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登記名稱限制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包括價格和評價等資訊懶人包

商業登記名稱限制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保成法學苑寫的 基本小六法-58版-2022法律法典工具書系列(保成) 和劉承慶的 當文創遇上法律:從匠人到企業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工商登記– 員林達蓁會計記帳士事務所- 公司工廠設立登記也說明:包含:(1)行號名稱預查(2)商業登記(3)營業登記(請領發票) ... 股份有限公司組織登記,無最低資本額限制(建議登記25萬以上),股東最少2人;應有至少一位董事、一位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志光教育保成數位出版 和典藏藝術家庭所出版 。

嶺東科技大學 財經法律研究所 黃承啟所指導 陳建安的 電商平台業者之法律責任-以商標商品瑕疵為例 (2021),提出商業登記名稱限制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電子商務、消費者保護法、電商平台、網路購物。

而第二篇論文南臺科技大學 財經法律研究所 羅承宗所指導 陳正南的 預售屋履約擔保制度之探討 (2021),提出因為有 預售屋、履約擔保機制、同業連帶擔保、續建機制的重點而找出了 商業登記名稱限制的解答。

最後網站【公司名查冊】唔知個名有冇人用左? 網上查冊即時check到則補充:【公司名查冊】開有限公司前,需做有公司名稱查冊確保沒人使用。本文分享公司名查冊步驟,讓大家開新公司避免 ... 2.【商業登記證轉讓】更改商業登記資料程序指南2021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商業登記名稱限制,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基本小六法-58版-2022法律法典工具書系列(保成)

為了解決商業登記名稱限制的問題,作者保成法學苑 這樣論述:

  《基本小六法》   嘿!你注意到了嗎?   最近大法小法修不斷,法典都塞便條塞到快爆炸,   嗯,該是換一本法典的時候了!   相信每個讀法律的人都有一本小六法,   而既然是必備工具書,當然要使用最新版的才不會出糗啊!   像是考試時引用錯誤條號,或者寫出已被刪除所以根本不存在的條文……等,   全都是會被扣分的小錯誤!   又不可能時時上立法院查詢最新修法,或是明明已經查詢了,卻漏掉沒有改過去……   這時該怎麼辦呢?該怎麼避免這些錯誤發生呢?   答案就是帶走這本最新的基本小六法   在紙張價格大幅攀升、印製成本越發高昂的情況下,小編仍舊堅持收錄學習上需要查閱

的法規群,只要是重要法規,就一鼓作氣全都網羅進手上雕琢的小六法中,同時,在普遍性常用的法規詳列新舊條文、草案、立法/修正理由,也收錄了國考的命題紀錄、相關條文與相關釋字,讓讀者在查閱時,不只找得到該有的法規演進資訊,還能更加了解考試重點。   新保成基本小六法絕對是你的最佳戰友!   ★再版至今已經57版啦!!!回收近百名讀者的法典使用心得問卷,以下好評關鍵字出現最多次★   ‧資料齊全‧體系完整‧收新釋字   ‧方便查詢‧分類清楚‧標示清晰   ‧版面舒適‧方便攜帶‧完整度高   ★國考六法、小六法的法規都有,一本到底★>>欲參加律師、司法官考試的讀者如是說!!    ◎更多

考生、讀者一致好評~法典推薦◎   --聽高普考考生這樣說--   「有新舊條文對照,及條文設定的原因,更好的是連釋字號也附在條文後面,可以省買一本,很棒與方便的設計!」──正準備高普考的考生   「之前用其他出版社,法條上只有第x條,而沒有第幾項的符號(羅馬字),但保成的有標示所以比較方便閱覽查詢。」──正準備高普考的考生   「排版易讀及條號款項標示清楚」──正準備高普考的考生   --聽地方特考考生這樣說--   「保成的基本小六法雖然有點厚重,不過法規非常完整,足以應付任何考科,個人覺得非常棒。」──正準備地方特考的考生   --聽律師、司法官考生這樣說--   「有新舊法對照

,還有詳盡解釋文,附註歷屆司法官/律師的索引標籤很完整」──正準備律師、司法官考試的考生   「方便好查詢」──正準備司法特考的考生   --聽法律系學生這樣說--   「有附與該法條相關的條文,修正草案也有放入」──準備學校期中考的法律系學生   --聽特考考生這樣說--   「法律條文有分類」──正準備鐵路特考的考生   「排版好看舒服」──正準備關稅特考的考生   --聽初等考考生這樣說--   「法條內有相關釋字和實務見解可以清楚知道」──正準備初等考的考生  「法條有標註必考重點,我覺得很用心,幫助我們快速複習重點」──正準備初等考的考生   適用對象   各類考試.在校生

.實務工作者   ※想要查閱主要大法且能了解修法內容(新舊條文對照、立法理由)、考試重點法規(命題紀錄),並且整理條文與條文間、條文與大法官解釋間關聯性(相關條文)者。   使用功效   收錄普遍性常用法規的新舊條文、草案、草案/立法/修正理由,並且額外收錄國考之命題紀錄、相關條文與相關釋字,讓讀者在查閱時能了解考試重點。   改版差異   修訂國藉法、預算法、行政訴訟法、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勞工保險條例、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勞資爭議處理法、工會法、社會秩序維護法、集會遊行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所得稅法、土地登記規則、證券交易法、保險法、辦理民事訴訟事件應行注意

事項、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中華民國刑法、家庭暴力防治法、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施行法、律師懲戒及審議細則 本書特色   最新‧實用‧專業   ‧立法沿革:明瞭立法時程   ‧條文要旨:洞悉立法要義   ‧命題紀錄:指引考試重點   ‧相關條文:追蹤相關概念   ‧相關釋字:結合實務觀點   ‧草案理由:掌握修法脈動   ‧附錄釋字:涵蓋各號爭點  

商業登記名稱限制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議會】第二屆第三次定期大會交通部門業務質詢(20160422)


質詢摘要:

一、交通局

(一)爭取燕巢社區巴士持續運行
1、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與地方溝通研議開收費用之可行性。2、參考台中「跳蛙式」路線,檢討既有班次及路線。3、維護學子就學、長輩就醫等公眾利益,亦應努力提升運量、平衡損益。
(二)電動公車推動
目前高雄市已有22台電動公車上路(行駛於建工幹線、旗美國道、西城快線),為達綠色運輸城市永續發展,有無全面逐年汰換改採電動公車之政策規劃?
(三)2017全球交通盛典 Ecomobility World Festival

二、捷運局

(一)岡山路竹延伸線工程進度
(二)月票取消,針對學生優惠方案
(三)北捷推「三五好友同行票」促觀光
(四)車站名稱檢討
1、市議會站(舊址)2、鳳山西站(市議會)3、橋頭青埔站(高科大)4、南岡山?岡山?

三、觀光局

(一)陸客減少,五二O後,應變措施?
中國陸客配額要減少來台數。近幾年陸客增加,但平均每人花費金額卻在減少,量成長、質無成長。對高雄觀光陸客減少,觀光局有配套措施?高雄最主要觀光客以國內佔六成,特別是以陸客為主的旅館,自己也應有陸客量減少心理準備。
(二)輔導民宿/青年旅館合法化
1、法規限制面:除地方政府之建管消防法規外,主要涉及中央法令,例如《發展觀光條例》未領有登記證,處18~90萬元罰鍰,以及《民宿管理辦法》具有民宿設立之地區和土地使用之限制。
2、其他城市與國家
(1)台南:針對中西區、安平區(商業區)老屋民宿向中央提報「指定觀光地區」,本市哈瑪星鹽埕地區老屋多,高雄市觀光局做了什麼?(2)其他國家:日本、韓國採分級制度、放寬限制及配套
3、研議修法:串聯台南、台中、彰化鹿港等多個城市觀光局,共同向中央提出「細緻化」旅館/民宿之分級制度(微型旅館、青年旅館、房間數或床位)、放寬限制與提供配套措施等之修法意見,以促進地方發展觀光與青年創業。

電商平台業者之法律責任-以商標商品瑕疵為例

為了解決商業登記名稱限制的問題,作者陳建安 這樣論述:

上網購買商品或服務,這動作已是現代人生活的日常步驟。網購平台業者藉由提供買方與賣方一個交易空間,提升交易者之間的搜尋或媒合速度,並以評價等信賴機制增加交易成功率;網購平台業者也從中獲取手續費、上架費等收益,不僅有助於經濟發展,也建購電子商務的模式與消費環境。電子商務提供消費者方便的購物環境,但也造成消費者保護問題,如交易安全、隱私權保護、網路詐欺及跨國界的消費爭議處理等等。又由於電子商務具有全球化、技術密集、快速變遷及匿名性的特性,以致所衍生的消費者保護議題,遠較其他交易型態複雜,台灣政府、企業經營者及消費者必須共同合作面對。我國行政院為提供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與其他交易型態相同的保護,因此訂

定電子商務消費者保護綱領。然而,此綱領僅為指導原則或一種精神的宣示,並無實質上的法律效益。我國沒有電子商務的獨立專法,而是透過現有的法律及制度謀求解決,且基於電子商務的技術與特性,另制定電子簽章法以符合電子交易的需求。不過,台灣目前對於網購平台業者也還沒有專法管理或課予責任義務。在現今電商發達的時代,釐清平台業者與買賣雙方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已顯得迫切需要。尤其在實務上,平台業者都在其服務條款中聲明:「不介入買賣雙方的實質交易內容,亦不對賣方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務提供保證」、「若雙方對於商品或服務有爭議,平台也僅協助雙方進行溝通協調,平台本身不對其中一方負擔任何責任。」等語,如果當買方向賣方求償無門

時,又該如何保障買方的權益,此時則出現法律保障上的漏洞。

當文創遇上法律:從匠人到企業

為了解決商業登記名稱限制的問題,作者劉承慶 這樣論述:

詹馥華(百萬暢銷小說家) / 專文推薦 專業律師團隊 × 藝術傳媒第一品牌   敬業、專注,滿懷熱忱,   「匠人精神」訴求完美,並以此成就自我,   正是文創工作的核心價值;   當個人事業尋求轉型、提升並擴大格局,   想要智慧財產永續經營,   開公司就成了文創工作者的絕佳首選,   不可不知的法規、重要概念與程序,盡在本書!   「文創業者的主要產出是智慧財產權,公司因為具備法人地位,可以取代創作者成為文創智財權的權利人,使得IP可以集中有效管理、運用。因此,開公司非常適合作為文創業者從職人、匠人轉型為企業家的第一步。」   劉承慶律師依序由「創意開業」、「智財維護」以及「疫

情時期」等三大面向之下,最需要注意的20個重點,並附錄2021最新發布的《文化藝術工作者及事業著作權保障辦法》,提供藝文產業工作者從創作、創業到經營管理,簡潔流暢且實用的指引。 各界好評   王騰崇(策展人/導演/臺北表演藝術中心董事)∣文創產業人!你如果還困頓得找不到走進商業永續經營的門路?劉承慶律師的這本書,直接是一本清晰的門路指南。   江雅綺(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所副教授)∣身兼電影製作人與執業律師的雙重身分,作者劉承慶律師就是「文創遇上法律」的最佳代言人。從開公司到智財權,文創工作者遇到的法律問題,都可以在這本法律寶典中得到解答。   李東明(中國科技大學室內設計系

副教授兼系主任)∣「創業維艱、守成不易。」劉承慶律師深入淺出地分享了文創之路上各階段所需的種種知識,實用的好書值得推薦。   林正盛(電影導演)∣我作為一個導演,拍了5、6部電影後,2002年才跟幾個電影工作伙伴,一起成立公司。當時我們對成立公司完全沒概念,能參考的都是生硬法律文字,真是難以讀懂,當時如果《當文創遇上法律:從匠人到企業》這本書出版了,一定讓我們很快就能使公司上軌道。本書作者劉承慶身為專業法律人,且又熱愛電影,甚至不務正業斜槓人生從事電影製作工作,更用他有溫度的文字,寫出這本堪稱文創工作者成立公司最需要的工具書。   張瑞星(南臺科技大學商管學院院長)∣承慶是親身從律師跨入文

創領域的實踐典範,他以自身的法律專業融合文創的從業經驗,自能透過本書提供文創業在創業過程及智財管理上解決痛點的良方。   游惠貞(策展、版權經紀)∣在影視創意圈裡,承慶律師是個獨特的「存在」,他是大家天南地北聊完後,需要落實構想時第一個想到的人。所謂隔行如隔山,承慶律師就是那座山,是分隔創作者與「企業」的中介,不過他應該更習慣被當作是「靠山」,遇到與實質經營有關的疑難雜症,我們與其說是去請教他,更常做的是直接把難題丟給他!恭喜他出書,日後當影視創意圈「推坑」他時,這本書當可做為創意人進入產業的入門基本功。   詹馥華(《一杯熱奶茶的等待》原著作者/電影編導)∣我不是因為劉律師是律師才信任他

,我是因為律師是劉律師所以信任他。   蔡志孟(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副校長)∣想創業的人都需要讀的一本書,想拿腦袋裡的創意創業的文創工作者更是非讀不可!   (以下推薦者依姓氏筆畫排序)

預售屋履約擔保制度之探討

為了解決商業登記名稱限制的問題,作者陳正南 這樣論述:

預售屋的商業模式可溯源於民國六十年十月,由台北房屋所成立,銷售位於敦南SOGO附近之宜家大廈,此為台灣當時預售屋銷售之首例,締造七天完銷的傳奇,而在宜家大廈這個案子更早之前,華美建設創辦人張克東就曾採用「預付訂金」的方式銷售房屋,後來芝麻酒店一案利用大眾集資方式,過於取巧的高槓桿模式終究以失敗收場,至今芝麻酒店因產權複雜,雖然不乏開發商試圖整合規劃,然而在2020年中旬,所有權人提出撤銷同意,都更計畫卡關,雖然當時的臺北市政府更新處要求實施者妥予溝通協調,但是談了1年還是走向分手,都更案正式破局,直至目前為止仍是一棟荒廢的大樓。據此可見,預售屋的買賣模式所存在之問題與風險,最終可能導致之後果

,並非短期之內可以妥善處理。我國預售屋履約保證機制屢經多次修正,目前將「履約保證機制」名稱修正為「履約擔保機制」,以符合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第2項第3款之規定,然實務上是否能對開發商或建商更進一步約束其預售屋之銷售方式,並且有效保障預售屋買受人之權益,似乎仍待時間檢視。本文研究目的在探討預售屋履約擔保機制所涉及之問題,首先對其預售屋履約擔保機制發展沿革,透過先進之文章進行歸納整理,其次為預售屋買賣契約之法律關係以及保證契約、擔保契約之區分加以說明,再以該機制現行各項規範、相關問題及續建機制之實務進行研究,最後為結論與建議,希冀本文對實務問題之探索,在未來消費者於購買預售屋時能有所助益,以確實保

障消費者之購屋權益,進而符合社會經濟效益與法制之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