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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天下文化 和麥田所出版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偉 士 牌 鑰匙 鎖 車廂,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愛因斯坦的辦公室給了誰?:普林斯頓高研院大師群像

為了解決偉 士 牌 鑰匙 鎖 車廂的問題,作者瑞吉斯 這樣論述:

曾經是諾貝爾獎得主雲集的高研院, 有可能培育出下一個愛因斯坦嗎?   獲《紐約時報書評》推選為年度重要科學書   愛因斯坦用相對論,為人類敲開另一扇認識世界的窗。這位物理大師告別人世時,除了留下無限惆悵,也遺下曾經充滿他睿智哲思的辦公室。   這不禁令人好奇,究竟愛因斯坦的辦公室,傳給了誰?   而繼承愛因斯坦辦公室的幸運兒,能否再掀起二十一世紀的知識革命?   這間傳奇辦公室,位於普林斯頓鄉間的高研院。這座研究院曾讓數論大師哥德爾、電腦之父馮諾伊曼、原子彈之父歐本海默等人,聚集在此鑽研新知、窮究宇宙。沒有高研院群雄,人類知識的疆域不知得退幾里路。作者瑞吉斯親訪高研院,記錄大師群像,讓

活生生的歷史躍然紙上。他也開啟了想像:究竟高研院的新一代人才,能否展現大師的光芒? 得獎紀錄   中國時報開卷版一週好書推薦   聯合報讀書人版每週好書推薦   金石堂暢銷書排行榜連續三個月   金石堂年度暢銷書榜TOP 100   國際物理年推薦100本中文物理書 國際媒體好評   《愛因斯坦的辦公室給了誰?》實在讓我讚不絕口,瑞吉斯能擠身一流科學作家之列,絕對當之無愧。──葛登能,《科學美國人》數學專欄作家   真摯的啟發人心,完美的愉悅體驗。──《洛杉磯時報》   碎形、格狀自動機、複雜系統、宇宙泡泡、超弦理論等難解的奧祕,讓瑞吉斯的妙筆一揮,在書中顯得活靈活現。──《紐約時

報書評》   瑞吉斯總是有辦法把最艱澀的科學,轉成最愉悅的閱讀經驗,讓讀者透過字裡行間,一聞柏拉圖夢土的耳語。──《華爾街日報》   《愛因斯坦的辦公室給了誰?》是高研院生動的歷史,記述科學天才如何群聚高等研究院,把人類思想推至極致。──《出版人週刊》   瑞吉斯寫下普林斯頓高等研究院,由萌芽到茁壯的歷程,著眼於院內大師如何發展絕妙的點子,又如何連繫更大的科學社群;書中科學原理言簡意賅,人情描述引人入勝!──《圖書館雜誌》   作者簡介 瑞吉斯   美國著名暢銷作家,紐約大學哲學博士,曾任霍華德大學哲學副教授。   瑞吉斯擅長描寫人類與科技碰撞後產生的火花,主題包含了科學哲學、

人工智慧、生物倫理、奈米科技與科學史,他用獨特的哲學思維重新思考人類科技的演進。《愛因斯坦的辦公室給了誰?》是瑞吉斯初試啼聲之作,他親自造訪普林斯頓高等研究院,發掘史料、訪談研究員,記錄了院內在二十世紀的輝煌歷史,畫下了這座諾貝爾獎殿堂的動人面貌。   瑞吉斯的作品散見於各大報章雜誌,如《科學美國人》、《紐約時報》、《哈潑雜誌》(Harper's Magazine)、《連線》(Wired)。最新著作為《巨獸:興登堡號的殞落與病態科技的崛起》(Monsters: The Hindenburg Disaster and the Birth of Pathological Technology)。

譯者簡介 邱顯正   成功大學電機系畢業、交通大學光電工程研究所碩士、美國密西根大學超高速雷射光學實驗室研究。曾任國防部統一通信指揮部工程官、大華技術學院講師、中研院原子與分子科學研究所助理。1997年自中華福音神學院道學碩士畢業後,任教會傳道,2000年起加入中華威克理夫翻譯會,從事少數民族聖經翻譯、識字教育、醫療服務及社區營造等工程。另譯有《宇宙波瀾》。 導讀 榆樹後的智慧巨岩 黃宇廷 4 作者序 記錄偉大心智之旅 10 緣起 第1章 科學夢土 16 宇宙的祭司 第2章 物理教宗──愛因斯坦 36 第3章 謎樣人物──哥德爾 66 第4章 碎形之美 100

卓爾不群 第5章 奇才異士──馮諾伊曼 134 第6章 傲世才情──歐本海默 168 優游於天地之間 第7章 放眼宇宙──天文幫 210 第8章 薪火相傳 246 第9章 狂狷不馴     280 終極 第10章 生命遊戲──渥富仁 306 第11章 「理型」的真相──超弦 338 歸宿 第12章 智慧樂園 366 附錄 384 導讀 榆樹後的智慧巨岩 黃宇廷   第一次造訪高研院,是在2008年的一個夏夜。我那時還是研究生,獨自一人從紐約長島搭著火車,輾轉了三條線,要去參加高能理論暑期學校。五個多小時的旅途,最後一段是要搭只有兩節車廂的「Dinky」老火車,它一百多年來忠實

的載著外地學子進普林斯頓鎮。   由於小時候看過《柏拉圖的天空》(本書改版前的書名),在火車上我腦海裡浮出兒時的想像:一位穿西裝打領帶的年輕人,疲憊的斜靠在車廂的窗邊,手中的鋼筆靜靜的落在膝上的筆記本上;他凝視窗外,無視手底下正在擴散的災難。或許他希冀這片段的呆滯能帶來新的啟發,抑或是在一片空白的未來前,他不知如何下筆。   一聲如釋重負的歎氣把我從夢遊中驚醒,我慌張的張羅行李,然後隨著一陣騷動來到了深夜的月台上。月台旁有間叫「WaWa」的不起眼便利商店,窗上貼滿了各種廣告,好像宣告這是鎮上唯一可以交換資訊的地方。讀者若看過 2015年在台灣上映的紀錄片「粒子狂熱」(Particle Fe

ver),或許會對這家小便利店有些印象。那時隨意的瞄了一眼,我就迫不及待的向店後的黑夜走去,殊不知這家小便利店對許多高研院人而言,是深夜裡靈魂的休憩站。   雖然火車站已經位在普林斯頓大學裡,但離高等研究院還是有約四十分鐘步行的距離。只知道大約方向的我,原本打算沿途問路,但從校園裡遇到的學生身上,只能得到了模稜兩可的指引。於是我只好根據出發前下載在印象裡的 Google Map 摸索前進,先沿著一座高爾夫球場的邊際緩緩向上爬,不久就走到普林斯頓大學的研究生宿舍。在黑夜裡的這座哥德式建築,看似燈火通明的城堡,唯獨角落上的巨塔倔強的披著黑衣,在星空下用沉默來標示普林斯頓校園的邊境。   初見高

研院   高等研究院就在黑塔旁一排榆樹的後面了。我還記得那時行李下的滾輪嘎嘎作響,催促著我心裡的焦躁,一方面擔心太晚我會拿不到宿舍的鑰匙,另一方面擔心這噪音會擾醒一間間躲在樹林裡的老木屋。就在心中該跑快點或走慢點的爭論瀕臨臨界點時,眼前豁然開朗,一片巨大的草原向天邊展開。草原中間有兩排楓樹,之間點綴著一隻隻好像想要分散你惺忪視線的螢火蟲,以防你注意到靜靜座落在遠端的福德大樓。就在那入口處的警衛室裡,有一件等待我的小信封。   福德大樓是高等研究院創始時的主要建築,也是附近樹林裡唯一晚上不眠的燈火。它的樓上是一座很老的圖書館,沿用著老式填書卡借書的系統。很多時候在這些書卡上,你可以找到一些大

師的借書紀錄,看到他們也曾和你一樣生澀的查閱基本教科書,有時候你會不禁猜想,他們借這本書時是被什麼問題困擾,好奇他是否就在這些平凡無奇的字句與公式間,看出下一個問題的雛形。傳統的延續,即是給我們機會參與某一種傳承,我一直覺得高研院的借書卡,是這種論調的最佳範例。   往後的幾年間,我以訪客或成員的身分前前後後待了三年,中間歷經了許多自己在研究上,以及人生上的轉變;但不變的是,每一次看到晚上燈火通明的福德大樓,心裡就會升起泰然的安心,知道不論是什麼時候或什麼狀況,裡面總有某一樣東西靜靜等著自己。   今天的高研院在某些方面,和書裡的描述有不少落差。最鮮明的差異就是年輕人在高研院裡扮演的重要角

色。在自然科學院裡,每年都大約會有四十名的博士後研究人員任職,分屬天文物理、高能物理以及系統生物三個領域。這些多半二十來歲,在各自領域已經頗有名聲的學者,他們的辦公室面對面的緊密座落在只有兩層樓的彭博大樓(Bloomberg Hall)內。   在高研院的一天,通常約上午十到十一點開始,這裡所謂的開始,是開始討論。事實上在自然科學院裡,白天的活動除了午餐和研討會外,大部分的活動就是一群一群的人,聚集在不同角落的黑板前討論。黑板在自然科學院裡基本上和牆壁是同義詞,除了每間辦公室外,所有公共區域只要有足夠的空間,黑板漆就會毫不猶豫的由地面延伸到天花板將它占滿。下午三點是下午茶時間,這些討論就會移

師到已備好咖啡、茶以及各式餅乾水果的福德大樓。準備要在辦公室待到晚上的人,就會趁這個時間搜刮儲糧,所以從每個人手中抓了多少餅乾,你就可約略猜到他今天晚上會待到多晚。   如果是在溫暖的春天,人們會自動聚向福德大樓前的湖邊。但即便是澈寒的冬天,也是會有幾位不耐室內暖氣的靈魂,向湖後的森林走去,重溯當年狄拉克用斧頭闢出來的林道。   人才交織的樂曲   約略在晚上六點,研究院裡的氣氛開始慵懶的轉向。這時候熱絡的討論聲開始漸漸歇息,老教授抱著他們晚上的作業回去,而已經和大家成為老朋友的清潔人員,也準備開始他們的第二份工作。這個時候,就輪到高研院裡的年輕人開始正式上工了,把白天討論出的臆測,用紙

筆或程式去測試,將黑板上還沒擦掉的論述,用解析的式子建構出嚴謹的論證。晚上的高研院是一種奇妙的生態,走廊上的聲音是由不同人的工作習性所交織出的小調。我還記得有一年,每天晚上走廊上可聽到謝丹(現任職於哈佛大學)播放的美式足球轉播,山崎雅人(現任職於東京大學)用力敲寫黑板,拉馬林金(Loganayagam Ramalingam,現任職於ICTS)徘徊於走廊上清唱家鄉老歌,以及何頌(現任職於中國科學院理論所)在辦公室裡與人朗聲討論。   能夠吸引、並且聘用這些博士後人員,事實上是高等研究院很重要的資產。不論是美國或是世界各地的研究機構,由於經費來源主要是政府單位,以致於招聘人才時,都是以既定的研究

方向或題目做為考量。高等研究院由於經費來源有大約百分之七十是私人基金,因此招聘人才的時候,反而沒有既定的研究題目,只以他是否已經(或是有能力)在自己的領域裡開拓新方向做為考量。因此在研究院工作時,遇到任何困難往往只需踏出自己的辦公室,你所需要的指引就在走廊上的某一扇門後。   相反的,高研院成員唯一的責任就是要找到自己的方向。高等研究院一路傳承下來的精神,或許就是深信人類有能力享有絕對的學術自由,並且承擔自由所帶來的責任。這也反映在很多時候我在高研院聽到的研究成果,是當事人不打算發表的;因為一方面他並不覺得有非發表不可的重要性,但更重要的是,發表文章並不是他做研究的目的。因此我常跟人說,物理

學家的能力是跟他有多少未發表的成果成正比的。   我在高研院的日子裡,有幸遇見各式各樣的頂尖學者。他們的研究習性可以說是南轅北轍,有的朝九晚五,桌上擺著整整齊齊的論文以及計算紙;有的偶爾睡辦公室、偶爾長期消失,桌上除了一排排的可樂罐什麼都沒有,但他們的共通點是無可言喻的誠懇。或許當你每天追尋的是知識上的真相時,誠實就成為你唯一流暢的語言。   在我成為院內成員那一年的迎新晚宴上,現任高研院院長戴克拉夫(Robbert Dijkgraaf),說了一個老先生帶小女孩在林子裡找到千年智慧巨石的故事。細節我不是記得很清楚,但最後那老先生從石頭上敲下了一塊小石子,給了那小女生要她帶回去。戴克拉夫以此

勉勵我們,希望我們最後都能把高等研究院的精神,像這小石子般帶回我們各自的家鄉。我不是很確定是否有帶回來什麼,但我可以告訴你的是,我親眼看過那顆巨石,而它就在那排榆樹後等你。     (本文作者為國立台灣大學物理系專任助理教授) 作者序 記錄偉大心智之旅   83年秋,我為了製作雜誌的專題報導,第一次踏入普林斯頓高等研究院。在抵達校園之前,僅對高研院的聲譽略有耳聞,知道愛因斯坦以及大數學家哥德爾(Kurt Gödel),在此地為科學奉獻了大半生的心血。就和其他對科學有興趣的門外漢一樣,以愛因斯坦舊辦公室為場景,於愛氏死後不久的1955年4月拍攝完成的那些照片,在我年輕歲月留下不可磨滅的印象

。它們在各種傳記文學中出現過,也在以二十世紀科學為題材的書上露過臉,都為世人所熟知。其中一張,正中央掛著寫滿了方程式的黑板,旁邊有一張轉向一側的空椅子,可能是愛氏最後一次起身離座時的準確位置。書架上隨意排列著書冊。尤其看到愛氏凌亂的桌面,更令人難以忘懷,紙張、期刊、草稿、墨水、菸斗、菸盒子⋯⋯散發出一股宇宙大業未竟全功的遺憾。我很好奇,在一片凌亂的背後,隱藏的是怎樣不為人知的宇宙奧祕。   記憶中還有另外一位科學家的照片,是在院內的數學圖書館拍攝的,照片上面是一位骨瘦如柴的人,幾乎全白的頭髮上斜掛著一綹黑髮;乍看之下,還以為是摩和克族(Mohawk)印第安人;而他臉上的表情,更加強了這種戲劇

效果:怒目圓睜的瞪著照相機,好像在對攝影師說:「滾回你的老巢!」。他就是哥德爾。   記錄大師的事蹟   對我而言,愛因斯坦和哥德爾是當代科學界數一數二的天才,而兩個人竟然同一時間,在同一地點—紐澤西州的普林斯頓共事,實在是有點玄。到底他們二人是如何因緣際會,同時來到高等研究院的?當時這間研究院是何等光景?兩位科學巨擘在此究竟做了些什麼事?愛因斯坦和哥德爾過世以後,此地又發生了什麼變化呢?   不過,無論如何,我倒是未曾懷疑高等研究院的了不起。事實俱在,幾乎所有二十世紀物理界和數學界赫赫有名的大師,或早或晚均造訪過此地,包括十四位諾貝爾獎得主,像波耳(N. Bohr)、狄拉克(P. A.

M. Dirac)、包立(W. Pauli)、拉比(I. I. Rabi )、葛爾曼(M. Gell-Mann)、楊振寧以及李政道。1980年,高研院出版了一本書,稱為《學者名錄》(A Community of Scholars),書中記載了該院成立最初十五年間,到訪及從事各項研究的專家事蹟。這部巨著厚達五百餘頁,二十世紀頂尖科學家的名字,幾乎無一遺漏。   人文學家也在受邀之列,但是數目遠遜於科學家,名氣也較不響亮,其中唯一的例外是詩人艾略特(T. S. Eliot)。艾略特以降,高研院就沒有再支持過文學或文學評論方面的研究,轉而集中於社會科學和歷史方面。但是這方面的成果有限,高研院成立

迄今達五十多年,文史方面的進展顯然無法與科學方面的成就相比。能夠進入高等研究院的科學家,均是在物理界有革命性貢獻的一時之選,他們的努力已使人類智識趨近或許是最完整的理論階段,從量子力學的一線曙光,進到大一統理論的邊緣—萬有理論(Theory of Everything)。其中花費的時間,恰好約是人一生的光陰。高等研究院的歷史,就是這群科學家的故事,也就是本書所要介紹的內容。   偉大心智   全部算起來,高研院的科學家為數還真不少,這相當可以理解。畢竟,他們的目標是任何群體所能建立的目標中,最大、最難的一個。他們差不多是想⋯⋯大小通吃,要明白並解釋一切的自然現象。他們要知道宇宙本體為何是現

在的面貌,為什麼這樣運行。高研院的存在,似乎正是要誇耀人類偉大的心智,而此目標需要的是一群桀驁不馴、自信能有所貢獻的人。本書則是筆者小小的嘗試,帶你一窺學術堂奧,以及其中一些人在生活和工作上的雪泥鴻爪。   ——瑞吉斯  1986年12月5日於馬里蘭州長老堡 「你正在寫一本有關本院的書?好,那或許你可以告訴我⋯⋯」塔布斯(Rob Tubbs)說道。塔布斯是高研院的短期訪問學者,是超越數論(transcendental number theory)領域的青年數學家。結束訪談後,他隨手把辦公室的門帶上並上鎖,與我一起步出辦公室。 「我們很多人皆對此傳聞耳熟能詳,就是愛氏辭世以後,他們就將

其辦公室原封不動的保存著,一直到現在,是⋯⋯是真的嗎?」 嗯!這是個好問題。每個人第一次踏入高研院,都會很自然的做此假設。愛因斯坦就是在這兒渡過了二十幾個寒暑⋯⋯愛因斯坦,有史以來最偉大的科學家,唯一一位老少皆知,家喻戶曉的科學家,任誰都能脫口說出他的大名;這樣的人,他的辦公室難道不值得保存嗎?⋯⋯就連他的腦子都一樣,此刻正懸浮在一罐甲醛溶液中,置於密蘇里州威斯頓市哈維(Thomas Harvey)醫生的辦公室內。當然他們應該把愛氏的辦公室關閉,甚至原封不動的永久保存下來,就像一個凍結時間的膠囊,否則的話,簡直就是對他的人格、成就的一種⋯⋯褻瀆、冒犯、汙辱。畢竟,有誰夠資格在那兒工作?誰能套上

他的鞋子(像灰姑娘的鞋子)?誰又敢坐在同一間辦公室,日復一日,年復一年,假如他知道這間辦公室就是愛因斯坦以前工作的聖地? 「愛因斯坦的辦公室究竟在哪裡呢?」塔布斯疑惑的問道。 曠世奇才 愛因斯坦未進高等研究院前,早已經是風靡全球的人物了。1919年,當天文學家證實了他的預測,光線會受太陽的重力偏折時,舉世為他如痴如狂。新生兒命名、香菸品牌都用上愛氏的名字。倫敦智慧女神(London Palladium)劇場邀請他去參與演出三週,酬勞隨便他開。兩位德國教授合作拍製了「相對論影片」在大西洋兩岸同時放映。愛氏拜訪英國生物學家霍登(J. B. S. Haldane),並於他家中過夜時,霍登的女兒才看了

此人一眼,即暈死過去。新聞界更將愛氏的理論,捧為人類思想史上最偉大的成就,而愛氏本人則為有史以來最傑出、最優秀的人。 畢竟,他真是新秩序的發言人。光有重量、空間是彎的、宇宙有四維空間。人們愛死他了,雖然對他講的東西毫無概念,可是又有什麼關係?他是這些理論的創始者,真正懂得的人,是眾人的英雄,新的彌賽亞,第一位真正的飽學之士,是廣闊無邊物理宇宙的最高元帥。

去他的飛機!我「腳踏實地」環遊世界

為了解決偉 士 牌 鑰匙 鎖 車廂的問題,作者賽斯.史蒂芬生 這樣論述:

  貨輪→渡輪→火車→渡輪→巴士→腳踏→巴士→遊輪→貨輪→火車→……   天殺的!有誰想過這樣的旅行方式,竟是如此讓人通體舒暢!   在一個凡事都該提早完成的年代,竟然還有人願意用最傳統的方式旅行。   賽斯和他女友都痛恨飛機,因此他們決定進行一趟沒有離開地表的環球旅行,不管是雙腳、腳踏車、巴士、渡輪與火車……都可以,總之就是不搭飛機!   旅行,你可以按下快速鍵直達目的地,或是讓整個交通過程妙趣橫生,選擇用最傳統的方式去認識世界。  環遊世界,不是你去了哪裡,而是你怎麼旅行!   你30歲了,擁有舒適(但一成不變)的生活,而周遭朋友的話題紛紛開始圍繞在孩子、房子、教育,或是哪間優秀小學(又是

教育)時,但賽斯跟女友蘿貝卡卻只想從這樣「可供日後參考的好點子」中爬出來,並拍拍身上的灰塵。   於是,他們開了一個玩笑:「辭掉工作,去環遊世界好了。」而隨著日子推進,這個玩笑話開始愈說愈頻繁,戲謔程度也愈來愈低,漸漸地,這似乎再也不是個玩笑而已。就在某個八月天,他們決定要出發了。   賽斯跟蘿貝卡計畫環球的速度要比加加林慢(而且不進入太空),但比麥哲倫快(也不要被什麼酋長殺死)。我們不是想打破世界紀錄,只想做一件日後想起來能感到驕傲的事。然後,他們訂下了基本的規則:   一、要橫跨每條經線,還要加上赤道,這樣才算是環球。   二、不搭飛機。   最後,他們決定不攜帶行李箱,決定用最小的背包,

然後搭貨輪、遊輪和渡輪,坐黃包車、摩托車和公車,駕車橫越澳洲內地,騎自行車穿過越南,更搭乘看似永無止盡的西伯利亞大鐵路從俄國的一邊到另一邊。   貨輪中,房間貼滿波霸美女相片的船員房間,唯一有穿衣服的相片是他的女兒;在往海參威的火車上,親眼看見擠進了五十四個人的三等艙,天阿,當中還有人帶著一條魚上車,我開始同情他們了……   旅行過程中,賽斯漸漸發覺,貼近地面讓旅行者深切體會到地球震攝人心的浩瀚,並讓人出其不意地與地球近距離接觸。在這本驚天動地的旅行誌中,旅程中的每一步都是探險,每個港口、每條泥土路、鐵軌上的每一段彎曲,都充滿不期而遇的柳暗花明。   透過本書,作者帶我們回到一個更浪漫的時代。

在那裡,「旅行」代表從一個偏僻小站到另一個偏僻小站,在地上跋涉,歷盡千辛萬苦,以及交通工具上的種種奇遇,而多數現代長途旅行者卻只要在三萬五千英呎的高空飛越即可。 作者簡介 賽斯.史蒂芬生Seth Stevenson   為《Slate》雜誌的撰稿作家,作品散見於《紐約時報》、《紐約》雜誌、《時報周刊》、《滾石》雜誌及其他出版品中,曾榮獲多次美國旅遊作家協會 (Society of American Travel Writers)的勞威爾湯瑪士獎,最佳美國旅遊文學系列亦曾三次摘錄他的文章並獲得二○○五年美國網路新聞獎 (Online Journalism Award for commentary

)之報導文學獎。目前住在華盛頓特區。 譯者簡介 韓宜辰   英國新堡大學口筆譯碩士,目前定居德國,現為自由譯者。譯作包括影視DVD字幕及各類小說《貓戰士》系列(晨星)、《Karma帶你上天堂》、《忘記正義的小鎮》、《美味人生烹飪課》(麥田)等。   個人譯作整理:yichenhan.blogspot.com/ 引言 華盛頓特區到費城   這種事我們做過。   七年前,我跟女友蘿貝卡住在曼哈頓下城區。她在一家新創的小公司上班,我則替《新聞週刊》撰稿。我們上班的時間都很長,日子在不經意中流逝。每週我們都向固定的幾家餐廳叫外賣,去固定的酒吧,跟固定的朋友消磨時間。   我們過得很舒服,卻一直甩不

掉陷進泥沼的討厭感覺,只不斷被每天規律的生活淹沒。我們納悶著:在有如驢子推磨般的日常生活以外,會不會有個更別出心裁的生活在等著呢?   我們向對方挑戰,看誰先跨出不按牌理出牌的第一步。「辭掉工作,開車去阿拉斯加好了,」我們會這樣開玩笑。玩笑話愈說愈頻繁,戲謔程度愈來愈低,漸漸地,我們似乎忘了那只是個玩笑。   就在春天的某個日子,我們展開了行動。在朋友和同事的驚訝聲中(有些人一邊羨慕一邊厭惡自己),我們辭掉工作,賣掉各自的所有物,跳上那台老舊的本田汽車,出發了。   我們來到瀰漫灰塵、名不見經傳的小鎮,把車停在路邊。幾個星期二的下午,在破舊的酒館喝得大醉;在奧斯汀市一條搖搖欲墜的長廊裡抽大麻,

跟一個老朋友同聲大笑;在巴西的南大河州露營,發現一群鯨魚在加州海岸邊;之後又出於不明原因,在鹽湖城待了一整個星期。  我們從不知道第二天晚上會在哪裡睡覺。   幾個月後的某天早上,我們醒來,看了看四周,發現自己身在阿拉斯加。我們實踐了這個挑戰,靈魂更為豐盈,而且不懷一絲悔意。可悲的是,當時我們已經沒錢了。赤貧如洗加上可怕的阿拉斯加冬天讓人思之生怖,我們只得滿懷悲傷地承認,該是重新回到文明社會,讓本田汽車調頭,踩下油門,闖進交通繁忙的I-95公路之時。   我們把東西都裝上車,準備長途駕車東行,在我重重關上後車廂,結束這曲田園牧歌之時,眺望著太平洋冰冷灰暗的山丘,我猶豫了一下──我發誓,山丘似乎

也都在望著我。當時我心想,要是不要回頭,就這麼一直……往前走,不是很棒嗎?   七年後,年過三十的我們,安於華盛頓特區裡的舒適生活。我在家上班,替幾家雜誌社撰稿;蘿貝卡唸完法學院,現在在市區一家吃人不吐骨頭的公司當訴訟律師。我們向另外幾家餐廳叫外賣,在另外幾家酒吧喝酒,跟另外一群朋友消磨時間。   舒適和規律再一次把我們裹住,公寓裡有精緻的傢俱和裝框的照片,有著各式額外功能的有線電視,還有無線上網和人造衛星廣播。   不管從哪個角度來看,一切都沒什麼可挑剔。沒有財務危機、沒有衷心的渴望、沒有病痛。要是令人麻痺的電子娛樂吸引不了我,那麼各種令人耽溺其中的事也能伴我度過每一天。   可是,我又開始

有那種討厭的感覺,覺得生活缺了什麼。缺乏探險和隨性。   我愈想,就愈坐立不安。《白鯨記》的前幾段中,陸地上的伊斯梅爾想回到捕鯨船上時,曾說在「只能靠強烈的道德原則來阻止我故意步上街頭,想辦法弄掉別人的帽子時──我就認定該是盡快出海的時候了。」我猜,現代的帽子跟梅維爾那個時代鐵定不同,但我仍然不懷好意地盯著別人的帽子看。在人滿為患的全食超市(譯者注:Whole Foods為美國最大的有機食品超市)推著購物車,或是看著穿西裝的人在酒吧裡對著黑莓機按按鍵之時,我都有股突如其來、莫名所以的憤怒。想要逃離眼前的一切和所有熟悉事物的念頭,熱辣辣地竄過我的皮膚。   同時,蘿貝卡的工作也遇到難關。她一念完

法學院就去這家公司上班了,三年來卻只有長長的工作時間和少少的休假。當一位法律公司助理,過著每週工作七十小時的生活,遲早會讓任何有頭腦的人崩潰。(是的,也有「有頭腦」的律師。)   當然,社會大眾對像蘿貝卡和我這樣三十歲左右、還在為事業打拼的人有明確的期待。我們應該買棟房子,開始生兒育女。跟朋友交談的話題不知不覺變成房地產、懷孕、孕期維他命和哪裡有優良的小學。   這些都是可供日後參考的好點子,但牽引我們心頭熱血的卻是其他事。我們不急著跳進社會大眾認可的深溝──深溝兩側的高牆會引人順利進入為人父母和房貸當中。我們只想手腳並用地爬出深溝,拍拍身上的灰塵,望著下方,露出欣慰的微笑,然後走開。   就

在這時,蘿貝卡眼中閃起熟悉的狡獪光芒。冒險行動又開始了。「辭掉工作,去搭渡輪吧,」我們開起玩笑。玩笑話愈說愈頻繁,戲謔程度愈來愈低。再一次,我們發現自己其實不是在開玩笑。   討論過後,我們下了一個結論:不值得為一趟毫無目標、浪費時間的小插曲──如在中美洲海灘上悠閒渡假,直到覺得無聊為止──而顛覆原本的生活。因為(雖然我承認這種計畫其實滿誘人的,有吊床、大麻菸和夕陽耶),蘿貝卡不是個能夠無所事事、純放鬆的人。她一刻不得閒,而且行動力超強。「就像我腦子裡有上百萬隻活蹦亂跳的小白兔,」她這麼形容。   寫到這兒,似乎很適合提提蘿貝卡是個神經病。雖然神經程度只有一點點,但絕不是完全沒有。不僅她自己會

承認,任何認識她的人也會承認:他們會閉上眼睛,呵呵笑著點頭。   我就愛她這樣。當初就是因為這一點,我才被她迷住的。但如果旅行沒有個計畫和大略定出的目的地──如阿拉斯加──那麼各種模糊可能性組成的嗡嗡聲就會讓她的腦子當場拋錨。相信我,這件事無論如何要設法避免,尤其我即將跟她一起旅行好幾個星期。   何況,我們生活中所缺乏的,並不是毋需動腦、懶散又無所事事的海灘假期。我們享受過的閒情逸致已經夠多了,我們渴望的是新鮮和挑戰,能讓人擺脫一成不變的窠臼,抖抖身子振奮起來。   我決定應該去環球。   環球這件事本身就帶有浪漫的成分。在全球化讓另一半地球給人近在咫尺的感覺以前,環球還是冒險家夢寐以求的任

務。即使是現在,環球雖然沒以前那麼困難了,真正實現時仍給人一種喜悅和絕對的成就感。   當然啦,我們不會是第一個環球的人。第一個──唔,可算是麥哲倫吧,他在一五一九年離開西班牙往西航行,來到了菲律賓群島;一五二一年,他因為想讓原住民酋長改信基督教而被殺。(有經驗的旅行者都知道,絕對不該跟當地人爭論宗教。太沒禮貌了嘛!麥哲倫,你到底在想什麼呀?)一五二二年,麥哲倫旗下五艘船裡的一艘,在飽經風浪之後終於返回西班牙港口,船上的十八位船員於是成為第一批成功的環球旅行家。   從那時候起,數不清的人也完成類似的壯舉。要是那樣還不夠,有人甚至幻想出難度更高的環球方式:企圖單人航海、中途不停也不加油的環球飛

行、熱氣球、用腳踩的滾輪溜冰鞋和踏板船遠征。   毋庸置疑,最有名的環球旅行從未真正發生。一八七二年,凡爾納的《環遊世界八十天》首次在法國報紙連載,描述了英國紳士福格大膽魯莽的旅程。在精心布局的故事中,福格跟朋友打賭兩萬英鎊,說他能夠在八十天內環繞地球一周,返回倫敦。   受到該書大為暢銷的鼓舞,記者娜麗.布萊(Nellie Bly)也想複製福格的虛幻旅程。她讓書中主角從一八八九年的紐約出發,在馬不停蹄的七十二天後回家。七十二天環球一周,這個速度已經很不錯了,卻沒有二○○五年雙體船水手的速度快(五十天),更不如一九九五年協和式超音速飛機環繞地球一圈的時間快(三十一個小時,包括中途停了幾站)。跟

一九六一年蘇聯太空人尤里.加加林(Yuri Gagarin)搭太空船環繞地球一周後回到蘇聯大陸的時間(一百零八分鐘)相比,更是慢得像蝸牛爬。   蘿貝卡和我計畫環球的速度要比加加林慢(而且不進入太空),但比麥哲倫快(也不要被什麼酋長殺死)。我們不是想打破世界紀錄,只想做一件日後想起來能感到驕傲的事。一件與我們的職業和成家無關的成就,一件與眾不同、我倆獨有的事。   我們訂出兩條基本規則:一、要橫跨每條經線,還要加上赤道,這樣才算是環球;二、我們不搭飛機。絕不。買張環球機票然後去搭飛機,又不是多麼困難的事;而且更重要的一點是:我們鄙夷飛機和飛機所代表的一切。   搭飛機就像按下了旅程快轉鍵。當然

,這項能力有時候是挺有用的,能讓我們到芝加哥出差而且當天來回,或是去紐西蘭渡假兩週。但這樣的旅途卻少了什麼。   凡爾納寫《環遊世界八十天》時,世上還沒有飛機,福格的經歷等於是在歌詠一趟刺激且充滿可能性的旅程。凡爾納寫道,這是史上頭一遭,人幾乎只靠商業運輸環球一周。現代化已征服了地球。   但如果汽船和鐵路讓世界變小了,那麼飛機鐵定讓世界縮得不成模樣。一九八八年,在福格輕鬆領先一百多年後,麥可.金斯里(Michael Kinsley)(後來成為我在《Slate》雜誌社的第一位老闆)為旅遊雜誌《Conde Nast Traveler》寫了一篇文章,題目是「環遊世界八十小時」,探索搭巨型噴射機旅遊

的可能性。麥可飛去印度,下機一個小時,再飛往加德滿都,下機一個小時,如此類推。這種旅遊毫無見聞可言,根本是鬧劇一場,誰會樂在其中呢?全是旅遊的種種麻煩,幾乎得不到任何回饋,簡直像遭受三天的苦刑。   「我討厭飛機,」保羅.索魯(Paul Theroux)在《老巴塔哥尼亞快車》中這麼寫,說明他為什麼希望能只搭火車從麻省一路到南美洲最南端。(他在旅途中有兩次不得不搭飛機,一直後悔莫及。)「只要我在飛機上,忍受著震耳欲聾的嗡嗡聲和飛機上獨有的那股冰冷窒悶感,就老覺得下方的陸地多采多姿又美妙,而我卻體驗不到。」我還記得第一次在飛往日本途中經過極區的情景。我從三萬五千英呎的高空看著下方陽光燦爛的冰層,想

像著下面的風吹起片片雪花,浮冰在我腳下被踩得喀吱響,然後我看著飛機單調的機艙,只聽到空氣濾清器的咻咻雜音。   討厭飛機有成千上萬個理由。就我個人來說,每次走下飛機空橋的時候,我都覺得頭昏腦脹,好像頭的前方被烘成了易碎的空殼。當然還有時差問題──你的身體清楚認定它不適合在這麼短的時間裡跑這麼遠。此外,索魯寫那段長篇大論的時候,絕對沒料到九一一事件過後的安全檢查有多麻煩、多羞辱人。要被安檢人員搜身、質問、把液體裝進塑膠袋,還要脫鞋子、解皮帶。商旅人士排著隊,臉上是惡徒登記進入郡立監獄時的慍怒屈從表情。   登機之後的可恥事情還多著呢。窄小的座位、枯燥的機上電影,航空公司甚至開始要你付款才能使用各

種設備。因此你掏出現金買廉價的耳機或乾扁無味的火雞肉三明治。   至於飛行本身,也不再是浪漫的事了。只有幽閉恐懼症、哭鬧的嬰兒、討厭的鄰座乘客、愛東問西問的退休婦女、大聲嚷嚷的醉漢,大胖子的腰臀贅肉還會從座位扶手的下方擠到你這一邊來。   對某些人來說,飛行純粹是恐怖體驗。要是蘿貝卡搭飛機上了高空,她會簌簌發抖、無法動彈。有一次我們一起從德里搭飛機起飛,高高飛進喜瑪拉雅山脈。山間的降落跑道瀰漫著霧,從霧中看去只見嶙峋的岩石,距離我們機翼的尖端似乎不過幾英呎。蘿貝卡以氣壓鉗的強勁力道緊抓我的手,灌下兩品脫的蘇格蘭威士忌和三倍藥量的鎮靜劑。光是為了她這條命,我寧可不再搭飛機。   也別忘了飛機對環

境的衝擊。飛機燃燒大量不可再生的能源,將煤灰和二氧化碳直接排放到大氣層內。光是一年飛個幾趟就足以摧毀綠化地球的美意。而且,機場還是吸引人潮、噪音污染,甚至可能是地下水污染的元兇。   撇開這些事不談,還有一個更深層的因素。在我看來,搭乘商務噴射機根本稱不上是旅遊呀。那只是讓人從甲地穿梭到乙地的辦法,人在空中的整段時間都在等降落,而且之後只會因為要抱怨亂流或是鄰座那個鼾聲超大的傢伙才會提起這趟飛行。旅程本身什麼都不是。一片空白。是讓你略過卻不體驗的手段,但人只有在體驗過程中,才會遇上真正探險的喜悅、悲哀、意外發現和災難。   幾年前,蘿貝卡和我可能會在茶几上攤開一本大地圖來計畫旅行。現在我們都用

Google Earth了。這個了不起的電腦程式讓你在螢幕上旋轉地球模型,想近距離放大地看哪個國家、區域或是街角都行。   這東西實在太方便了。但後來我們也發現,這個辦法有個重大危險。在十二吋的筆電螢幕上,什麼看起來都近在咫尺。有天晚上,蘿貝卡和我並肩坐在沙發上,食指跟著那道跳房子般的路線在畫面上移動。「好,我們可以去這裡……然後這裡……再到這裡。」好耶!看起來好容易──後來我們才發覺,這段草草計畫而成的路線橫跨了近四分之一的地球,還直直切過戈壁沙漠的中心。   看來我們必須先回答幾個基本的、平常很少人會問的問題,如:從新加坡出海到斐濟要多久?或者換一個問題好了:駱駝在不毛之地走上一百哩,身上

馱了兩個人、十五加侖的水和一個帳篷,可以走多快?   幸好,蘿貝卡是旅行後勤的大天才。她熟知各種程序,而且行動力超強。要是你的班機被取消,所有人都困在積雪的機場,又沒有出租汽車,她就是你旁邊那個冷靜地對手機低聲說話,雇來一輛馬車和一組健馬的人。她這項天份讓我信心滿滿,相信我們可以面對任何困境。我決定就不先訂出詳細的旅行計畫了。我們知道我們要搭船橫跨大西洋,然後搭火車橫越俄國。時機似乎掌握得不錯,因為這樣我們就能在夏季結束前進出西伯利亞(據說,西伯利亞的冬天可不是你會想待的地方)。那之後的一切──包括路線、目的地、行程、訂旅館──全都留白。我們會騎驢找馬,一點一點地打造出這段旅程。   下一步:

打包。蘿貝卡和我對這件事都有強烈感觸。我們都很不屑那些背包客,他們的超大背包下低於膝蓋、上高過頭頂,後面還用登山鉤掛著零碎雜物。只要走過東南亞的任何一個背包旅遊區,你一定會看到哪個被晒傷的瘋子,身邊吊著一根迪吉里度管,走到哪框啷聲就響到哪。我們不想當那個人。因此,我們幾乎走上另一個極端,比賽看誰帶的東西最少。有一次蘿貝卡甚至口出狂言,說她環繞地球時除了午餐盒以外什麼都不帶。   最後,我們決定用小背包──不比愛唸書的大學生能揹去圖書館的那種包包大多少。我在我那個背包裡裝進最少量的衣服,包括三件內衣(假如我想繼續當蘿貝卡的朋友,這三件就必須經常清洗)。打包時我把大部分的心力投注在尋找完美的鞋子上

,這件事花了我一整週──要走起路來舒服,但又不要太醜──這種組合實在有夠難找。有了這雙鞋,再加上幾件襯衫、兩條褲子、一件輕便的雨衣、拖鞋和一件泳衣,這樣應該就足以囊括各種可能了。畢竟,《環遊世界八十天》的主人翁福格也只帶了「兩件羊毛襯衫和三雙襪子」,外加一件雨衣和一條(天知道那是什麼的)「旅行毯」而已。   至於蘿貝卡的背包呢,她帶的數位器材竟然比衣服還多(這就是遺傳了。別人慶祝金婚和鑽石婚,蘿貝卡的爸媽卻慶祝電子產品婚,而且年年如此)。她帶了一台灌滿了歌曲的小型MP3播放器,一架短波收音機準備收聽新聞廣播,一台手持式衛星定位器,可隨時追蹤我們的正確經緯度,還有一支未鎖的手機,以便途中必要時可

插上買來的SIM卡。   既然行程和該準背得東西都弄得差不多了,我們只剩一件事要辦,也就是有系統地脫離生活加諸於身的束縛。蘿貝卡向公司提出辭呈,我對幾個編輯說我會遠行一陣子。同樣的,別人的反應從訝異得不知所措到毫不掩飾的羨慕都有。   我們開始去除身邊各式各樣的舒適羈絆。我們住的公寓不允許轉租,所以我們就中止租約。我們寫電子郵件給朋友和同事:我們要去環球了,回來再見囉。我們打客服熱線電話,等了好幾世紀之久,為了取消有線電視服務、電話、網路和健身房會員資格。自動電話選單很少符合我們的情況,等到有線電視公司那電腦化的聲音問起我們要搬去哪個地址,我說:「橫跨大西洋的貨船船艙。」電腦回答:「很抱歉,您

的回答不夠清楚。」我們請郵局把信件轉寄給父母,也設定好自動轉帳付費。不論是意料之中還是意料之外,數不清的瑣事在等著我們處理,不少時候我們甚至覺得永遠擺脫不了這一切了。我試著想像自己在開闊的海洋中,鹹鹹的海風輕拂上我的臉。   住在公寓的最後一個晚上,我們開了個餞行派對。我們想把這裡所有剩餘的物品都清空,盡可能把東西送走。那天晚上快結束時,蘿貝卡還把棋盤遊戲和烤箱塞進微醺的客人懷裡。第二天早上,我們把所有不忍心送走或丟掉的東西塞進儲物鎖櫃裡,然後我把車子開到一條僻靜馬路堆滿枯葉的轉角上停好,把車鑰匙交給幾個朋友。朋友答應會好好看著那輛老爺車生鏽,直到我們回來為止。   那天晚上是我們成功環球歸來

以前,在華盛頓特區待的最後一夜。我們就近找了家小酒吧,跟幾位最要好的朋友把酒道別。等人散去,我們就在朋友雅莉安家借住一晚,因為我們沒地方睡覺了。   第二天,走在人行道上,我直覺地摸了摸口袋。沒有鑰匙的感覺有點令人不安,我一直反射性地去拍空空的口袋,每次都虛驚一場。   我這才想起來,已經沒有需要用到鑰匙的東西了。公寓、車子、辦公室都沒了,我覺得無事一身輕,所需要的一切都揹在背包裡。   這是個晴朗的八月早晨,我們走向地鐵站。上週,我的生活還缺乏目標,但今天卻帶著懷有抱負的驕傲跨出每個步伐。那些在我們前面的人準備去上班,而我們呢?我們要去大海,橫跨歐洲,去中國,去更遠的地方。   我又想起索魯

在《老巴塔哥尼亞快車》開頭的那段話:「在穿梭的地鐵列車中,有一個顯然不是去上班的人。看他包包的大小就一目了然了。誰都能從那得意的漂泊神情中,一眼認出流浪者來:他嘴裡似乎藏著祕密,彷彿隨時會吹個泡泡出來。」   我們搭地鐵到聯合車站,轉搭美國國鐵(Amtrak)前往費城。旅程的第一段已經展開了,我們在費城一家相機店買了一個望遠鏡,心想到了大海上或許會用得著。   那天晚上在旅館房間裡,我們看著電視直到進入夢鄉。促銷廣告播著秋季的新型喜劇和劇情片,廣告把我們淹沒了。等節目真正播出──不管在空間還是心靈上──我們已經在很遠、很遠的地方了。明天我們就會登上貨輪,展開橫跨大西洋之旅。 至少有

一億兩千萬中國人會在黃金週裡旅遊。蘿貝卡和我當時還不太清楚這假期有多大、又會把我們的計畫搞得多慘。昨天,我們去了火車售票亭,想問過幾天往上海的班車有沒有位子,櫃檯後方的男人竟然當我們的面大笑出聲。他用中文對隔壁的同事說了幾句話,然後那個同事也開始對我們大笑了。進出中國各大城市各種形式的交通管道都被訂滿了,民眾只得使出非常手段。《中國日報》有篇報導,有個北京的男人買不到巴士票回北韓邊境的丹東老家看家人,在試過各種想得到的辦法都沒效之後,惱羞成怒的他不買票了,反而買了一輛腳踏車。他準備回家的這六百哩路程都騎腳踏車,這段路差不多要九天。我是不太懂他的思考方式啦,因為等他抵達丹東,假期都結束了。但反正

這是他家的事,我的重點只是:蘿貝卡和我在這段時間內出不了北京了。那男人的長程騎車計畫卻讓我們動起了腦筋。棄絕那些火車啦、船啦,踩兩輛十段變速腳踏車上大馬路,讓風呼呼吹過髮際,說不定感覺會很暢快。我們一直讓渡輪船長和火車工程師替我們握方向盤,靠自己操縱一次不是感覺很偉大嗎?就算只是操縱許文(Schwinn)牌自行車也好啊。買兩輛自行車、騎上不確定的路途前往新加坡,似乎太過冒險了。但我們卻找到了一個自行車團,他們幾天後會從河內出發,往南前往西貢。一般來說,我對套裝旅遊行程都很感冒,因為我討厭跟一群陌生人成天待在一起;但若加入這趟自行車旅遊,卻能讓我們運動僵硬的筋骨,也讓我們與赤道接近幾百哩。由於要

在這一週離開北京非常困難,加入自行車團最大的風險是無法在人家出發前抵達河內。但我們決心孤注一擲:我們按下了預訂這個旅遊團最後兩個空位的按鈕,比出期盼好運的手勢,希望能即時趕到。那天傍晚,我們在一家購物商城的地下層閒逛(想找便宜的冒牌奧運紀念品),卻注意到一家餐廳,裡面擠滿了當地人。餐廳的地點並不是特別好,裡面卻都是開心吃飯的人,而且我們也餓了,便決定進去試試。第一道菜就讓我們鍾情了:乾扁四季豆。四川花椒在美國被禁用了幾十年,因為可能夾帶對柑橘屬樹木有害的細菌。現在雖然解了禁,要在美國找到四川花椒還是很不容易。但真正找到的時候,絕對不會搞錯。我們的四季豆裡有好多花椒,啟動了我們從不知道的味蕾,讓

我的舌頭邊上綻放著喜悅。所謂的「花椒」之名引人誤解,因為它其實跟胡椒毫無關聯,而是某種小莓子乾掉的空殼。不管原產地是哪裡,其中卻同時含有麻痺、溫暖和辛辣三種滋味。我發誓它還有麻醉作用。我吃得越多,周遭的世界就變得越妙。蘿貝卡對它也讚不絕口。「嘿,你覺不覺得有點high?」她帶著羞怯的笑容這麼問。當然有。這家餐廳裡的每個人都一副欣喜若狂的模樣,這裡就像個烹飪鴉片窟呀。下一道菜是炒雞肉,真材實料。從盤中物來看,顯然有人把雞拔了毛、放上砧板,用切肉刀隨意跺幾下,然後把整堆東西丟進熱鍋。上桌時,這道菜是軟骨、骨頭和雞爪的大雜燴。若換成平常日的傍晚,這道菜可能會引發小小的畏懼,但今晚可不會。在花椒解放一

切的影響力下,我們輕鬆面對盤中這隻家禽未經修飾的悲慘面貌,蘿貝卡立刻抓起雞頭,我則挖出雞爪,沒多久我們就在充飽花椒能量的驅使下,拿雞的肢體當道具,演出了史上最怪異的雞偶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