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光 派出所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包括價格和評價等資訊懶人包

中央警察大學 警察政策研究所 朱愛群所指導 蕭宇珊的 以目標管理觀點探討警察績效運作問題之研究 (2020),提出國光 派出所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警察績效、績效掛帥、目標管理、參與。

而第二篇論文樹德科技大學 經營管理研究所 廖冠傑所指導 莊尚哲的 海軍某指揮部考績評鑑項目之研究 (2020),提出因為有 海軍、考績、評鑑項目、德菲法、層級分析法的重點而找出了 國光 派出所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國光 派出所,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以目標管理觀點探討警察績效運作問題之研究

為了解決國光 派出所的問題,作者蕭宇珊 這樣論述:

為了實現警察任務,透過設定績效以確保工作順利推行,適當的績效管理有助於組織進步,過當的績效要求則弊端叢生,現行的警察機關儼然成為了高績效及高壓力的團隊,「績效掛帥」的組織文化衍生諸多問題,形成組織運行的阻礙,讓設立績效的意義本末倒置。本研究為瞭解實務上警察績效運作的問題,以目標管理觀點來審視,將績效分為目標設立、執行、考核三大面向,針對6位外勤警察人員進行深度訪談,彙整訪談資料發現,在目標設立之初始階段即有與執行面脫節的問題;各項專案的推行,更加重了績效困境,再者,將不甚合理的績效要求加諸在基層員警身上,更導致削弱執法品質、輕忽程序正義,以及權責分工欠缺妥適性等情形;最後,進行績效考評時,只

顧慮數據上的增減,缺乏整體性的衡量,可見在績效管理的各個層面均有亟需改善之處,究其原因,正是缺乏執行面的參與及反饋,因此須建立執行人員共同參與的制度,重視溝通討論,將不合理之處予以修正,才有實踐改變的可能。本研究提出的建議如下:一、目標設立應結合實務面;二、減少專案,回歸常態;三、人力資源的培育與專業化;四、考核應質量並重;五、上行與下行兼具的溝通制度;六、增加下對上的考評作法。

海軍某指揮部考績評鑑項目之研究

為了解決國光 派出所的問題,作者莊尚哲 這樣論述:

國軍考績之結果應用於人員任職、受訓、勳獎及續服等人事作業標準,甚至影響受考人之個人權益。故而,如何使考績作業真正達到公平性與公正性,以及綜覈名實與準確客觀為本研究探討之目的。首先,本研究選取海軍某指揮部各直屬單位之主管、承辦人及學界學者等36位專業人員為施測對象,運用德菲法將25個考評分項經過兩回合的收斂並歸納後,彙整出各專家認為較重要的12個分項,分別為「思想」構面之忠誠向心、武德實踐等2項,「品德」構面之廉潔修養、品行榮譽、公正誠實等3項,「才能」構面之協調合作、判斷應變、領導溝通等3項,「績效」構面之團隊士氣、負責主動、指揮掌握、軍紀維護等4項;再運用層級分析法整理發現,第二層之權重高

低依序為「品德」、「績效」、「思想」、「才能」;若比較12個項目,可發現權重最高的前3項皆為「品德」項目,由此可見考績評鑑首重為「品德」。因此,若國軍辦理年度考績作業,單位應該依考績項目權重評分,以降低人為考評的影響,達到公平性、公正性與準確客觀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