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志願役報名表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包括價格和評價等資訊懶人包

國立臺東大學 進修部公共與文化事務碩士專班(假日) 李玉芬所指導 邱守山的 臺東縣高中職教官退離校園後生涯轉換規劃之研究 (2020),提出國軍志願役報名表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軍訓教官、校園安全、全民國防教育、學務創新人力。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北大學 犯罪學研究所 許春金所指導 林志勇的 志願役與義務役士官兵違紀行為成因之 比較研究 (2011),提出因為有 士官兵違紀、違紀成因、募兵制、國軍輔導教育中心的重點而找出了 國軍志願役報名表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國軍志願役報名表,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臺東縣高中職教官退離校園後生涯轉換規劃之研究

為了解決國軍志願役報名表的問題,作者邱守山 這樣論述:

為落實軍人退出校園政策,並使國防教育正常化,立法院於民國102年(2013)三讀《高級中等教育法》,通過附帶決議,各級學校全民國防教育人員師資仍由軍訓教官擔任,而在學生安全及校園安定無虞之下,將民國112年(2023)8月1日訂為落日條款,對高中職學校及教官都造成影響。本研究以臺東縣高中職為例,探討教官退離校園後的生涯轉換與規劃,研究目的有三:一、探討臺東縣高中職教官即將退離校園的影響。二、探討高中職教官退離校園後的生涯規劃和轉型。三、研擬因應教官退離校園的建議方案。本研究以質性方法訪談臺東縣八所高中職校及聯絡處十七位現役教官,瞭解教官退離校園對學校及教官的影響、退離校園教官的生涯規劃和轉型

,並研議因應教官退離校園的建議方案。研究發現,教官離校園對教官的影響包括業務負荷加重、授課更不受重視。對學校的影響包括必須著手規劃處室承接業務、國防師資必須展開招聘或代理。退離教官的生涯規劃和轉型,尚未退伍者,依權責單位規劃回歸聯絡處、或極少數有意回歸國防部,可退伍者多數擬轉任或轉業。對於教官退離校園的因應建議,建議學校:由校方執行校外巡查相關工作、儘速由未離退校園之教官傳承經驗、妥慎及規劃學務創新人力的招聘條件;建議可退伍教官轉任學務創新人力及全民國防教育師資的教官要調整心態,增強本職學能;建議未退伍教官回歸聯絡處者應持續充實與提升,回歸國防部者須儘快重新適應;建議聯絡處留優汰劣,善待盡職幹

部;對於政策的建議有:合理調升校安值勤費、政策推動應確立配套措施。

志願役與義務役士官兵違紀行為成因之 比較研究

為了解決國軍志願役報名表的問題,作者林志勇 這樣論述:

本研究之目的在於探討軍人違紀特徵及成因,並進一步找出預防之道,防範違紀行為發生。並且針對受訓於國軍輔導教育中心的受訪樣本7員實施訪談,就樣本分析可知,這些違紀類別主要有吸毒、計滿三大過、酒駕與逾假,是國軍輔導教育中心統計違紀事件中的常見類別,而且受訪樣本主要來自於陸軍,也是國軍輔導教育中心納訓人數中最多的軍種(以98年度陸軍納訓人數佔全體納訓人數的71%),因此本研究的受訪樣本在樣本分析上有一定的代表性。 本研究歸納出志願役與義務役軍人的違紀情形在入伍前後有密切的關聯性。在入伍前,違紀的發生與低自我控制特性相關,可以說是由於缺乏教養和訓練而產生。無論志願役與在入伍前均有家庭關係不好

、交友不慎、染上惡習再加上本身的控制力較低等特徵狀況,導致在服役期間較容易產生違紀行為;入伍後,受訪者會有一段部隊生活上的磨合期,雖然部分受訪者入伍前染上的惡習在入伍後暫時收斂,不過也有受訪者因為違紀而被處以禁假,可是等違紀事件發生時卻為時已晚。而且經研究發現,無論志願役與義務役軍人均有類似衝動性、冒險性、短視性的特徵。此外,志願役比義務役不容易被察覺過去是否有染上惡習,受訪者甚至表示志願役之所以不容易被軍隊幹部盯上,主要是幹部對於志願役比義務役較為信任,這也是本文志願役與義務役違紀成因的差異性。 研究建議應建立三階段違紀防制處理原則,從篩選危安因子、即時輔導經常違規者以及處理違紀事件等三

原則。另外,近來政府作出「2014年全面募兵制」的重大宣示,尤其是在志願役士兵招募制度上,在簡章上並未針對歷來國軍所發生的違紀事件設立「排除條款」或是志願役招募報名表內增加「自我陳述」欄位(即自我敘述之前有無違法前科),也就是說在未來招募志願役士兵上,若未能查明其少年時期是否有無前科的問題,建議國軍單位應及早與相關單位研擬先期作好資料審查,排除具危安因子(少年法庭記錄案底),可做好初期防護措施,降低日後軍人肇生違紀事件,進而凝聚團結向心力,增強部隊戰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