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粧品範圍及種類表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包括價格和評價等資訊懶人包

化粧品範圍及種類表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鄭接黃安培得寫的 出神入話:接地氣映人心的台灣民間信仰 和蕭培的 【好好讀憲法】2022高普考/三四等特考適用:憲法(測驗題型) 主題式進階問題集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函也說明:覺、改善體味、修飾容貌或清潔身體之製劑,其範圍及種類. 應符合衛生福利部108年5月28日公告「化粧品範圍及種類表. 」規定,先予敘明。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經典雜誌 和宏典文化所出版 。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企業管理系(所) 張旭華、袁漱萱所指導 蔡耀億的 化妝品違規廣告之探討 (2021),提出化粧品範圍及種類表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化妝品、違規廣告、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企業管理系(所) 高寶華、葉清江所指導 何淑君的 消費者使用線上購買到店取貨關鍵因素之研究—以化妝品為例 (2021),提出因為有 BOPS消費體驗、全通路、消費體驗、AHP層級分析法的重點而找出了 化粧品範圍及種類表的解答。

最後網站化妝品即期品定義則補充:二、修正依據: 化粧品衛生安全粧品管理法規統一的原則為: ... 化粧品指令的化粧品定義、銷售者要對產品安全性負責及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化粧品範圍及種類表,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出神入話:接地氣映人心的台灣民間信仰

為了解決化粧品範圍及種類表的問題,作者鄭接黃安培得 這樣論述:

  二○二○年伊始,經典雜誌撰述鄭接黃,啟動【出神入話】專題,與攝影安培淂(Alberto Buzzola)投入採訪與寫作。同年三月,台灣疫情方興,首篇〈瘟與神:與自己的恐懼和解〉於《經典》刊載,緊扣社會脈動與平易敘事,以及深刻多采的紀實影像,深深吸引讀者目光。一路走來,直到二○二一年十二月號的〈宛如神在:香爐、彩繪、輦轎〉,系列報導恰已走過近兩個年頭;期間探討了媽祖、土地、瘟神、生育、醫療、幽冥、文昌、財神等與民間日常休戚相關的信仰主題。   一個成長環境不離宮廟、以貼近在地向世人傳遞民間信仰美善為職志的文字報導者;以及來自義大利、儘管定居台灣超過二十年但對於民間信仰一知半解卻傾注心力記錄

的外籍攝影師;共同譜寫出這座島嶼人神共生的有情世界。信仰深根於土地,融入常民的血液之中;神明不在九霄雲外,而是在人間。本書具現台灣民間信仰敬天愛地、護惜土地的初心。   ⊙本書收錄2021年第四十五屆金鼎獎雜誌類攝影獎作品 專文推薦   ⊙李豐楙(政治大學名譽講座教授)、林美容(中研院民族所兼任研究員)   李豐楙   如何文圖並茂、創造高可讀性?彰顯新世代的田野採訪,文字作者的鄭接黃,既以文藝訓練展現其創意,也蘊含著斯土斯民的人文關懷。而《經典》的殊勝就是搭配攝影師安培淂,這位義大利籍攝影師以外籍之眼,所觀所拍都是一般所見的,卻因習焉而不以為意,反而老外別具隻眼而另有所見。   細讀

報導與攝影,感覺《經典》創造了新的美感、新的知識傳遞。民俗/民間宗教的報導,學者或歷史研究或田野調查,不管其學科出身都較為嚴謹、制式,也就顯得嚴肅,也較為小眾。而民俗、信仰乃屬民眾生活的一環,理應可以通俗、平易,這就是系列專題的亮點所在。   林美容   本書的書寫有它的活潑性與動態性,但是作者會把這種種民間信仰的樣態,帶入台灣社會發展的各種脈絡來思考,這是很難能可貴的。應該也是作者的用心所在,信仰有其文化傳統,但反映的畢竟是此時此地台灣人的宗教心。   希望藉著接黃這本《出神入話》,把民間信仰當作流行文化的跟隨者,或是期望對自身信仰文化傳統有所理解的讀者們,都可以在此書找到他們相應的共鳴。

作者簡介 鄭接黃   中國文化大學中文系文藝創作組畢業。曾任經典雜誌撰述。   有很多想做的事,也很愛睡覺,所以很會作夢。喜歡台灣民間信仰,童年生活場景是宮廟。喜歡台語,書寫與說話,都試著讓台語融入生活。喜歡當一名編輯,也喜歡寫作,認為所謂的「編輯寫作魂」就是:我多想大聲、用力地告訴你,這個世界因為有了這些人事物,總算有些特別,有些,不一樣了。 【攝影】安培淂   義大利出生,旅遊過上百個國家,定居台灣至今超過二十年;現任經典雜誌攝影召集人。攝影作品多次入圍國內外獎項,並曾獲2006年SOPA亞洲卓越編輯獎、2011年金鼎獎「雜誌個人獎」最佳雜誌攝影,以及2012年吳舜文專題新聞

攝影獎。更以本書攝影作品榮獲2021年第四十五屆金鼎獎雜誌類攝影獎。 推薦序 具現信仰的實態與時態/李豐楙 與時俱進的信仰共鳴/林美容 自序 我與台灣道教的奇遇/安培淂 緒言 映照人心的理解/鄭接黃 台灣 有神隨行 共渡到同行——現代傳統的媽祖信仰 畏瘟而敬神——和解恐懼的王爺信仰 街頭與巷尾——智慧經驗的土地信仰 人生 代代循環 求籽為種生——父母心路的生育信仰 醫生也醫心——兼顧身心的醫藥信仰 事死如事生——生死相銜的幽冥信仰 想望 普世追求 盈虧和圓缺——緣分來去的婚愛信仰 功名與利祿——熙攘凡塵的名利信仰 動物有夠神——有情世間的動物信仰 遍在 神形神通 神來遣兵將——守戒律

傳將藝的粧將 神是眼前人——介於人神之間的乩身 神形映人心——香爐、彩繪、粧佛、輦轎 宮廟走訪誌 跋  讓自己長大 推薦序 具現信仰實態與人文關懷/李豐楙(政治大學名譽講座教授)   有一天打開電腦,看到署名「鄭接黃」的電郵索序,一看《經典》出刊已達二百八十期,在行內理應有相當的知名度,慚愧的是退休以後,這本雜誌的訊息感覺陌生。過了一段時間後又來第二通電郵,表達他的意願,我想「出神入話」既是系列專題,一定有看頭!就表明想看看報導,結果很快接到了一大包,既有複印,還有精美的《經典》雜誌第二八○期。   「該如何看?」第一個念頭後,翻到雜誌的廣告頁,發現十二、三篇編排成型,「即將集結成書

」。   作為老田野的一員,將十三篇在書桌上攤開,按照興趣和理解加以分類,就浮現一個民俗信仰的清晰圖像。   而後一篇篇閱讀,才了解撰稿者的文筆,與攝影者安培淂(Alberto Buzzola)相與配合,在採錄許多宮廟的活動中,廣泛採訪相關人士與民俗專家,而後者幾乎都是我熟識的青壯代,這些民俗精英代表了新世代的聲音,於是欣然動筆寫就此序。   任何作者既在刊物陸續發表,如何編排結集?必有作者的寫作因緣,也就代表先後有序的「寫法」,而我逆反閱讀的經驗則是讀者立場,這種「讀法」顯得自由自在,彼此相遇就會迸發火花。   在這個過程中各有樂趣,我的讀法就是將十三篇分作四組。   第一組始於因

應當前新冠肺炎的世紀性瘟疫,在恐怖的氛圍中重溫/見〈瘟與神〉(編按,本文所見篇名皆雜誌原刊,實際成書篇名多已不同),故列為第一篇見證一個時代。在台灣定期性的迎王區,台江內海舊區的醮祭傳統之一,就是王爺配合保生大帝,在〈醫生醫心〉中接續醫神,則兩位神明既行瘟亦解瘟;這就是「西港仔香」常見的「千歲爺巡掃,媽祖蔭香路」,一則嚴威之極;另一則是母神慈悲,在〈渡與行〉相互搭配,如是撫慰人心的茫然。   第二組從民間諸神作出抉擇,相較於第一組多大神大道,不宜忘掉的,除了文昌帝君和財神,在「朝封」與「道封」之外,還有許多的小神小道,通常不容易被論列,即如陰祠與賭博求財,在〈功名與利祿〉中存在著曖昧關係。同

樣也具有財神性質的土地公,加上客家地區另一「伯公」之稱的,就是在「福德正神」之名下,象徵有土斯有財、有福斯有德,也就是〈街頭巷尾土地公〉;同樣也是位階不高,卻又不可或缺的就是〈動物好神〉,除了各廟俱有的虎爺,還包括一干動物崇拜,即反映有情世界的眾生相。   在台灣諸神信仰的存在,還包括屬於生命禮儀/俗而可歸為第三組的:始於締結良緣的月下老人信仰,〈因為愛情〉而男女好合,從而「合兩家之好」,這就是和合之神。一旦婚嫁就會祈求的,在〈求籽種生〉中先是註生娘娘、入花園顧花欉;而後就交由護佑之神陳夫人/三奶夫人,共同職司過關度限的囝仔關;直到「作十六歲」才拜謝七娘媽,而象徵出鳥母/婆姐間,如是種種概屬

生育信仰範圍;最後必須面臨的就是生命的終極關懷,在〈知死之生〉中的三教合一,既有喪葬禮俗,也有道教拔度、佛教作功德,幽冥信仰大家有份/分。   第四組則圍繞諸神信仰而展開的,從如何賦形的靈力具像化,這個過程既有〈神形人心〉的神像雕刻,也有〈宛如神在〉的香爐、彩繪及輦轎,藴含著民間藝師的諸般技藝,其中藴藏著許多故事;最後神像、輦轎的出場,則可以分別內外,內則〈乩身〉,作為神明的代言人,從採生童到成乩,既可問事也可問病,在神人之間擔任媒介;而對外則是地方神明的出巡,既有儀仗也有神將,神明的職司就是乘御神轎出巡繞境,各式陣頭中常見的神將,從八家將到官將首俱是,仿效帝制王朝的鹵簿展現威儀,既可驅邪逐

祟,也能安鎮一方,各地各自傳承文武技藝,養兵千日用兵一時地展演。   在《經典》的「出神入話」系列報導中,如何文圖並茂、創造高可讀性?彰顯新世代的田野採訪,文字作者的鄭接黃,既以文藝訓練展現其創意,也藴含著斯土斯民的人文關懷。而《經典》的殊勝就是搭配攝影師安培淂,這位義大利籍攝影師以外籍之眼,所觀所拍都是一般所見的,卻因習焉而不以為意,反而老外別具隻眼而另有所見。正因如此,在他的鏡頭下見人所未見,證據就是又得獎:第四十五屆金鼎獎的「攝影獎」,也入圍圍第二十屆卓越新聞獎的「系列新聞攝影奬」。   細讀報導與攝影,感覺《經典》創造了新的美感、新的知識傳遞。民俗/民間宗教的報導,學者或歷史研究或

田野調查,不管其學科出身都較為嚴謹、制式,也就顯得嚴肅,也較為小眾。而民俗、信仰乃屬民眾生活的一環,理應可以通俗、平易,這就是系列專題的亮點所在。   多年來出入田野,既有機會得見前行代,也與諸多青壯世代一直有縁,感覺這個文化領域與時俱變/進。若按照儒家古典的禮學規律:禮意不變,而禮文(儀式)、禮器可變,時空既異,儀式與禮器則隨之而變,如此才形成各代的特色。   當今台灣面臨劇烈的社會變遷,其實連禮意也有些變動,何況是儀式、儀具及行動。我們認識的神明其實具有多面性/千面性,但無論如何變,仍不離其本:一種亙古不變的精神。所以台灣在華人世界中護衛的,就是保留良好的文化價值,這一塊寶地的神明與民

同在。既有機會先睹為快,感慨既有斯土也有斯神,此中神道有可觀者焉。   在《經典》所展現的,從採訪報導、攝影記錄,乃至編排方式,都是屬於這一世代;所見所聞既有所同,但可貴的是具現當今實態,故特別表而出之,希望共同珍惜、見證一個聖與美的世界,是以為序。 與時俱進的信仰共鳴/林美容(中研院民族所兼任研究員)   《出神入話》是鄭接黃撰寫的有關台灣民間信仰的文章,先後刊登在《經典》上,並且在大愛台「經典.TV」節目播出,文字加影像,以電視之大眾媒體的方式,已與社會大眾進行了全方位的交流。如今,結集出書應該是對文字作者很大的一種肯定,因為書籍作為平面媒體的一種展現方式,持續性會更久,更能長期地吸

引讀者做深度的閱讀瀏覽。所以,首先要恭喜接黃,努力有成,可以把自己費心費力去蒐集資料,進行田野調查,以及訪問專家學者,進而撰寫出來的有關民間信仰的瞭解與體會,與廣大的讀者分享,這是可喜可賀的事情。   我長年研究台灣民間信仰,理解到台灣人透過地方社區,對於天地神鬼的共同祭祀,所形成的祭祀圈,以及透過區域性的祭典組織所形成的信仰圈,建構了台灣漢人地域社會(territorial society)的基礎樣貌。我也曾研究曲館與武館的子弟組織,作為推廣廟會活動所需的文武陣,也是傳統社會很重要的基礎組織。   然而,學術的論述,讀者相當有限。所以有時我也透過大學課堂的講述、透過一些通俗寫作,或是通俗

演講等,希望更多人可以用民間信仰的視角,來瞭解台灣人的社會傳統、文化傳統,以及歷史傳統,以建構台灣人對自身文化的自信心。所以,一度我也自詡為台灣民間信仰的代言人,字裡行間與口語傳播之間盡力闡揚,難免不無維護不當的批判之意,皆是出於過去威權時期,民間信仰長期處於被矮化、低俗化的處境,以及學界對其世俗化、功利化的批判,一種不平則鳴的心境吧!   當然,有關台灣民間信仰的通俗文字作品不少,有些是實用性,教人怎麼拜拜等類,有些是就神明或祭典活動進行通俗的介紹。我自己也針對媽祖信仰,出過一本《媽祖婆靈聖》這本通俗書。對學者而言,出版通俗著作是有點拗手的,沒有文字編輯的協助很難竟其功。而接黃這本《出神入

話》沒有這個問題,可以直接了當地用自己慣用的文字風格,與讀者實際見面。接黃的文字很適合一般的讀者,不會太過生硬,內容的組織剪裁與編排也非常得宜,適當穿插受訪者的口述資料,自然而流暢。   這本書的內容,有關於神明的,媽祖、土地公、月下老人、文昌、財神、醫神、瘟神、動物神,也有關於鬼魂的信仰。基本上台灣人崇祀天地神鬼,天神與地祇,神與鬼,基本上有著陰陽兩元的文化思維在其中,地方社區對於天地神鬼是要共同祭祀的。神祇的種類何其多,接黃捕捉到的多是普遍受到崇祀的神明,但也有比較時興,符合時代需要的神明,例如月下老人。而接黃把文昌神與財神合併書寫,標題為:功名與利祿,更是一絕,對於人人追求的學業順利與

財運亨通,透過該文可以看見台灣社會大眾崇祀的情況。雖然,限於篇幅的關係,只能就其採訪的相關廟宇與相關人士,對該神的信仰進行鋪陳敘述,這樣倒是讓讀者比較有直擊臨場感,而不會流於神明的泛論。   除了神明信仰之外,本書也含納了有關神像、神轎、香爐、彩繪等相關的篇章,也有關於家將、神將、官將等相關陣頭的敘述,以及關於乩童的專章,基本上這些文章也都是圍繞著神聖物、陣頭,與神媒,幫助讀者進一步瞭解神明信仰更為深刻的內涵。   總之,本書的書寫有它的活潑性與動態性,但是作者會把這種種的民間信仰的樣態,帶入台灣社會發展的各種脈絡來思考,這是很難能可貴的。應該也是作者的用心所在,信仰有其文化傳統,但反映的

畢竟是此時此地台灣人的宗教心。   台灣民間信仰歷經先民來台的篳路藍縷,日治時期異文化的衝擊,以及台灣民主政治的洗禮,一九八○年代我在研究民間信仰的初期,民間信仰曾經威權的逼迫,大眾也在追求經濟發展與科技文明當中,未予重視。   然而,隨著台灣文化主體性的逐步建立,與台灣本土文化的復振,台灣人的信仰文化逐漸受到政府與人民的廣泛重視,不同於以往年輕人參與者寡,現在的年輕人參與民間信仰活動的頻率和熱度,似乎不斷地提高。民間信仰是很能夠適應時代變化與社會需求的一種習俗性與文化性的宗教信仰,當然,也反映當代的年輕人本身的各種需求。   希望藉著接黃這本《出神入話》,把民間信仰當作流行文化的跟隨者

,或是期望對自身信仰文化傳統有所理解的讀者們,都可以在此書找到他們相應的共鳴。 總論 映照人心的理解/鄭接黃   出神入話,將成語「出神入化」中,「化」字的造化含意,以「話」來完成;讓寫神這件事,透過文字直擊,對於台灣民間信仰的層層迷障,能不能寫出最後的答案,其實充滿對人的觀察。   相當於反其道而行。設若置身艋舺龍山寺的後殿,不是在看神,而是試圖看向眾神前祈求的人們,彷彿展示著各種人生階段、難題困境。原來人神之間,存在著某種微妙且溫暖的對映,更能看出個人至群體、地方至國家的歷史。   本書,即是依照「人神對映」的概念編排呈現。   第一章「台灣:有神隨行」,先以媽祖、王爺(瘟神)

、土地公,從原鄉到台灣,勾勒出環境與歷史。渡海的瘴癘之地,探究媽祖為何成為台灣母親的化想?面對未知的疫病,說「敬畏」是老生常談,在「和瘟」儀式裡,「和」字更能切中新型冠狀病毒的時事,恐懼如何和解?而土地以「土地神祇」的角度來解讀,能看出什麼樣的經驗?讓渡海的瘴癘之地,成為現在安居樂業的台灣。   第二章「人生:代代循環」,生育信仰在一開始,猶疑於「父母養育」與「孩子生長」的視角抉擇,後來體悟,孩子若是沒有父母(或如父母的角色),就算有神,也是無用。醫藥信仰的藥籤與問事,絲毫不避諱地直搗「迷信」的尖銳提問。幽冥信仰建構的死後世界,讓陰陽乖隔有了銜通,用來寄寓「獄念」與「慾念」的警世。一代又一代

,人生階段的終始之間,期盼與困惑、傳承與累積,「人」的身心靈命,以及情感,得以循環下去。   第三章「想望:普世追求」,作為普世價值的追尋,也成為社會對於「人」的期望、看法與祝願。在婚愛信仰裡,「既然命定,又何須祈求」的疑問,使得「想望」的意味更為深厚。功利信仰則將功利主義的印象評斷,拉回追求自我價值的準則。同時,收錄愈來愈受到關注的動物信仰,在「已經成為動物神,位階卻仍是低」的觀念迷惑中,觀察有情互動,於是寫下「不論主從,功高能震主,更能護主」,震與護,是尊重動物特性,以及情感連結,正巧呼應近年對於動物觀念的改變。   第四章「遍在:神形神通」,則試著以神的各種形式,將「神存在與否」的命

題,投石問路般,透過「粧將」的人神切換,來看人如何能夠成為神?而「乩身」多數的討論,偏向神的層面,書寫卻嘗試從退駕的「人」開始,在逐步成為乩身的過程裡,體會到的神、人,以及最重要的自己。最後一篇,從「神的形象怎麼都是福態的,神的想像從何而來」的困惑發想,一路敷寫香爐、彩繪、粧佛、輦轎,自無形,到有形而延伸的進程論述,神的形式多重多樣,一再扣合「對映」。二○二一年十一月,專題系列的最後一位受訪者,為結尾下達一個極佳的比喻——信仰如「鏡」——神所映照出來的存在,是實用的生存、精神的寄託,更是一種形而上,對於「人心」的詮釋。   可以說,這本書寫成的「神」,更多的是許多人用生命來一同形就,並且,傳

達人生是一趟什麼樣的過程,加深《出神入話》的人心,是試著「理解」,理解人生的難易,這趟「出神入話」的歷程才顯得彌足珍貴。   也最值得和讀者分享。 我與台灣道教的奇遇/安培淂 (Alberto Buzzola) 理解台灣道教,從來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就算是台灣人,也所知有限。身為台灣的外籍人士,我從小在一個與道教迥然不同的宗教環境中長大,因此,道教之於我,簡直是雲裡霧裡,大惑不解。接下這項拍攝任務時,綆短汲深,挑戰很大,但卻值得。無論從專業攝影師或個人的角度而言,我樂於把握機會,在這塊早已被我稱之為「家」的土地上,啟程踏上這段充滿靈性的文化之旅,沉浸於這一路的迷人景致與風情。過去一年多來,我

尋訪了不計其數的廟宇,接觸無數信眾與各異其趣的宗教活動。這趟探索之旅令我目眩神移,看得嘖嘖稱奇——從打造神明雕像,到解救身心靈的仙丹妙藥;看著人們對月老與八家將等天府天軍的虔心崇敬,也見識了乩童的捉邪驅鬼與對陰間的詮釋解讀後,我赫然發現,那原是人世間一種愛的表達方式……這些難以盡述的故事,我都以鏡頭,一一如實記錄。現代台灣的道教,無可避免地偏離最原初的思想,像種籽隨風落地,因尋求在地化的認同或受當地文化影響,而自成一格,融合為當代的道教。雖然如此,作為世界最古老的宗教之一,道教思想的核心與根源,仍牢牢穩穩地根植於宗教的原典裡。歷經這些日子的頻密接觸,我開始能超越故佈疑陣的宗教表象與行禮如儀,掀

開層層玄虛的面紗,發現道教與自然法則之間,其實緊密相連,融合共通。台灣道教的廟宇神壇,是最具體可見的宗教符碼。我和許多定居台灣,同時熱衷本土文化的外籍攝影師與朋友們一樣,對經常出現於各大宗教活動或慶典禮儀中的八家將,備感好奇。一般而言,台灣社會對八家將的形象與觀感,負評較多。台灣友人曾提醒我,面對那些傾心投入八家將的團隊,他們可能潛藏的陰暗性格,要謹慎戒備;這些先入為主的耳提面命,確實影響我早期的觀念,於是,我特別留意觀察八家將的各種宗教表現。他們威赫的形象確實令人心生畏懼,但在各種百花齊放的宗教禮儀與慶典上,他們也備受熱情的廣大群眾所追崇與敬仰。

化妝品違規廣告之探討

為了解決化粧品範圍及種類表的問題,作者蔡耀億 這樣論述:

摘 要論文名稱:化妝品違規廣告之探討頁數:93校所別: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企業管理系(所)畢業時間:110學年度第1學期 學位:碩士研究生:蔡耀億 指導教授:張旭華袁漱萱關鍵詞:化妝品、違規廣告、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近年來化粧品產業蓬勃發展,化粧品逐漸成為一件不分性別、不分年齡的必需品。然而,隨著產業競爭激烈,化粧品業者為了在市場中脫穎而出,往往會誇大產品療效,以吸引消費者的目光,但也導致消費者權益受損。為了保障消費者的權益,新版《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於民國108年7月1日正式實施。本研究首先將主要分析化粧品衛生安全管

理法之違規樣態,然後提到如何避免違規之建議,最後探討新法上路後,廠商仍繼續以違規廣告宣傳產品之原因。本研究採用文獻分析法、資料分析法和要因分析法,研究範圍為108年8月至109年12月(共五季)之違規狀況,研究結果顯示廠商多以違規《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十條第一項,「化粧品之標示、宣傳及廣告內容,不得有虛偽或誇大之情事」,而違規廣告來源以網站及電視居多,對此研究者建議化粧品業者能透過法規宣導、教育講習、專業諮詢、遵守法規、改變宣傳策略和建立違規輔導機制等來因應法規,而針對為何許多業者被一罰再罰之原因,研究者提出幾個看法,像是缺乏新法規相關知識、公司廣告文宣人員之疏忽、相繼模仿、廣告創意與法規

衝突、罰鍰包含廣告預算在內、及廣告不談功效與療效,會導致產品沒有吸引力等。

【好好讀憲法】2022高普考/三四等特考適用:憲法(測驗題型) 主題式進階問題集

為了解決化粧品範圍及種類表的問題,作者蕭培 這樣論述:

  ★好好讀憲法~突破解憲!!法條簡單化,深入法律核心!考前大量演練本書收錄之試題,再善用「主題式」題題詳解,就能精準鎖定各章弱點、加強學習。讀者如能循此方法、堅定執行,必可於憲法一科拿到讓自己滿意的高分!★     壹、前言     憲法為公務人員及專技考試之共同科目,除司律等少數類科外,多採選擇題模式出題,鑒於近來考題有越趨靈活、刁鑽之趨勢,因此讀者除應熟讀憲法條文、相關組織法規、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外,更應深入理解憲法之基本原理原則,並多練習考古題,如此方能從容地面對各種進階題型。本書以歷年高普考、司法考試考古題為範疇,彙整憲法本文、增修條文、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司

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國家賠償法、地方制度法、公民投票法等重要法規及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逐題逐項詳載法源依據、解釋令號次及相關判解函釋,並依主題進行編排,期使讀者能在最短的時間內,對於考情趨勢及命題焦點有所認識,並在實作過程中發掘不懂之處及導正錯誤的觀念。     貳、憲法命題大綱   考選部公布之命題大綱如下:   一、 憲法基本原理原則。   二、 憲法本文。   三、 憲法增修條文。   四、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   五、 總統府及五院組織法。   六、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   七、 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   八、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九、 監察法。   十、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包括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十一、 國家賠償法。   十二、 地方制度法。   十三、 公民投票法。     參、重點整理及考情分析   本書將憲法分為基礎憲政理論、憲法之歷史與前言總綱、憲法之基本人權、憲法之政府體制、憲法之國家體制、憲法之基本國策及兩岸關係等7 章,茲將各章重點要述如下:     一、基礎憲政理論   (一)憲法之基本概念:憲法乃國家實定法規範中位階最高者,從而其法效力優於其他法規範,具有拘束包含立法機關在內之全國各級機關及人民之效力。本節重點包括憲法之緣起、形式及實質意義之憲法、憲法之地位、種類等,考生稍加理解即可。     (二)法位階理論:

憲法、法律、命令構成一國內之法律體系。按純粹法學派學者Hans Kelsen 之說法,動態之法律秩序,係由諸多不同等級之規範結合而成,而前開規範,以基本規範為最高、一般規範其次、個別規範最低。我國憲法第171 條、第172 條規定:法律與憲法牴觸者無效、命令與憲法或法律牴觸者無效,即為法位階理論之明文。法位階理論不僅為憲法命題焦點,亦為法學緒論、行政法等類科之重要考點。      (三)司法違憲審查制度::本節應特別注意最新修正之《憲法訴訟法》相關規定,並熟記違憲審查制度( 集中型、分散型)、法規範憲法審查及裁判憲法審查案件之申請主體( 國家最高機關、立法委員、法院及人民)、標的( 法律命令、

判例、法院聯席會議決議、行政函釋、公懲會選輯案例等,憲法訴訟法修正後則包括法院之確定終局裁判)、不予審查事項( 固有疆域、議會自律事項、統治行為)、審查密度( 嚴格、普通、寬鬆)、憲法法庭審理之案件類型( 法規範憲法審查及裁判憲法審查案件、機關爭議案件、總統副總統彈劾案件、政黨違憲解散案件、地方自治保障案件、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案件)。     (四)大法官使用之主要憲法原則:較為重要者有比例原則(釋字第476號、第436 號解釋)、信賴保護原則(釋字第525 號、第717 號解釋)、法律明確性原則(釋字第432 號、第603 號解釋)、正當法律程序原則(釋字第384 號、第396 號解釋)、正

當行政程序原則(釋字第709 號解釋)等。     二、憲法之歷史與前言總綱   (一) 憲法之歷史:本節重點包括憲法制定機關(制憲國民大會)、制定依據(孫中山遺教,包括三民主義、五權憲法、權能區分、均權理論)、制定目的(鞏固國權,保障民權,奠定社會安寧,增進人民福利)、制訂期望(頒行全國,永矢咸遵)及憲法修正案之提案、審議及複決機關等。      (二) 憲法總綱:本節重點包括我國之國體(共和國體)、政體(民主政體)、五大原則(共和國、民主國、法治國、社會國、分權制衡)、主權(國民主權)、國籍(折衷主義,屬地為主、屬人為輔)、領土(領土範圍屬政治問題,非司法審查範圍、領土變更程序)、民族(民

族平等、多元族群、多元文化)及國旗。     三、 憲法的基本人權   (一) 基本權總論:本節重點包括基本權之功能(防禦功能、給付功能保護義務功能、制度性保障功能、程序保障功能)、保護主體(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團體)、效力範圍(國家行為、私人行為)、限制(合目的性原則、必要性原則、法律保留原則)及基本權競合等。     (二) 基本權各論:本節重點包括平等權(男女平等、宗教平等、種族平等、階級平等、黨派平等)、自由權(人身自由、居住遷徙自由、言論自由、講學自由、著作出版自由、通訊自由、信仰自由、集會結社自由)、受益權(生存權、工作權、財產權、請願權、訴願權、訴訟權、教育權)、參政權(選舉權、

罷免權、創制權、複決權、應考試服公職權)、義務(納稅、服兵役、接受國民教育)、概括基本權(人格權、隱私權、名譽權、姓名權、受國民教育以外之教育權、契約自由、一般行為自由、性行為自由、婚姻自由、子女獲知血統來源之權)、新型態權利(環境權、日照權)等。     四、憲法之政府體制   (一) 總統:本節重點包括中央體制(總統制、內閣制、雙首長制)、總統之特權(刑事豁免權、國家機密特權)、戒嚴與緊急命令、大赦與特赦、國家安全會議、總統副總統之選舉、任期、彈劾、罷免、缺位處理,以及總統府所屬機關(中央研究院、國史館、國父陵園管理委員會)。另應注意總統並無「法律提案權」,此外總統發布行政院院長與依憲法經

立法院同意任命人員之任免命令及解散立法院之命令,無須行政院院長之副署。     (二) 行政院:本節重點包括行政院之組織(14 部、9 會、3 獨立機關、1 行、1 院、2 個總處)、權責( 法律提案權、向立法院提出施政報告並備質詢之責)、行政院正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及不管部會政務委員之產生方式、任期、行政院會議( 組織類型、出席及列席人員、議決事項)、因施政方針或重要政策變更涉及法定預算停止執行之協調處理、參謀總長應否出席院會接受質詢或備詢、覆議案及不信任案之相關規定。     (三) 立法院:本節重點包括立法院之組織、職權(立法權、財政權、質詢權、人事權、議決重要事項權、緊急命令追認權、調解

中央與地方權限爭議權、提出憲法修正案及領土變更案之權、提出不信任案之權、總統副總統彈劾權、調查權)、正副院長之產生方式、立法委員之選舉(單一選區兩票制、人數比例、婦女保障名額)、罷免、任期、特權(言論免責權、不受逮捕權)、兼職及立法院會議(常會、臨時會)。     (四) 司法院:本節重點包括司法院之組織( 大法官、普通法院、行政法院、智慧財產法院、懲戒法院、法官學院)、職權( 解釋權、審理政黨違憲解散及總統副總統彈劾事項權、審判權、懲戒權、法律提案權)、司法院正副院長、大法官之產生方式、任期,違憲審查之主體、客體、司法獨立( 審判獨立、司法概算獨立編列、法官身分保障) 及司法行政監督。另應注

意,公務員懲戒法於109年6月10日修正公布後,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改制為懲戒法院,另建立一級二審制度,賦予當事人救濟之機會。而憲法訴訟法也在108年 1月4日修正公布,於111年1月4日始正式施行。     (五) 考試院:本節重點包括考試院之組織( 考選部、銓敘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職權( 1.考試、2.公務人員之銓敘、保障、撫卹、退休、3.公務人員任免、考績、級俸、陞遷、褒獎之法制事項、4.法律提案權)、考試院正副院長、考試委員之產生方式、人數、任期及考試制度。另應注意,考試院組織法於109 年1 月8 日修正公布後,考試委員名額自19人減少為7 人至9 人,考試院長、副院長及考試

委員之任期亦從6 年改為4 年。     (六) 監察院:本節重點包括監察院之組織、職權(彈劾權、糾正權、糾舉權、調查權、審計權、巡察權、監試權、法律提案權)、監察院正副院長、監察委員之產生方式、人數、任期,審計長之職權、產生方式、任期。     五、憲法之國家體制   (一) 中央與地方之權限:本節重點包括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之方式、內容、爭議處理及均權制度,尤應注意憲法第111 條:「除第一百零七條、第一百零八條、第一百零九條及第一百十條列舉事項外,如有未列舉事項發生時,其事務有全國一致之性質者屬於中央,有全省一致之性質者屬於省,有一縣之性質者屬於縣。遇有爭議時,由立法院解決之。」、地方制度

法第77 條:「I 中央與直轄市、縣(市)間,權限遇有爭議時,由立法院院會議決之;縣與鄉(鎮、市)間,自治事項遇有爭議時,由內政部會同中央各該主管機關解決之。II 直轄市間、直轄市與縣(市)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行政院解決之;縣(市)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解決之;鄉(鎮、市)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縣政府解決之。」等規定。     (二) 地方制度:本節重點包括地方自治之層級(直轄市、縣、市與鄉、鎮、市,省為中央派出單位,非地方自治團體)、組織、監督(適法性監督、適當性監督),以及自治條例、自治規則、委辦規則、自律規則之內涵及其運用。     六、憲法之基本國策   (一) 基本

國策之意涵:本節應注意憲法條文之性質,究係方針條款( 如憲法第146 條發展農業)、憲法委託( 如憲法第153 條實施保護勞工及農民之政策)、制度性保障( 如憲法第155 條實施社會保險制度),抑或屬人民公法上之權利( 如憲法第160 條落實基本教育及補習教育)。並應注意,基本國策中除可視為公法上之權利者外,其餘條款皆不得作為訴訟上請求救濟之依據。。     (二) 基本國策之內容:我國基本國策規範於憲法第137 條至第169 條及憲法增修條文第10 條,內容包括國防、外交、國民經濟、社會安全、教育文化、邊疆地區。其中應特別注意:?國家應優先編列之經費:教育、科學、文化經費、國民教育經費、社會

救助及國民就業等救濟性支出。?應保障政治參與之族群:原住民族、澎湖、金門及馬祖地區人民、僑居國外國民。     七、兩岸關係   (一) 兩岸政治:本節重要性較低,稍微瞭解《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10 條有關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採許可制,以及同法第14 條限期離境及強制出境之規定即可。      (二) 兩岸法規:本節重要性較低,但應注意司法院大法官第618 號解釋(有關大陸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非在臺灣地區設籍滿10 年,不得擔任公務人員之規定,尚無違反憲法第7 條平等原則及第23 條比例原則之意旨)、第710 號解釋(有關強制大陸地區人民出境,未予申辯機會之規定,違反正

當法律程序,不符憲法第10 條保障遷徙自由之意旨)。     肆、結語   邇來司法解釋數量不斷增加,司法院大法官106 年作成16 號解釋(第744 號至第759 號)、107 年作成14 號解釋( 第760 號至第773 號)、108 年作成14 號解釋( 第774 號至第787 號)、109 年至今作成5 號解釋( 第788 號至第792 號)。在為數眾多之釋字中,如何運用最短之時間內獲取最高之投報率,即成為考生上榜首要之務。在此,筆者建議應將重點放在與時事有關或具突破性見解之司法解釋,諸如通姦罪及撤回告訴之效力案( 釋字第791 號解釋)、公務人員退撫給與案( 釋字第782 號解釋)、

同性婚姻自由案( 釋字第748 號解釋)、化粧品廣告事前審查案( 釋字第744 號解釋)、政黨比例代表選舉案( 釋字第721 號解釋)、緊急性及偶發性集會遊行許可案( 釋字第718 號解釋)、藥師執業處所限制案( 釋字第711 號解釋)、受驅逐出國外國人之收容案( 釋字第708 號解釋) 等,以上皆有可能成為國家考試之命題焦點。最後,希冀本書之出版,能幫助各位在考場上獲取佳績,最終金榜題名、夢想成真!

消費者使用線上購買到店取貨關鍵因素之研究—以化妝品為例

為了解決化粧品範圍及種類表的問題,作者何淑君 這樣論述:

全通路時代的來臨,在疫情的驅動下,使得消費行為快速從線下走到線上,進而加速實體零售業進行數位化轉型,打破線上線下的分野為消費者提供一條虛實整合的新通路,以消費者使用便利及需求為核心,讓消費者在任何一個通路皆可獲得一致且完整的資訊及服務,透過數位化技術的運用優化了消費者的消費體驗。線上購買到店取貨(Buy Online and Pickup in Store, BOPS)是發展「全通路」零售的一項新嘗試,它結合了線上虛擬空間及貨架和線下實際場域替消費者打造一種無縫的消費體驗,同時也讓消費者享受無壓力與便捷購物的理想方式。零售商該如何刺激消費者選擇在線上購買,最後走入線下實體店取貨,把人流從線上

再帶回線下,是各實體通路零售業者所需考量的問題。過去諸多的研究中,大部分都以業者的角度來探討BOPS,較少從消費者的觀點出發,本研究採用層級分析法(AHP)來進行分析,探討消費者使用BOPS之關鍵因素,並以化妝品為例,瞭解哪些因素是消費者使用線上購買到店取貨所重視的,以提供給已導入或未來將導入BOPS服務模式之相關業者建議。本論文首先進行文獻資料整理,歸納出四個構面及十五項評估準則關鍵因素,再以層級分析法(AHP)進行分析。最終研究結果顯示,消費者使用線上購買到店取貨之關鍵因素中,最重視的構面為「商店魅力」,其次為「平臺系統」,最後則為「消費體驗」與「顧客互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