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中小企銀開戶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包括價格和評價等資訊懶人包

國立中興大學 高階經理人碩士在職專班 喬友慶所指導 黎美惠的 從顧客觀點探討台灣某期貨公司核心能耐及管理機會方格之建構 (2010),提出台灣中小企銀開戶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ECFA、核心能耐、管理機會方格、重要與表現同步比較分析矩、金融海嘯、未平倉合約。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暨南國際大學 公共行政與政策學系 李玉君所指導 王又興的 我國印鑑證明書存廢問題之研究 (2005),提出因為有 身份辨識、印鑑證明書、戶政事務所、印鑑証明替代方案、土地登記業務、地政士簽證、公證、認證、代理、委任、當事人真意表示、日本印鑑證明書的重點而找出了 台灣中小企銀開戶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台灣中小企銀開戶,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從顧客觀點探討台灣某期貨公司核心能耐及管理機會方格之建構

為了解決台灣中小企銀開戶的問題,作者黎美惠 這樣論述:

本研究目的在於探討台灣期貨業者就最重要的衣食父母-顧客觀點,以焦點廠商K公司與競爭廠商P公司兩家期貨業界翹楚做研究,來實證「顧客為首」應具備之核心能耐。 歷經2008年全球金融海嘯和台灣政黨再輪替後,ECFA時代來臨,金融環境和產業競爭態勢轉變,此研究實證適巧以此時代背景來延伸;根據早收清單於之後陸續協商規劃,是否金融證券期貨業會有「黃金十年」?如某些產業具有嶄新優惠方式進入新市場,國內外環境丕變,研究者透過國內外期貨相關研究文獻探討和焦點團體訪談法 (focus group, FG),各個面向做Outside-In、Inside-out的策略分析,了解產業界大部分經營策略與顧

客需求產生連結,本研究歸納出台灣期貨業對最普遍的經紀型顧客之核心能耐構面,如下面向分類:(1) 效率與專業;(2) 資訊與平台;(3) 資金運用靈活;(4) 風險控管能力;(5) 服務能力與忠誠度經營 (含VIP顧客);(6) 團隊合作與人才培植 (領導人格局);(7) 公司聲譽與資源、通路、策略夥伴及 (8) 公司獨特性、經營顧客定價策略、品牌形塑、期貨自營人才策略研發和期貨信託業未來將要或正在推動尚未完成的公司主要長期策略。共計八個構面,進一步發展出42項之期貨商能耐屬性問項,經前測後發放台灣省北中南都會區期貨客戶問卷調查400份,以96.25%高回收率來統計研究分析的核心能耐與管理機會方

格策略。 研究結果顯示焦點廠商K公司顧客認知「最重要」的核心價值依重要程度為排序為 (1) 服務時間有彈性、含國外期貨市場三班24小時皆有人服務。(2) 下單平台多元化,不會壅塞、不會延遲報價慢盤。(3) 客服提供0800專人排除交易或電腦CA憑證疑難、危機處理迅速明確。(4) 網絡下單平台障礙率低。目前證券和期貨下單平台多個且每日近24小時接單服務。(5) 下單管道多元 (現場、網路及手機行動等) 方便顧客選擇。(6) 國外交易保證金和損益來源之外幣,均有優惠結匯匯率。(7) 提供全省各處證券分公司IB支援委託開戶相關諮詢的服務意指全省通路間可互相支援。(8) 網路下單平台提供人性化選

單,便於操作。(9) 網絡下單平台設定安全機制,委託和成交回報無誤、不會超額交易或遭盜用。(10) 提供多家繳交保證金特定入金銀行,分行多、入帳快。根據研究結果此十項係K公司期貨業者重要的核心能耐構面。同時,實證出,已在該公司下單的顧客不會著重公司長期發展的方向、期貨服務業發展趨勢之鏈結。

我國印鑑證明書存廢問題之研究

為了解決台灣中小企銀開戶的問題,作者王又興 這樣論述:

論文名稱:我國印鑑證明書存廢問題之研究校院系:國立暨南國際大學人文學院公共行政與政策學系碩士在職專班頁數:192畢業時間:95年01月 學位別:公共行政學碩士研究生:王又興 指導教授:李玉君 博士論文摘要 台灣地區印鑑証明書於日治時期使用迄今,已歷百年未曾改變,其用途甚廣,凡涉及與人民財產有關之登記,例如,不動產過戶、銀行開戶、法院公證……等等,為昭慎重,均需倚用印鑑證明作為辨識身份及當事人意思表示之依據。近年來,由於經濟迅速成長,房地產蓬勃發展,房地產已成為民眾重要資產,致許多不

法之徒利用現代科技日新月異,偽刻印鑑章,進而偽造印鑑証明書辦理產權登記,侵害民眾之財產權甚鉅。其次國內教育普及,民眾知識水準大幅提高,一般人均有能力親自簽名及具有親自申辦案件能力,使得印章在法律上及生活中的證明功效已然大為下降。再者,民眾動輒需申請印鑑證明書,造成戶政事務所工作量大增,嚴重耗費社會資源,為改善現狀,乃有廢除印鑑證明之聲浪。 然而,長久以來,戶政機關辦理印鑑證明書之核發,對民眾及地政機關均相當便利。因此欲廢除由戶政事務所統一發放印鑑證明書的舊習慣,在民眾及地政機關,造成相當大之衝擊。地政機關也曾多次召開會議研商,以建立多種替代方案供民眾選用,可惜實施以來,民眾接受意願不高,

致使內政部原擬於92年7月1日後使印鑑證明書走向歷史之決定,乃在92年5月所召開的研商會議中,宣告繼續實施。 基於上述印鑑證明書存廢問題之爭議,本文首先探討印鑑證明書歷史沿革,現行法規依據及其用途、法律效力等,並研析其與民眾生活之關連性及對現制土地登記業務的重要性。其次,探討印鑑證明書存廢爭議之成因與各方見解。再者,就與我國同樣使用印鑑證明書之日本、韓國之現制作比較分析其差異。最後,針對印鑑證明書廢除後所可能產生的影響層面、政府所提供之替代方案、印鑑證明書現行制度之缺失及改進之道,逐一探討研析。 經由研究結果發現,若以現制印鑑證明書核發制度之缺失而言,只要加強核發程序及防偽措施即可

,不需特意廢除。而本文亦提供研究結論與建議供行政機關作決策或研修法令之參考。關鍵詞: 身份辨識、印鑑證明書、戶政事務所、印鑑証明替代方案、土地登記業務、地政士簽證、公證、認證、代理、委任、當事人真意表示、日本印鑑證明書制度、韓國印鑑証明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