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大學招標公告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包括價格和評價等資訊懶人包

國防大學招標公告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王國武寫的 政府採購決標實務應用 和林家祺的 政府採購法(4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翰蘆 和新學林所出版 。

中原大學 財經法律學系 姚志明所指導 戴芝儀的 政府採購停權制度之研究 (2021),提出國防大學招標公告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政府採購法、停權制度、停權事由、一事不二罰、競合理論。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政治大學 外交學系戰略與國際事務碩士在職專班 邱坤玄所指導 曾泓策的 中國東海與南海海洋戰略之比較 ─以地緣政治與地緣經濟分析 (2021),提出因為有 中國、東海、南海、地緣政治、地緣經濟、海洋戰略的重點而找出了 國防大學招標公告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國防大學招標公告,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政府採購決標實務應用

為了解決國防大學招標公告的問題,作者王國武 這樣論述:

  本書共7大章:包含基礎說明的緒論,以及訂有底價之採購、未訂底價之採購、最有利標、評分及格與評價之最低標、複數決標、採購法99條與促參法之決標,蓋已含括決標之各個要項,充分提供經辦政府採購之專責人員及政風人員參照,更充分提供參與各政府機構之投標企業人員做為工具書使用。   政府採購上的實務應用,並不在於法條熟讀或內容解釋,真正的核心是如何活用。本書不從法條解釋著手,而針對負責政府採購案之兩方人員,面對問題或有疑慮能夠有效率的查閱和細讀來釐清問題核心。   王國武博士,軍職少將退役,曾任國防部採購室副主任、軍備局採購中心主任,有30年的採購實務經驗,曾為政府採購法案草擬

人員,為國內政府採購法相關專書極少數真正擁有長年實務經驗之作者。本書係作者累積30年經驗之出版,適合國內各機關和參與政府招標案之人員做為實戰參考用書。  

政府採購停權制度之研究

為了解決國防大學招標公告的問題,作者戴芝儀 這樣論述:

我國政府採購法之停權制度明定拒絕不良廠商參加投標及作為決標或分包,其立法理由係為杜絕廠商違法及違約行為,避免不良廠商再次危害其他機關,建立良性競爭環境,惟政府採購法之停權制度於實務執行上有許多質疑及爭議。因此,該制度設計是否符合公平、正義原則及具備維護市場交易秩序之功能,實有探討之必要。我國政府採購法停權制度屬行政罰之性質,亦應適用行政罰法之競合理論規範,惟若廠商之行為同時構成多款停權事由,如何正確判斷違反事項與執行停權程序確實是一大難題。目前實務上相關採購停權爭訟於法院審理時,法官之裁判幾乎都是針對廠商及機關間所提出構成停權事由之要件該當與否,並無審視可能之構成各款停權事由競合之問題及處理

方式。主管機關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雖有注意實務上可能發生各款競合適用之問題,然僅於105年頒布之「刊登不良廠商執行注意事項」中規範第1款(或第2款)與第6款之適用及處理原則,並未通盤釋明各種競合態樣之處理方式,在立法者及法院實務判決未給予統一之處理見解情況下,導致機關間對於各採購案發生各款停權處分競合時,有不同作法,包括:擇重處罰者、將所構成之各款要件一次性辦理停權、擇先發生或最後發生之款次,甚或先將一款停權事由執行完畢後,再執行另外一款次之停權事由等不同之處理方式。當廠商的行為構成多款停權事由遭機關之停權處分時,機關依各自思維判斷及裁處方式,造成法的不安定性問題。本文首先闡明政府採購法及停權

制度之性質及規範目的,及說明何謂行政罰下之競合理論,接續針對構成停權事由競合時應如何適用該競合理論之規範,及可能構成競合之款項作分析與檢討,並輔以整理機關遇此競合情形時各自為政之實務判決案例,最後對於停權制度所衍生之競合問題進行分析評論及建議,提供主管機關、採購機關與司法實務做參考,讓我國採購法之停權制度能更臻完善。關鍵字:政府採購法、停權制度、停權事由、一事不二罰、競合理論

政府採購法(4版)

為了解決國防大學招標公告的問題,作者林家祺 這樣論述:

本書特色   本書係依照採購法之完整體例依序撰寫,適合為教科書或辦理採購人員及大專院校之參考書及教科書。由於本書乃完整之採購法立法體例論述,無論就政府採購法已有涉略之人士,或尚未接觸過本法者,皆適合閱讀。本書為使體例完整,因此較偏向採購程序之公法面向,至於採購契約之私契約面向占比較少。首篇揭示政府採購之意義與特性,建構其運用原則,先探見政府採購之框架,接著介紹採購流程,自招標程序為始,接著為後續之開標、審標、決標程序、履約管理、驗收、爭議處理,最後再論述停權處分及採購法之特別刑法,讀者依序研讀將能有完整脈絡之理解。此外,本書之另一特色乃輔以中央主管機關行政院工程會之函釋見解、申訴審議判斷

、行政法院判決或決議之見解,藉以補足原法條文字之不足或艱澀有待釐清解釋之處,並可藉此供實務界人士操作時作為參照依據。再者,本書已就採購法108年之最新修法內容作即時之更新與就新法內容之優劣作出本書之評析,因此書內所述均為最新之現行法律與實務見解。   最後,本書為利讀者參與相關國家考試或就業考試或採購證照班之需求,本書各章節末段皆另有應用習題,結合法律概念與實務常見爭端為例,供研讀後之思考及練習之用。因此,本書乃具有完整論述兼容實務見解及108年最新修法內容之政府採購法書籍,亦為院檢或律師界解決實務案例時之最佳功能性用書。此外,為增加本書之深度以供進一步之學術研究,在特定單元亦有針對特定公法

議題作較深入之分析。  

中國東海與南海海洋戰略之比較 ─以地緣政治與地緣經濟分析

為了解決國防大學招標公告的問題,作者曾泓策 這樣論述:

21世紀前20年屬於中國重要戰略機遇期,國際安全形勢的變化,促使中國追追求邊界安全與安全邊界統一,但沿海地理環境複雜且龐大,濱臨渤、黃、東、台、南等五片海域,其中台海涉及複雜且核心問題外,渤、黃海不足單成重要戰略,東海與南海海洋戰略成為中國海權發展重要指標與施政方針,周邊國家權力變動關係複雜,容易形成團體對峙與外交上相互縱橫局面,東海與南海遂成了中共與域內大國、域外強權間角逐戰場。面對東海與南海,中國海洋戰略基調同樣強調周邊海域是其「歷史性水域」,但凡有衝突,離不開權益,由於海域難以佔領,也難以聚險而守,海洋權益與衝突所衍生的戰略無法將陸上權益與衝突所衍生的戰略直接套用,其衍生的衝突是建立在

能創建權益的陸上活動或海上活動,因此海上權益產生的衝突多發生在濱海,爭奪海上權益目的是確保生活在陸地上的政府與國家能穩固其在領土上權益,我們熟知的濱海間海上對抗,很少有實質上是為搶奪制海以及奪島,更多在傳達或鞏固自身具有的制海能力。兩者戰略基調雖然相仿,但戰略選擇與彈性卻不相同,中共堅稱其政權繼承自中華民國,九段線是理所當然必然延續,這點歷史負擔,涉及到的主權地位必須捍衛更廣且艱難,相對於此,在東海的戰略選擇上則富有彈性,東海防空識別區顯然是中國對東海域內爭端方所測試或者警示他方的戰略。不論從地緣政治或地緣經濟分析,東海與南海本質上都有其重要且龐大的戰略地位與利益價值,兩片海域不僅夾台海於中間

,且相互瀕臨,形成多重安全困境,域內爭端方必須多重參加不同賽局,而向來秉持多邊外交合作的中共,檯面下也趁機採取一對一策略,分化合擊,形成在東南亞存在更多合作利益驅動的談判與集團對峙,而東北亞,更多是屬於防止恐懼擴散或者危險加劇的談判。隨著習近平任期延長,在「有所作為」、「強國夢」號召下,勢必與高舉「亞太再平衡」大纛的域外強權─美國及爭奪自身國家利益的域內爭端方有更多磨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