光煥發地從日本天皇手中接過旭日大綬章,也接過了橫跨一甲子的肯定與榮譽。 這是一個典範的故事,這是賴浩敏的故事。 ◆目的地:皇居正殿 二○一七年十一月七日上午,司法院前院長賴浩敏與妻子古登美,搭乘東京帝國大飯店的高級禮車,緩緩駛向日本皇居。 十一月的皇居外苑裡,楓葉染成不同層次的紅,配上松樹的翠綠,飽滿的色彩和生命力讓視覺和心靈都得到極大的滿足。 在幾十年前,賴浩敏留學日本的時候,也曾經和妻子一起參觀皇居。那時皇居新宮殿剛落

成,現任的明仁天皇尚為皇太子,他和太子妃美智子一起站在宮殿的二樓陽台向參觀的遊客揮手賀年。 那次他們走的是一般的參觀行程,只是從宮殿外側的東庭經過。但這一天, 他們不僅要正式進入宮殿,還會進入宮殿最重要的地方──正殿松之間。 就在一個小時後,松之間裡將要舉行「平成二十九年秋之敘勳──大綬章親授式」,而賴浩敏將獲頒旭日大綬章。大綬章在日本的勳章中是最高等級,由日本天皇親自授勳,當然是極為隆重。 大綬章除了頒給日本國民之外,凡是對日本有傑出貢獻的外國人士也有機會獲得。這一年獲頒旭日大綬章的國際人士有十三名,而賴浩敏正是其中之一。 賴浩敏望著皇居堅固穩重的城牆,想起兩個月前,他得知獲得授勳消息時的狀

況。 那天,日本台灣交流協會台北事務所代表沼田幹夫親自來到賴浩敏在震旦集團的辦公室,通知他日本內閣已經將他列入敘勳名單,並且詢問他:「您有沒有意願接受?」 賴浩敏鄭重地回答:「誠惶誠恐,但樂意接受。」 旭日章的得獎資格是「對國家公共事務有功勞者,且有受人矚目的顯著功績」,而賴浩敏所獲得的是旭日章之中最高級的大綬章。大綬章的受勳條件非常嚴格,不但要考量受勳者的功績、人品,還要達到一定的年齡,確保受勳者確實是年高德劭,人品和功績無可非議。 雖然賴浩敏謙稱「惶恐」,但他對台、日交流的貢獻卻是有目共睹的。 到底賴浩敏跟日本之間有什麼關係?為什麼會受到此一殊榮呢? ……

七賢路新洽興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飯店所在地:台灣高雄
飯店名稱:高雄福華大飯店
飯店住址:高雄市新興區七賢一路311號
下定日期:2020/7/15
入住日期:2020/7/16
入住房型:雙人房 x1 (入住當天被免費升級四人房)
入住人數:2人
平均每人每晚花費:約台幣894元(含早餐)
下次去會再住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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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海萍木作圖稿及作品研究

為了解決七賢路新洽興的問題,作者王連宇 這樣論述:

蘇海萍(1920–1985),出生於福建泉州,因家學淵源的關係,自幼受環境的影響,耳濡目染,間接習得木雕技藝。民國三十四年(西元1945年),服役憲兵單位的蘇海萍,隨軍隊來臺,接收臺灣,並定居於臺。自軍中退役後,為了維持家計,輾轉重拾本身木雕技藝,漸漸展開其居臺四十年間的木雕生涯,將其木雕技藝展現於臺灣南北廟宇之中,係1950年代後,一位相當活躍於臺灣廟宇木雕工作的木雕司。可是,在重視文化資產保存的今日,對於蘇海萍的相關研究並無所見,亦無關於其作品的調查紀錄。縱然有與其相關資料,可見於有關臺灣傳統建築之匠師訪查或古建介紹的書籍上,但所見載之內容,要不於他人訪談紀錄中觸及,就是非常零星或片段的

記述而已,且有些資料,亦有質疑之需,探究之必要。因此,本研究除將試圖透過訪談、文獻查閱,以紀錄蘇海萍生平事略,建立其生命史外,亦期望藉由對其木作圖稿蒐集、探究及作品調查、分析,來瞭解其圖稿繪製、稿源承迭與內容發揮,並紀錄其曾承攬或參與施作之廟宇木雕工作的作品分佈及現況,且對所紀錄應為其施作之作品進行分析,探討其木雕技藝表現,進而闡述其木雕藝術。此外,亦對可見蘇海萍相關資料之文獻中,有疑慮之敘述,提出質疑及探討。關鍵字:蘇海萍、木作圖稿、廟宇木雕

醫與醫院:個案說故事

為了解決七賢路新洽興的問題,作者韓揆,蔡維河 這樣論述:

  白色巨塔內的詭譎風雲   這是一本醫院實務個案的書,作者以豐富的醫管學經歷,共整理了27個個案,每個案例都具故事性,與現實生活貼切。故事綜合筆者親歷、目睹、耳聞及部分想像撰成,可作為短篇小說閱讀,也可為學習醫療職場實務的教材。幾乎每篇都表達了一些人生價值的取向。例如「然後呢?」案例中林天生在面臨逼退時,幸運地有很多後路可供選擇,他的價值觀如何?〈同儕共濟(忌)〉中的周獎在深固的職業信條下,卻又面臨人類近者攀比,「惡向膽邊生」本性的掙扎。〈尼泊爾義診記〉顯示徒有愛心仍不足成事。〈警察法於我何有哉〉則展現了行政主管該有的操守、方法及膽識。篇篇精彩,對醫管人尤有醍醐灌頂之效。本書個案

故事美醜併陳,美者醜者均純屬虛構,幸勿對號入座。   ‧證嚴法師力排慈濟人眾議,堅持接受「一灘血」敗訴結果,放下,不上訴   ‧大哥不爽,醫生濺血…台灣醫院夠多了,改作飯店更賺錢   ‧徐姐說:人人都是劉德華,大家就餓扁了   ‧馬英九的「無能」扮演似乎也有收穫:血只流在立法院   楊志良、李懋華  聯合推薦

阮籍莊學思想研究

為了解決七賢路新洽興的問題,作者劉原池 這樣論述:

第一章 緒論 先定義何謂莊學及阮籍莊學的意涵?再說明了研究動機為何?並進一步檢討與阮籍莊學思想有關的舊有說法,然後提出研究方法。 第二章 阮籍之生平事跡與時代背景 本章分為三節探討阮籍的生平與任誕行為,及其所處的時代背景。阮籍生於東漢獻帝建安十五年(公元210年),卒於魏常道鄉公景元四年(公元263年)。曾任尚書郎、從事中郎、關內侯、散騎常侍、東平相。就目前所能輯刊於世的阮籍著作來看,能代表其思想的大致有:〈樂論〉、〈通易論〉、〈通老論〉、〈達莊論〉和〈大人先生傳〉等。此外,阮籍的辭賦、散文以及八十幾首〈詠懷詩〉,不僅寄託了

其政治抱負、人格理想,而且也標誌著其在文學方面的造詣。阮籍的生活態度或行為之所以縱任不拘的原因,主要是為了反對禮教之虛偽,而故作狂態,以示消極的抗議,以及為了確保生命之安全,而不得不採取的自衛手段。阮籍所處的時代正是一個詭譎多變的時代。在政治上,是一個險惡殘酷的年代,文人名士無不渴望從政治迫害中解脫而出;在學術上,是一個儒學變質與玄風飆起的年代,文人無不思從荒誕的儒術中跳脫而出;在道德上,是一個禮法敗壞的年代,人們都希求自禮法的桎梏中掙脫而出;在思想上,是一個人性覺醒的年代,人們力求從倫理化生活的枷鎖中擺脫而出;在社會上,是一個隱逸盛行的年代,人們希冀自恐怖的現實環境中出走。

第三章 阮籍思想轉變之歷程 本章分為二部份探討阮籍哲學著作所呈現的不同思想傾向,以及阮籍思想轉變之分期。阮籍〈樂論〉與〈通易論〉之思想基本上是傾向儒家。雖然阮籍〈樂論〉的音樂觀也強調順應「自然之道」,將音樂視為是依據自然的秩序而制定的,所謂聖人音樂之「和」,就是體現著天地之「和」。然而,他在〈樂論〉中所提到的「自然」並非指形而上的宇宙本體,而是指宇宙整體的結構;「道」也不是超越萬物的絕對,而是以之描述宇宙整體和諧的表徵,或是指天地萬物運動變化的規律,此道家思想截然不同。至於其〈通易論〉雖然也提出了道家無為而治的主張,但阮籍並未將「無為」的觀念貫串於自己的思想體系

之中。阮籍主張統治者應當依據「自然」而行動,如此,即可消除「德法乖易,上陵下替,君臣不制」的社會失序狀態,達到「子尊其父,臣承其君」,「在上而不凌乎下,處卑而不犯乎貴」,君臣垂拱而天下治的目的。因此,阮籍強調的不是「無為」,而是「有為」,著重的是名教禮法和等級結構。這正是儒家思想的基本精神。阮籍〈通老論〉的思想傾向是儒道兼綜。阮籍在〈通老論〉提及的「天人之理」,事實上就是玄學中之自然與名教的關係問題。阮籍認為,宇宙之道是自然無為的,由於「天理」與「人理」是統一的,因此,統治者應該「法自然而化」,順應自然的原則,施行「君臣垂拱」之無為而治的政策。如此,就可達到「萬物自化」的目的,從而使社會實現「

百姓熙洽,保性命之和」的和諧狀態。阮籍〈達莊論〉、〈大人先生傳〉、〈答服義書〉的思鄉則傾向莊子思想。在這三篇著作之中,阮籍對於名教禮法之倫理規範和君臣之分、尊卑之別的等級制度,採取了全盤地貶斥和否定的激烈態度,主張無君制度,試圖在主觀意識上透過「齊物」的方式超越一切的差別,擺脫現實的種種羈絆,追求一種主觀精神上的絕對自由或「逍遙」,透顯出相當濃厚的莊學思想。阮籍思想之分期,可分為三個階段,兩次重大的轉變。正始之前,阮籍無著作傳世,因出身於儒學世家,幼承庭訓,其思想傾向於儒家。正始初年,阮籍有引老入儒,以老解儒的傾向,然而其思想或理論仍未突破儒家的窠臼,其理解的「自然」以及「自然」與「名教」的關

係仍舊屬於儒家傳統之見,〈樂論〉與〈通易論〉當是儒學之作。此即為阮籍思想演變過程的第一階段。正始三年至十年期間,阮籍試圖調和儒道思想,將「自然」與「名教」統一起來,實現了思想上的第一次轉變,〈通老論〉當屬於玄學之作。此乃阮籍思想演變過程的第二階段。正始時期以後,阮籍棄絕禮法,反抗名教,追求個體的精神絕對自由,將「自然」與「名教」對立起來,致力於闡揚莊學的精神,實現了思想上的第二次轉變,〈達莊論〉與〈大人先生傳〉以及〈答伏義書〉是此一思想旨趣下之作。此即為阮籍思想演變過程的第三階段,也是最後一個階段。 第四章 阮籍之齊物思想 本章分為二節探討阮籍之

齊物思想。「萬物一體」的觀念,就其自身的內容來說,既是阮籍所理解和規定的一種「天地與我並生,而萬物與我為一」、「混一不分,同為一體」的無差別的渾沌的宇宙整體,又是阮籍主觀精神上所要追求與獲得的一種渾沌境界,同時也是為了達到這一種精神境界的必經的途徑。「萬物一體」作為「齊物」的理論基礎,乃是一種宇宙觀;作為「齊物」的途徑,乃是一種方法;作為主體意識所追求的終極目標,乃是一種主觀精神狀態或精神境界。審視阮籍的邏輯思路,主要是通過「齊物」的方法抹除萬物之間的差別和對立,達到精神上的超脫。「萬物一體」是阮籍的最基本命題。「齊生死」與「齊是非」所要「齊一」的是對象世界的某一個具體方面,而「萬物一體」所要

「齊」的是以「天地」、「萬類」為內容的對象世界的總體,因此,後者不論在邏輯上,或是在內容上,都可以包含前兩者。 第五章 阮籍之逍遙思想 本章分為三節探討阮籍理想人格的精神境界、修養方法、處世態度。阮籍之理想人格所追求的精神境界是一種「與造物者同體,天地並生,逍遙浮世,與道俱成」、「飄颻於天地之外,與造化者為友」、「變化遷易,與道周始」、「逍遙以永年」、「漂逍遙以遠遊,尊大路之無窮」以及「從容與道同逌,逍遙與日月並流」的精神絕對自由的境界。「通自然」、「泯是非」、「一死生」是阮籍理想人格的修養方法。阮籍認為,通往「逍遙」的途徑,首要之務乃在於主觀意

識上泯除一切差別。然而,「士君子」不通於自然之理,坐制禮法,藏智自神,以致於有亡國、戮君、潰敗之禍;而「隱者」認為,人不可與為儔,不若與木石為鄰;視己之歸隱山林為是,處於現實社會為非,惡彼而好我,自是而非人,未能泯除是非。至於「薪者」雖已體悟到「無窮之死,猶一朝之生。身之多少,又何足營?」然此也僅限於自我和社會層面的超越,尚未能全面超越整個宇宙時空。只有「大人先生」能通達自然、泯除是非、齊一生死,因此,其精神境界才是最高的精神境界。儘管阮籍理想人格的處世態度或精神境界有超世、遁世、順世等之不同,然而其追求精神上的自由卻是一致的。在本質上,阮籍追求的自由精神境界就是對自然的返歸。因此,阮籍理想人

格處世態度之精神境界的一致性,除了表示蘊涵著相同的自由寧靜的心境外,還透顯出其以自然觀念為基礎,抗拒和否定著現實社會環境。阮籍的處世態度,不論是以何種形式表現出來,都有一個共同的邏輯思路,即以自然為精神追求的起點,通過對險惡的現實社會環境的審視,而歸宿到個人精神自由的獲得或生命的保障。 第六章 阮籍莊學思想之理論意義及其缺陷 本章分為二節,探討阮籍莊學思想之理論意義,及其理論上的缺失。就阮籍莊學理論的功能層面而言,儘管他發表了一些玄遠之談,然而,它卻能提高人的精神境界,讓人的精神有所寄託,為人在險惡的現實環境中提供一席安身立命之地。而其莊學理論體

系雖不及王弼玄學理論體系那樣嚴密,但由於他突顯出理想人格和理想境界問題,豐富了玄學的內容和深化了自然與名教之辨的主題。至於其所理解的自然,已經不只是單純地用來表述道之自然而然的狀態,而是將它提高到與「道」一樣同具有本體的地位。阮籍主要是以「自然」概念和「自然之道」來說明宇宙的本體及其功用問題,也就是說,他除了以自然本體的概念說明現象世界的客觀存在之外,並進而以之論證人的個體人格的獨立存在和人的精神自由的游心無窮。「自然」此一概念是阮籍思想體系的中心,它包括天地萬物而構成有機的整體,它和諧統一而變化無窮。關於阮籍學說之缺陷,在於其嚴重割裂了名教與自然的關係,以及間接否定了越名教而認自然的論調。在

本體論哲學中,現象與本體是不能脫離開來而單獨存在的。若從本體論的角度,視「名教」、「自然」為「現象」、「本體」的關係,將可察覺到阮籍已嚴重割劣了「現象」與「本體」的關係。阮籍崇尚自然,期望從中找到一席安身立命之地,但是,自然是不可能脫離名教而單獨存在的。如果把自然與名教分成對立的兩個世界,自然即成為一個毫無根基的空中樓閣,變為一個毫無意義的虛懸之物。換言之,精神境界必須以現實生活為依據,脫離了現實生活的精神境界猶如海市蜃樓,虛而不實,自我意識在此一精神境界中也仍然得不到安頓。阮籍在〈達莊論〉說:「天地生於自然,萬物生於天地」,意指其視自然與天地萬物為一體。既然他認為「萬物一體」或「自然一體」,

何以仍要越名教而任自然?「名教」作為一種社會秩序或政治制度也屬於天地萬物之一,理應統攝於「萬物一體」之中,不能將其置於「自然」或「天地」之外。因此,阮籍「萬物一體」之說已間接地否認了越名教而任自然的論調。 第七章 阮籍之歷史地位及其莊學思想之影響 本章分為二節,探討後世對阮籍的評價,及其莊學思想之影響。後世對阮籍的評價存在者正、反兩極化的觀點。持否定意見者,或站在儒學的立場,批評阮籍崇尚老、莊道家思想,致使聖人之學淪喪;或站在維護禮教的立場,抨擊阮籍放蕩無羈,廢棄禮法,破壞了綱常名教;或站在經世致用的立場,批判阮籍及受其影響者,無所事事,缺乏對社

會國家的責任感,以致清談誤國等等。而持肯定意見者,則站在同情阮籍的角度,或為阮籍任誕不拘的生活態度辯護,或盛贊阮籍才識之高,人格之美;或讚揚其玄學思想超世脫俗,有止躁息欲,淨化人心,純化世風的作用等等。 阮籍莊學思想之影響,可分為「倡揚莊學之風潮」、「豐富玄學之內容」、「喚醒自我之意識」、「引發郭象之自生說」。兩漢時期,儒學獨尊,莊學之地位,不但不能與儒學相提並論,甚至也不能與黃老之學相比,幾乎衰微到瀕臨於絕學的邊緣。《莊子》真正受到士人的重視,且在思想界發生重大影響而蔚為一股潮流,是從以阮籍和嵇康為代表的竹林時期開始的。阮籍雖未為《莊子》作注,僅有〈達莊論〉和〈大人先生傳〉兩篇關於莊學的論文

。雖然就學術思想價值而言,阮籍此二篇莊學專著雖比不上向、郭的《莊子注》,但是,莊學作為一種學風,不止表現在學術和思想方面,而且也體現為一種達觀的生活情趣與曠放的行為,阮籍在此一方面的作用尤為突出。而玄學發展到了阮籍、嵇康的時候,其方向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也就是由對外在政治治亂和倫理秩序的關注轉向了對自我內在生命或精神的關注,自然與名教之辯轉換為感性與理性、個體與群體或個性與社會關係之辯,理想人格成為超越現實的純自然人格。在本質上正始哲學與自然論哲學不同,前者屬於政治哲學,而後者屬於人生哲學,是對個體自我生命意義所作的一種新的探索。所以,阮籍、嵇康的哲學作為玄學發展史上的重要一環,其理論價值不僅

限於思維活動上,而且也表現在思想內容上,在深度和廣度方面極大地豐富了玄學思想。阮籍莊學理論或思想的創新之功,雖然不是特別的突出,但是他對傳統學術、思想和禮俗等舊事物的突破,似乎無人能出其右。其異於平常的大膽言論或思想,儘管充滿了憤激的情緒和冥想的性質,但卻不能不肯定其思想或意識是對所處的特定時代環境的一種覺醒。阮籍說宇宙本體,是以「自然」為本體,天地萬物皆是從此一「自然」變化而生的,皆具有自然之性,而郭象之「自然」雖否定了造物主的存在,但是「本體」的思考並未取消,而是將本體的內容規定成「自然」。顯然地,郭象之「自然說」是淵源於阮籍的「自然觀」。從郭象注解《莊子》的文字:「天地者,萬物之總名也」

與「天也者,萬物之總名也」來看,「天」或「天地」都是對宇宙總體的稱呼,其內容包括宇宙中所有的事物;而從「天者,自然之謂也」可知,「天」或「天地」就是「自然」。因此,阮籍〈達莊論〉中所說的「天地生於自然,萬物生於天地。」就是郭象說的「天地者,萬物之總名也。天地以萬物為體,而萬物必以自然為正。」郭象對「自然」的理解顯然受到阮籍「自然觀」的影響,並引發其天地萬物「塊然自生」之「自生說」。 第八章 結論 總結前面幾章的內容,並歸納出研究的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