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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政治大學 法律科際整合研究所 顏玉明所指導 卓昭維的 我國與美國石化產業地下管線管理法制之比較研究— 從高雄氣爆事件出發 (2015),提出因為有 高雄氣爆、石化產業、地下管線、安全管理、比較法、美國、法制的重點而找出了 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即測即評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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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解決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即測即評的問題,作者蕭中剛,張嘉峰,許曉鋒,王韋傑 這樣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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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可避免的常態意外事故?——高雄氣爆的系統性風險

為了解決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即測即評的問題,作者顧旻 這樣論述:

2014 年 7 月 31 日深夜,高雄發生了一起近代台灣工業發展史上最為嚴重的石化氣爆事故。這起大型石化災害揭露了石化業者在城市地底,築用錯綜複雜的石化管線,也曝露執政者長期漠視石化風險的發展路線。這起工業災難,引發居民對石化業的質疑與批判,也為城市的石化風險治理帶來挑戰。石化災害過後,原是一次大幅改革、提升石化風險治理能力的契機;然而,災後我們只見地方政府、中央政府與石化業者三方相互角力、彼此推責諉過。此種困境,如同德國社會學者 Ulrich Beck 在《風險社會》中描述的「有組織性的不負責任」現象,意即,當代社會面對高科技風險與災害時,看似有明確的課責對象,卻沒有人要為事故負責,當各

方極力淡化自身責任,也使責任政治陷入真空狀態。在彼此卸責的政治真空下,高雄氣爆如同許多工業災難事件,其複雜成因遭到化約,而災害的全貌也變得模糊不清。研究當代社會高風險科技系統事故(system accident)的社會學者 Charles Perrow 提出常態事故理論(Normal Accident Theory),為理解這些高風險科技帶來的危害,其透過系統性風險的思考取徑,重新認識與分析既有的社會組織。本研究援引常態事故理論中的事故分析方法,將當代社會組織視作各別系統,各系統間彼此具有「交互作用複雜性(interactive complexity)」與「緊密相依(tightly coupl

ed)」特性,使風險常態化地存於系統內部,最後可能導致無可避免的意外事故。本研究透過擴充常態意外事故理論的分析框架,思考高雄氣爆是否為無可避免的系統事故,以及當中涉及的系統性風險問題。由於高雄氣爆不僅涉及經濟組織運作,也連結到政治系統的決策過程,鑑於政治系統與經濟系統運作的邏輯難以相互化約,本文理出一個新的分析架構,釐清地方政府、中央政府、和石化產業等三方,在涉及不同經濟與政治系統交纏(entangle)與產生互聯性(interconnectedness)的歷史過程,如何堆疊出導致高雄氣爆的系統性風險。透過文件分析法,本研究從系統性視閾檢視災害歷史過程,分析管線與箱涵的地下工程(1986 -

1991年)與埋管後至氣爆(1991 - 2014年)兩個時期,城市地下工程系統、石化生產系統 、城市石化治理與災防系統堆疊出的錯誤。並進一步分析,既有科技管理主義下的風險治理系統,在回應石化風險時出了什麼問題,因而使風險持續遭掩蔽或遲滯處理。整體而言,本研究發現,大型工業災難的形成原因,無法從咎責一方或單一歸因(monocausal)的範式得到解釋,而是多重系統交互作用下的風險過程,導致災害發生。剖析當代工業社會裡的系統性風險及其生成路徑,是反思類似的大型石化災害是否得以避免的關鍵研究進路。

職安一點通|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必勝500精選|營造業甲乙丙種適用

為了解決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即測即評的問題,作者蕭中剛,江軍,徐英洲,葉日宏 這樣論述:

★★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唯一聖經,500精選,讓您一擊必中,一次就考過!!★★   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分為「甲種、乙種、丙種」三類,事業單位規模未滿30人適用「丙種」,30~99人適用「乙種」,「甲種」則是適用100人以上。除此之外更分為:「營造業」和「非營造業」(或稱為一般業),營造業的證照名稱為「營造業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非營造業則為「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甲乙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為電腦化測驗,測驗題庫不公開採四選一選擇題,進行電腦上機考試,題目將由電腦連線抽題80題。根據「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規定,營造業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訓練時數為甲種42小時、

乙種35小時、丙種26小時;訓練內容包含「法規、管理制度與專業實務課程」,本書之編撰即採用此架構編寫,精選必考之500題精華題目,將各個章節考題分門別類後撰寫詳細解析,提供最輕薄且最精華的內容,協助考生在有限的時間內,掌握答題方向及技巧,有效率的準備甲乙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電腦測驗,輕鬆且順利通過考試取得證照。 本書特色     ★陣容最強之作者群   本書作者群由職業安全衛生領域頂尖講師共同編纂,合力打造最優質參考書籍。   ★精選考題全面解析   精選模擬試題500題並全面解析,從實戰中自我評量,有效率的準備考試並考取證照。   ★配合業務主管教育訓練課程   與教育訓練課程教材

100%吻合,參照各單元章節課後研讀,確實掌握學習狀況。   ★考試職種分類標註   每一小節均標註適用考試職類,不需耗費時間背誦不適宜之考題。   ★最新修訂之職業安全衛生法規   精選題解之解析,均參照最新修訂之職安衛法規內容予以編寫。

我國與美國石化產業地下管線管理法制之比較研究— 從高雄氣爆事件出發

為了解決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即測即評的問題,作者卓昭維 這樣論述:

2014年7月31日深夜至同年8月1日發生的高雄氣爆事件,造成嚴重的傷亡和破壞。本文即從該事件出發,整理其所衍伸之問題爭議,檢視我國相關法制之現況、彙整與此相關之各項立法委員提案,並參考美國之立法例,比較我國與美國石化管線管理法制之異同,最後提出對於我國管線安全管理之立法建議。 依美國聯邦法律規定,關於氣體、危險液體之管線安全管理均透過運輸部底下之專責機關PHMSA管理。美國聯邦法律49 USC Subtitle Ⅷ—Pipeline,對於管線之管理有相當完整之一系列規範。無論是最前端的管線材料、設計施工,或是管線啟用後,運送人員的操作資格訓練、管線檢測、維護、資訊提供和損害預

防,或是發生事故後的應變計畫等,均有相當詳細的法律規範及明確的授權規定。於管理方法上,行政機關具有多種之監督手段;於損害預防上,建置了國家管線地理圖資系統供民眾查詢,並設置單一電話通知系統,降低挖掘作業進行時造成管線設施損壞之可能性。除此之外,美國法對於違反管線安全相關規定者,更訂有民事及刑事之處罰規定。 本文於比較我國與美國之法制後,發現二者之間有諸多差異,且我國現行法對於石化產業管線之管理尚有許多不足之處。因此本文於最後提出三點立法建議,分別為:一、以單一專法規範廠區外石化管線及其他工業管線。二、各種管理方法應立法明定。三、訂定適當處罰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