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電信4g加購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包括價格和評價等資訊懶人包

國立政治大學 會計學系 盧聯生所指導 劉藹玲的 IFRS15適用後對我國會計與課稅實務影響之研究 —以建設業與電信服務業為例 (2017),提出中華電信4g加購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第15號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建設業、電信服務業。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勤益科技大學 資訊管理系 曹文瑜所指導 呂慧益的 產品具體化影響顧客再購意圖相關因素之研究 (2015),提出因為有 顧客滿意、美國顧客滿意指標、產品具體化、再購意圖的重點而找出了 中華電信4g加購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中華電信4g加購,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IFRS15適用後對我國會計與課稅實務影響之研究 —以建設業與電信服務業為例

為了解決中華電信4g加購的問題,作者劉藹玲 這樣論述:

本文對新舊收入財會準則與我國稅法規定與實務執行上的差異比較分析,探討IFRS15對建設業與電信服務業之主要銷售收入在會計及稅務處理上可能產生的影響。建設業以預售屋、電信服務業以手機資費合約為例。研究結論如下:在會計影響層面,建設業主要可能產生處理差異之部分為預售屋合約之頭期款等預收款項,以及買方驗收交屋後所支付之尾款。電信服務業的影響主要在於將收入分攤至履約義務的判斷基礎,以及手機加購補貼之負毛利應視為履約義務而非用戶取得成本。在稅務影響層面,建設業的財稅差異有四種可能情形:(1) 預售屋契約雙方若完成過戶和完成交屋之時點不同者﹔(2) 預售屋的廣告費用等係由建商自行負擔者,會計上應於發生當

年度認列費用,稅上則需遞延﹔(3) 預售屋合約預收款在IFRS 15下被認為具重大財務組成部分者﹔(4) 售後保固服務部分則是在認列金額與收入實現時間點皆可能產生財稅處理差異。電信服務業部分,因為我國稅法對通訊服務收入的查核無特殊規定,故財稅差異並不明顯。

產品具體化影響顧客再購意圖相關因素之研究

為了解決中華電信4g加購的問題,作者呂慧益 這樣論述:

在臺灣產品具體化已尉成風氣,例如預售屋為了增加購買意願會先建造樣本屋,然而極少研究針對傳統產業產品具體化來解釋顧客滿意與再購意圖,因此本研究採用問卷調查法,以接觸過產品具體化的廠商為研究對象,理論則以美國顧客滿意指標探討廠商對產品具體化影響再購意圖。本研究總共回收共計202份。以SPSS 20.0驗證得到之結果為:1. 顧客對產品具體化的期望會正向的影響顧客的知覺價值。2. 顧客對產品具體化的期望會正向的影響顧客滿意。3. 顧客對產品具體化的知覺價值會正向的影響顧客滿意。4. 顧客滿意度滿意會正向影響顧客的再購意圖。雖然部份假說不如預期,但顧客在購買產品時,尤其是新研發的產品,能提供多一層產

品的參考資訊,證明產品的具體化有實質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