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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內地稅租稅保全制度之研究

為了解決北區國稅局分機的問題,作者黃淑瑜 這樣論述:

我國內地稅租稅保全制度之研究摘要在現行政治生態下,欲達改革稅制以增裕租稅、或有實際之困難,故而本文試圖於現行稅制基礎上,探討我國內地稅法規定之租稅保全措施是否嚴謹,實務執行情況及其衍生之問題,在兼顧人民權益保障之原則下,提供若干建議以落實及強化租稅保全機制,杜絕租稅義務人僥倖之心理,以確保租稅債權及維護租稅公平正義。本論文共分為六章,分為以下各章加以論述:第一章 緒論 包括研究動機與目的、研究範圍與限制、研究方法與論文架構。第二章 租稅法律關係 首見介紹租稅法律關係之性質,其次論述租稅債權之成立、要件、例外情況,最後介紹納稅主體概念、權利能力認定及登記制度與納稅義務主體資格之

關係。第三章 現行法制下租稅保全制度 論述提供擔保品及預繳保證金制度、禁止財產處分、限制變更登記、限制減資或註銷登記、假扣押、提前稽徵及限制出境等保全措施之法律要件、效果、受處分對象及財政部相關解釋規定,法律適用及執行上爭議問題並提出評析與建議。第四章 租稅債權人可否適用民法代位權與撤銷權 首先分析學者、實務之肯定及否定見解以提並本文見解;其次介紹關稅法第48條第4項之類推適用之可行性;最後針對稅捐稽徵法修正草案第43條分析立法理由及要件,並提出修法建議。第五章 法治國原則與租稅保全 本章主要分為三個重點,首見論述行政程序法於租稅保全之適用;其次,論述法治國原則作為裁量

權之行使界限;最後論述租稅保全之權利救濟,並提出本文建議及可行性分析。第六章 結論 簡述我國內地稅租稅保全制度之執行措施之缺點及改進建議;另為保障納稅者權利,稽徵機關之租稅保全程序及裁量決定應受法治國原則之拘束,且應給予相對人權利救濟之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