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特考職業安全衛生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包括價格和評價等資訊懶人包

地方特考職業安全衛生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盧守謙,陳承聖寫的 圖解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2版) 和盧守謙,陳承聖的 圖解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5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五南 和五南所出版 。

國立政治大學 公共行政學系 傅凱若所指導 黃慈惠的 公部門初任人事人員職能基準之初探—以高考三級及地方特考三等為例 (2021),提出地方特考職業安全衛生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初任人事人員、職能、修正式德菲法、層級分析法。

而第二篇論文大葉大學 環境工程學系研究所 陳宜清、蔡佳洲所指導 林哲宏的 消防設備檢修申報專業性複查委外可行性之研究 (2021),提出因為有 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複查委外、深度訪談法、消防設備人員法、行政與技術分立的重點而找出了 地方特考職業安全衛生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地方特考職業安全衛生,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圖解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2版)

為了解決地方特考職業安全衛生的問題,作者盧守謙,陳承聖 這樣論述:

  1. EasyPass,完整不漏   依考選部命題大綱編排,考題不漏網。     2. 圖文解說,易以吸收   條文圖表式闡述,使讀者易掌握。     3 歷屆考題,完整豐富   近9年設備師及設備士歷屆試題,進行完整精解。     4. 本職博士,實務理論   累積30年火場經驗,實務理論佳。

公部門初任人事人員職能基準之初探—以高考三級及地方特考三等為例

為了解決地方特考職業安全衛生的問題,作者黃慈惠 這樣論述:

從職能的概念可知,專業知識並非遴選初任公務人員的唯一判斷標準,遴選政府所需要的人才,還必須要包括技能、特質及態度(KSAOs),所以要加以釐清的是:「政府需要什麼樣的初任公務人員?這些初任公務人員必須具備哪些基本的知識、技能、特質及態度,方能順利上任並發揮其潛力?」。我國政府人事主管機關近年來對職能概念的關注與運用,顯示政府人力資源管理的發展趨勢,已逐漸傾向更加重視公務人員所需具備的職能。而為使政府人力資源政策及改革能推展順利,遴選具適任性之人事人員為推展公部門人力資源管理相關工作的重要基礎,因此必須建立一個能夠考選及培育所需人才的職能架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自2012年起推動建置職能基準與

發展職能導向課程,其用意在於為減少產業進用之人力發生職能落差的問題,使人才供需兩端能獲得有效準確的連結,此與考試院所追求的「考用合一」宗旨不謀而合。因此,本研究旨在對職能基準的概念進行初探,進而建置通過高考三級及地方特考三等人事行政類科初任人事人員的職能基準並探究各項職能內涵的權重體系,以提供作為對初任人事人員考選、訓練發展與試用考核的職能參考架構,期盼能有利於初任人事人員無論分發至各層級機關、從事不同性質之人事工作都能順利地上任。本研究以知識、技能與態度(KSA)作為職能分類構面,透過修正式德菲法將專家意見歸納出11項職能內涵及30項行為指標,之後運用層級分析法分析各職能內涵的相對權重體系,

依權重高至低排序為:「溝通協調」、「問題分析與解決能力」、「人事法令」、「學習能力」、「團隊合作」、「人事服務的特質」、「廉政的特質」、「顧客服務」、「資訊技術」、「人力資源管理專業知識」及「績效管理」;本研究亦調查現行人事人員考選制度、訓練制度與本研究所建構職能的落差程度,研究結果顯示,能考選初任人事人員具備所需職能的程度介於「欠缺」至「有些具備」之間;能訓練初任人事人員具備所需職能的程度介於「有些具備」與「具備」之間。最後,本研究建議應將職能基準加以落實在初任公務人員考選、訓練培育及試用考核等制度上,相輔相成以建立系統性的公務人才遴選機制。

圖解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5版)

為了解決地方特考職業安全衛生的問題,作者盧守謙,陳承聖 這樣論述:

  1. 分類引導 輕鬆入門   本書分6章,以條文序列編排,並依法規名稱分總則、消防設計、消防安全設備、公共危險物品等場所消防設計及消防安全設備、附則之條文作圖解,最後將上揭之消防設備師(士)國家考題作解析。      2. 條文併解釋函 圖文解說   各章節內文與相關消防署解釋函予以整合,進行圖文解說,使讀者輕鬆上手,並於最後一章收錄消防設備師(士)國家考題;以供上課教材及考試用書,使準備應考讀者了解重點所在,於未來考場上能無往不利。     3. 納入日本 最新知識   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法規源自日本,本書編輯上也將其原文資料大量納入,並詳細闡釋,使讀者併以得知國內與日本法規上之異

同所在。     4. 30年火場經驗 消防本職博士   累積30年火場經驗,以消防本職博士,來進行實務與法規理論之解析,消除學習盲點,並精心彙編相關圖表,以力求一本優質之消防書籍。

消防設備檢修申報專業性複查委外可行性之研究

為了解決地方特考職業安全衛生的問題,作者林哲宏 這樣論述:

建築物內消防安全設備如果處於故障狀態,將影響公共安全,偶然一次的火災事件,便可能成了不能承受之重。回顧自民國八十五年,推行國家考試的消防設備師、士執業後,仍有偶發性的傳出重大火警訊息。一般場所執行檢修申報複查業務時,若委託公會承攬,篩選具經驗的專技人員,執行專業性複查業務。缺失持續存在,即勾選判定結果。由消防局開立裁處書,直到改善完畢或勒令歇業。其結果應會有所改善。本研究在於消防設備檢修申報專業性複查委外機制探討,透過深度訪談法整理逐字稿,依關鍵詞與討論內容歸納出管理面19點、技術面13點、法規面12點,合計44個討論點。發現《消防設備人員法》的通過及施行,將可解決基層人力不足及公會

管理專技人員的困境。建議修改本法第 9 條授權地方,由內政部參照相關辦法,將行政與技術分立,加入複查事項得委託相關機關、專業機構或團體辦理,並催生《消防設備人員法》。另地方政府亦可視情況,訂定《地方政府消防管理自治條例》取得授權,再輔以法規《行政程序法》、《政府採購法》、《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等,委託公會辦理,以採購法取代人員法規範公會,管理複查會員的職業道德。本研究認為若開放試行委外,應可逐步邁向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