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一樓停車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包括價格和評價等資訊懶人包

公寓一樓停車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賣厝阿明寫的 一圖秒懂2:買房知識+ 和吳孟勳律師,陳柏均律師,林明賢律師,許仁純律師的 惡鄰退散:專業律師教你40 個告別壞鄰居的自保撇步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臺灣厝買賣文化發展協會 和布克文化所出版 。

國立屏東大學 不動產經營學系碩士班 黃名義所指導 李哲瑋的 新加坡式住宅車位配比、公設比與土地開發效益分析之研究 (2020),提出公寓一樓停車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新加坡式住宅、開發效益、停車位配比、公設比、傳統式住宅。

而第二篇論文中原大學 室內設計研究所 郭雅雯、張謙允所指導 蔡秉霖的 臺北市華江整建住宅規劃歷程與生活場域空間變遷之研究 (2020),提出因為有 臺北市、整建住宅、華江整宅、生活場域、空間變遷的重點而找出了 公寓一樓停車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公寓一樓停車,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一圖秒懂2:買房知識+

為了解決公寓一樓停車的問題,作者賣厝阿明 這樣論述:

賣厝阿明、買房知識家,長期讓各大媒體肯定轉載分享 買房賣房╳重點整理╳圖解說明 輕鬆閱讀讓您搞懂房地產   生動有趣的視覺圖像,不用繼續憑空想像...終結疑問房產聖經,即刻擁有!   「一圖秒懂2」是一本透過圖像與畫重點方式,將艱深房產知識簡化成有趣易讀的圖文工具書,如果您正在思考買房或賣房這檔事,我推薦您《一圖秒懂2》,這本簡單又實用的專業買房工具書!  

公寓一樓停車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210823TVBS 樓梯口當「機車停車位」住戶貼權狀:是我土地

T台原影→https://youtu.be/Rit0vhtLbho

T台原址→https://news.tvbs.com.tw/local/1570999

有住戶天天把機車停在公寓一樓樓梯旁,甚至貼出土地所有權狀,警告其他住戶是他的產權,讓鄰居傻眼,認為就算有土地權狀,範圍也只有1/4,但曾經檢舉過也沒用,房仲透露類似爭議非常多,但以法規來講已經違規,因為只要是公寓樓梯公用空間,包括一樓空間,都是公用地,不能佔地為王。

記者/黃瀞瑩、張肇華 採訪報導......↓

才剛到公寓大門,就看到電動車「卡位」,在樓梯口旁,空間已經夠窄,甚至天天停。 該公寓其他住戶:「我覺得他這樣有點鴨霸,就是長期停在那邊,然後人家要停,把他摩托車移出來,然後又惱羞,又在那邊說是他的『土地』。」

住戶不滿的,就是機車主人,在牆上貼的,這張土地權狀,儘管清楚記載,但土地所有權該住戶,範圍劃設1/4,甚至白紙黑字留言警告,強調是私人產權土地所有,別人都不能停,否則上鎖報警,提告竊占罪強制罪。

該公寓其他住戶:「他只有佔土地1/4而已,他沒有權利去停那個位置,我覺得他應該認為說,這房子是我買的,所以我有資格停這個,你們樓上租客是沒有資格,在這邊停的。」

就算檢舉過還是沒用,疑似車子被動過,車主還公告,要裝監視器來抓人,但有土地所有權,不代表公共空間,就能為所欲為。

東龍不動產資深經理陳泰源:「(共同持有)比如說公寓一層4戶,那大家各自持有1/4產權的話,那當然就不是這一樓的住戶,他說了算。」

房仲透露類似案例,確實爭議多,就算公寓門口1樓,100%範圍專有,還得翻地籍圖或建物測量成果圖比對,還得讓法官心證,更別說法規,認定是公用地。

新北工務局:「住戶不得在樓梯間共用部分,設置門障或是堆置雜物,如果說有違反這樣規定的話,一般來講我們會先限期改善。」

公寓一樓樓梯旁,法定不能堆放物品,就連停車也算,如果屢勸不聽,最高開罰20萬。

陳泰源YT→https://youtu.be/mI08ZAMQthI

部落格→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1/08/210823tvbs.html

新加坡式住宅車位配比、公設比與土地開發效益分析之研究

為了解決公寓一樓停車的問題,作者李哲瑋 這樣論述:

  高雄市的住宅樣態有近80%是「透天厝」,且屋齡超過30年以上的又占約40%,囿於早期透天厝建築基地較小,依照現行法令規範,屋主改建或重建時將面臨可建築面積過小的問題,因此為利於龐大數量老舊建物的重改建,高雄市政府規劃「住宅區基地面積在90平方公尺以下,且樓層在五層樓以下者,得放寬建蔽率至60%」,由於市區幾乎已經無素地可供釋出,惟土地成本不斷攀升,重改建的建物型態也慢慢轉變為持分式的新加坡式住宅,早期停車位在房地規劃中並不是一個重要的屬性,但由於國人生活水準提升,汽車普及率已經提高許多,停車位的規劃已成為一棟建築物必備的屬性,對消費者購置房屋決定有正面的影響。然而這當中新加坡式住宅基地較

小,車位配比通常無法達到1:1,導致有了約定專用車位的產生,但約定專用車位需要整棟住戶簽署同意,是否有保障?其次,與大樓相比,新加坡式住宅通常沒有太多的公共設施,低公設比的公共設施是否完備?以及新加坡式住宅開發是否具有效益?上述問題引發本文研究之動機;本文探討中小型建商面對市場轉變,為維持經營轉向小基地或低容積土地開發,規劃成免挖地下室的電梯公寓是否為合適之產品規劃?本文透過質化研究深度訪談分析法,對新加坡式與傳統式住宅的差異進行專家訪談調查,訪談結果經歸納分析研究發現,市中心土地還是以規劃大樓產品來達到最大開發效益,如規劃為新加坡式住宅產品,總價會太高,開發效益低,去化速度過慢;至於郊區與畸

零地則較適合規劃新加坡式住宅產品。約定專用車位部分,建商是為了符合一戶一車位的理想,會在一樓多餘的基地空間進行增設停車位,而這樣的約定停車位必須全體住戶同意,住戶在購買時要同意才能做約定專用使用;至於公設比差異在於有無開挖地下室,車道、大廳公設與無障礙空間,普遍新加坡式住宅公設比約25%左右,而大樓則是35%左右;綜上所述,可以供開發商作為未來產品規劃定位之依據。

惡鄰退散:專業律師教你40 個告別壞鄰居的自保撇步

為了解決公寓一樓停車的問題,作者吳孟勳律師,陳柏均律師,林明賢律師,許仁純律師 這樣論述:

40個你會遇到的大樓居住問題, 讓專業律師為您一一破解!     ★ 公寓大廈的樓梯間可以放鞋櫃嗎? ★ 管委會可以禁止我裝鐵窗嗎? ★ 鄰居一直製造噪音怎麼辦? ★ 鄰居養的寵物隨地便溺產生惡臭,管委會是否可以請他搬家? ★ 樓下的二手菸從公共管線跑到我家怎麼辦? ★ 鄰居的冷氣排放熱氣直吹我家,可以請他移走嗎? ★ 管委會任期屆滿卻拒絕改選該怎麼辦? ★ 鄰居自行修繕公共設施,可向我請求分擔修繕費用嗎?   最基礎的居家法律知識! 讓你告別壞鄰居的自保撇步!     自序:集合式住宅權益自保的最佳工具書   現今都市住宅大多為高樓大廈集合式住宅,為了加強管理維護,我國於民國84 年

間制定了《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加以規範,而各社區也會自行制定相關規約,透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集合式住宅的公共事務,並組織管理委員會加以管理,儼然形成一個小型的共同生活圈。   而社區內住戶之間如此密切、頻繁的互動,難免會涉及彼此的權利義務糾葛,因而產生摩擦,甚至是對簿公堂的情形,因此,本書整理了日常生活中最常見和實務上所發生最新的居住權益議題,以淺顯易懂的文字描述,讓大家能夠輕易理解與自身相關的法律權益。   此外,由於一般人遇到法律糾紛,又無法私下與對方達成協議,而必須透過調解、上法院才能解決問題時,往往會不知所措,不知道程序如何進行、書狀如何撰寫、所陳述的內容可能會發生什麼後果等等,尤其是

進行民事訴訟程序時,對於極具專業性的「訴之聲明」、「請求權基礎」等事項往往不知如何主張,因此,本書在每個案例最後,都會提出與該案例相關的聲明範例或是相關的實務見解供大家參考。而本書附錄也一併說明提起民事訴訟、書狀撰寫的相關流程,讓您在實務運用上更加清楚。   作者殷殷期盼本書除了能夠增加大家的法律知識外,也能在遇到居住權益問題時,成為一本實用的工具書。由於居住爭議類型萬千,難免疏漏,無法一一羅列說明,留待將來有機會再行撰寫不同類型的案例,為大家建立最基礎的居家法律知識。

臺北市華江整建住宅規劃歷程與生活場域空間變遷之研究

為了解決公寓一樓停車的問題,作者蔡秉霖 這樣論述:

本研究以興建於五六零年代「華江整建住宅(以下稱,華江整宅)」為研究對象,華江整宅由1969年「臺北市華江地區都市更新計畫(以下稱,華江計畫)」定案至今超過五十餘年,是臺灣歷史上第一個辦理區段徵收都市更新計畫之地區,冀望都市更新能改變臺北市市容,讓在地居民自給自足打造商業副都心。原本希望藉由都市更新改變人的行為模式,但從至今來看因為各種因素導向,華江地區的發展未能達到當初願景所期待的結果,導致現在華江整宅原有空間規劃與在地居民使用的落差,使得在地居民賦予地方上新的使用方式,漸漸讓華江整宅添加上各種不同的個性。 本論文的研究方法主要以「文獻收集」、「田野調查」及「訪談調查」三種方法進行。在

歷史方面以收集政府刊物、議會紀錄等文獻,將其彙整成時間軸進行分析,並針對華江計畫公共設施及在地居民對於公共空間現今使用狀況進行田野調查與個案研究分析,探討各層不同屋型特色,最後從訪談調查及實際測繪中紀錄在地生活場域,分析其空間變遷。對於老台北的味道漸漸逝去,本論文藉由調查的歷史脈絡為基底,配合實地探訪,從公共設施到華江整宅的公共空間至室內空間,並運用原規劃使用目標梳理空間變遷過程,得致受大時代影響之下的華江整宅之整體空間變遷過程與形成原因,以及居民的意識造就屬於此生活場域的獨特性之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