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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 傳統藝術中心-行政公告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楊朝傑,李建緯寫的 凝視螺陽三百年:西螺福興宮歷史與文物集粹 和盧泰康,李建緯的 西螺福興宮太平媽南投陶香爐研究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元智大學也說明:元智大學全球資訊網(Yuan Ze University World Wide Web)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豐饒文化 和豐饒文化所出版 。

嶺東科技大學 財經法律研究所 黃承啟所指導 陳建安的 電商平台業者之法律責任-以商標商品瑕疵為例 (2021),提出國立 傳統藝術中心-行政公告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電子商務、消費者保護法、電商平台、網路購物。

而第二篇論文中原大學 設計學博士學位學程 黃承令所指導 何黛雯的 文化資產空間敘事之研究 (2021),提出因為有 文化資產、空間敘事學、歷史場所、場所精神、空間意識、文化地理學、文化地理學的重點而找出了 國立 傳統藝術中心-行政公告的解答。

最後網站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函 - 國立交通大學則補充:一、為鼓勵傳統藝術學術研究,旨揭獎助研究範圍包含:傳統 ... 二、旨揭作業要點及相關附件,請逕至本中心官網/新聞公告/. 行政公告下載使用。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國立 傳統藝術中心-行政公告,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凝視螺陽三百年:西螺福興宮歷史與文物集粹

為了解決國立 傳統藝術中心-行政公告的問題,作者楊朝傑,李建緯 這樣論述:

  西螺福興宮肇建於1717年,為濁水溪流域擁有悠久歷史的古廟,也是雲林縣境重要的媽祖信仰中心之一。二戰過後的西螺各界力求蛻變,福興宮老廟的改建,遂為繼西螺大橋興建完工之後備受各界矚目的新景點。雖然拆除舊廟重興,但福興宮亦保存不少清代以來的歷史文物,成為日後古物研究的基石。     在秉持「為未來而典藏」的理念之下,西螺福興宮全體董、監事會亦積極推廣文化資產保存觀念,自費聘請國內知名的文物保存研究團隊,從事宮藏文物保存及調查研究工作,並有多件文物獲得法定古物的文化資產身分。     本書《凝視螺陽三百年──西螺福興宮歷史與文物集粹》,為2021年西螺福興宮規劃將典藏之重要古物、一般古物及具

指定潛力文物調查之研究成果,進行系統性出版專書之一,本系列專書亦受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的支持,並於2022年4月進行出版。

電商平台業者之法律責任-以商標商品瑕疵為例

為了解決國立 傳統藝術中心-行政公告的問題,作者陳建安 這樣論述:

上網購買商品或服務,這動作已是現代人生活的日常步驟。網購平台業者藉由提供買方與賣方一個交易空間,提升交易者之間的搜尋或媒合速度,並以評價等信賴機制增加交易成功率;網購平台業者也從中獲取手續費、上架費等收益,不僅有助於經濟發展,也建購電子商務的模式與消費環境。電子商務提供消費者方便的購物環境,但也造成消費者保護問題,如交易安全、隱私權保護、網路詐欺及跨國界的消費爭議處理等等。又由於電子商務具有全球化、技術密集、快速變遷及匿名性的特性,以致所衍生的消費者保護議題,遠較其他交易型態複雜,台灣政府、企業經營者及消費者必須共同合作面對。我國行政院為提供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與其他交易型態相同的保護,因此訂

定電子商務消費者保護綱領。然而,此綱領僅為指導原則或一種精神的宣示,並無實質上的法律效益。我國沒有電子商務的獨立專法,而是透過現有的法律及制度謀求解決,且基於電子商務的技術與特性,另制定電子簽章法以符合電子交易的需求。不過,台灣目前對於網購平台業者也還沒有專法管理或課予責任義務。在現今電商發達的時代,釐清平台業者與買賣雙方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已顯得迫切需要。尤其在實務上,平台業者都在其服務條款中聲明:「不介入買賣雙方的實質交易內容,亦不對賣方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務提供保證」、「若雙方對於商品或服務有爭議,平台也僅協助雙方進行溝通協調,平台本身不對其中一方負擔任何責任。」等語,如果當買方向賣方求償無門

時,又該如何保障買方的權益,此時則出現法律保障上的漏洞。

西螺福興宮太平媽南投陶香爐研究

為了解決國立 傳統藝術中心-行政公告的問題,作者盧泰康,李建緯 這樣論述:

  本書《西螺福興宮太平媽南投陶香爐研究》,為由雲林縣政府文化處委託逢甲大學歷史與文物研究所教授李建緯執行「雲林縣一般古物『西螺福興宮好義從風匾、太平媽南投陶香爐』調查研究計畫」之成果之一。2021年西螺福興宮受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的支持,將調查研究的重要成果重新編輯,並於2022年4月進行出版。   福興宮肇建於康熙56 年(1717)虎尾溪北岸的西螺,漢人移民拓墾初期只能以茅草、竹造的臨時性建物奉祀媽祖,至雍正元年(1723)經營商舖的居民累積了一定經濟力後,於是捐建主祀媽祖的廟宇。   而由福興宮廟內所懸之乾隆庚午年(乾隆15年,1750)季春臺灣鎮標右   營游擊

羅佳雄贈「護國庇民」匾,可知福興宮不僅受地方居民供奉,也受官員敬重的事實。福興宮自乾隆35年(1770)遷建大街以來,歷經嘉慶15年(1810)、同治8年(1869)、明治41年(1908)三次大修,逐漸成為西螺街格局最為宏敞的第一大廟。在同治年間的大修,不僅留下石碑、石爐、匾額、龍柱等大量文物,其中的「太平媽南投陶香爐」便屬於此一時期重修時所獲贈之文物。   由於太平媽南投陶香爐具極高的文化資產價值,故於民國104年(2015)   9月15日經古物審議後,公告登錄為雲林縣「一般古物」(府文資二字第1047408514B),其正式登錄名稱為「西螺福興宮太平媽南投陶香爐」。   作為臺灣

文化資產古物類調查研究專著,本書希冀能發起拋磚引玉的作用,透過針對西螺福興宮太平媽香爐,進行藝術風格與型制、製作工藝、歷史源流、南投陶香爐產銷分佈,及其與背後的人群互動問題,期望能引起更多社會大眾對於臺灣文物研究之興趣,透過文物來發掘深化屬於臺灣自身的地方記憶。  

文化資產空間敘事之研究

為了解決國立 傳統藝術中心-行政公告的問題,作者何黛雯 這樣論述:

本文探討台灣文化資產保存的價值如何被人們所理解,如何透過空間敘事的方法,作為意義的創造,進而成為理解文化資產的取徑。文化資產作為敘事的文本(text)或事件(event)的見證,事件往往發生於特定空間與時間之中,為歷史敘事中以空間作為敘事主體的方法取向,作為解釋或理解事件的特殊方式。歷史場所的整體性討論亦關乎保存價值特徵的詮釋與呈現,以及場所精神(Genius Loci)的意義述說。文化資產空間的敘事,以敘事視為詮釋的方法,作為一種行動或再現,意義透過主體意識的視域開展得以體會,而當主體意識進行敘事的表述,也如同濾鏡般的再現或詮釋所謂真實的探究。本文考察臺灣文化資產保存修復實務上,對於文化資

產所在的歷史場所的整體性與真實性保存觀念的時勢問題。在城市現代化過程的徵候,重新觀看文化資產空間作為社會產物以及使用價值,建構文化資產空間敘事的方法,透過以空間作為敘事主體的歷史書寫詮釋,以助於文化資產的理解與保存。而在文化資產敘事空間的設計與詮釋呈現,將論及如何透過空間的再現來創造意義,空間的敘事與空間的設計生產作為地方創造的方法。研究方法主要以文獻史料收集、實地田野觀察、測繪與深度口述歷史訪談以建構空間敘事文本內容,包括:實存空間敘事文本、歷史空間敘事文本、行動空間敘事文本,以及經驗空間敘事文本的建構,透過言談分析與敘事研究的方法進行空間敘事的工作,敘事也視為文化社會行動,主體經驗生產與自

我教習的過程。本研究建構文化資產空間敘事的方法學,包括:文化資產空間的敘事特徵與意義創造;文化資產敘事空間的設計與詮釋呈現;文化資產詮釋行動與地方創造,透過文獻理論評析到實務經驗的案例樣本研究,探討論述與實踐之間的困境與契機。研究結論:首先透過空間敘事研究多樣文本內容的研究,作為理解文化資產生命的取徑,強調歷史場所「存在」的重要,透過人地共生的關懷,文化資產保存的行動、參與、詮釋與實踐的過程,共譜文化資產空間的生命敘事。第二,強調在地參與的詮釋行動,開展以人為本的永續實踐,進而由物質性保存轉向文化社會理解,參與在地行動的強調,有助於文化價值與當代重新連結,以共創未來,以場域脈絡性的保存思維,落

實文化保存於民眾生活之中,亦為文化資產從再利用到再生活化的期待。第三,藉由空間敘事的詮釋行動,作為主體經驗生產與社會自我教習場域,經由社會力的啟動到再社會化的體現,透過文化資產價值特徵的指認與共同經驗的再生產,以再塑地方感,亦即經由再社會化過程,導引出文化資產對於城市公民的意義,並建構文化資產空間敘事作為中介文化空間治理分析模型與文化資產敘事空間設計的詮釋內容與方法架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