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包括價格和評價等資訊懶人包

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廖世昌,郭姿君,黃綺聿寫的 保險業之法令遵循 和金玉瑩的 公司內部人義務與資訊揭露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公司治理揭露也說明:公司治理主管本公司董事會已於111 年11 月04 日任命財務部陳倩姮資深經理兼任之公司治理主管,執行公司治理業務並辦理相關申報作業,已依規定申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元照出版 和新學林所出版 。

國立中正大學 會計與資訊碩士在職專班 卓佳慶所指導 陳雅婷的 公司治理與員工薪資之研究 (2019),提出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公司治理評鑑、員工薪資。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北大學 會計學系 李建然所指導 馬心屏的 影響管理當局自願性揭露自結損益行為的因素 (2018),提出因為有 自願性揭露、自結損益的重點而找出了 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的解答。

最後網站內線交易重大消息之「公開」於近年實務見解之發展則補充:訊充分揭露」的原則下,需要求到何種程度? ... 3.小結:有力說認為毋須採取嚴格認定標準,對於公司所得決定或控制. 之消息,僅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作為唯一公開方式,似有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保險業之法令遵循

為了解決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的問題,作者廖世昌,郭姿君,黃綺聿 這樣論述:

  保險業之法令遵循近年來已備受主管機關與業者的重視,惟坊間卻欠缺保險業法令遵循的專書可作為業者的指引。故而,本書將通盤整理保險業法令遵循的相關議題,並對之加以深入探討,以供業者參考。   首先對保險業之法令遵循制度進行總體性的介紹,接著再介紹保險業在各個業務層面所會遇到的法令遵循議題,亦即:商品開發、招攬、核保、理賠之法令遵循,以及保險業資金運用之法令遵循。此外,也一併介紹,最近環繞於保險業法令遵循的新興議題,包括:勞動法規、個資保護、洗錢防制以及外國保險業結束在臺業務應遵循之法令。最後,再介紹法遵作業實際執行程序,以探討保險業落實法令遵循的具體方式。

公司治理與員工薪資之研究

為了解決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的問題,作者陳雅婷 這樣論述:

證券交易所在民國108年6月28日首次在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上市櫃公司在107年的「非擔任主管職務之全時員工薪資資訊」,用以提升公司治理資訊揭露品質及強化社會責任。本研究以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公佈的公司治理評鑑系統為治理績效的衡量,探討公司治理績效較佳的公司,其非擔任主管職務之員工平均薪資是否也越好。針對107年的上市、上櫃公司進行分析,實證結果顯示,當公司治理評鑑結果中排名越佳的公司,其非擔任主管職務之員工平均薪資越高,且顯著高於同產業薪資,以此證明公司治理績效與一般員工之薪資為正向關聯。

公司內部人義務與資訊揭露

為了解決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的問題,作者金玉瑩 這樣論述:

本書特色   促導公開發行公司揭露非財務資訊已然成為近年來的國際趨勢,而臺灣證券主管機關亦與時俱進,除了根據證券交易法制訂公布的規則外,亦透過資訊揭露評鑑系統建立外部機制,並於證券交易法中訂立禁止內線交易及短線交易相關規範,以維持公平之證券交易秩序,臺灣企業應對於相關規範及時理解與掌握而可增強內控效益,免於引發爭議危機。建業法律事務所長期耕耘資本市場,並擁有豐富的實績,本書深入探討公司內部人之定義及範圍、分析內部人持股管理及資訊揭露管理、探討內部人短線交易及禁止內線交易問題,最後針對公司治理之重要性為一歸納總結,期使公司發行人、決策者及合作打拼的從業人士,更了解證券交易法規所課予內部人之

義務及所設計之資訊揭露制度,以減少不必要之訟爭,並能增強公眾信賴度,提升企業整體信用價值。

影響管理當局自願性揭露自結損益行為的因素

為了解決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的問題,作者馬心屏 這樣論述:

本研究旨在探討管理當局自願性揭露自結損益的行為動機。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為強化對上市櫃公司自結損益揭露的監理,縮短財務報表發布公告期間間隔產生的空窗期,並簡化公司揭露方式的複雜度以及降低投資人資訊蒐集的成本,從民國98年起開放公開資訊觀測站申報自結損益平台。本研究蒐集民國98年至民國106年在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自結損益的上市櫃公司為研究樣本,並根據過去文獻的理論假說,探討以下十一個可能影響管理當局揭露自結損益的行為因素,包括:募集新資本、公司規模、會計盈餘與股票報酬之相關性、買進並持有異常報酬、經營績效、舉債程度、家族企業、外部機構投資人持股比例、董監事持股比例、董事會規模以及獨立董事席

次。本研究採用Logit Model分析管理當局「有」或「無」申報自結損益的影響誘因,並進一步將申報自結損益的行為區分為「按月申報」、「按季申報」以及「未申報」三種不同頻率,並採用Order Logit Model分析影響管理當局不同揭露頻率的動機,綜合評估影響管理當局自願性揭露自結損益的行為動機。實證結果顯示,當公司有募集資金的需求以及隨著公司規模越大,管理當局較會提前提供自結損益資訊以降低資訊不對稱的程度,符合資本市場交易假說。當公司買進並持有異常報酬越低或經營績效良好,代表管理當局意識到公司價值被低估,將可能會提前揭露自結損益,符合信號假說。最後,當公司非為家族企業、董事會規模增加以及獨

立董事席次越低,由於代理問題較為嚴重,為減緩代理成本,管理當局較會對外提前揭露自結損益,符合減緩代理問題假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