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重機車禍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包括價格和評價等資訊懶人包

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宮文祥所指導 鄭羽翔的 我國車種分流制度之探討——以普通重型機車騎士為中心 (2021),提出國道重機車禍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行動自由、一般行為自由、駕車自由、平等權、車種分流、風險社會、交通風險、國家保護義務、道路交通、禁行機車、機車專用道、優惠性差別待遇、實質平等。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工業工程與管理系 吳杉堯所指導 許慧鈴的 校區機車動線調整規劃之研究—以「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第一校區」為例 (2020),提出因為有 機車、交通流量、校園規劃、層級分析法、道路設計的重點而找出了 國道重機車禍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國道重機車禍,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國道重機車禍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訂閱我的Youtube頻道:https://reurl.cc/bzYaDX​
按讚我的粉絲專頁:https://reurl.cc/WENMDe​
聽聽我們的Podcasth:https://reurl.cc/g86pDL​

歡迎大專院校公司行號邀約道安講座
贊助我們一起為交通努力:
https://pay.firstory.me/user/corgimoto​

買一張貼紙代表你與我們站在一起 :
https://shopee.tw/rso3na​

==================Podcast==================

火花羅的podcast『公路漂流』開張啦!
Apple Podcast:https://reurl.cc/g86pDL​
Spotify:https://reurl.cc/R6eEqg​
KKBOX:https://reurl.cc/DvlLjj​
Google Podcast:https://reurl.cc/ZQVqea​
SoundOn:https://reurl.cc/a5d8L3

我國車種分流制度之探討——以普通重型機車騎士為中心

為了解決國道重機車禍的問題,作者鄭羽翔 這樣論述:

交通影響人類生活甚鉅,我國道路交通事故高居不下,其身亡者又以機車騎士為大宗。就此我國長年以來之作為乃係將機車騎士與汽車駕駛分開以為因應,藉此分流以達維持道路交通秩序及保障用路人之安全。此等措施涉及人民得自由選擇不同道路交通方式之限制,為憲法第22條一般行為自由下駕車自由保障之一環。我國駕駛車輛主要態樣為汽車與機車,以「車種分流」之方式進行管理,除構成限制人民駕車自由外,此等措施亦形成機車騎士與汽車駕駛使用道路之差別待遇或差別影響,可能違反憲法第7條之平等權保障意旨。現代社會之風險已成為生活無法避免之部分,對於機車騎士之保障得以自憲法上保障人民基本權為基礎,導出基本權客觀規範之價値秩序,確立國

家保護義務,透過監控管理來履行保護義務,以預防道路交通秩序之危害發生。 針對道路之使用權國家須注意公物應公平分配予人民作使用,亦涉及平等權之保障,屬於憲法上之權利;優先使用或通行利益之優先權,應可認屬法律上之權利。又以公路法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為主體架構可知,我國道路交通制度具一般用路之原理原則,對於機車騎士實屬此原則下之例外規範。我國主要發展出限制機車騎士憲法第22條一般行為自由下駕車自由「禁行機車」、「機車專用道」、「機車優先道」以及「強制兩段式左轉」四種態樣。惟於未設有機車專用道之情形下,禁行機車與強制兩段式左轉之規定可能逾越法律授權,增加法律所無之限制,可能有違法律保留原則。縱使得以

通過法律保留原則,道路使用規範藉由不同空間安排管理下,無形中劃分道路空間之「權力位階」,使機車騎士族群於使用道路時,落入生命及身體皆較汽車駕駛不利之社會上結構性弱勢,使其未獲公平之有限道路空間使用分配。此等規範皆未具正當化事由,未使本質上與汽車駕駛相同之機車騎士於有限之道路空間獲得公平之分配,違反憲法第7條平等權與第23條比例原則。人民自由且合法使用運具,國家應予以尊重,不得過度限制,且須保障其獲得公平之道路使用分配,否則將屬違憲,而非處於立法政策與行政裁量之範圍內。國家對於機車騎士之限制,僅須回歸一般道路使用原則,仍可使機車騎士獲得公平之道路使用分配;但仍須配合道路交通教育、道路交通工程與道

路交通執法以符憲法保障第7條平等權以及第22條一般行為行為為自由下駕車自由之意旨。

校區機車動線調整規劃之研究—以「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第一校區」為例

為了解決國道重機車禍的問題,作者許慧鈴 這樣論述:

位於高雄市轄區內的三所國立科技大專院校,在107年2月1日由教育部主導推攔下,完成了首座三校整併的歷史里程碑,其中座落在楠梓區及燕巢兩行政區的第一校區,受限於橫跨國道中山高速公路,以及角宿排水流經該校區,因此造成校區內的通行道路呈現蜿蜒崎嶇及高低起伏的路型,此外該校區允許機車、汽車、自行車、公車等機動車輛行駛於環狀道路上,導致於使用機車作為主要通勤、通學之交通工具的教職員生,時常發生機車碰撞車禍情事。 大學一年級新生集中於該校區上課為三校合併長遠目標,對於機車動線之調整勢必要盡早因應。本研究將以層級分析法作為決策分析工具,經由專家問卷的訪談選填分析後,提出機車動線調整決策方案之

優先考量的項目因素作為後續政策規劃之參考。該層級分析法目標層為「校園機車動線調整之評估準則」,包含四個「安全性」、「便利性」、「環保性」及「法規面」等四個準則層,其下共設計12項指標層。經分析結果以「安全性」重要性權重為0.546最高,其中包含機車專道設計、路型幾何設計及車道鋪面與路燈等三個因素層層面。顯示專家學者們一致認為機車動線調整評估上,以安全為優先。本研究經高科大第一校區實證,結果顯示可以有效評選最佳方案。關鍵詞:機車、交通流量、校園規劃、層級分析法、道路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