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修護保養契約書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包括價格和評價等資訊懶人包

國立中央大學 土木工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林志棟所指導 廖恒德的 鄉鎮市公所開口契約之應用-以中壢市公所為例 (2008),提出委託修護保養契約書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公共設施、設施維護、維修、政府採購法、開口契約。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委託修護保養契約書,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鄉鎮市公所開口契約之應用-以中壢市公所為例

為了解決委託修護保養契約書的問題,作者廖恒德 這樣論述:

政府每年編列預算興闢公共建設,舉凡排水、道路、公園、宣導政令的電子看板、補助照明的路燈、綠美化的行道樹等公共設施,種類繁多,且完成時間與使用狀況皆不同,故其維護、維修工項繁多,而且作業時程及數量不確定,若依狀況需求逐案依公務程序與政府採購法辦理維護、維修等作業,恐承辦機關將耗費相當多的人力、物力、時間,而達不到應有之效果,另如有災害緊急搶修及搶救等即時處置需要時,若透過政府採購法辦理往往失其時效,所以管理執行機關常為民詬病有維護效率不彰情形發生。因此政府機關尤其基層鄉鎮市公所為解決作業績效與效率問題,就將常態性小型工程、年度計畫工作及經常性的維護、維修等工作以開口契約方式來尋求承商辦理,然開

口契約與傳統契約有不同之觀點與目的遂有契約管理、工作品質、業主與承商權益問題之衍生,因目前無開口契約之範本,機關皆以傳統契約之範本為基礎補以本身經驗及觀摩別機關之作法來管理與執行開口契約作業。因此本文透過契約資料的搜集,並補以中壢市公所在開口契約之應用及本身工作經驗與訪談承辦人員及承商就開口契約相關之問題,提出對策,供有關人員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