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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大etf-ai智能投資平台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劉宗聖,黃昭棠,張明珠,邱鉦淵,李政剛,張克豪,曾逸江,蔡宇倫,楊育晟,蔡雅筑,林恕安,劉維翰寫的 ETF 智能投資與機器人理財實務與應用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國立成功大學 法律學系 顏雅倫所指導 張詩瑀的 人工智慧在金融法上之運用與挑戰—以機器人投顧為主軸 (2020),提出元大etf-ai智能投資平台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機器人投顧、理財機器人、人工智慧、金融科技、受託義務、演算法監管。

而第二篇論文南臺科技大學 企業管理系 殷世熙所指導 王胤芳的 金融業的整合創新營運模式分析-以元大銀行為例 (2018),提出因為有 元大金控 金流支付 數位金融的重點而找出了 元大etf-ai智能投資平台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元大etf-ai智能投資平台,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ETF 智能投資與機器人理財實務與應用

為了解決元大etf-ai智能投資平台的問題,作者劉宗聖,黃昭棠,張明珠,邱鉦淵,李政剛,張克豪,曾逸江,蔡宇倫,楊育晟,蔡雅筑,林恕安,劉維翰 這樣論述:

  機器人理財發展至今約12個年頭,根據市場調查公司Statista預估,2021年全球管理規模將突破1兆美元,並在2023年翻倍突破2兆美元,顯見全球金融機構與金融科技新創公司,無不重視機器人理財的發展。     機器人理財的核心技術,主要體現於資產配置及投資組合管理的能力,與傳統財富管理服務最大的差異,在於從一次一檔(單筆投資)與多次一檔(定期定額),走向一次多檔(投資組合)與多次多檔(定期定額+投資組合+再平衡),有利降低風險與提高長期績效。     本書從美國資產管理生態談起,楬櫫傳統大型金融機構已跨足機器人理財領域,包括Vanguard、Charles Schwab及TD Ame

ritrade等;接著教導投資人善用元大ETF-AI智能投資平台,補足人為投資的不足,打造更加穩健成長的AI理財計畫。     內容精要   ►一次看懂:海外機器人理財商業模式   ►操作密技:多檔ETF規畫客製化投資組合   ►獨家情報:投資組合最佳化技術   ►實例分享:動態再平衡策略   ►退休利器:用智能投資累積養老金

元大etf-ai智能投資平台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元大投信 ETF-AI 是由股感從規劃、設計、工程串接,一條龍製作完成的大型數位轉型專案,為配合該平台推廣,也協助製作了功能介紹型的宣傳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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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慧在金融法上之運用與挑戰—以機器人投顧為主軸

為了解決元大etf-ai智能投資平台的問題,作者張詩瑀 這樣論述:

人工智慧之發展使得金融科技浪潮快速襲捲而來,破壞式創新完全顛覆了傳統金融業者之經營模式,使其面臨極大之挑戰與轉型,也考驗著各國金融市場與監理法制如何因應。在歷經2008年金融海嘯後,機器人投顧憑藉著極少人力及自動化帶來之優勢,以低門檻、中立客觀之方式為廣大消費者提供更準確、透明及優質之投資服務,卻也帶來了一些問題,諸如受託義務及合適性原則之落實、利益衝突之防免、演算法之監管、系統性風險之因應及資訊揭露義務等,此些議題皆有待解決。我國於2017年開始發展機器人投顧,2020年上半年金管會對機器人投顧實施專案檢查結果也點出現行運作上在演算法審核、市場動盪應變、KYC及合適性上之一些問題。

本論文以機器人投顧為主軸,目的透過分析我國實務運作之概況,探討除了金管會金融檢查結果外,尚有哪些潛在問題。方法上,本文從人工智慧之概念出發,藉由回顧美國、英國及歐盟實務運作情形、專家學者文獻及法制概況,了解國外運作情形,藉以做為我國之借鏡。研究發現,目前國內業者多是以自家發行或是上架之金融商品為投資標的,而引發了利益衝突之疑慮。再者,即使以ETF作為投資標的,亦有業者是否履行其受託責任之問題。其他在客戶調查與分類上,針對客戶不一致回答之應變機制,以及再平衡服務之侷限,皆為可改善之地方。 本文認為,雖許多業者均以自家發行之金融商品作為投資標的,但若業者已告知客戶相關利益衝突及控管措施後取得

客戶同意,並不會因此違反忠實義務。而針對業者以ETF作為投資標的,本文認為若業者已事先明確告知並標示出客戶日後需額外繳納之基金管理費用,應不會違反其受託人責任。在台灣,機器人投顧仍處於萌芽階段,在英美及歐盟各國多未制定專法規範之狀況下,本文也提出些許建議,希冀我國採取積極開放之態度,提升自身科技能力,朝向完善之監理法制邁進。

金融業的整合創新營運模式分析-以元大銀行為例

為了解決元大etf-ai智能投資平台的問題,作者王胤芳 這樣論述:

摘要台灣金融銀行因為長期受限於服務同質性高、市場過度競爭、資源配置不當等不利因素,加上 2000 年 11 月 24 日立法院三讀通過金融機構合併法,從 2001年起進入了併購潮,藉以擴大經營規模、加強國際競爭力。數位金融的主要原因受到次級房貸、歐債危機後,對數位金融的物聯網類、數據演算等應用逐漸崛起而電子商務、經濟貿易影響使用行為、消費行為的改變,讓借貸融資、消費轉帳、申請辦理等業績逐漸下滑,雖然在歷經三次轉型後金融銀行對於數位金融的轉型雖然有陣痛期,但是增加金融銀行的自主性、人性化讓使用頻率、業績金額也逐漸攀升。元大金控在歷經七次併購案後,可讓銀行業運用該法提供之跨業經營、公司分割及簡易

合併、共同行銷、資訊交互運用、共用營業設備及營業場所等機制,可協助金融機構進行重組擴大銀行營業規模,有助於達到規模經濟。而在過往併購後的十年後,台灣銀行業所面臨行動支付、數位金融的轉型讓銀行業面臨營運轉型,顯示出經營模式創新對銀行的重要性;因此本文主要以元大金控為例,和目前元大金控的電子商務、金流支付、數據演算等營運轉型,針對元大金控的銀行業、保險業、金融業、證券業為研究範圍,從市場策略、營運策略、創新服務為研究重點,以供後續研究或相關政策規劃之參考。關鍵字:元大金控、金流支付、數位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