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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公司公司法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保成法學苑寫的 攻略商事法與智慧財產權法-27版-2023法律法典工具書(保成) 和江中信的 都市更新叢書I:都市更新事業計畫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志光教育保成數位出版 和詹氏所出版 。

國立臺北大學 法學系 劉連煜所指導 林宏政的 論我國公司法對外國公司之規範 (2005),提出外國公司公司法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外國公司、認許、公司法。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外國公司公司法,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攻略商事法與智慧財產權法-27版-2023法律法典工具書(保成)

為了解決外國公司公司法的問題,作者保成法學苑 這樣論述:

  適用對象   國考考生、在校生     使用功效   除查考法規外,並兼具學習功效。     改版差異   配合111年8月公布之法規修正;並配合讀者對於前版的寶貴建議予以精心的檢討與修訂   書籍特色     ◎十二大重點讓您好用、好讀、好吸收!     一、立法沿革:歷次增修清晰標示,易於瞭解法規沿革;另於條文後附有草案者,併予詳列其立院議案字號或其公告日期,以利讀者掌握立法進度時程。     二、立法條文:重要法規之文字加框呈現,以利查閱。項次以羅馬數字Ⅰ、Ⅱ……標明。     三、條文要旨:於條次後,依條文內容予以相應簡明之法概念。     四、命題紀錄:於條文要旨之後,例示歷

年國家考試紀錄。     五、相關條文:相關法規一次掌握。     六、修正或立法理由:擇要選錄重要立法理由於條文後,以利精確掌握條文旨趣;另附註有立法日期,另收錄學者對新修正條文的立法批評。     七、重要法規修正草案暨說明:鑑於修正草案多係學說或現行實務論旨之明文化,頗具參考價值,爰以虛框標示,列明公告日期。     八、名詞解釋:就各該條相關法律名詞或基本概念,以簡明精鍊的文字為闡述,並註明相關論著出處,以便讀者參閱原典。     九、實務見解:本書收錄有司法院解釋、判例、判決、決議、法律問題,擇取其中具參考價值者,或予全文或節錄方式。     十、概念釐清比較表:將重要考點之較難理解

或較易混淆之法律概念以圖表比較呈現,使學習更能融會貫通並提升思辨能力。     十一、大法官解釋:本書收錄大法官解釋解釋爭點、解釋文全文,並精心設計大法官解釋體系表。係以法典出發,或與坊間論著略有不同,僅供讀者參考。     十二、索引表:書末附有法規名稱暨簡稱索引表,並附有解釋、判例、裁判、決議、法律問題之索引表,依年代先後排序,以利檢索。

外國公司公司法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法律問題 #簽證問題 #行政書士

想不到竟然有這樣的合作機會,
當然是要讓看影片的大家可以獲利,
許多法律的問題,其實一般平民老百姓真的搞不清楚也不知道

常常因此受騙吃虧被雇主整。

所以跟客戶提了「回答網友問題」的方式來做宣傳影片
各位各位千載難逢的機會, 快留下你想問的、你朋友想問的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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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at is
行政書士(行政書士/ぎょうせいしょし)

是經日本政府許可,專門接受他人之委託得到報酬,作為代理人對行政單位官公署製作並提出各種文件,特別可以為外國人對日本境管局代理各項簽證及居留權,歸化等業務。並且還可接受客戶委託來從事設立公司法人業務。民事業務部分,對於公正遺言及遺產繼承業務及著作權方面也可作為代理人來製作相關法律文件,業務內容廣泛達到數千種。行政書士是日本國特有的資格,因為日本漢字字面有可能被誤會是華人世界之代書業,但行政書士之業務內容接近英國的事務律師(Solicitor),並且行政書士的許多業務在美國是屬於律師(Attorney at Law)的工作範圍。在日本被視為法律專家,與律師(弁護士)及司法書士(司法書士)同樣地為日本社會提供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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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我國公司法對外國公司之規範

為了解決外國公司公司法的問題,作者林宏政 這樣論述:

國立臺北大學 94學年度第1學期碩士學位論文提要論文題目: 論我國公司法對外國公司之規範  論文頁數: 175所 組 別:  法 學 系(所)  財 經 法 組(學號: 79071508   )研 究 生: 林 宏 政 指導教授: 劉 連 煜論文提要內容:至民國九十三年底為止,依經濟部之統計資料,外國公司經認許而在我國設立分公司之家數已達二千九百三十四家,外國公司於我國設立代表人辦事處者,亦有二千四百七十八家,其中營運資金達一億元以上者共有一百一十八家。由此可見,外國公司及其代表人辦事處於我國之經濟活動佔有不可忽視之地位,且其數量及影響力亦不

斷的增加。而外國公司於我國設立分公司或代表人辦事處,對於促進其於我國投資,加速我國經濟發展亦有所助益。因此,我國公司法對於外國公司之規範是否完備,為一值得探討的課題。本文之研究方法係採取文獻分析探討方法及比較法之研究方法,以美國模範公司法、德拉瓦州公司法、日本商法及有限公司法中關於外國公司之規定為借鏡。並參酌美、日學者之文獻、我國學者之著作期刊文獻及學術論文,並兼研析我國法院之判決及行政機關所為之函釋,加以歸納,比較分析。另外,雖然外國公司於我國為運作時所可能牽涉到之法律層面甚廣,但本文之研究範圍將僅限於我國公司法上對外國公司之規範。。本文之研究內容如下:第壹章首先闡明本研究之動機及研究範圍與

方法、論文架構。第貳章則對於外國公司之概念加以說明,包括外國公司之定義為何、外國公司之名稱應如何表明及其國籍應如何認定之問題。第參章分就美國模範商業公司法、德拉瓦州公司法及日本商法及有限公司法對於外國公司之規範加以介紹,並簡介日本法對於外國公司的最新修法動向,兼而觀察美、日兩國對於外國公司規範之優點,以供我國制度參考。第肆章係就我國現行公司法對於外國公司之規範、經濟部對關於外國公司事項所為之函釋及法院所持之見解等實務上之運作情形。而分別對外國公司之認許制度、外國公司負責人之認定及責任、外國公司之監督、清算及申請備案詳予介紹。第伍章則對於我國公司法對於外國公司之規範之值得再加討論之部分,分就外國

公司之定義、認許制度之存廢、國籍之認定、外國公司負責人之定義及外國公司準用公司法之範圍,分別就其理論及實務運作加以檢討並提出建議。第陸章結論本章總結各章之研究,就我國公司法上對於外國公司之規範提出修法建議。本篇論文結論之重點如下,第一點應廢除認許制度,防止未經認許之外國公司於實務運作時可能產生之困境。第二點對於外國公司,公司法應將其定義為,以營利為目的,且具有權利能力之社團法人。最後則是應修正公司法第三百七十五條並刪除第三百七十七條,以釐清外國公司準用我國公司法的範圍。

都市更新叢書I:都市更新事業計畫

為了解決外國公司公司法的問題,作者江中信 這樣論述: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   臺灣都市更新機制解說最權威、最詳盡之叢書 本書特色   本書420餘頁,叢書約1100頁   都市更新條例事業計畫機制逐條白話解說   以都市更新條例為基礎,輔以完整函釋分類   著重實務操作,兼顧官方、實施者與地主觀點   旁徵博引,相關函釋與會議紀錄最完整   引用資料與出處文號最正確   穿插大量圖解與表格,艱澀法規不再難懂   近百頁容積獎勵圖文解說   近50頁同意比例疑難解說   規劃9篇專題,深入分析重要機制   穿插8個爭點思考,可作為延伸課題演練   適宜做為地主權益參考、業界工具書、大學教學用書   搭配另書「都市更新權利變

換」、「都市更新公共利益」,   完整呈現實務與理論全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