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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立游泳池停車場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姚瑞中,LSD寫的 海市蜃樓VI:台灣閒置公共設施抽樣踏查 和姚瑞中,LSD的 海市蜃樓V:台灣閒置公共設施抽樣踏查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田園城市 和田園城市所出版 。

東海大學 公共事務碩士在職專班 李宗勳所指導 葉桂藩的 地方政府業務委託民間辦理成效之研究-以台中縣為例 (2009),提出基隆市立游泳池停車場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委外化、民營化、公私協力、競爭力、代理人、採購法、關鍵詞、經濟學。

而第二篇論文中華大學 營建管理研究所 劉福勳所指導 馬台平的 民間參與文化建設財務評估之研究-以國家藝術村為例 (2003),提出因為有 BOT、民間參與、文化建設、財務分析的重點而找出了 基隆市立游泳池停車場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基隆市立游泳池停車場,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海市蜃樓VI:台灣閒置公共設施抽樣踏查

為了解決基隆市立游泳池停車場的問題,作者姚瑞中,LSD 這樣論述:

自2010年持續至今的藝術計畫 《海市蜃樓》系列作第六集   由藝術家姚瑞中帶領「失落社會檔案室」之《海市蜃樓:台灣閒置公共設施抽樣踏查》藝術計畫,至今已揭露全台超過五百座閒置公共設施。2018年推出第六集,推翻了第五集出版時宣告不再出版的諾言,直指公共空間所面臨的問題,在政黨輪替後依舊未獲改善。   經過第三次政黨輪替後,新政府在上任將滿週年的2017年三月,編列了高達八千餘億元的「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草案」,其不畏朝野論戰,短短四個月強行通過並迅速執行。因此《海市蜃樓》第六集即是對此項法案所衍生的議題,與現實中存在且尚未解決、正在活化,以及已活化之公共設施,進行新一輪的統整。  

 本集彙整115處完全閒置、低度使用、延宕開發以及解除列管與活化的閒置空間案例,包括由不當政策而導致的遊憩設施、工商園區、交通建設,以及在少子化等社會現狀下所產生的閒置學校⋯⋯除了提供公眾反思的參考之外,也促使尚在追尋未來的年輕學子,透過攝影與文字,開啓對家鄉及生活環境的省思。  

地方政府業務委託民間辦理成效之研究-以台中縣為例

為了解決基隆市立游泳池停車場的問題,作者葉桂藩 這樣論述:

世界各國及我國中央政府進行業務檢討及組織調整工程之趨勢委外化是政府改造四化政策之一,莫不以建立「企業化政府」及「民營化」的方向發展,冀求建立一個「減少施政成本」及「提昇服務效能」之小而能、小而美的政府,主張應促使市場機制極大化,政府角色的極小化,而政府仍須負管理規劃的角色,其理論基礎係建構於新制度經濟學之「公共選擇理論」、「委託人與代理人理論」、「交易成本理論」三種理論及公共管理學之「新公共管理主義」。政府改造是要借重民間社會部門的活力參與公共服務,進行政府組織重組以收職能整合與彈性之成效,改變公共服務流程即時服務廣泛民眾,更重要的是要治理,借重民間社會部門與資源,來減除政府的僚氣、鬆綁政府

的體質。本研究是探求「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推動業務委託民間辦理實施要點」、「政府採購法」、「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等做為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推動業務委外辦理之重要依據,整個政府委託民間辦理的思維,被認為是調整政府職能與角色、活化公務人力運用,降低政府財政負擔。借重民間社會部門的活力與資源、提升公共服務及品質、帶動社會競爭力、共創公私協力的環境,執行的成效為何?提出結論建議及改善意見。關鍵詞:委外化、民營化、公私協力、治理

海市蜃樓V:台灣閒置公共設施抽樣踏查

為了解決基隆市立游泳池停車場的問題,作者姚瑞中,LSD 這樣論述:

自2010年持續至今的藝術計畫 《海市蜃樓》系列作第五集 揭露全台100座閒置公共設施   台灣各地常可見偌大的閒置公共設施,俗稱「蚊子館」。它們多半來自錯誤政策,政府以擴大內需、拉近城鄉差距為由,在錯估使用率、規劃設計不良的情況下,遍佈全國。本計畫由藝術家姚瑞中與學生們組成的「失落社會檔案室」執行,每屆選出一百件花費巨資興建的閒置公共設施,號召學生一起以文字與現場攝影紀錄,並集結為《海市蜃樓》系列著作,至今已踏查超過五百件案例。   「『政商合肥台灣瘦,黑白常熟寶島荒』的呈堂證據,當是矗立於各縣市的蚊子館。幾乎每一棟蚊子館,都至少牽連一個大弊案,雖證據昭昭、無容狡賴,卻少有人願意挖掘

真相,坐任政商繼續合肥,縱容黑白兩道繼續熟絡且交相賊;但在轉型正義的相關討論中,幾無追查蚊子館弊案的聲音。」──高永謀/作家 聯合專文推薦(按姓名筆劃序排列)   呂岱如/台北當代藝術中心總監   林志明/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藝設系教授兼系主任   侯淑姿/藝術家、國立高雄大學創意設計與建築學系專任助理教授   高永謀/作家   黃舒屏/2015亞洲藝術雙年展策展人   陳伯義/攝影師   董冰峰/策展人與製作人   賴香伶/前台北當代藝術館館長  

民間參與文化建設財務評估之研究-以國家藝術村為例

為了解決基隆市立游泳池停車場的問題,作者馬台平 這樣論述:

我國文化機構多非工程專責機關,對於文化建設以傳統方式興建遇到較多的滯礙,加上近年來受全球經濟不景氣與政府財政拮据之影響,文化建設顯得愈趨遲緩。現今政府積極鼓勵民間投資公共建設,可透過民間資金及有效率經營管理,達到加速文化建設及減輕政府財政負擔,創造更具效率之政策推行。 促參法於八十九年二月九日經 總統公佈施行,該法提供民間參與交通建設、環境污染防治設施、衛生醫療設施、社會福利設施、勞工福利設施、文教設施、觀光遊憩及森林遊樂重大設施等類型公共建設。促參法施行細則規定民間參與政府規畫之公共建設前,應辦理可行性評估及先期規畫,其中財務計畫為評估的要項;再參照陳復漢君對交通建設

類、都會公園建設類、工業區開發類、運動設施建設類、觀光遊憩建設類等類型之可行性報告書內容,加以整理分析後,認為財務計畫是各類型開發案評估重點。因此,若要吸引民間願意參與投資,則合理的財務分析是值得探討的課題。 本研究藉由相關文獻回顧,探討民間參與文化建設的內涵、法令適用範圍、財務評估內容,透過國家藝術村實例驗證,文化建設以BOT方式投資興建,在財務上是較為可行的方式,期為政府及民間參與文化建設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