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人道法戰俘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包括價格和評價等資訊懶人包

國際人道法戰俘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林毅寫的 選我正解!國際公法選擇題(2版) 和(荷)弗里茨·卡爾斯霍芬等的 國際人道法概論:對戰爭的限制(第4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學稔出版社 和北京大學所出版 。

中國文化大學 美國研究所 王冠雄所指導 吳誠涵的 由國際人道法論戰俘待遇:以伊拉克虐囚事件為例 (2011),提出國際人道法戰俘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國際人道法、戰俘待遇。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國際人道法戰俘,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選我正解!國際公法選擇題(2版)

為了解決國際人道法戰俘的問題,作者林毅 這樣論述:

本書特色     國際公法在司法官律師考試中容易被輕忽,但強敵環伺,如能多一分準備,即有多一分把握,離上榜又更進一步。     筆者累積十年國際法教學經驗,本書之編纂揉合補習班講義內容及考生需求,引註完整,說理清晰,並附大量精華提示,一看便懂。考題囊括民國100年至今所有國家考試類科的國際公法選擇題,收錄範圍廣泛,每題皆有詳細解析,祈讀者透過本書努力練習,於國家考試中輕鬆攻克國際公法!

由國際人道法論戰俘待遇:以伊拉克虐囚事件為例

為了解決國際人道法戰俘的問題,作者吳誠涵 這樣論述:

近年在國際上有關戰俘問題的探討,應屬美英聯軍虐待伊拉克戰俘事件最為世界震撼。而值得探討的是,身為人權大國的美國為何會有如此非人道行為,而美國本身如何看待並處理虐囚事件?國際社會又如何看待?因此,本研究希冀從國際人道法觀點探討美軍虐囚事件,並提出相關看法與建議。 在總結美國的歷史背景、人權思想、反恐意識、虐囚事件及後續相關作為,以及本就虐囚事件發生成因作一探討後,有以下之發現:一、尊重人權是跨文明的相處之道;二、文明的核心價值無法輕易遷移;三、軍事倫理教育促成戰場文化變革。 另外,目前國際上處理戰俘問題大致分兩種方式:若涉及國際戰爭,一般依<日內瓦公約>處理;若涉及戰爭罪行

,則交由國際法庭審理、判決;而在戰俘問題上,本研究擬提出相關建議,以作為爾後處理戰俘應有之認知與參考,亦作為我國國軍應有之培訓參考:一、軍事倫理課程設計應注重實用性;二、高層決策者應有的智慧;三、慎擬有關戰俘處理的終戰指導;四、專業教育需加強的語言與文化教育;五、平時官兵的人權教育;六、軍人在戰場上須遵守相關倫理規定。

國際人道法概論:對戰爭的限制(第4版)

為了解決國際人道法戰俘的問題,作者(荷)弗里茨·卡爾斯霍芬等 這樣論述:

本書大約為20萬字,共七章。它們是:第一章導論;第二章主要包括:海牙、日內瓦、紐約;第三章1977年議定書之前的法律;第四章1977年議定書;第五章1977年之后的發展:實體法;第六章1977年之后的發展:執行與實施;第七章結論。該書詳細介紹了國際人道法的起源、特征、內容和當前面臨的問題。主要是在國際和國內武裝沖突中對作戰手段和方法(如武器)的限制,以及隨着人權因素重要性的提升帶來的與人權和國際刑法有關的問題。弗里茨•卡爾斯霍芬;利博貝特•澤格菲爾德,荷蘭法學教授。譯校者:姜波、王芳、李紅雲,北京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第1章緒論 第1節戰爭與法律 第2節武裝沖突法的淵源 第3

節實施與執行 第4節本書的結構 第2章主要分支:海牙法、日內瓦法和紐約法 第1節海牙法 1.1海牙和平會議 1.2國際聯盟時期 1.3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后 第2節日內瓦法 第3節紐約法 3.1紐倫堡原則 3.2聯合國大會與「原子彈」 3.3聯合國大會與「武裝沖突中的人權」 3.4聯合國大會與民族解放戰爭 3.5聯合國大會與常規武器 第4節合流:1977年及以后 第3章1977年兩個附加議定書以前的武裝沖突法 第1節適用范圍 第2節戰爭法與軍事必要 第3節海牙法 3.1武裝部隊、戰斗員 3.2作戰手段 3.3作戰方法 3.4軍事目標與平民居民保護 3.5核武器 3.6文化財產 第4節日內瓦法 4.

1被保護人 4.2保護的原則 4.3《第一公約》 4.4《第二公約》 4.5《第三公約》 4.6《第四公約》 4.7共同第3條 第5節實施與執行 5.1指令與教育 5.2保護國和其他人道機構 5.3集體責任 5.4個人責任 第4章1977年的兩個附加議定書 第1節第一附加議定書 1.1本部分法律的特點 1.2適用范圍 1.3戰斗員和戰俘地位 1.4作戰方法與手段 1.5平民居民的保護 1.6傷者、病者和遇船難者 1.7對平民居民的救濟 1.8對在沖突一方權力下的人的待遇 第2節第二附加議定書 2.1適用范圍 2.2被保護人 2.3人道待遇 2.4傷者、病者和遇船難者 2.5平民居民 第3節實施

與執行 3.1指示與教育 3.2保護國和「其他人道機構」 3.3集體責任 3.4個人責任 3.5其他實施與執行措施 第5章1977年之后的發展 第1節武器法的發展 1.1關於使用常規武器的禁止性或限制性規定 1.2關於多種武器的使用、生產等的禁止性規定 第2節其他實體性的發展 2.1聖雷莫海戰法手冊 2.2空戰和導彈戰手冊 2.3《1954年關於發生武裝沖突時保護文化財產海牙公約的 第二議定書》 2.4兒童權利公約關於兒童卷入武裝沖突問題的任擇議定書 2.51949年日內瓦公約第三附加議定書:「紅水晶」 2.6武裝沖突的概念:同一主題的多個變量 2.7使戰爭法適用於國內武裝沖突 第3節國際和國

內行為體 3.1聯合國 3.2國際法院 3.3前南和盧旺達法庭 3.4國際刑事法院 3.5混合型審判機構 3.6求償委員會 3.7人權機構 3.8國家管轄權 3.9國際紅十字和紅新月運動 第6章結論 附:國際人道法常用詞匯英漢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