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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網站【航運股攻略1】長榮、陽明殖利率15%股價卻大跌該跳船還是 ...也說明:上週貨櫃三雄去年獲利及股利全數出爐,長榮決議配發現金股利18元加計減資退還股東6元、合計每股配發24元,萬海 ... 台北港貨櫃碼頭股份有限公司官網).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航運管理學系 林光、張志清所指導 孫義順的 台北港貨櫃碼頭發展策略 (2014),提出台北港貨櫃碼頭股份有限公司股東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台北港貨櫃碼頭、政策、多元開源、出口結關/進口清關群聚。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交通大學 交通運輸研究所 馮正民、康照宗所指導 郭秋鷰的 BOT計畫權利金談判模式之研究 (2003),提出因為有 BOT計畫、權利金、談判模式、二階規劃法的重點而找出了 台北港貨櫃碼頭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的解答。

最後網站臺北港營運後對國際商港之影響研究(1/2)則補充:航運公司出資成立”臺北港貨櫃碼頭股份有限公司”,配合政府以BOT. 方式投資興建,於民國92 年12 月動工, ... 為了就本研究所探討的台北港貨櫃碼頭營運後對國內商港之影.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台北港貨櫃碼頭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波瀾壯闊:台灣貨櫃運輸史

為了解決台北港貨櫃碼頭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的問題,作者王御風 這樣論述:

★第一本台灣貨櫃運輸歷史專書 ★一部以海洋為背景的台灣人冒險史詩 ★台灣四大航運公司:中國航運、長榮海運、陽明海運、萬海航運 以貨櫃征服全球市場的故事     一個20呎箱子推動台灣經濟奇蹟的故事   從四家世界級航運公司:中國航運、長榮海運、陽明海運、萬海航運如何發展貨櫃運輸縱橫四海,到貨櫃運輸對全球與台灣經濟所產生的重大影響做系統性的整理,也象徵了台灣經貿發展的光榮一頁。   台灣身為太平洋上的小島,天然資源有限,卻在政府和民間的奮鬥下,創造了經濟奇蹟,其中貨櫃扮演極為重要的角色,從台灣發展貨櫃運輸的過程中,可以了解近五十年來經貿發展的脈絡。     本書即是第一本台灣貨櫃運輸歷

史專書,紀錄四家世界級航運公司:中國航運、長榮海運、陽明海運、萬海航運如何發展貨櫃運輸、征服四海的故事。這四家航運公司,其實與戰後台灣經濟融合中國轉移而來(中國航運、陽明海運),以及本土企業家(長榮海運、萬海航運)兩股勢力,還有國營(陽明海運)、民營(長榮海運、萬海航運)分庭抗禮的趨勢相同。這樣的背景下造就了台灣經濟奇蹟,而貨櫃運輸正是台灣經濟發展的光榮一頁。   在世界第一艘貨櫃輪首航的六十週年,回顧台灣貨櫃運輸發展的輝煌產業歷史,不僅前輩的經驗可以做為業界參考,他們拚搏、開創、堅持的冒險家精神,也能啟發如今的台灣人重新思考現狀,以因應多變的未來。

台北港貨櫃碼頭發展策略

為了解決台北港貨櫃碼頭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的問題,作者孫義順 這樣論述:

摘要於2009年2月18日台北港貨櫃碼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TPCT”﹚開始營運後,即遭逢全球金融危機,此外,受台灣產業轉型及外移、大陸及韓國港口競爭、股東大落差的支持度、政府對基隆港與台北港的定位不明等諸多因素影響,營運迄今,碼頭使用率仍偏低,653,394 teu營運量尚不及原政府主要依循的「臺灣地區整體國際港埠發展規劃(2002年至2006年 )」的預測,至2011年台北港應可承擔運量146.5萬teu的一半,即使至2014年也僅能達到85%而已,導致TPCT至今仍年年虧損中。本文採個案研究法及半結構式訪談法,研究三家股東公司與其

他航商齊心攜手擴大貢獻CY櫃量及CFS貨量。一個新興貨櫃碼頭的成功,在起始階段的最關鍵的發展策略乃政策二字,政府的政策、股東的政策,以及所有客戶群的政策。本文探討TPCT的成立背景與營運以來所遭逢的各種狀況,希望藉由多元的開源方式,提升作業效率與節省作業成本,打造出未來的TPCT是一可操作所有各項多元業務的北台灣大港,且欣欣向榮。服務更到位,可立足於國際。並向TPCT年年增長出口結關、進口清關櫃量的重大on dock目標方向邁進。「引領海運貨櫃承攬運送業與物流公司開啟進出口CFS經營、努力推動自貿/多功能多用途大型物流倉儲等業務、促使股東與CKYHE海運聯盟更多支持、有效的廣告網路行銷、政府公

單位的全面進駐於台北港…等,必可使更多的客戶群、航商、海運貨櫃承攬運送業、拖車、報驗行及報關行群聚於台北港。」等之研究結果期能做為業界實用的經營參考,並使TPCT的競爭力提升與享有獲利果實。關鍵詞:台北港貨櫃碼頭、政策、多元開源、出口結關/進口清關群聚

BOT計畫權利金談判模式之研究

為了解決台北港貨櫃碼頭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的問題,作者郭秋鷰 這樣論述:

按促參法與相關子法規定,在BOT計畫之特許契約內需載明權利金及費用負擔事項,從法規、工程會研究報告及所有權概念,政府收取權利金應符合特許權、所有權及經營權之資源使用付費概念。政府所估計之權利金僅能參照其他國家相關BOT計畫案例及BOT計畫特性,無法判斷民間所提送權利金之合理範圍,故本研究希望建立BOT計畫權利金談判模式,提供政府與最優申請人在權利金議題談判之參考。本研究所建構之權利金談判模式除計算合理之權利金外,更期望透過政府與最優申請人在談判過程的互動,剖析BOT計畫中政府與最優申請人之談判行為,供政府與最優申請人作為決策之參考,並改善以往兩造進行權利金談判曠廢日時之窘境。本研究利用二階規

劃方法研擬政府與最優申請人之談判模式,政府追求本身財務回收率最大化,最優申請人之目標為獲利能力最大,並設定權利金為兩階層之決策變數,分別建立三種不同收取方式之權利金談判模式(1)固定式(2)營收比例(3)運量比例,並以MATLAB撰寫啟發式求解法,設計多次談判之求解流程,直至求得妥協解為止,另外,本研究將談判次數納入模式中,期望從兩造談判次數之變化,探究其對於談判結果及談判者之目標達成程度的影響。本研究以台北港貨櫃儲運中心BOT計畫為實例分析對象,分析結果顯示三種模式皆在第六次談判求得妥協解,模式I之結果為政府每年收取約40.9(百萬元)之分年名目權利金,最優申請人之獲利能力為1.0621,政

府財務回收率可達11.689。模式II之結果為政府可收取之權利金約佔每年營收之1.2%,最優申請人獲利能力可達1.0621,政府財務回收率可達11.8324。模式III之結果為政府可向特許公司收取之權利金約為每年運量與0.0000386之乘數,最優申請人獲利能力可達到1.0675,政府財務回收率則可達到11.6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