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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建築系建築與都市設計碩士班 宋立垚所指導 余承翰的 西螺歷史街區民宿產業建築空間轉型及經營策略研究 (2018),提出三峽 中山路 租 屋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傳統街屋、建築空間轉型、民宿產業、經營策略、西螺歷史街區。

而第二篇論文中原大學 建築研究所 黃承令所指導 劉紘瑞的 桃園市大溪老城區文化景觀保存價值之研究 (2014),提出因為有 聚落、文化景觀、大溪老城區的重點而找出了 三峽 中山路 租 屋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三峽 中山路 租 屋,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西螺歷史街區民宿產業建築空間轉型及經營策略研究

為了解決三峽 中山路 租 屋的問題,作者余承翰 這樣論述:

近年來,傳統街屋改建為民宿空間似乎已成為一股新興的商業思維,利用特殊的建築型態與風格,營造出一種跨時代的歷史情境氛圍,其不僅提供文化資產再利用的契機,同時也創造出另一種結合歷史文化、住宿機能、休閒娛樂及在地資源的文化消費模式。另一方面,交通部觀光於2007年11月進一步修正《民宿管理辦法》,准許我國都市計畫地區之「具人文或歷史街區風貌區域」得以設置民宿產業,期盼藉由特殊民宿空間,延長旅客駐足時間、體驗臺灣老街區人文風俗、特色產業、傳統美食及歷史脈絡等,進而提升旅遊層次與創造附加價值。本研究以西螺歷史街區作為研究範圍,利用田野調查法篩選出適當民宿作為研究對象,並透過訪談研究法剖析傳統街屋轉型為

民宿場域之空間規劃、經營管理策略及住宿旅客之居住感知,進而提出待改善之課題及對策。研究結果發現,於民宿建築空間規劃層面,經營者須重視建築過往歷史訊息、強化無障礙設計、新增設施與歷史空間環境之衝突;民宿經營管理層面應強化與住宿旅客間的情感交流、增進與社區居民/組織互動及民宿空間設備管理維護機制等;民宿相關法令層面,我國《民宿管理辦法》仍屬於通用性法令,並無針對潛在文化資產進行相關規範,且欠缺專業經理人的管理思維。綜合上述結果歸納傳統街屋轉型民宿產業之空間規劃及經營策略,以供政府部門或民宿經營者設立歷史街區型民宿之參考依據。

桃園市大溪老城區文化景觀保存價值之研究

為了解決三峽 中山路 租 屋的問題,作者劉紘瑞 這樣論述:

1925年美國地理學者Carl O.Sauer首次提出文化地景的概念,廣義上可視為「人與自然互動後的結果」,至今成為各國制定地景保存的重要理論來源。Sauer的「文化地景」理論中,顯示「整體性」為文化地景內重要的核心價值,亦為地景保存價值的重點。桃園市大溪區的開發,從清代便有文獻紀錄,當時此區皆為平埔族與高山族原住民在此過著較原始的漁獵採集生活。清乾隆時期漢人入墾此區,逐漸形塑大溪地區的人文地景,隨後因經濟作物的開發,清末時大嵙崁街成為北台灣重要的政經中心,亦為內陸河港的交通樞紐。清領時期與日治時期更在大溪建設了各種時期的特色建築,為此區留下了許多豐富且有價值的文化資產,其中在1912年日治

時期的大嵙崁市街改正計畫範圍,即大溪老城區內的文化資產保存較為完整。從歷史脈絡來看,大溪的人文地景皆與周邊環境有所關連,故本研究將以整體性的角度來探討大溪老城區及其周邊環境的文化地景價值,成為本研究的核心。本研究透過相關文獻及理論來探討文化景觀的特質與脈絡,藉由調查大溪區的文化景觀資源中驗證本區文化景觀的特質,發現在大溪老城區與周邊環境的文化景觀資源具有歷史、產業、社會、生活的四種性質。隨後以《布拉憲章》的內容來驗證其文化景觀價值,並以國內相關法規探討大溪老城區登錄為文化景觀的可能性,發現大溪老城區及周邊環境具有登錄法定文化景觀的潛力。本研究最後提出檢視大溪區文化景觀保存的建議範圍與發展定位目

標,作為日後大溪老城區文化景觀保存的論述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