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條例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包括價格和評價等資訊懶人包

兩岸條例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張瀚騰寫的 2021移民政策與法規:名師編寫.輕鬆駕馭移民法規 〔十二版〕(高普考、地方特考、各類特考) 和施正鋒的 盧比孔河畔的沈思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勞動部真的能要求「下架」赴中國的職缺廣告嗎?也說明:如果法律沒有新增修訂,那這次到底是什麼地方變了,所以勞動部要特地發函給人力銀行?從新聞透露出的訊息,應該是勞動部對於兩岸條例的解釋改變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千華數位文化 和翰蘆所出版 。

中國文化大學 政治學系 林炫向所指導 蔡政杰的 兩岸人民入出境管理之人權與法治研究 (2021),提出兩岸條例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民主法治、兩岸關係、人權。

而第二篇論文淡江大學 國際事務與戰略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 曾怡碩所指導 楊雅婷的 我國難民政策之研究-1945至2020年 (2020),提出因為有 難民法、難民政策、政治庇護、難民、尋求庇護者、無國籍者、黑戶的重點而找出了 兩岸條例的解答。

最後網站法規內容-入出國及移民法與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則補充:法規內容 · 兩岸條例第八十七條之ㄧ · 兩岸條例第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 ·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入境,已逾停留、居留期限。 · 一、逾期十日以下 者,處新臺幣二 千元罰鍰。 二、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兩岸條例,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2021移民政策與法規:名師編寫.輕鬆駕馭移民法規 〔十二版〕(高普考、地方特考、各類特考)

為了解決兩岸條例的問題,作者張瀚騰 這樣論述:

移民政策與法規考什麼?   移民政策與法規其考試的內容範圍包括了國民入出國、外國人民以及大陸地區人民之入出境等相關規定。以考試方向來說,大抵不超出前述之範圍,準備之方式,仍是以相關之移民法規為主,並不用準備太多移民理論之內容。因此在未來的考試中仍應依照此方向為主。   本書之編寫目的在於能在最短的時間內,完全貫通移民政策與法規該科。希望可讓你成為運用法律的高手,而非背誦法條的法匠。畢竟考上公職之後,所必須面對的是千變萬化的入出國與移民之問題,單單背誦法條是不足以面對考試,以及未來的工作壓力。透過研讀本書,希冀能夠將移民法規相關規定,融會貫通,內化為自己的一部分,在考場上得利,並在未來的

工作崗位上,發揮所長。   ★國考應試對策   我國規範國民、外國人等入出國之主要法規,「入出國及移民法」於96年底大幅翻修,用以因應我國在面臨國民入出國所衍生的問題,以及外國人在臺所涉及居留、入出境等事務,同時也增列了相關移民規定,重點修法部份當然為考試出題的最好題材。此外,佔本科考試有相當比例的「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簡稱兩岸關係條例),此部份也不可輕忽。然因近二年香港政治局勢有大幅變化,基於對香港居民之人道關懷,香港居民來臺居留成為重要議題,因此有關香港居民如何來臺定居等相關規定亦應注意。   為各位考生介紹本書章節:   1. 本書分為五篇:一、移民政策概論;二、入

出國及移民法;三、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四、移民法規相關法令彙編;五、近年試題及解析。   2. 第一篇在說明我國近年移民政策現況,以及當前與未來可能面對的問題,屬於理論政策面,可使讀者在尚未進入第二篇與第三篇法規釋義前,能夠通盤的了解我國的移民政策現況。   3. 第二篇與第三篇,其主要內容為移民法規重點整理,本書與坊間僅臚列法條之參考用書不同,採逐條釋義的方式,並採系統化整理,以便於讀者融會貫通,並輔以重要行政釋示函令、重要問題研討等,期盼能夠使讀者在研讀法規時,也能夠明白實務上法規之運用方式。   4. 第四篇與第五篇:第四篇為移民法規相關法令彙編,用意在節省讀者時間,免

卻查翻法條的困擾。第五篇則包含近年試題之詳細解析,鑑往知來,讓你考場得利。 本書特色   ◎相關法律彙編‧最新條文歸納統整   因考科是以法規內容為重點,但法規內容十分繁瑣,不易記憶,因此需要一本系統化的參考書籍來幫助記憶。本書即是以系統化的整理、搭配圖表記憶,化繁為簡,讓你有效率的理解與記憶。   ◎法規QR code‧查詢事半功倍   除了系統化的整理法條,書中更將完整的法條以QR CODE的方式呈現,讓你不僅可在閒暇之餘用手機來複習法規外,更可隨時掌握法條的更新情況,省去上網搜尋整理法條的時間。   ◎各章出題率分析‧規劃進度‧效率複習   讀書考試的必勝關鍵在於掌握重點,如何在

有限時間獲取最大的效益是所有考試的決勝關鍵!因此本書將重要、常考的章節標示A、B、C三種程度,可以依照程度的不同來規劃研讀複習的時間,讓你贏在關鍵點!   ◎掌握近年試題命題趨勢   所有的大型考試,除了平日的認真準備,關切移民法規的相關新聞或議題之外,練習歷屆試題也是十分重要的,唯有練習歷屆考題才能清楚的掌握考試脈絡,有助於自己在考場上能臨危不亂,增加得分的機會。

兩岸條例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我們上個月討論過NCC的OTT專法有特別要防堵中國OTT業者的意圖,而日前經濟部,也以兩岸條例第35條第2項,禁止台灣任何單位代理或經銷中國大陸OTT TV服務,此條例也被稱為「愛奇藝條款」,也就是說,台灣愛奇藝很可能在9月3日以後就不能看了!兩岸的關係特殊沒有錯,但也引來許多人質疑,只是想看個陸劇有這麼嚴重嗎?這是不是「逢中必反」呀?所謂國家安全跟人民的自由到底該怎麼拿捏呢?今天我們就特別邀請到了,台北大學犯罪學研究所助理教授 沈伯洋 PUMA,來加入我們的討論,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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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人民入出境管理之人權與法治研究

為了解決兩岸條例的問題,作者蔡政杰 這樣論述:

本論文係以我國政府所實施之兩岸人民入出境管理手段作為研究核心,並從臺灣人民赴陸及大陸人民來臺等兩個面向,充分探討我國政府的大陸政策、法令規範及現況問題。兩岸人民之往來狀況可直接反映出兩岸關係的發展情形,因此透過政府對於兩岸人流管理手段及措施之演進及轉變,可瞭解兩岸關係從過去到現在的發展脈絡,甚至於是未來的走向。然因我國之大陸政策並沒有定向的發展路徑,而是在不同的執政黨及不同的國家領導人帶領下,隨著國際局勢的變化,不斷改變政策目標及方向,並由意識形態牽引著兩岸政府與民間交往的冷熱程度,對我國民生經濟與產業發展都產生相對應之影響。我國政府一向自許臺灣是相當重視人權之民主法治國家,在法治國原則下,

政府所有的行政作為都必須於法有據,並充分達到人權的保障。但是兩岸事務具高度政治性,且受到意識形態影響相當深,因此本論文以人權與法治作為研究核心,研究政府對於兩岸人民入出境管理之政策與措施,是否合乎法治國原則及落實人權保障之精神;或政府對於兩岸事務係以政治凌駕法治之意識形態作為決策模式。另外,本論文也從COVID-19疫情期間之境管措施等相關時事議題,探討兩岸人民入出境管理手段之合憲性,從憲法的層次及參考司法院大法官相關的解釋,來論述政府行政與人權、法治之間的衡平性及比例原則。本論文採質化研究,以深度訪談作為核心研究方法,採半結構式訪談的模式,對具代表性之產、官、學領域等十位專家學者進行訪談,並

於本論文第五章針對訪談內容作質化分析,結合本論文之研究論點,從臺灣人民赴陸及大陸人民來臺等二面向,各提出五點研究發現,其中較重要之研究發現包含臺灣人民赴陸之法令規範仍不夠完備且缺乏明確性及衡平性,人民對於以國家忠誠為由所制定之法律,尚採觀望之態度;另外,大陸人民來臺之法令則過於繁雜,不易理解及執行,在管理機制上缺乏彈性,又兩岸關係受意識形態影響太重,無法正常發展,也造成兩岸經濟市場的不穩定,危及人民生計。最後,本論文亦就研究發現之問題,提出十點具體之研究建議,其中包含兩岸事務應回歸到以法治為核心之管理模式,且兩岸事務相關法令均已陳舊,應大幅度修正,並強調明確性及透明化,也要重視大陸人民在臺之各

項權益,避免政治意識形態過重,讓兩岸能回歸正常化交流,同時改善我國民生經濟問題。

盧比孔河畔的沈思

為了解決兩岸條例的問題,作者施正鋒 這樣論述:

  本書涵蓋2013年九月政爭、到2020年大選前的政治發展,主題包括九月政爭的政治制度思考、台灣政黨政治的前景、民主轉型的回顧及深化的期待、總統直選與台灣政治發展、九合一選舉的觀察、蔡英文第一任政府的觀察、民進黨的總統初選、國會改革觀察、台灣憲政改造的觀察、以及台獨學者從政百日。基本上,這是當代政治的忠實紀錄,有觀察、有分析、也有針砭、更有建議,換句話說,這不止是照妖鏡,也是作為知識份子的自我期待。問題是,不管是無知、無良、還是無膽,儘管看到病徵、知道病理,掌有權力的人未必願意服藥。經過六年半的沈思,已經沒有其他選擇,求人不如求己,必須直接參與,破釜沈舟、義無反顧,只能當過河卒子了。

我國難民政策之研究-1945至2020年

為了解決兩岸條例的問題,作者楊雅婷 這樣論述:

在人類的歷史上一直存在著難民問題,不論是天災、內亂或者國與國之間的戰爭,都可能導致難民的產生。我國身為國際社會的一員,同時為「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以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的簽署成員,對於人權的重視自應不在話下,理應對於難民庇護持開放的態度。本研究亦針對幾個具有參考價值之先進國家的難民庇護制度進行研究,接著說明我國在難民庇護方面的歷史進程以及目前及未來可能所面臨的挑戰,最後針對台灣目前《難民法》的制定以及施行提出實務方面的建議,同時也對未來可持續發展的研究議題提出建議。 我國《難民法》草案從2007年初次審議至今仍擱置在立法院中,原因除了中國、香港、澳門之間的敏感政治情勢,是

否將中港澳地區人民納入難民法適用範圍也曾有爭議,再者,接收難民需要瓜分國內的國家預算及資源,對多數國人而言亦非討喜且必要的政策。現行《難民法》草案也有一些爭議之處,如目前現行草案適用難民法之對象侷限於外國籍及無國籍人士(不包含中港澳居民)、被拒絕難民申請之後當事者沒有任何救濟程序、有保護傘條款、第三國條款及審查機制的限制等。 因為《難民法》尚未通過,目前台灣政府面對提出難民申請或庇護的個案,均是以低調及個案處理,多數個案均被執法單位視為居停留條件不符或入境資格或目的不符,隨即依現行相關法規遣返原出發國或第三國,難免給社會普遍觀感有程序不透明的疑慮、人權團體的反彈。雖然目前中港澳居民若有符

合特定情形,得向台灣政府申請庇護,由陸委會專案主導處理,並可依兩岸條例及港澳條例給予申請者來台居停留資格,然審查資格非常嚴格,得以接受政治庇護來台之申請者相當少,多數申請者若以依親、就學或投資等方式,可能更易取得在台居停留之資格。 台灣面對的除了外來的難民或申請庇護者,台灣境內也有為數可觀的逃逸移工,在這樣的情況下有許多「幽靈寶寶」在社會底層中誕生,卻因為無國籍、無戶籍問題,可能居無定所、被迫遷徙,亦不得接受台灣與國籍及戶籍掛勾的醫療、教育或社會資源,這樣的情形下是否與台灣人權立國的宗旨亦背道而馳?與此同時,還有一群外籍人士因為社會運動、或母國政變等因素無法返回母國之狀況,進而滯留台灣,

若無法延期簽證或居留、或護照逾期無法換發新護照,則僅能不斷地逾期滯留在台灣,以上這些族群都屬於被迫流離失所者,而當這些政府對於異議人士的壓迫日益加劇,台灣在缺乏一部正式的《難民法》的現實底下,實難以對這些人士提供有效的協助。 在2020年5月28日港版國安法通過後,亦讓台灣的難民法草案再度獲得一些討論聲浪,原因在於港版國安法之立法目的在於加強中國政府對香港的實質控制,使得未來該地區人權受迫害的人數恐更加劇,也說明了台灣通過一部得以適用之《難民法》之必要性。本文是以難民需求的角度出發所作的研究,並以整個流程作為軸線來分別提出相關的建議,本研究認為,短期來說應該在中港澳居民難民身分認定的部分

,暫時繼續沿用兩條例來處理,但應該將兩條例適度修正,以正式的條例說明中國以及港澳地區的人民在申請庇護時可準用《難民法》,接續的權利義務也應同等地準用難民法,提供給中、港、澳地區人民與其他國籍申請者同樣的身份地位。而在難民申請程序方面,由於「審查」往往是政府單位最容易延宕的環節,亦應明定出接受審查的要件及 明定初步審查的期限;最後《難民法》草案亦應就申訴或救濟方面提供更詳細的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