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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位出售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曾勻寫的 2023地政士不動產實用小法典(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適用)(贈不動產經紀人模擬試卷(二十一版) 和王英欽的 土地開發實務作業手冊(2022年增修七版) 都更、簡易都更【一本專為土地開發從業人員所寫的專業工具書】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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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三民輔考 和詹氏所出版 。

國立中正大學 財經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曾品傑所指導 何劭洋的 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之研究 (2021),提出停車位出售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預售屋、定型化契約、附合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不實廣告、個別磋商條款、契約審閱期、猶豫期間、漏水保固、貸款契約。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北大學 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 劉維真所指導 黃盈綺的 區分所有建物停車位登記問題之研究 (2020),提出因為有 區分所有建物、建物登記、停車位、公示力的重點而找出了 停車位出售的解答。

最後網站北市最貴停車位大安區500萬起跳 - 自由財經則補充:記者林美芬/台北報導〕根據房仲業者調查,台北市最貴的停車位行情價落在大安區,成交行情在400到500萬元,有獨立產權的停車位出售更是一位500萬元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停車位出售,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2023地政士不動產實用小法典(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適用)(贈不動產經紀人模擬試卷(二十一版)

為了解決停車位出售的問題,作者曾勻 這樣論述:

  ★2022年全新改版,完整收錄最新修正法條!   ★對應不動產經紀人及地政士考科之命題趨勢之專用工具書!   ★六大類(基本法規、登記及測量類法規、估價類法規、地用類法規、地稅類法規及不動產類法規)共54種法規彙整!   【本書適用】   這本《地政士不動產實用小法典》適用於以下考試: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地政士考試。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   ※正確考試資訊以簡章為準※   【本書優勢】   本書自2012年初版以來即為三民補習班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面授與函授專班上課御用輔助教材並對外銷售,秉持著呈現最新暨蒐羅完整法規的使命

,打破業界一年一版的常規,迄今九年已改版二十一次,累積銷售量已突破上萬冊。並由三民名師根據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證照考試命題範圍,將法規依實務彙整分為「基本法規、登記及測量類法規、估價類法規、地用類法規、地稅類法規及不動產類法規」六大類54種,幫助考生有架構地查閱學習。再搭配本社出版的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專業科目重點整理書籍,讓您不但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   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證照考試涉及的法規是出了名的繁雜。擁有本書,幫讀者省去大量蒐羅瑣碎法規的時間,讓您把時間花在學習的刀口上。   【本次改版修法重點】   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改版修法重點包括:   1.土地法   (1)

111.05.31三讀:現行土地法規定,土地或建築改良物自繼承開始日起超過1年未辦理繼承登記者,經地政機關查明後,應公告繼承人於3個月內聲請登記,若繼承人逾期未聲請,則由地政機關予以列冊管理;倘經15年仍未聲請登記者,地政機關得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為保障人民財產權,爰修第73-1條規定,使地政機關除依現行規定公告外,並應以書面通知繼承人。另地政機關在移請國有財產署標售時,亦應以書面通知繼承人,並將標售前的公告期間,由現行30天延長為3個月。本法修正施行後,地政機關處理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案件,除依法辦理公告之外,並應以書面通知繼承人,有助於繼承人獲知充分資訊俾及時行使權利,以落實憲法保

障人民財產權及正當法律程序之本旨。   (2)110.12.08修正:   修正緣由係因司法院大法官做出釋字第763號解釋,以土地法第219條第1項僅規定收回權時效起算點,而未規定地政機關應定期通知原土地所有權人或依法公告被徵收土地的後續使用情形,導致原土地所有權人無從及時獲知充分資訊,俾判斷是否行使收回權,不符憲法要求之正當行政程序並違反憲法第15條保障人民財產權之意旨,而宣告違憲,並要求主管機關檢討修正。爰新增第219-1條規定,私有土地經徵收並於補償費發給完竣之次日起,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應每年通知及公告原土地所有權人或其繼承人土地使用情形,至其申請收回土地之請求權時效完成或依徵收計

畫完成使用止。若地政機關未依規定通知及公告,而有徵收補償發給完竣屆滿1年未依徵收計畫開始使用或未依核准徵收原定興辦事業使用等情形,原土地所有權人或其繼承人得於徵收計畫使用期限屆滿之次日起10年內,申請收回土地。此外,前開規定也適用於本次修正條文施行時,申請收回土地請求權時效尚未完成之案件。該條施行後,除有助於原土地所有權人或其繼承人知悉被徵收土地使用情形俾及時依法主張收回權外,也督促需用土地人必須切實依徵收計畫及預定期程使用土地,更審慎地處理徵收相關事宜。   2.稅捐稽徵法(110.12.17修正)   調降滯納金加徵率為「每逾3日」加徵1%,總加徵率由15%降為10%、調降暫緩移送執行繳

納應納稅額比例為「1/3」、增訂核課期間時效不完成事由、提前得聲請假扣押時點、增訂代位權及撤銷權規定、修正營利事業憑證處罰按查明認定總額處「5%以下」,及提高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之刑事處罰、因納稅義務人錯誤致溢繳稅款申請退稅期間,由「5年」修正為「10年」;因政府機關錯誤者,由「無期限」修正為「15年」,以及劃一檢舉獎金核發標準與領取資格限制,以資一致。以降低納稅義務人負擔、保障國家債權、落實罪責相當,並有效遏止逃漏稅。   【三民考生上榜心得】地政士全國第7名:吳佳芸   國文:60分   土地法規:68分   土地稅法規:88分   土地登記實務:50分   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

:87分     地政士各科準備方法   【民法】民法應該是大多數考生最頭痛的一科:條文繁多、內容包山包海、題目變化多端。但民法卻是我最喜歡的一科,因為每天都在你我生活中發生,比方網拍購物涉及買賣∕清償∕瑕疵擔保等概念,將每日情境與法條聯想才能記得深刻!   【土地法規】土地法規除法條內容外必需搭配諸多大法官解釋,講義裡各種補充亦要熟讀,作答時更要能正確引用。土地法規疊床架屋,自己要能融會貫通相同概念(如徵收補償在土法∕平權∕土徵裡的各自規範),前後翻閱講義製作對照筆記,厚實的土法講義應該會是最破爛的一本。課本裡的概念若能自己舉一反三,才是真的熟記!   【土地稅法規】土稅是最實用的一科,內容

也相對淺顯易懂,是好掌握的科目。可製作對照表格,每天睡前迅速看一次表格內容來複習,走路、等車、洗澡等各種零碎時候都和自己默背「課徵對象、納稅義務人、稅基、稅率、減免條件、自用住宅優惠」等要件。親自做過講義題目再搭配歷年考古題應該沒有太大問題。   【土地登記實務】這科最大的痛處是概念非常模糊抽象,起初打算硬背土地登記規則的每一條文。開始動筆做題目後慢慢能歸納重點,這一科反倒是直接從寫題目,看擬答來整理筆記。做了近15年的考古題2遍,抓到作答訣竅「先解釋題目」,若要回答土地登記規則107條,先解釋分別共有,引用民法824-1條等,融合民法、土法相關法條小題大作,如此篇幅才夠多!因為這個科目考生們

相對高分,能寫得越完整分數越好看,作答時亦需注意時間掌控。   【國文】要速成準備國文,或許從日常生活中減少錯別字、增加詞彙量下手,拿出紙筆真的「寫字、練字」,隨意抄寫個短句都好,只要見到不熟悉的成語、詩詞佳句主動查意思。個人社群媒體的發文可當作作文機會,把日常流水帳衍生成600~800字短文,多多為自己創造練習機會,文字流暢度和詞彙量是可以慢慢累積養成的。看到題目莫慌張,沒有相關個人經驗也可以自行腦補編劇,先假想自己是閱卷老師會對什麼樣的內容感動、有趣,再當個稱職說書人把故事情節鋪陳地扣人心弦。個人習慣會偶爾穿插疑問句增加敘述多樣性,或是引用名人語錄增加文句厚度。  

停車位出售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210129中山北路三段 高樓面綠蔭住辦 美源貿易大樓30-10-1
地址—台北市中山區集英里24鄰中山北路三段30號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eq56TmFCIM4

【物件資料】
售價—2368萬;單價—64.6萬
降價—2200萬;單價—61.7萬
格局-open+1衛
建坪36.68坪
主建物29.22坪
公設7.46坪/20%

土地登記3.87坪
月管理費-3742元
室內主要採光面朝向-東;邊間-否;採光-1面
出售樓層-10樓;該層挑高-2.75米;該層戶數-6戶

【特色說明】
一手屋主
高樓、方正、獨立衛浴
近捷運、市場,生活機能成熟
正中山北路門牌、官道綠蔭景觀
B1有停車位招租,周邊300公尺內有4個收費停車場

【社區資料】
設計人-吳非士建築師
建物完工日期-71年06月09日
警衛管理-全天候;管理費-102元/坪
大樓外觀朝向-東;路寬-中山北路三段40米
土地使用分區—商業區;建物用途標示-住家用
棟層戶數-2棟;地上12樓/地下1層;57戶;共用電梯-2部

【生活機能】
地標-大同公司
市場-晴光市場
公園-撫順公園
學區-大同國小、成淵國中
公車-大同公司站(晴光市場)、大同大學站
捷運-google說民權西路站距離450公尺步行約6分鐘、中山國小站、圓山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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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商ERA易而安不動產】
知見不動產仲介經紀股份有限公司
經紀人─彭彥祥;證號─(95)01183號
接案人─陳泰源資深經理;營業員證號─(99)148-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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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要看屋,請至少提前1天預約。
2.服務專線→0986-289-679;Line ID→chentaiyuan1223
3.響應環保與e化,看屋時若需紙本資料請主動且提前告知。
4.房仲服務報酬之計收,合計不得超過成交價金的6%或1.5個月租金。

部落格→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1/02/210129-30-10-1.html

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之研究

為了解決停車位出售的問題,作者何劭洋 這樣論述:

當110年上半年新冠肺炎疫情於國內爆發時,房市交易量明顯萎縮,市場多預測房價將走跌,惟隨後股市加權指數創新高點帶來之資金浪潮,讓下半年房市呈現意料之外的價量齊揚局面。預售屋單價常是區域新高,遂成為該區房價指標,隨居住水準提升國內建築法規屢屢修正,新建房屋首當其衝受法規修正影響,種種特性使預售屋成為房市焦點所在,此波房價飆漲更突顯預售屋交易亂象,有鑑於此,政府機關透過禁止轉售預售屋紅單、預售屋價格應申報實價登錄,試圖抑制房市過熱現象。預售交易價金可分期給付,使其易受到資金有限之消費者或運用金錢槓桿之投資型購屋者青睞,量身訂做之特性也為自住型消費者所好,然因其以未來之物為買賣標的、契約履約期長等

特性,讓興建期間建商倒閉、廣告不實、完工後不符消費者期待等爭議時有所聞,或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遲延給付,甚至無法給付等情,也增添房屋預售交易風險。因廣告文意範圍寬廣,不實廣告常為消費者遇糾紛時之主張,然而是否建商所有房屋廣告中誇飾、吹噓手法之美好願景均一概構成契約內容?買賣雙方於訴訟中往往各執一詞,最高法院對於不實廣告之審查標準即顯得重要。自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公告以來,已在交易實務上運作多年,也形成市場交易慣例,消費者對部分權益亦相當熟悉,如契約審閱期、履約擔保機制等,部分應記載事項在判決實務上也認為屬於強行規定,不容企業經營者以個別磋商條款為名另行約定不利消費者之條款,使

應記載事項能達保障消費者權益及減少訟源之效,然因部分市場交易慣例與應記載事項有所扞格,或因部分應記載事項尚屬綱領性規定,致買賣雙方在細節、補充性等事項漏未約定而發生爭議,爰參考市場交易習慣與法院見解,提出應記載事項之修正建議,期達減少預售屋交易糾紛之效。

土地開發實務作業手冊(2022年增修七版) 都更、簡易都更【一本專為土地開發從業人員所寫的專業工具書】

為了解決停車位出售的問題,作者王英欽 這樣論述:

  土地開發是建設公司的首要工作,其中尤以購地階段的篩選、調查、產品定位、規劃配置、投資評估與土地簽約等的土地開發核心作業,更是決定購地成本與案場去化的關鍵。     筆者將其從事土地開發卅年的工作心得整理成籍,提供我輩土開人參考,期望能成為得力的助手。同時作為以建設公司為主要業務的建築師、代書事務所、房屋銷售從業人員的專業工具書。     本書共計九講,每講以本文扼要陳述,再以附註詳加說明。且彙整上網途徑,讓讀者善加利用網路資源。並以查核表、附件輔助相關作業。最後提供大樓、透天實例詳加說明。全書重點整理如下:     ● 本文九講:土開概論(1st)、四大(現地、地政、市調、法規)調查(

2nd~5th)、開發構想與規劃配置、毛利評估(6th~8th)與土地簽約作業(9th)。     ● 附註:針對各講作業細節以附註(共124條)詳加說明解讀。     ● 附表:相關作業內容整理成表(共22附表),以方便快速核對套用。     ● 附件:31項附件為各講內容輔助說明。      ● 上網要徑:作業涉及的法規與網路服務,整理成網址與上網查詢要徑表,以方便使用者自行上網查詢核對,並配合法規變動迅速更替調整。     ● 查核表:針對簽約作業提供check list,以免遺漏。     ● 案例:大樓、透天各一案例,除配置圖外,且彙整其規劃面積、銷售面積與評估效益表為單一作業表(透

天還加入售價擬議表),說明「最大可建面積」及「投資效益評估」,供我輩土開人、規劃者參考,以提高工作效益與作業精確度。

區分所有建物停車位登記問題之研究

為了解決停車位出售的問題,作者黃盈綺 這樣論述:

隨著都市擴張及工商業日益發達,人口朝向都市集中,造成都市居住需求大增,居住型態開始朝向立面化發展,建物型態大多為「區分所有建物」,而隨著停車需求增加,區分所有建物依法規定應設置停車空間,停車位的使用與需求已成為現代人不可或缺的生活設備。隨著房價不斷飆高,區分所有建物之停車位價值亦隨之提高,而現今停車位類型眾多、登記方式歧異且相關法令龐雜,民眾因不了解所買的停車位是否擁有獨立產權,是否單獨出售,將影響民眾財產權益甚鉅,多種停車位登記方式使民眾無所適從,所衍生出交易糾紛、使用紛爭亦不斷。本文首要針對區分所有建物登記制度,探討土地登記效力、相關地籍測量對於區分所有建物之測繪規定、土地登記對於區分所

有建物之登記規定,後討論區分所有建物停車空間登記方式,歸納實際登記方式態樣,並針對區分所有建物停車空間登記方式及公示效果進行分析,試圖將停車空間登記方式類型化,並建立相關課題,研擬解決方案,為現行法律及登記制度不完備之處,提出建議及改善策略。本文提出確立停車位登記方式、強制停車位登記編號、制定不動產登記專法及建物強制登記等4個大方向建議,期望改善現行登記方式紊亂現象,強化登記簿公示力,維護不動產交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