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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化大學 史學系 尹章義所指導 吳正龍的 清代台灣的民變械鬥與分類意識的演變一以林爽文事件為中心所作的探討 (2013),提出台中市西屯區大隆路183號3樓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林爽文、民變、分類械鬥、村庄、漢人遷移、族群關係。

而第二篇論文中央警察大學 犯罪防治研究所 林燦璋、鄧煌發所指導 林信雄的 從公衛鐵三角模式建構我國犯罪偵防策略之研究─以台中市為例 (2011),提出因為有 公共衛生模型、犯罪偵防、傳染源、宿主、溫床的重點而找出了 台中市西屯區大隆路183號3樓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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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台灣的民變械鬥與分類意識的演變一以林爽文事件為中心所作的探討

為了解決台中市西屯區大隆路183號3樓的問題,作者吳正龍 這樣論述:

林爽文事件是清代臺灣最大抗官民變事件,也引發嚴重分類械鬥,對於為何會產生附從、反抗兩大對立勢力,學界長期以來缺乏相關研究。筆者欲從開發史角度探討林爽文事件起因,及涉案兩大陣營村庄內部祖籍結構、方言使用,族群對抗組合方式,及可能因為族群對立而造成族群遷移和整合問題。經研究發現林案前臺灣已形成閩粵、漳泉間嚴重對立,官兵追捕天地會黨引發林爽文起事抗清,但因社會存在已久的仇恨,造成族群分類對立現象。本研究統計307個附和林爽文家族,其中以漳州籍最多佔82.41%;其次為泉州籍佔9.45%,其中同安籍佔7.49%;第三為廣東籍佔4.56%;第四為汀州籍佔3.58%。本研究亦對81個附林村庄進行歸類,發

現漳州庄佔有絕對優勢,漳籍與他籍混居村庄亦有相當比率。泉州庄中多屬為同安籍。汀庄和粵庄所佔比率很多。從祖籍統計分析,附從林爽文者以漳州籍佔絕對多數,泉籍約佔一成,汀州和粵籍相當少數。本研究亦統計119個反抗林爽文村庄家族,其中以泉州籍最多,佔68.07%,其中同安籍佔9.24%。其次為潮州籍佔23.53%,第三為嘉應州籍佔10.08%,第四為漳州籍佔7.56%,第五為永春州籍佔0.84%。本研究對35個反林村庄進行分類,發現泉州庄數量最多,粵庄居次,漳州庄、泉優附粵庄、泉優附漳庄、泉籍優勢庄約佔一成。泉籍優勢庄、泉優附漳庄、永春優勢庄所佔比率很低。從統計也發現泉州籍(含永春州)是林爽文主要反對

勢力,粵籍是林爽文次要對手,至於與林爽文同為漳州籍者所佔比率不高。本研究也從語群角度,統計附從和反抗林爽文村庄內部家族數量,探討當時族群對抗組合關係。經統計發現附和林爽文以漳州福佬最多佔61.56%;其次為漳州客家佔20.85%;第三為泉州同安福佬佔7.49%,第四為永定客家佔3.58%。其中漳州福佬和漳州客家共佔82.41%,為附和林爽文最大勢力。反抗林爽文勢力,以泉州福佬最多佔58.82%;其次為嘉應客家與潮州客家,各佔10.08%,第四為泉州同安福佬佔9.24%;第五為漳州福佬人佔7.56%。其它潮州福佬、永春州福佬只佔極少數。泉州同安福佬附從、反抗林爽文,約呈現二比一。潮州福佬依附泉粵

籍比例大於依附漳籍。亦即林爽文事件臺灣中部分類械鬥,大致呈現漳州福佬、漳州客家和泉州同安福佬,結合對抗泉州福佬、粵籍客家和泉州同安福佬的分類組合型式。此外發縣汀籍附漳而不附粵客型態,不同於朱一貴事件下淡水地區汀籍附粵客對抗漳泉福老,及林案時桃竹苗地區汀附粵客結合方式,此除顯示出時間性不同外,也具有區域性特色。林爽文事件造成族群重大位移,日後持續分類械鬥與對立,亦造成漢人不斷遷移,加上原鄉來臺入居村庄的選擇,加深區域內同籍聚集現象。因此,清末臺灣中部族群分布型態,是經過多次民變、械鬥、漢人遷徙,以及原鄉來臺同籍聚集後的整合結果。

從公衛鐵三角模式建構我國犯罪偵防策略之研究─以台中市為例

為了解決台中市西屯區大隆路183號3樓的問題,作者林信雄 這樣論述:

從公衛鐵三角模式建構我國犯罪偵防策略之研究─以台中市為例中文摘要有鑑於過去台灣警政犯罪抗制對策的整體規劃、執行及評估,常陷入難以自拔的傳統窠臼中,實施結果非但治安狀況未獲明顯改善,連帶也對警察形象及政府效能造成負面衝擊;接二連三的治安專案實施結果爭議叢生,充分顯現當前犯罪抗制對策的制定,是根據未經過驗證的直覺、經驗、意念和迷思,不是以科學化的實證研究發現作為基礎;再者,犯罪抗制對策制訂時的思維過於狹隘與僵化,因循、拼湊與片面的思考模式,不足以因應變動快速的犯罪情勢。檢討這當中弊病產生的根源,似可大致歸納為二:一是台灣社會欠缺一個有實證依據且兼顧主客觀面向的完善治安衡量指標,導致任何警政犯罪偵

防措施施行之後,無法正確取得公眾信賴的成效評估結果。另一則是犯罪控制對策的規劃與訂定欠缺理論模型的導引,以致於任何警政犯罪控制對策在規劃之際,無法理性、周全且系統化進行縝密分析與思量,自然也就影響到後續的實際執行情形和結果。以台中市為例,2010年發生翁奇楠命案黑白掛勾情事,從其原因與引發的效應來看,長期以來,台中市始終未能脫離各類國內治安民調墊底命運並非無因。基此,如何建立有實證依據的治安策略,與引進犯罪抗制的公共衛生模型,穩健且持續性的改善治安,重建民眾信心,是本研究的主要研究目標。本研究計畫套用當前傳染流行疾病管制的公共衛生模型,分別從個別及環境風險因素(病原)、高犯罪及被害風險的個體(

宿主)、滋養犯罪的社會體制(溫床)等三個層面,並透過深度訪談法等實證資料蒐集方式,並以台中市為主要研究對象,嘗試由各種不同面向,多重管道進行多元資料的蒐集,藉此建立交叉查核的有效佐證和依據,進以全面檢視當前台灣警政犯罪抗制政策的規劃、執行及成效,期能建構出日後警政治安政策的妥切策劃機制,並提出偵防策略建議。本研究設計採取深入訪談法,針對司法人員、警察人員、民意代表、警察志工及媒體人員計36人進行訪談。彙整訪談資料後發現,受訪人員普遍認同台中市治安已有好轉,治安改善主因在於台中市地檢署推動內勤第三檢察官制度,與警察人員共同加強查緝毒品人口及聲押,並適切規劃勤務,加強犯罪預防宣導,以及廣設路口監視

器,讓犯罪難以躲藏等作為發揮效果。但目前竊盜、搶奪、詐欺、毒品和指標性重案仍是台中市最嚴重的犯罪問題,受訪人員認為最主要犯罪肇因,係受到溫床─八大行業吸納犯罪族群、宿主─犯罪標的物多,及傳染源─外來犯罪者多等三大因素的交互影響。研究結論也發現,在傳染源面向:1.鎖定打擊毒品犯是穩定台中治安的主因;2.跨縣市外來犯罪者是惡化台中治安的主因;3.治安顧慮人口掌握欠缺機制係造成治安事件的潛因。在宿主面向:1.犯罪預防宣導未採取分眾策略,減弱宣導成效;2.民眾缺乏全民治安意識,是容易被害的原因。在溫床面向:1.檢警合作是強而有力的打擊犯罪團隊;2.市府團隊的掣肘,削弱警察治安維護力量;3.警政攻勢勤務

與廣建監視系統,可發揮犯罪偵防效果;4.八大特種營業蘊養犯罪和市府無力管理,是危害台中治安的潛因;5.媒體因與市府高層關係不佳,連帶造成警媒關係惡性循環,加深民眾治安惡化印象;6.適切執法態度與端正風紀形象,是影響民眾對警察的信任與支持的關鍵;7.重視民眾「面對面的需求」服務與良善處理態度,是提升滿意度的關鍵。但另若從台中市治安改善主因、最嚴重犯罪形成主因及因應的犯罪偵防策略等三者予以綜合研析,可發現受訪者對於何種策略的抗制犯罪發揮效果較為清楚,但對於目前所面臨的治安問題,所應提出相抗制的偵防策略則顯得較為薄弱,這也顯示出欠缺系統性與架構性策略思維的不足。最後,本研究針對台中市未來警政治安策略

,依據訪談所得資料予以整理,並重新研析規劃,依傳染流行病學公共衛生鐵三角模式的對治策略,來解析三個核心因素的偵防策略,分從三個面向中描述,並企圖兼顧到主、客觀指標要素,以求有效維護治安狀況的同時,兼顧到民眾治安與服務滿意度。基此,本研究提出未來台中市警政治安偵防策略的建議如下:一、傳染源面向─管理傳染源(一)強力打擊黑道圍勢及暴力犯罪集團(二)鎖定毒品犯加強查緝(三)規劃專責查緝外來犯罪警力並便衣埋伏(四)強化鑑識採證及比對(五)加強取締營業不法犯罪者二、宿主面向─增加宿主抵抗力(一)採取「分眾宣導」、「因地置宜」策略實施犯罪預防宣導(二)尋覓並培養、運用熱心種子志工,推廣全民治安意識三、溫床

面向─截斷傳染途徑溫床面向共提出10項策略,其中前5項係屬針對客觀治安指標的主要偵防策略,後5項係針對影響民眾主觀治安指標或輔助性的偵防策略。(一)強化勤務規劃與執行(二)強化監視系統功能(三)建置治安顧慮人口動態行蹤資料庫(四)有效管理八大行業(五)要求八大行業業者自我管理(六)落實社區警政以提供優質服務與增進警民溝通來爭取民眾信任與支持(七)重視民眾「面對面的需求」服務與良善處理態度以提升治安與服務滿意度(八)強化新聞處理與互動以改善民眾治安印象(九)行政長官及司法機關支持(十)結合守望相助隊宣揚治安意識關鍵詞:公共衛生模型(Public Health Model)、犯罪偵防(Crimin

al Investigation and Prevention)、傳染源(Source of Infection)、宿主(Susceptible Host)、溫床(Breeding Grou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