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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網站高三入學大學(111) - 武陵高中也說明: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 (綜整特殊選材、繁星推薦、個人申請、考試分發相關規定之最高組織). 112 學年度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網站 (個人申請、繁星推薦相關訊息) 重要!!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工業教育與技術學系技職行政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廖錦文、廖興國所指導 林聖偉的 技術型高中汽車科學生學習歷程檔案學習動機及其學習成效之關係研究 (2021),提出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112個人申請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學生學習歷程檔案、學習動機、學習成效。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教育學系 楊深坑所指導 劉育志的 我國大學入學制度公平性之能力取向分析 (2020),提出因為有 能力取向、大學入學、公平的重點而找出了 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112個人申請的解答。

最後網站招生資訊網站- 屏大招生-多元入學 - 屏東大學則補充:112 學年度重點運動項目績優學生單獨招生考生應考注意事項. 2023-01-09 ... 112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申請入學」、「分發入學」校系分則查詢. 2022-12-16.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112個人申請,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技術型高中汽車科學生學習歷程檔案學習動機及其學習成效之關係研究

為了解決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112個人申請的問題,作者林聖偉 這樣論述:

本研究旨在探討技術型高中汽車科學生學習歷程檔案學習動機及其學習成效之關係。本研究基於探究之需要,以相關文獻為基礎編製調查問卷「技術型高中汽車科學生學習歷程檔案學習動機及其學習成效關係調查問卷」為蒐集資料的工具。運用問卷調查法,以臺北市五所技術型高中汽車科學生為研究對象,進行立意抽樣350位學生,回收有效問卷267份,有效回收率為76.28%。所得資料應用SPSS統計套裝軟體進行次數分配、百分比、平均數、標準差、t檢定、單因子變異數分析及皮爾遜積差相關等統計方法進行資料分析。經各項資料分析後,獲得以下結論:壹、女性學生在學習動機與學習成效的認知顯著高於男性學生。貳、已取得(丙級或乙級)證照之學

生對學習成效之「認知成效」層面知覺顯著高於未取得。參、個人升學意願為有意願之學生對學習動機和學習成效知覺均顯著高於無意願或不一定之學生。肆、家長學歷為研究所以上之學生學習動機和學習成效知覺均顯著高於高中職(含)以下、大學或專科學校之學生。伍、公立技術型高中汽車科學生在學習動機及學習成效的知覺較私立技術型高中汽車科學生為高。陸、目前已上傳學習歷程檔案11件(含)以上學生對學習動機及學習成效的知覺顯著高於10件(含)以下學生。柒、技術型高中汽車科學生對學習歷程檔案學習動機與學習成效具有顯著正相關依據結論提出對技術型高中汽車科教師及未來相關研究的建議。

我國大學入學制度公平性之能力取向分析

為了解決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112個人申請的問題,作者劉育志 這樣論述:

我國自2002年實施大學多元入學方案以來,在入學機會及弱勢入學方面,均仍有許多公平問題值得深入探究。能力取向相較於其他教育公平理論關照更加全面,且能力取向在大學入學制度之研究尚待開拓,過去國內以能力取向探討教育問題之研究,均未建立分析架構,因此,本研究透過詮釋學方法及文件分析法,深入探討能力取向之個體殊異性、資源與轉化因素、抉擇(能動性)、能力與功能運作等核心概念後建立分析架構,並據以分析我國大學入學相關政策、法規及實務上的公平問題。研究發現分述如下:一、大學入學機會:(一)雖然目前已有繁星推薦、個人申請、考試分發及特殊選才等入學管道,但其中只有個人申請及特殊選才能夠彰顯個體殊異性;(二)家

庭經濟及文化資本是影響個體學業表現的重要資源,而個體身心健康、父母職業、高中教師資歷、個體所在縣市等,亦是重要的轉化因素;(三)即使入學管道相當多元,但家庭社經地位影響個體抉擇,且指定科目考試與學科能力測驗有其時間序,考生報考指定科目考試未必出自自由抉擇;(四)符合學力資格,且身心狀態都能符合大學招生規定者才有機會進入大學;(五)選才將個體的優勢條件視為準備好上大學的條件,忽視個體達成該項表現的過程,也未關注到大學入學後能成功的能力;(六)高等教育階層化,家庭社經地位較低的學生進入學費昂貴品質較差的大學。二、弱勢入學:(一)以經濟或文化不利定義弱勢略顯狹隘,並且以身分界定弱勢也忽視個體殊異性;

(二)資源補助以經濟為主,忽視個體不同需求,且未關注個體抱負的重要性;(三)入學管道僅個人申請及特殊選才能凸顯弱勢生的特殊境遇。針對前述問題,本研究提出實務改革措施及後續研究建議如下:一、大學入學機會:(一)達成教育機會均等的政策目標,不宜由入學率之量化數據來呈現,必須深入探討限制個體實現這項功能運作的原因,逐一審視資源、轉化因素、個體抱負等關鍵,並將個體就讀的大學之品質亦納入衡量指標;(二)個人申請及特殊選才最能彰顯個體殊異性與能動性,也能以更多元資訊評價學生,應給予大學擴充名額的空間,並持續辦理招生專業化,提升審查員知能,避免個人申請選才淪為積點競賽;(三)個人申請審查尺規之訂定,應更全面

考量準備好進入大學的能力,而不是僅以學業表現或優勢條件來選才;(四)調整考試期程,讓考生能真正依照自己的傾向做選擇。二、弱勢入學:(一)弱勢定義範圍應更為擴大,並且讓不符合現行法定弱勢身分,但受教育之能力確實受到剝奪之個體有陳述的機會;(二)必須察覺「多重弱勢者」其能力受限的程度更為嚴重,分配資源時,應更加細緻地排序;(三)部分大學優先或逕行錄取弱勢生的作法應予修正,可參照美國1978年的Allan Bakke案之後建立的兩階段審查模式;(四)大學校系在建立書審評量尺規時,可將能力、能動性、抱負等概念作為重要的選才構面。針對後續研究,建議可更進一步採取訪談法,了解個別學生的處境,另外,本研究以

外國研究成果提出「準備好進入大學」、「入學後能成功的能力」之能力清單,未來可進一步建構合於我國的能力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