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施行細則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包括價格和評價等資訊懶人包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施行細則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三民補習班名師群寫的 2021地政士不動產實用小法典(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適用)(十八版) 和三民補習班名師群的 2020不動產經紀人搶分小法典(精選法條/重點標示/歷屆試題/最新修法)(依109年3月最新公布條文編寫)(不動產經紀人適用)(七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三民輔考 和三民輔考所出版 。

國立中興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蘇義淵所指導 吳佳蓉的 從國際法論我國水資源之法制及實踐 (2019),提出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施行細則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水資源、生存權、水權(the right to water)、水權(permit on water)、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15號一般性意見、自然資源管理法、公共信託原則。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科技法律研究所 廖欽福所指導 梁祐齊的 太陽光電之法律議題探究-以農地種電為中心 (2018),提出因為有 太陽光電、能源法、農地農用、農地種電、國土計畫的重點而找出了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施行細則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施行細則,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2021地政士不動產實用小法典(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適用)(十八版)

為了解決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施行細則的問題,作者三民補習班名師群 這樣論述:

  ★2020年第二次全新改版,完整收錄最新修正法條!   ★六大類(基本法規、登記及測量類法規、估價類法規、地用類法規、地稅類法規及不動產類法規)共54種法規彙整!     【常見問答】   Q:請問本書是最新的法規嗎?   A: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     Q:本書內的法規有逐條收錄嗎?   A:本書彙整六大類(基本法規、登記及測量類法規、估價類法規、地用類法規、地稅類法規及不動產類法規)共54種法規,100%逐條收錄!     【本書適用】   這本《地政士不動產實用小法典》適用於以下考試: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地政士考

試(6月考)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11月考)   ※正確考試資訊以簡章為準※     【本書優勢】   本書自2012年初版以來即為三民補習班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面授與函授專班上課御用輔助教材並對外銷售,秉持著呈現最新暨蒐羅完整法規的使命,打破業界一年一版的常規,迄今八年已改版十八次,累積銷售量已突破上萬冊。並由三民名師群根據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證照考試命題範圍,將法規依實務彙整分為「基本法規、登記及測量類法規、估價類法規、地用類法規、地稅類法規及不動產類法規」六大類54種,幫助考生有架構地查閱學習。再搭配本社出版的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專業科目重

點整理書籍,讓您不但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     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證照考試涉及的法規是出了名的繁雜。擁有本書,幫讀者省去大量蒐羅瑣碎法規的時間,讓您把時間花在學習的刀口上。     【本次改版修法重點】   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改版修法重點包括:     1.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109.03.30公告修正)   本次是配合經濟部報奉行政院一百零八年十二月十七日核定之「工業區更新立體化發展方案」修正案,爰修正本規則第九條之一,修正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得增加之容積額度。     2.稅捐稽徵法(109.05.13公告修正)   (1)第十

一條之一第一項第一款針對有價證券,將「核准上市之」修正為「上市或上櫃之」。按提供納稅擔保之目的在於確保稅款之徵起,並期擔保品能在短期內處分變現,考量土地或房屋尚非不易變現,如其價值已相當於擔保之稅款,應能足額清償,爰增訂第一項第四款條文,以資明確。     (2)考量本條第一項第一款、第四款及第五款擔保品種類繁多,且實務上土地或房屋亦有設定地上權、抵押權或他項權利等情形,爰增訂第二項條文,授權由財政部訂定擔保品之計值、相當於擔保稅款之認定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以符實務需要。 考生推薦     【考生上榜心得1】不動產經紀人榜眼:邱婷鈺   國文:66   民法概要:63

  不動產估價概要:82   土地法與相關稅法:85.5   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87.5     其實剛開始備考時壓力很小,是一直到考前2、3個月時,才開始對讀書進度緊張起來,壓力就隨之排山倒海而來,還好馬上調整自己趕上讀書進度。 但課程條文有些真的不太好背、很容易忘記,我知道這沒有什麼捷徑,除了上課聽三民老師仔細講解外,在寫考古題時忘了就是翻書、複習,一次比一次忘得少,就算有進步了。不動產經紀人考試其實都在考法規,如何去融會貫通是最大的課題,三民輔考老師在這方面幫我很多。     分享各科準備方法:   【土地法及土地相關稅法概要】土地法相關法規準備起

來非常費時。三民戴久喨老師將土地法相關法規轉換成體系表呈現,而不只是單純的背誦而已。 土地稅相關法規方面,概念及計算都很重要,常會出現在選擇題。三民謝萬華老師萃取考科菁華,讓考生於短時間內快速掌握考點,本科準備上跟著三民老師的腳步就對了。     【不動產估價概要】不動產估價概要法規不到150條,是所有科目中準備起來最划算的。就算沒有什麼時間,這科一定不能放棄。 三民蔡老師會先將本科重點講解給同學了解,再策略性地教同學如何準備。計算並不難,但前提是要有觀念基礎才知道怎麼算。     【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主要有四個法規,近年來常有修法,當年度需特別注意修法

重點。這科要記憶的也很多, 建議結合生活經驗來記,此科選擇題相對比較直觀,但由於申論題可發揮的空間很大,因此要拿高分不容易,需花一些時間設計答題內容,盡量越豐富越好。     【民法概要】民法的條文內容非常可觀,其中以債編及物權編最難但也是重要考點。民法三民戴久喨老師一樣會將條文重點整合成體系表, 常於課堂上結合有趣的,或是生活上常見的例子做說明。因民法的繼承編及親屬編條文數量相對少、考點明確、與日常生活息息相關,準備起來報酬率相對高,建議不要放棄。     【國文】因準備專業科目花了不少時間,國文除了吃學生時代的老本外,平常有機會就多閱讀培養些語感, 包括文章架構及各種表現方

法等,有什麼方法就都儘量用上,避免文章讀起來語言無味、言之無物。     【考生上榜心得2】地政士上榜生:陳坤輝   國文(作文):68分   土地法規:71分   土地稅法規:59分   土地登記實務:75分   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73分     三民輔考有完善的上課環境和厲害的教學老師,除了上課有趣外,每周老師還會出回家作業讓學生練習,同學間共同認真營造的讀書氣氛佳。透過老師的重點整理能夠快速掌握考試方向。     分享各科準備方法:   【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跟著老師一起畫組織架構圖,強迫自己找到老師臨時抽問的問題答案。因為民法退步跟

遺忘很快,所以當天上完課,當晚一定要馬上複習和快速回想上課內容,同時練習考題。隔天要再回想學習的新內容,忘記的地方就是沒有吸收的部分,要再回頭加強練習。遇到艱澀難懂的法條就抄寫n遍直到記起來,上課時再回去請教老師。基礎功是熟記組織圖的關鍵字,進而了解法條內容,後期接近考試則是不斷練習很多實戰演練題跟考古題。     【土地法規】土地法範圍太廣、重點太散,一定要自己畫架構圖組織架構。自己學習土地法的前兩年都是單獨背誦各重點,沒有統整架構,考試成績沒有起色還經常漏掉重點。第三年我開始調整方式,組織大綱才能快速掌握土地法訣竅,重點法條都要理解才能再寫申論題,憑藉對法條的了解寫出條文重點,掌握

重點關鍵字就抓得住申論題的解題架構。地政士法部分請想像自己考上後,會遇到哪些事務就能以親身經歷的角色熟記法條。     【土地稅法規】稅法對於各項稅務都有SOP標準記憶流程,從定義、納稅義務人、稅基、稅率、自用或特殊規定、罰鍰等,然後多次練習計算題,背誦各項稅法的規定就能行雲流水。三年總共考過三次稅法,每次申論題都可以拿到基本盤15-20分,另外就是補充稅法與立法目的,使自己有別於他人而能爭取更多分數,彌補突襲式冷門考題,遇到不熟悉少有把握的題目就把相關稅法知識及法條加以闡述。稅法投資報酬率很高,在沒有相關背景知識或非本科生者,短期投資稅法有很高的報酬率。有了基礎專業知識後還是要回歸到

其他科目不能只有單一科目是強項。     【土地登記實務】該科不外乎背誦各項登記業務應備文件和流程,沒有其他學習方法就是抄寫和背誦。土地登記和各種他項權利記載關聯性很高,時常能和民法相呼應,建議兩科目要併行交互學習才能融會貫通,同時也能讓無聊的登記法規變得有趣,條列式重點整理對於土地登記這科很實用。     【整體讀書規劃策略】除每次上課寫的筆記跟架構圖外(第一次筆記),另外準備一本B5或A4空資料夾,開始重新編輯屬於自己的各科講義課本(第二次筆記),還有申論練習題的解答與重點整理,在考前一個月開始製作考場筆記(第三次筆記),長期累積下來的講義就能隨身攜帶到考場或任何地方。另外

在生活周遭處如書桌、辦公桌、床邊、衣櫃或冰箱、牆邊都準備便利貼,將各科法條條號和關鍵字簡短記錄在便利貼上,走到哪貼到哪,再難背或困難的法條都能隨著時間輕鬆記起來。 【基本法規】 一、民法(108.06.19修正) 二、民法總則施行法(104.06.10修正) 三、土地法(100.06.15修正) 四、土地法施行法(100.06.15修正) 五、平均地權條例(108.07.31修正) 六、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104.06.22修正) 七、土地徵收條例(101.01.04修正) 八、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108.12.16修正) 九、土地徵收補償市價查估辦

法(103.11.14修正)   【登記及測量類法規】 一、地籍測量實施規則(106.01.09修正) 二、土地登記規則(108.12.09修正) 三、地政士法(107.01.31修正) 四、地政士法施行細則(91.08.01修正) 五、時效取得地上權登記審查要點(102.09.06修正) 六、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執行要點(106.12.01修正) 七、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許可辦法(106.06.09修正)   【估價類法規】 一、地價調查估計規則(102.12.31修正) 二、土地建築改良物估價規則(99.06.24修

正) 三、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102.12.20修正)   【地用類法規】 一、區域計畫法(89.01.26修正) 二、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102.10.23修正) 三、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103.08.04修正) 四、都市計畫法(109.01.15修正) 五、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108.06.14修正) 六、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109.03.30修正) 七、農業發展條例(105.11.30修正) 八、都市更新條例(108.01.30修正) 九、信託法(98.12.30.修正)   【地稅類法規】 一、稅捐稽徵法(109.

05.13修正) 二、稅捐稽徵法施行細則(102.01.07修正) 三、土地稅法(104.07.01修正) 四、土地稅法施行細則(103.01.13修正) 五、土地稅減免規則(99.05.07修正) 六、增繳地價稅抵繳土地增值稅辦法(80.08.16修正) 七、遺產及贈與稅法(106.06.14修正) 八、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106.06.13修正) 九、房屋稅條例(103.06.04修正) 十、契稅條例(99.05.05修正) 十一、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89.11.08修正) 十二、所得稅法(節錄房地合一相關條文)(108.07.24修正)

十三、108年度個人出售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規定(109.02.21訂定)   【不動產類法規】 一、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100.12.30修正) 二、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施行細則(91.03.22修正) 三、公寓大廈管理條例(105.11.16修正) 四、消費者保護法(104.06.17修正) 五、公平交易法(106.06.14修正) 六、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108.10.31修正) 七、不動產委託銷售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92.06.26修正) 八、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108.05.02修正) 九

、預售停車位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101.01.03修正) 十、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倫理規範(102.11.01) 十一、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不動產經紀業之規範說明(104.12.29) 十二、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預售屋銷售行為案件之處理原則(104.04.13) 十三、不動產經紀業廣告處理原則(102.06.13)

從國際法論我國水資源之法制及實踐

為了解決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施行細則的問題,作者吳佳蓉 這樣論述:

近年來因全球氣候變遷及極端氣候影響,大雨或大旱發生頻率增加,我國又因地理因素,全年降雨量雖多,但暴雨時之水資源多由河川直接流入大海,山坡地崩塌導致水庫淤積及水庫容量降低,水庫、河川、地下水等蓄水容量越來越少。水資源稀缺性逐漸影響人民生活,甚至影響人民基本權利。惟現行法制之水資源規範客體僅侷限於地面水及地下水,未包含天接水此等水資源,因此現行之水權之水量只有部分量化,亦無法體現主觀公權利之範圍。在權利無法實現的情況下,可能影響人民受有法律上保護之基本權,例如生存權及水權(the right to water)等權利。水資源為人民生存所必需,國家分配水資源之權力來源為何,以及國家應如何分配稀缺性

水資源,本文將探討上述問題,期望政府能使世世代代皆有足夠的水資源得以永續使用。2009年3月我國立法通過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其中第15號一般性意見明文水權(the right to water)為基本人權,各締約國須履行國家義務,並且不帶歧視地落實水權(the right to water)。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至今已十年餘,本文將檢視憲法生存權有無涵蓋水權(the right to water)保障,水資源及水權相關法制是否已經立法保障水權(the right to water),以及人民得否依照第15號一般性意見,亦或憲法之基本權主張政府實現水權(the right to w

ater)。為了得以在水資源匱乏的情況下實現水權(the right to water),本文將借鏡美國之水權制度、自然資源管理法及美國德州水資源管理機關組織架構,訂定有效之管理制度,保護人民共有的水資源,並參照國際上之規範提出水利法、水利法施行細則建議修正條文及建議另立一部水資源管理法,使我國之水資源人權保障能與國際同步,在氣候變遷的影響下,與水共存。

2020不動產經紀人搶分小法典(精選法條/重點標示/歷屆試題/最新修法)(依109年3月最新公布條文編寫)(不動產經紀人適用)(七版)

為了解決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施行細則的問題,作者三民補習班名師群 這樣論述:

★四大類29種不動產經紀人法規彙整 ★2020年全新改版,收錄最新修正法條! ★不動產經紀人歷屆試題題庫演練,掌握命題及條文!   【本書適用】   這本《不動產經紀人搶分小法典》適用於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   【考試簡介】   不動產經紀人考試不限科系,只要高中(職)畢業即可報考,採及格制度沒有錄取人數限制,只要總成績達60分就合格,加上考試內容不算困難,證照入手後每月約可多4~8千元薪資,算是高CP值的證照。且不動產業多數職缺不受學歷背景限制,房仲業也樂於聘用各學經歷背景的人才,因此不動產從業人員取得證照來證明自己的專業性,在博得客戶信賴方面尤為必要。  

 【本書優勢】   沒有法學基礎的我也能看懂條文嗎?   不動產經紀人法規考得又廣又雜,最常考哪些法條?   選擇題要怎麼判斷才會又快又準?   最新修法   本社秉持著要呈現給讀者最新暨蒐羅齊全法規的使命,由三民名師群根據不動產經紀人考試命題範圍,特別設計出非法律系考生也能看得懂的輔助教材!參酌命題大綱與我國法律體系,將蕪雜法規彙整分為「民法、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四大類共29種,幫助考生有架構地查閱學習。「最新重要修法條文」使用特殊元件表示,方便讀者掌握。再搭配本社出版的《不動產經紀人套書》重點整理書籍,讓您不但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擁有本書,幫

讀者省去大量蒐羅瑣碎法規的時間,讓您把時間花在學習的刀口上。   精選法條+重點標示+試題演練   對於沒有法學基礎的考生來說,法律文字用語專業,條文內容又多又長,如果沒有耐心細心記憶,容易錯失正確答案。本書由三民補習班名師群親自研究101~108年不動產經紀人考試試題,再將相同條文考點的試題彙整嵌入相對應的法條之後,以顯眼特殊設計標示得分關鍵字。條文後題目愈多表示愈常被命題,讀者可立即知悉被頻繁命題的考點,將記憶力花在刀口上。   本書精心設計,讓法典除了是查詢法條的工具書外,更結合豐富題庫與重點標示,絕對比坊間小六法更實用。背完條文即可演練題目,掌握歷年出題脈絡,突破修法要點。隨身書此

尺寸攜帶方便,可隨時翻閱,活用零碎時間。上考場嫌書太多太重太累的話,帶這本讓你神清氣爽,俐落地將考場的零碎時間化為涓涓入袋的分數。一書在手不怕錯失重點分數!   【本次改版修法重點】   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改版修法重點包括:   1.民法(108.06.19)   新增意定監護制度,為完善並符合人性尊嚴及本人利益,監護制度,在本人之意思能力尚健全時,本人與受任人約定,於本人受監護宣告時,受任人允為擔任監護人,以替代法院依職權選定監護人,使本人於意思能力喪失後,可依其先前之意思自行決定未來的監護人。   2.平均地權條例(108.07.31)   針對申報登錄土地及建物成交案

件實際資訊(以下簡稱申報登錄)制度進行修正,使得申報登錄制度在執行上更符合實務現況。又為提升買賣案件申報登錄資訊揭露即時性,增進不動產交易資訊透明化之重大公共利益,簡化作業流程,減少民眾負擔,並提升行政效率,因此將買賣案件申報登錄提前至申請買賣移轉登記時檢附申報書一同辦理。同時配合修法後的申報登錄制度一併修正違反申報登錄制度之處罰。   3.都市計畫法(109.01.15)   因應網路媒體時代,將登報周知方式,除報紙外增列新聞電子報,而將條文中的「登報」二字,修正為「刊登新聞紙」。   4.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109.03.30)   配合經濟部報奉行政院一百零八年十二月十七日核定之

「工業區更新立體化發展方案」修正案,修正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得增加之容積額度。   5.所得稅法(108.07.24)   一零八年修正所得稅法第十四條所得之分類、第十七條綜合所得淨額計算與第一百二十六條施行日,非本書所收入的房地合一相關重點條文,因此讀者對該修法保留印象即可,不必特別背誦。   6.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108.10.31)   由於各界對於成屋應記載事項之其他重要事項認有增列揭露相關資訊之必要,以保障消費者權益,本次增列中繼幫浦機械室或水箱、行動電話基地台設施等資訊為成屋應記載事項。   7.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108.10.31)

  配合一百零六年一月九日修正地籍測量實施規則進行修正,以達法規用語與規定標準之統一。 名人推薦   【三民考生上榜心得1】不動產經紀人榜眼:邱婷鈺   國文:66分   民法概要:63分   不動產估價概要:82分   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87.5分   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85.5分   本身是地理學士、國外都市規劃碩士畢業,工作接觸的客戶主要來自政府部門,一段時間發現都市規劃在政府部門較有發展性,但由於沒有要往公職發展,最後考慮興趣及產業性質決定考不動產經紀人證照,除了作為自己轉職門檻之外,也希望藉此機會補足對國內法規上的認識不足。其實剛開始備考時壓力很小,是一直到考前2、

3個月時,才開始對讀書進度緊張起來,壓力就隨之排山倒海而來,還好馬上調整自己,趕上讀書進度。但有些科目的相關條文真的不太好背、很容易忘記,我知道這沒有什麼捷徑,除了上課聽三民輔考老師仔細講解外,在寫考古題時,忘了就是翻書、複習,一次比一次忘得少,就算有進步了。   分享各科準備方法:   【土地法及土地相關稅法概要】土地法相關法規準備起來非常費時。三民老師將土地法相關法規轉換成體系表呈現,而不只是單純的背誦而已。土地稅相關法規方面,概念及計算都很重要,常會出現在選擇題。三民謝萬華老師萃取考科菁華,讓考生於短時間內快速掌握考點,本科準備上跟著三民老師的腳步就對了。   【不動產估價概要】不動產

估價概法規不到150條,是所有科目中準備起來最划算的。就算沒有什麼時間,這科一定不能放棄。三民老師會先將本科重點講解給同學了解,再策略性地教同學如何準備。計算並不難,但前提是要有觀念基礎才知道怎麼算。   【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主要有四個法規,近年來常有修法,當年度需特別注意修法重點。這科要記憶的也很多,建議結合生活經驗來記,此科選擇題相對比較直觀,但由於申論題可發揮的空間很大,因此要拿高分不容易,需花一些時間設計答題內容,盡量越豐富越好。   【民法概要】民法的條文內容非常可觀,其中以債編及物權編最難但也是重要考點。民法三民老師一樣會將條文重點整合成體系表,常於課堂上結

合有趣的,或是生活上常見的例子做說明。因民法的繼承編及親屬編條文數量相對少、考點明確、與日常生活息息相關,準備起來報酬率相對高,建議不要放棄。   【國文】因準備專業科目花了不少時間,國文除了吃學生時代的老本外,平常有機會就多閱讀培養些語感,包括文章架構及各種表現方法等,有什麼方法就都儘量用上,避免文章讀起來語言無味、言之無物。   【三民考生上榜心得2】不動產經紀人上榜生:蕭韞真   國文:59分   民法概要:83分   不動產估價概要:88分   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82分   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89分   大學念的是國際企業管理學系,畢業不久後在因緣際會下踏入不動產相關產

業。因為不是相關科系,對不動產毫無任何基礎,在與客戶來往時,常常被質疑沒有「地政士」或「不動產經紀人」證照,因而懷疑我的業務能力,在此殘酷的現實壓力下漸漸體會到,這兩張執照是讓客戶產生信任感的關鍵證照。因為一邊工作一邊準備考試的關係,備考時間根本不夠用,強迫自己社交生活停擺,讓心靜下來,全心全意地投入準備考試。弄到每天都非常疲累,曾經一度想要放棄,考完地政士後緊接著就是經紀人考試,幾乎沒有喘息的時間,但我鼓勵自己,牙咬了撐過去就是你的、長痛不如短痛,抱著必勝的決心,最終讓我一年內考取雙榜。   分享各科準備方法:   【民法概要】千萬不要放棄這科。瘋狂做題目、瘋狂做題目,然後再瘋狂做題目,做

完後再重複做題目、重複做題目、重複做題目,慢慢就會發現出題老師的命題套路,雖然1000多條看似很多,但其實重點條號就那200多條,重點中的重點就那幾條,建議多背重點條號,絕對用的到,物權的部分搭配土地法一起唸很有效率,申論書寫上提及到也會有加分的作用,這是一科只要你敢寫,閱卷老師就敢給分的科目,因為很多對手都已經放棄這科了。   【不動產估價概要】這是我始終都看不懂的一科,在這種霧煞煞的情況下還可以拿下這個成績的關鍵,就是設法衝高選擇題的分數,最好衝到滿分。得分技巧就是做熟歷屆選擇題,因為出題的重複率極高,申論題的答案還可以從選擇題裡找到蛛絲馬跡、去刺激模糊的記憶。另外建議條號一定要背。   

【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公交法、消保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四法都沒有什麼特別的技巧,因為內容很雜很多,課本先看熟然後直攻選擇題分數即可。建議掌握出題率最高的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這部分,可以的話這個法條直接背個八分熟,投資報酬率是比較高的。   【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若是沒唸過地政士先考經紀人的考生,建議這科花相對少一點時間準備,因為這是掌握度最低、投報率也最低的考科,可以利用歷屆考題分析出重點條號後,將這些條號反覆抄寫去增強記憶,但不太建議瘋狂練寫這科的選擇題,跟民法一樣,申論題的分數反而更有機會衝上來,因為範圍越廣的科目,重點反而越好抓,至於出過較少次的條號,用看

熟的方式就好了。 民法 民法(108.06.19)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102.12.20)   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 一、土地法(100.06.15) 二、土地法施行法(節錄)(100.06.15) 三、平均地權條例(108.07.31) 四、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節錄)(104.06.22) 五、土地徵收條例(節錄)(101.01.04) 六、區域計畫法(89.01.26) 七、都市計畫法(節錄)(109.01.15) 八、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節錄)(109.03.30) 九、都市更新條例(節錄)(108.01.30) 十、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節錄)(91.0

5.15) 十一、土地稅法(節錄)(104.07.01) 十二、土地稅法施行細則(節錄)(103.01.13) 十三、房屋稅條例(103.06.04) 十四、契稅條例(99.05.05)      十五、所得稅法(節錄房地合一相關條文)(108.07.24)   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 一、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100.12.30) 二、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節錄)(91.03.22) 三、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倫理規範(105.12.02) 四、公平交易法(節錄)(106.06.14) 五、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不動產經紀業之規範說明(104.12.29) 六、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預售屋銷售行為案件

之處理原則(104.04.13) 七、不動產經紀業廣告處理原則(102.06.13) 八、消費者保護法(104.06.17) 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節錄)(105.11.16) 十、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108.10.31) 十一、不動產委託銷售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92.06.26) 十二、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108.10.31)

太陽光電之法律議題探究-以農地種電為中心

為了解決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施行細則的問題,作者梁祐齊 這樣論述:

「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相關條文規定,在不影響農業發展下,可允許農民於農業設施上興建綠能設施,或在不利農耕之農地上申請設置綠能設施,然卻發生客觀上於農業設施上興建綠能設施,實質上卻是無農耕事實之「農地種電」亂象。 本研究先從我國能源之發展概況與法規範談起,再來針對能源轉型之下再生能源區塊極力推廣,導致太陽光電發展與農業政策中之「農地農用」原則相衝突,當能源政策與農地政策皆為我國重大政策之一時,該如何判斷優先適用順序,為當今我國之重要課題,引用農委會訴願決定、台南市政府訴願決定、最高行政法院見解,探討與分析農地種電爭議事實與相關見解之認定,最後本研究引用國土計畫法、行政

計畫、憲法上基本國策,針對農地種電議題與我國能源政策進行問題分析與解決,以期發展再生能源之下以不牴觸農業政策為前提,並希冀我國在能源體制與法規範上能更加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