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租賃車車禍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呂錦峯寫的 王牌律師說故事,你一定要知道的50個生活法律問題(3版) 和施宇宸的 你知道的太多了:欠錢可以不還、年金可以不繳、法庭可以喊價、和解可以再告、借名可以侵占、勞保可以害人──這是什麼荒謬劇?!不~這是我們的法律!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瑞蘭國際 和獨売出版所出版 。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風險管理與保險系 賴麗華、洪敏三所指導 劉懷翔的 影響臺灣機車交通肇事率外部因素之研究 (2021),提出公司租賃車車禍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機車交通肇事率、機車外部因素、多元逐步迴歸分析。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政治大學 法律學系 姜世明所指導 董逸馨的 經驗法則於我國實務上之運用 (2018),提出因為有 經驗法則、經驗定律、經驗原則、蓋然性的重點而找出了 公司租賃車車禍的解答。
王牌律師說故事,你一定要知道的50個生活法律問題(3版)
為了解決公司租賃車車禍 的問題,作者呂錦峯 這樣論述:
有口皆碑的《王牌律師說故事,你一定要知道的50個生活法律問題》堂堂推出3版! 「婚姻、繼承、職場、消費、交通」等生活上遇到法律問題, 是你、我都可能會遇到的事情…… 呂錦峯律師依據現行法令做出最完整的修正, 每篇皆利用實際故事,帶您了解如何解決棘手的生活法律, 讓您面對法律時,不再手足無措! 擁有本書,您不僅能得到法律常識, 更能保護自己,還能保護最愛的家人與朋友! ◎這些誰都會遇到的生活法律問題,您答得出來嗎?! 先看看以下問題,您知道如何處理嗎? □配偶移情別戀另組家庭,要如何離婚? □我的小孩遇到校園霸凌事件怎麼辦? □
父親過世遺有大筆債務,怎麼辦?可以不繼承債務嗎? □我當別人的連帶保證人,要負什麼法律責任? □老闆片面減薪,勞工可以終止勞動契約嗎? □上網買東西可以無條件退貨嗎? □有人在網路上誹謗我,怎麼辦? □發生車禍,在現場該怎麼辦? □禮劵過期還可以使用嗎? □先生在大陸包二奶,怎麼辦? 這些與自己切身相關的法律問題,您答得出幾題?是不是答不出來呢?那麼我們再來看一則故事。 ◎真實的生活法律故事,無時無刻發生在我們身邊?! 讓我們來看看這則真實故事: 佑祥與春鳳的母親早逝,自幼即由其父明德撫養。明德不久前因心臟梗塞死亡,銀行的存款1,000萬
元,過世1年前佑祥因為做生意,曾向明德簽下借條周轉300萬元尚未清償,而春鳳3年前結婚時,明德亦曾贈與春鳳200萬元當作嫁妝,另外,明德過世的喪葬費用100萬全都由春鳳支出。請問佑祥、春鳳若無法達成分割遺產協議時,如何分配才能符合法律的規定? 這是一則有關繼承的真實故事,這樣的生活法律問題,相信您我都有可能面對到,但您知道怎麼處理最符合法律規定又比較不傷兄弟姊妹的感情嗎?答得出來的人一定極為少數。而這一本《王牌律師說故事,你一定要知道的50個生活法律問題 3版》,就是為您我這樣想要圓滿處理事情的人準備的!有了此書,不管現在或未來,在面對任何生活法律問題時,都不需要再擔心了!
◎王牌律師用50個生活法律故事,教您如何處理生活法律問題 作者呂錦峯博士,執業近三十年,服務了無數無助的諮詢者,此次《王牌律師說故事,你一定要知道的50個生活法律問題 3版》依據現行法令做出最完整的修訂,以專業的角度、關懷的眼光、輕鬆的筆觸,撰寫了這本能幫助您我解答生活法律的專書。本書主要內容如下: 1. 10大類家庭必備的生活法律百科 遇到法律問題,六法全書太厚不知道從何看起,網路也查不到,就算查出來也不一定對……。作者呂律師將本書分成婚姻、親子、繼承、債權債務、職場、消費、網路、交通、不動產、刑事程序共10大類,舉凡您該知道的生活法律常識都在裡面,通通都在裡面,好查
好讀又好看,別說您用不到,保護自己、保護您愛的人,都需要這本書! 2.用50則故事解說生活法律問題 熟悉兩岸法律事務的呂錦峯律師,運用上述10大主題,精選了50個大家最關心、也最常遇到的生活法律問題,像是「我的小孩遇到校園霸凌事件怎麼辦?」、「老闆片面減薪,勞工可以終止勞動契約嗎?」……。這50個故事,皆以「故事案例」搭配口語化的解析方式,讓您輕鬆好懂。此外,呂律師還使用「律師叮嚀」提醒大家實際處理時應該注意的「眉角」(台語),並貼心地運用圖示,搭配可愛的插圖,將繁複的處理法律問題過程,簡化成一目了然的圖表,最後還彙整相關法條方便大家對照。也就是說,本書跳脫過去法律書的冰冷艱澀印象
,讓您在輕鬆的閱讀過程中,吸收到最需要的生活法律常識。 3.王牌律師的用心大家都看得到 呂錦峯律師常從社會新聞中,看到一般社會大眾因為欠缺法律常識,而吃盡苦頭的情況。而法律問題是每一個人一輩子難以迴避的必修學分,所以起心動念想要寫一本大家都看得懂且願意看的生活法律書。也因此,本書不僅有真實故事、有專業解析、有殷切叮嚀、還有法條整理。有了本書,您可以了解真實人生、明白法律常識、規避各種風險、最重要的就是保護自我的權益! ◎本書5大特色讓您輕鬆吸收法律常識 1.呂律師近30年執業經驗,好專業! 本書作者具有台灣及的律師證照、法學博士的學歷,執業近30年的資歷,對於一
般生活法律案件的處理有豐富的經驗。書中的50個生活法律問題都是作者實際處理的案例,是您面對法律問題時,最佳的參考! 2.用「故事」解說生活法律問題,好理解! 本書為了貼近讀者的日常生活方便閱讀,不以法條說明的方式講解法律問題,而是用實際的案件舉例、口語化的方式說明,讓您可以輕鬆閱讀! 3.運用「圖示」掌握處理重點,好全面! 一般案例的說明詳細卻略顯瑣碎,常常整篇看完仍然一頭霧水,沒有整體的概念。本書在編排時,每個案例皆用圖示的方式整理個案重點,讓您能在最短的時間裡,掌握案例的法律重點及處理方向! 4.「律師叮嚀」提醒「眉角」和「撇步」,好貼心! 一般法律書大
多限於法律問題的解答,但如何依法律程序處理以及實際處理時應該注意的「撇步」(台語)卻常常沒有提到。本書除了告訴您案例的解答外,還將處理時應該注意的「眉角」(台語)以「律師叮嚀」的方式提醒,讓您能更順利面對法律問題! 5.內文搭配活潑插圖,好生活! 本書擺脫一般人對於法律書籍的冷硬印象,在編排處理上盡量活潑、溫暖化,繪製插圖讓您閱讀起來不枯燥無味,可以將書中所提生活法律內容,完全融會吸收!
影響臺灣機車交通肇事率外部因素之研究
為了解決公司租賃車車禍 的問題,作者劉懷翔 這樣論述:
便捷之交通工具-機動車輛,係使駕駛者駕駛頻率較高的工具。不僅如此,交通環境間影響機會更甚。謹此議題,道路駕駛者難免會面臨道路交通事故考驗。能合理預見在道路交通事故之車輛或與人之碰撞,導致傷亡的案例。交通意外肇事構成各駕駛人與社會的成本。本研究數據來源係交通運輸部公開資料庫,包括事故撞擊車輛數、車輛種類、都市型、觀光地域、路況環境、時間以及人等因素,對臺灣機車的交通肇事率的影響與否。本研究採用多元逐步迴歸方法,測試臺灣機車的交通肇事率及其外部因素,並探究相關外部因素對交通肇事率的影響與五年跨年比較。五年期間的實證迴歸模式調整判定係數平均為77%。(1) 機車撞擊車數對台灣機車的交通事故率具有顯
著的正面影響,(2) 在機車車種因素且與自用大貨車相較下,2017至2021年民營公車-大客車對機車的交通肇事率具有顯著的負面影響,2017及2021年計程車-小客車對機車的交通肇事率具有顯著的負向影響。在車種因素中,遊覽車-大客車、營業用-全聯結車對2017年機車的交通肇事率有顯著的正面影響。在車種因素且與自用小貨車相較下,營業用-小貨車(含客貨兩用車)對2017至2021年機車的交通肇事率具有顯著的正面影響。在車種因素中,租賃車-小客車對2017年至2021年機車的交通肇事率具有顯著的正面影響。(3) 機車人的因素,與其他人相較下,乘客的行為對2017至2021年機車的交通肇事率具有顯著的
負面影響,而行人的行為對2017至2021年機車的交通肇事率具有顯著的正面影響。(4)機車於都會區,2017至2021年新北市對機車的交通肇事率具有顯著的負面影響。2018至2021年臺北市相較對機車的交通肇事率具有顯著的負面影響,但是在2017年臺北市相較對機車的交通肇事率具有顯著的正面影響。2017年至2021年桃園市對機車的交通肇事率具有顯著的正面影響。2017年和2018年臺中市對機車的交通肇事率具有顯著的正面影響,但對2019年至2021年的機車交通肇事率具有顯著的負面影響。2017年台南市對機車的交通肇事率具有顯著的負面影響,但在2018年至2021年台南市對機車的交通肇事率具有顯
著的正面影響。2017和2018年高雄市對機車的交通肇事率具有顯著的正面影響。不過,2019年至 2021 年高雄市對機車的交通肇事率具有顯著的負面影響。(5) 機車於路況環境因素且與其他路況相較下,在2017、2019和2020年廣場的路況對機車的交通肇事率具有顯著的負面影響。在2019到2021年圓環的路況對機車的交通肇事率具有顯著負面影響。2017至2021年交叉路口的路況對機車的交通肇事率皆具有顯著負面影響。(6) 機車於旅遊區,與其他區相較下,2017至2021 年非觀光區對機車的交通肇事率皆具有顯著的正面影響。然而,從2017到2021年國家公園區域及國家風景區域皆對機車的交通肇事
率具有顯著的負面影響。(7) 機車於時間因素,在2021年的時間月初及月中,皆對機車的交通肇事率具有顯著的負面影響。然而與週末相較下,2018年星期一及星期二對機車的交通肇事率皆具有顯著的正面影響,但在2020年的星期一則對機車的交通肇事率呈現顯著的負面影響。2017年星期三對機車的交通肇事率具有顯著的正面影響。但在2018至2021年星期六對機車的交通肇事率具有顯著的負面影響。(8) 機車於特定假日或假期,2017、2019、2020和2021年國定假日或假期對機車的交通肇事率具有顯著的負面影響。(9)基於季節且與冬天相較下,2021年春天對機車的交通肇事率具有顯著的負面影響。而2021年秋
天對機車的交通肇事率具有顯著的負面影響,但2017和2018年秋天對機車的交通肇事率具有顯著的正面影響。
你知道的太多了:欠錢可以不還、年金可以不繳、法庭可以喊價、和解可以再告、借名可以侵占、勞保可以害人──這是什麼荒謬劇?!不~這是我們的法律!
為了解決公司租賃車車禍 的問題,作者施宇宸 這樣論述:
★司法界「最強學霸、機智律師」兼「Youtube斜槓法律專家」 ★影片直白幽默、犀利貼切、深懂年輕世代的語言,被廣大網友肯定為「YouTube最好笑、絕不會看膩的法律頻道」 ★一則告訴你「不繳國民年金會不會怎麼樣?」的影片被大量轉發,至今已突破56萬人次觀看,網友稱一邊看一邊笑,創下總是偏冷門的法律影片超高收看紀錄! ★一本超好笑又帶點腹黑的法律攻防經典,從學生到社會名人、法官、檢察官等紛紛動筆推薦,是素人百姓不可不看的「保命聖經」。 ※ 與惡同行 你如果沒有比他「強」 就只能比他「黑」 ※ 我沒有要教你奧步 我只是讓你知道惡
人可以從法律中偷走你的一切, 而且還是合法的! 壞人會得逞,是因為好人選擇沉默! 人生無常、人生很難,你永遠不知道轉角會撞到人、還是遇到愛? 好人都比較天真,認為法律一定會站在正義這邊 壞人只想找到能坑殺你、又可以逃過制裁的漏洞! 你的狀況外和法盲體質,可能會害慘你,因為法律只為"懂它"的人伸張權利。 有一種「合法的漏洞」,叫做" 壞人永遠比你早知道!" 說到底,法律就是一場人性的戰爭 如果你希望一生平安無憂,最好學著了解人性、也學著看懂── 那些「法官不能說、警察不想說、律師不願講」的老江湖暗黑兵法,它們有可能影響你未來的人生! 《學霸律
師說真話》 震撼法律界、得罪國稅局也要講的真話,全部在這── 66則人生真實「交戰」保命應用守則。 目標讀者群 1曾因不熟悉法律而受害或誤入惡人陷阱、無力與之對抗,對日後人生造成重大影響的族群。 2.遭遇一些事件後,才知道法律原來離生活非常近,小到加不加勞保、大到跟人簽約、告上法庭……如果太單純沒概念,只能被痛宰,任由惡人從法律中得利或侵吞資產,而且還是合法的喔!適合吃過虧再也不敢小看這個問題的族群。 3.因為不懂自保,工作租屋網購生活交通等各方面都開始受挫,徹底覺得不該天真的當一個法盲,遇到問題完全求助無門! 4.已經有遇到人際糾紛或困難者,當自己的第一線法律顧
問、捍衛自己的生活。 5.對法律知識和惡人手法有興趣了解、以備萬一的讀者。 超人氣推薦名單 來自司法界、補教界、網紅KOL 菁英們的超給力推薦 No.1強心健腦好防身! 巴毛律師 Sarah律師(張琬平律師) 李荃和律師(大恆法律事務所所長/李澤-行政法講師) 律師娘林靜如 孫宥老師(知名刑事訴訟法講師) 陳立祥法官 陳憲政律師(政衡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兼所長) 喵律師小欣 楊貴智律師(法律白話文運動站長) 雷丘律師(腦洞大律師雷丘) 劉珞亦(法律白話文運動社群總監、保成補習班老師) 瑩真律師 賴瀅羽檢察官 張智泉師傅
(亞洲廚皇) 來自學生的讚賞連連 「aimerrrre」 一開始上課對民法濛濛懂懂,但每天慢慢複習真的有理解老師說明的考點和如何回答題目! cinni.252 老師好帥(瘋狂迷妹),老師上課淺顯易懂,認真專心聽的話很好吸收 colorful0404 上完課很有收穫很用心的好老師 d02892337王岑婕 苗星老師上課內容紮實,爭點清晰,且樂於為學生解惑,學習上可收事半功倍之效,真心推薦! geminichiao: 很帥的冷面笑匠。可以把生活中的實例與法條融合,課程生活化很棒! mengzih73 當年用老師的解題書讓我轉學到台大!
nihoniho1314 上課有趣 sushi_snoopy 老師很帥,賞心悅目,能在學習的同時洗滌心靈,只有苗星老師! solar84710 帥暖課間閒談(小故事),很提神 staring88888 講解有邏輯&人也帥氣 viiiiita_hsu: 老師很帥,每次去上課我都很有動力、有怦然的感覺~ xiao_1997611 喵星老師好,我是中儒同學,上你的課輕鬆有趣,有買你的解題書你附贈的書籤很棒!要繼續送喔 xuan.87118 老師上課超仔細,但我好想看老師家的貓貓哈哈哈~ yan_xin_huang 講解仔
細上課不無聊,大學追蹤到現在應該也7年了!感覺老師一直有好多新的東西給大家 yen_qi_ 帶同學看題目時,審題的邏輯非常清晰,講解的方式也很容易讓人理解喔
經驗法則於我國實務上之運用
為了解決公司租賃車車禍 的問題,作者董逸馨 這樣論述:
民事訴訟法第222條第3項規定:「法院依自由心證判斷事實之真偽,不得違背論理及經驗法則。」經驗法則不僅協助法官心證之形成,亦構成自由心證之限制。倘法官未能掌握經驗法則之實質內容及核心問題,被審判者可能對於法官運用經驗法則所得之結論難以信服,上級審及下級審亦可能因經驗法則之運用有異而對於相同之事證得出不同之結論,導致司法形象難以提升。經驗法則為一個高度抽象的概念,我國實務不僅對於經驗法則之用語不一,亦未將經驗法則加以類型化及層次化,使經驗法則之運用漫無標準,對於何種經驗法則之違反得作為上訴第三審之理由,亦欠缺區分之具體標準,導致法律審以違反經驗法則為由,過度介入屬於事實審之自由心證職權領域。本
論文先介紹經驗法則於我國實務、學說及日本、德國之用語及意義,再與論理法則、公眾周知之事實及法院職務上已知之事實等概念做比較,避免經驗法則與諸此類似概念混淆不清,並介紹經驗法則之分類,期能找出對於實務上運用最具實益之分類方式。其次,本論文介紹經驗法則發揮功能的場域中,一些常見的基本概念,例如:直接事實與間接事實、直接證據與間接證據、直接證明與間接證明等,並敘明經驗法則之功能,亦即事實認定、作為證據法理之理由支撐、爭點整理及法律適用等功能。再次,本論文蒐集我國法院判決對於經驗法則之見解,區分契約爭議(含契約存在、契約不存在、契約之解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含醫療案例、侵害配偶權案例、車禍案例)、不
動產糾紛(含不動產登記相關案例、界址糾紛案例、無權占有案例)等案件類型,嘗試加以類型化及層次化。最後,本論文討論事實審法院判決違反經驗法則,是否均得為上訴第三審之理由及其界限何在,以免法律審法院介入事實審法院之自由心證職權領域,並嘗試提出完善我國實務對於經驗法則運用之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