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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本書分別來自詹氏 和詹氏所出版 。

國立中興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李惠宗所指導 楊琇涵的 都市計畫下容積移轉機制之探討 (2018),提出台中市開放空間獎勵上限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都市計畫法、計畫高權、財產權保障、管制理論、體系正義、容積總量管制、容積移轉、容積調派、容受力、適足居住權、永續發展。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大學 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 蔡宗珍所指導 蔡惠方的 遺址保存之法制架構與實踐 (2013),提出因為有 文化資產保存法、遺址保存的重點而找出了 台中市開放空間獎勵上限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台中市開放空間獎勵上限,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土地開發實務作業手冊(2022年增修七版) 都更、簡易都更【一本專為土地開發從業人員所寫的專業工具書】

為了解決台中市開放空間獎勵上限的問題,作者王英欽 這樣論述:

  土地開發是建設公司的首要工作,其中尤以購地階段的篩選、調查、產品定位、規劃配置、投資評估與土地簽約等的土地開發核心作業,更是決定購地成本與案場去化的關鍵。     筆者將其從事土地開發卅年的工作心得整理成籍,提供我輩土開人參考,期望能成為得力的助手。同時作為以建設公司為主要業務的建築師、代書事務所、房屋銷售從業人員的專業工具書。     本書共計九講,每講以本文扼要陳述,再以附註詳加說明。且彙整上網途徑,讓讀者善加利用網路資源。並以查核表、附件輔助相關作業。最後提供大樓、透天實例詳加說明。全書重點整理如下:     ● 本文九講:土開概論(1st)、四大(現地、地政、市調、法規)調查(

2nd~5th)、開發構想與規劃配置、毛利評估(6th~8th)與土地簽約作業(9th)。     ● 附註:針對各講作業細節以附註(共124條)詳加說明解讀。     ● 附表:相關作業內容整理成表(共22附表),以方便快速核對套用。     ● 附件:31項附件為各講內容輔助說明。      ● 上網要徑:作業涉及的法規與網路服務,整理成網址與上網查詢要徑表,以方便使用者自行上網查詢核對,並配合法規變動迅速更替調整。     ● 查核表:針對簽約作業提供check list,以免遺漏。     ● 案例:大樓、透天各一案例,除配置圖外,且彙整其規劃面積、銷售面積與評估效益表為單一作業表(透

天還加入售價擬議表),說明「最大可建面積」及「投資效益評估」,供我輩土開人、規劃者參考,以提高工作效益與作業精確度。

都市計畫下容積移轉機制之探討

為了解決台中市開放空間獎勵上限的問題,作者楊琇涵 這樣論述:

我國實施都市計畫之主要目的,在於改善居民生活環境,並促進城鄉之均衡發展,其中實施容積總量管制作為維持都市生活品質的重要管制之一,是為了能適當管控都市成長及避免都市活動強度過高而產生負面影響。惟觀察我國都市的實際發展卻與都市計畫容積總量管制的的本意背道而馳,現有過多的獎勵容積制度與各種容積移轉管道致使都市計畫容積總量管制已面臨失控局面。監察院雖曾於民國99年11月4日糾正內政部,有關都市容積缺乏容積總量管控機制,內政部亦已配合修正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明定除了依都市更新相關規定及容積移轉相關規定另有容積上限之外,容積獎勵上限為建築基地1.2倍之法定容積。除此之外,在法體制下,建築基地尚有容

積移轉機制可作為增加容積的管道,對象包含古蹟土地、開放空間及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等。惟目前地方政府有自行創設容積移轉機制的趨勢,透過都市計畫個案變更方式,針對個案量身訂定一套容積移轉機制(即容積調派),本文認為於法理上似有不當,有規避現有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制度之虞,違反法律優位原則及不當聯結禁止原則之嫌。本文採文獻研究法,法學方法論中「立法論」的法體系論作為研究方向,參酌國內有關國家對公共事務管理權限的法理基礎,探討都市計畫所建立的容積總量管制,為滿足適足居住權而影響部分財產權等相關文獻,並以地方政府已公告實施之容積調派案例作為背景,透過實際案例的研究,釐清目前實務上都市計畫的運作是否符合都市計畫

的體系正義。最後,針對目前法體制提出本文的修法建議。

土地開發實務作業手冊(2021年增修六版)六都都更、危老重建【一本專為土地開發從業人員所寫的專業工具書】

為了解決台中市開放空間獎勵上限的問題,作者王英欽 這樣論述:

  土地開發是建設公司的首要工作,其中尤以購地階段的篩選、調查、產品定位、規劃配置、投資評估與土地簽約等的土地開發核心作業,更是決定購地成本與案場去化的關鍵。   筆者將其從事土地開發卅年的工作心得整理成籍,提供我輩土開人參考,期望能成為得力的助手。同時作為以建設公司為主要業務的建築師、代書事務所、房屋銷售從業人員的專業工具書。   本書共計九講,每講以本文扼要陳述,再以附註詳加說明。且彙整上網途徑,讓讀者善加利用網路資源。並以查核表、附件輔助相關作業。最後提供大樓、透天實例詳加說明。全書重點整理如下:   ● 本文九講:土開概論(1st)、四大(現地、地政、市調、法

規)調查(2nd~5th)、開發構想與規劃配置、毛利評估(6th~8th)與土地簽約作業(9th)。   ● 附註:針對各講作業細節以附註(共123條)詳加說明解讀。   ● 附表:相關作業內容整理成表(共21附表),以方便快速核對套用。   ● 附件:31項附件為各講內容輔助說明。   ● 上網要徑:作業涉及的法規與網路服務,整理成網址與上網查詢要徑表,以方便使用者自行上網查詢核對,並配合法規變動迅速更替調整。   ● 查核表:針對簽約作業提供check list,以免遺漏。   ● 案例:大樓、透天各一案例,除配置圖外,且彙整其規劃面積、銷售面積與評估效益表為單一作業表(透天還加入售價擬議

表),說明「最大可建面積」及「投資效益評估」,供我輩土開人、規劃者參考,以提高工作效益與作業精確度。  

遺址保存之法制架構與實踐

為了解決台中市開放空間獎勵上限的問題,作者蔡惠方 這樣論述:

本論文以遺址保存法制化為中心,在我國文化資產保存法的體系之下,討論遺址保存的法制架構,以及現行文資法施行以來,遺址保存規制的實踐現況。有鑑於遺址在我國法定文化資產項目中,是較不為人所熟悉的一項,因此,在本文的第一章與第二章之中,對於遺址的意涵做基本解說,包括其內容、價值、做為文化資產的意義、與其他文化資產的差異特質以及保存規範應注意的重點。在對遺址有初步了解的基礎之上,再繼續探討遺址的法制化過程。第三章則自文資保存的憲法依據出發,簡介文化資產保存法的整體架構,接著試以釋義學的方法,解析文資法中遺址保存法制之架構,尤其針對遺址保存之規範內涵,從法定遺址本身、遺址因定著於土地的特質,而法制規範如

何安排遺址之保存權利與土地權能者之間的衝突。在解構法制體系之後,藉由因遺址而生爭議的案例,從法定遺址的認定、遺址與其所定著土地之間所生的權利紛爭,包括遺址發掘致土地所有權人的損失、土地之權能者對於遺址的破壞,以及對應此破壞的公權力行使方式,透過案例更具體化遺址法制保存的特質。遺址保存最佳的方式就是現地保存,但是在與土地開發權能有所衝突時,於衡量輕重後,遺址保存不得不讓步之下,尚有發掘記錄的保存方式,然而遺址發掘卻又致使土地權能人支出額外的成本。參考日本及法國的法制安排後,毋寧還是從考古發掘著手,解決方式乃是將考古發掘國家化,亦即由國家擔負遺址發掘工作,使土地所有權人受到遺址保存土地管制之最小衝

擊,而遺址仍能得到最底線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