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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重機 報廢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中國法律圖書寫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中原大學 建築研究所 黃俊銘所指導 游惠婷的 鐵路局臺北機廠鐵道檢修產業之技工職場生活史 (2011),提出大型重機 報廢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鐵道檢修產業、鐵道產業文化資產、臺北機廠、勞工生活史。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大型重機 報廢,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

為了解決大型重機 報廢的問題,作者中國法律圖書 這樣論述:

特種設備安全法突出了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單位的安全主體責任,明確規定:在生產環節,生產企業對特種設備的質量負責;在經營環節,銷售和出租的特種設備必須符合安全要求,出租人負有對特種設備使用安全管理和維護保養的義務;在事故多發的使用環節,使用單位對特種設備使用安全負責,並負有對特種設備的報廢義務,發生事故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特種設備包括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這些設備一般具有在高壓、高溫、高空、高速條件下運行的特點,易燃、易爆、易發生高空墜落等,對人身和財產安全有較大危險性。

鐵路局臺北機廠鐵道檢修產業之技工職場生活史

為了解決大型重機 報廢的問題,作者游惠婷 這樣論述:

1935(昭和10)年啟用的台北松山鐵道工場為日人引進當時期最先進的鐵道維修技術流程與設備,為因應當時期完善的鐵道維修產業之體制──維修與生產技術、機械設備、人員訓練養成、福利設施等,將生產維修工作與休閒生活福利結合,以符合工業村概念之設計。臺北松山鐵道工場至現在的台灣鐵路管理局台北機廠,歷經蒸汽動力車時期、柴電動力車時期、電氣動力車時期,見證台灣鐵路產業運輸動力技術維修發展的演進。2012年臺北機廠已開始進行遷廠作業,儘管目前已有其鐵道文化資產基礎研究,但對於經過規劃的車輛檢修流程、或從業人員的工作情形等,這些呈現於臺北機廠的檢修場域中的無形文化價值,仍缺乏詳細的探討與紀錄。故在面臨遷廠之

際,本研究試圖透過檔案文獻的考證、現場的田野調查,以及現職第一線維修人員與退休人員的口述歷史,釐清臺北機廠的發展脈絡,耙梳其鐵道檢修體系與職工工作生活的歷史與記憶,作為另一個層面檢視臺北機廠鐵道產業無形文化資產的重要依據。研究內容主要如下:1. 釐清臺北機廠行政管理制度與整體配置之歷史脈絡。2. 建構鐵道檢修產業職工與技術養成人員的日常生活文化。3. 探討臺北機廠車輛檢修作業、人員到工作場域三者間的影響下之鐵道產業的價值,及後續研究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