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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網站新年走春南山產:續保規劃、意外保障都要有 - 聯合報也說明:南山 產物提醒,若被警察攔檢經查驗未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者,汽車將處以3,000~15,000元罰鍰,機車將處以1,500~3,000元罰鍰;若車主未投保又肇事,將 ...

中央警察大學 交通管理研究所 曾平毅所指導 蔡佩穎的 我國汽車保險於道路交通事故扮演角色之重新檢視 (2016),提出南山 機車 強制險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汽車保險、交通事故、事故防制、保險理賠。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政治大學 風險管理與保險研究所 張冠群所指導 謝政恩的 電子商務時代下,網路投保之法制研究 (2014),提出因為有 電子商務、網路投保、電子化意思表示、電子代理人、保險業辦理電子商務注意事項、網路保險服務定型化契約範本、一次性密碼、電子憑證的重點而找出了 南山 機車 強制險的解答。

最後網站保費每月變動、手機APP快速投保!南山產物攜手Gogoro保險 ...則補充:不管你是機車族、汽車族,近幾年許多人不僅只投保基本強制車險,疊加第三責任險、意外險等險種,提供更完整的保障已經是許多車主的認知,南山產物保險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南山 機車 強制險,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我國汽車保險於道路交通事故扮演角色之重新檢視

為了解決南山 機車 強制險的問題,作者蔡佩穎 這樣論述:

汽車強制責任保險實施迄今已20年,越來越多民眾更懂得保障自身權益,除強制險外,消費者若有投保其他任意險如第三人責任險、車體損失險,發生交通事故時,可透過保險公司協助處理,因此保險公司在交通事故扮演角色日益重要。本研究經文獻回顧發現,國外有保險公司參與交通安全活動,並提供相關贊助,國內則有私人企業贊助交通導護志工裝備,惟我國現行保險公司在發生事故前之防制作為較少投入,與消費者接觸時間點多在發生交通事故後辦理出險時,如沒有辦理出險則在年度投保才有互動。另問卷調查發現,消費者自身對於不同任意汽車保險之保障範圍不甚清楚,卻高度期待保險公司在發生交通事故後提供相關服務,例如後續和解派員協助處理、協助事

故現場派員處理及理賠申請等,對於無人死傷之案件,則期望處理時效為2個月內,並同意由保險公司直接處理。本研究彙整上揭現況進一步訪談專家,以提出保險公司在交通事故扮演角色之未來展望,包含以企業社會責任角度積極參與交通事故防制作為、交通事故現場派員協助處理、提升理賠人員專業能力、加快理賠時間。另政府機關則推動汽車加裝行車錄影設及強制汽車投保第三人責任險、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製作任意汽車保險介紹之懶人包,簡易說明汽車保險間差異及賠償範圍。本研究提出的各項建議,期待保險公司與消費者間從被動的契約關係轉換為互惠雙贏,政府機關監督保險公司保護消費者權益轉變為監督輔導保險公司並保護教育消費者保障自身權

益。

電子商務時代下,網路投保之法制研究

為了解決南山 機車 強制險的問題,作者謝政恩 這樣論述:

網路投保係指要保人於網路保險交易平台提出線上要保,經保險人使用電子代理人進行線上核保通過後而為承保之意思表示,保險契約即成立、生效。我國網路投保制度開放於2004年,距今已超過10年之久,惟成效一直未達預期,金管會於2014年提出數位金融3.0計劃,針對保險、銀行、證券等金融行業建立並推動數位化金融環境,其中有關保險部分,則以免除電子憑證為唯一身份辨識方法、增加網路投保商品種類與提高投保保額為本次開放重點,並發布保險業辦理網路投保業務應注意事項(於2015年6月更名為保險業辦理電子商務應注意事項),以管理網路投保之經營。在當前電子商務狂潮之時代背景下,各種產業如何與電子商務結合係為市場關注焦

點,而保險電子商務亦是保險業者經營發展重點。保險電子商務係透過網路平台進行保險之行銷、締約與服務,以網路投保為核心,其交易模式、市場概況與歷史演進本文將於第二章介紹及說明,並於該章先述電子商務之基本概念。而網路投保之締約流程異於傳統之面對面或電話協議交易方式,且無須書面簽章,則有特別檢視其契約成立與生效要件之必要,有關於保險人所使用之電子代理人法律地位、要保人之身份辨識、電子化意思表示之性質、效力與錯誤等問題,於第三章藉由外國電子商務相關法規、文獻與我國電子簽章法、民法之探討而試著解決之。另為求思究與檢視目前網路投保監理政策之良窳,第四章則就因應網路投保再開放所發布之保險業辦理電子商務應注意事

項及修正之網路保險服務定型化契約範本,依法規、法理、市場需求分為說明與討論,並提供條文之修正建議。本文希冀此篇論文之研究得有助於國內網路投保之推展,確實掌握電子商務時代之脈動,為保險行銷再注活水更創新氣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