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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山大學 中國與亞太區域研究所 鄧學良所指導 陳智暄的 臺灣地區行政監督法制之研究 (2012),提出員林鎮長貪汙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評鑑、監督、資訊公開、審計、廉政、權力分立、監察、調查局。

而第二篇論文東海大學 政治學系 蔡啟清所指導 王洲明的 我國賄選與反賄選行為研究--以2005年三合一補選為例 (2008),提出因為有 賄選、反賄選、買票、三合一、當選無效、遞補、補選的重點而找出了 員林鎮長貪汙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員林鎮長貪汙,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臺灣地區行政監督法制之研究

為了解決員林鎮長貪汙的問題,作者陳智暄 這樣論述:

為防止行政權的獨大與腐化,組織體皆成立行政監督制度,以監督、控制行政機關。台灣地區(我國)現行體制,得區分外部監督及內部監督之行政監督機制,外部監督體系包括監察、立法、司法、考試權甚至公私協力下之媒體監督、群眾監督等相關主體;而政風體系、廉政署、檢察體系、調查局等,本研究認為上述為行政機關內部組織,從社會現象觀察根本毫無監督能力,而內部監督係在特定情況,常態具有外部性的監督主體短期進入到行政領域進行監督而言,社會面方法論上,針對2010年起,台鐵承辦5工程案,爆發副局長帶隊喝花酒致國庫損失3億元,學者陳耀祥認為組織內指揮管理為貪腐主因,須透過外部監督與內部稽查力量,此與本文見解一致令人雀躍,

此外本研究也進一步以學說與事實區分「行政監督」與「行政指揮管理」,匡正組織隱蔽性與人情主義下,卻普遍認為組織層級節制能夠自我監督之錯誤立法與盲點,嘗試於行政法體系之既有體系,歸納抽離出「行政監督總論」,並建立「內部監督」與「外部監督」學理與實務基礎之原則性「內、外部監督總論」,並在「各論」中闡述各種監督態。完整將臺灣地區行政法賦予監督第五架構,進行學說系統化與實務問題之解決。 為監督行政機關之治權角色,政府於訂定各種事前、事中、事後監督規範,於健全、堅實國家財務制度方面,審計部已研訂《審計制度改革方案》。惟臺灣地區監督實務上仍有眾多尚待檢討之處,就如社會面上從中央到地方貪腐不斷;關於大型

工程招標案之弊案層出不窮,現行監督制衡顯然無法有效解決問題,此外政府與檢調、政風體系對於腐敗案件的事前預防及事後追究的權責劃分問題、監察權行使之界限,與行政權之自主性與其反饋效果的發揮,以及監察權與其組織如何與地方制度為最適調整等問題,均須體系性、系統性檢討,並研訂監督政策與立法方向。 雖然臺灣地區與內閣制或專制國體制大相逕庭,以致行政監察的設計和組織體系具有相當差異,不過行政監察制度之建置在於監督行政權運作的合理正當之「監督理想原貌」,則屬一致,故行政監督之研究,在國際比較甚為重要。爰此,筆者分別探討我國行政監察體系之現況、各國行政監察制度之特質。包括與學者鄧學良共同研究之香港申訴專員

、新加坡反貪腐總局、北歐監察使等監督組織,並加以生態性地截長補短。 如何增強組織外部行政監督制度,並將行政法五大架構運用於研究,點出行政監督之優缺點,並提出適切之建議,譬如比較大陸地區紀委、檢察部、反貪局、預防腐敗局、檢察院,看似完備卻貪腐不斷,與「大部制」理想相悖,本研究將從社會面、經濟面、政治面及法制面從新檢視建構原理,並「組織最適誡命」等學說綜合觀察,提出單一整合並強化之最高監察組織─監察院構想。

我國賄選與反賄選行為研究--以2005年三合一補選為例

為了解決員林鎮長貪汙的問題,作者王洲明 這樣論述:

摘要 「當選過關、落選被關」的俗諺流傳久遠,讓候選人為求勝選,灑錢不眨眼;讓涉案者辭職再選、或推家眷參選,祭此俗諺博取同情票源,經常應驗再獲勝選;這是因為過去賄選官司進度龜速緩慢,但此情形在民國94年有重大改變。本屆民國94年(2005)12月3日縣市長、縣市議員、鄉鎮市長俗稱「三合一」定期改選,涉及賄選案件全部依照選罷法「速審速結、二審定讞」的規範,本屆任期內已造成37議員、14鄉鎮長,共51名遭「當選無效」宣判。議員解職由落選頭遞補、鄉鎮長下台則辦補選。上述不當的俗諺,檢院以鐵腕行動,聯手把它改成「賄選‧讓你落選又被關」、「僥倖當選‧保證二年內解職入監」。 「抓鬼、重賞」,檢調鼓

勵檢舉賄選,獎金之高舉世無雙,最少50萬、最高1,500萬。推測檢舉人怕被報復不敢領獎,政治人物頻頻加碼懸賞大作「抓鬼秀」。但有人勇敢檢舉經判刑定讞,公開前來領獎,官方與政治人物雙雙翻臉不認帳,審核故意刁難,檢舉人控訴對簿公堂,拒發理由荒唐,但法院官官相護偏袒,正義難申張。抓賄給獎,卻變成「選前當口號、選後不知道」,信用破產影響檢舉信心,難怪反賄選多年來成效不彰。本論文詳述真實抓鬼個案,將官方虛予委蛇、政治人物文飾拒給獎金的過程。以實例溶化官方糖衣、以實證刺破政治人物謊言。筆者現身說法,證明「高額獎金雖舉世無雙、但只供觀賞遙望」。 「賄選」議題,已有不少人研究,本論文亦簡述過去與現在的賄選手

法;但「反」賄選研究事涉敏感,較少學者論及。本論文搜集歷年官方反賄選的法令規章,檢調如能依法確實執行,應該會有實質的成效。本論文將個人近廿年來實際參與反賄選工作,先後於媒體報章刊載有關反賄選的短文76則,以及檢調有關查賄案件判例,附錄於論文,供有志者參考。本論文作者才疏學淺,掛一漏萬,仍請諸先進不吝指正。關鍵字:賄選、反賄選、買票、三合一、當選無效、遞補、補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