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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學稔 和讀享數位所出版 。

國立成功大學 中國文學系 仇小屏所指導 陳宣方的 論轉化格的新途徑:神/魔性化——以三種報紙(2018年11月至2019年10月)為考察對象 (2019),提出小車禍和解ptt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轉化、神性化、魔性化、造神、妖魔化。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小車禍和解ptt,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債法題型破解(7版)

為了解決小車禍和解ptt的問題,作者張璐 這樣論述:

本書特色   1.本題關鍵字──培養爭點敏銳度   本書在體例上延續原有的「本題關鍵字」的設計,試圖將每題重要的關鍵字句各自應該對應到何種法律上爭點以表格呈現,使讀者能夠由本書培養基本的對於題目所述法律事實的反應能力。   2.審題意識──透析題目及層次鋪陳   審題意識部分,以較為口語的方式說明,協助同學學習應如何審題。由教學者及應考者的角度出發,教導同學面對題目時,如何分析題目,以及決定下筆的結構。   3.參考擬答──簡潔扼要的文字輸出   本書於答題內容上力求文字的精確與簡潔,以便能供讀者模擬如何在時間的限制下,簡要的表達出答題的內容。以一個受有時間限制的答題者以及快速閱卷的閱卷

者的角度來觀察、寫作答題的內容。   4.Tips and Warnings──疑難索解   Warnings及Tips是筆者基於過去教學積累的經驗,預先針對同學常有的問題所撰寫的討論,希望發揮有如參加讀書會一樣的功效。可能是提供另外一種書寫模式,也可能是說明何以不應採某種思考方向,希望能夠與各位讀者達到更進一步的溝通。 作者簡介 張璐   台大法律系法學組及法研所民事法組   公費留學考試民事法組榜首暨榜尾   律師   史特拉斯堡大學比較私法研究型碩士(Mention:Très bien)   史特拉斯堡大學博士班   學習法律是一件有趣而複雜的事,得以從中思考、檢視各種社會建

制的合理性。雖然學習民事法,不過顯然是個比較激進的人XDD 是PTT上站次數近4000次的鄉民、酸民跟暴民。   民事法的學習,只要掌握了基本原則,以及該原則體現在規範中的價值判斷及風險分配,整體言之──規範政策選擇的問題,法律的圖像就會清晰起來,不再是微枝末節的要件背誦及條文操作。   在20幾歲的尾巴迷上了跑步,享受跑步幾乎不受限於時間及場地的自在感以及跑步時獨自一人的思考空間。儘管籤運不佳,沒能抽中去年說好的東京馬拉松,但仍會持續跑下去。畢竟,人生嘛。 答題技巧說明‧1 基本解題思維‧15 本書前言‧19 Chapter1 契約法 第一節 契約法總論‧1-3 壹

、契約之成立及其有效性‧1-7 題型 1-1-1 行為能力及要式性1【94司法官第1題第2小題】‧1-7 題型 1-1-2 行為能力及要式性2【103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1-8 題型 1-1-3 意思表示瑕疵1【97高考三級一般行政等第2題】‧1-11 題型 1-1-4 意思表示瑕疵2【筆者自擬】‧1-19 題型 1-1-5 意思表示瑕疵3【91司法官第1題】‧1-23 題型 1-1-6 契約與公序良俗【98台大B卷第1題】‧1-28 題型 1-1-7 契約與公序良俗及強制禁止規定【101政大民法組第3題】‧1-33 題型 1-1-8 契約與強制禁止規定【106北大民法組第1題】‧1-36

貳、契約之主體&債之相對性‧1-43 題型 1-1-9 契約之相對人1【102政大財經法組第1題】‧1-43 題型 1-1-10 契約之相對人2【96司法官第1題】‧1-45 2 題型 1-1-11 債之關係相對性【98台大A卷第1題】‧1-49 題型 1-1-12 債之相對性與抗辯延伸【105台大B卷第2題】‧1-53 參、契約之履行內容‧1-68 題型 1-1-13 給付義務群1【101台大B卷第1題】‧1-68 題型 1-1-14 給付義務群2【100律師第6題第1小題】‧1-74 題型 1 - 1 - 1 5 給付義務群3【96東吳E組第4題】‧1-77 題型 1-1-16 情事變更原

則1【106東吳民法組第2題】‧1-83 題型 1-1-17 情事變更原則2【108台大B卷第2題】‧1-88 肆、債務不履行及受領遲延‧1-94 題型 1-1-18 可歸責於債務人之給付不能1【96高考三級法制第2題】‧1-94 題型 1-1-19 可歸責於債務人之給付不能2【109台大B卷第1題】‧1-97 題型 1-1-20 借名登記、代償請求、交易替代利益、公同共有債權 之行使【107台大A卷第1題】‧1-102 題型 1-1-21 代償請求權時效【108司律民法1第1題第2小題】‧1-108 題型 1-1-22 種類之債與給付不能【104司法官(民法)第1題】‧1-115 題型 1-

1-23 受領遲延【100律師第1題】‧1-120 伍、契約之定性及時效(契約權利行使之障礙)‧1-131 題型 1-1-24 混合契約、契約定性與法人侵權【104律師(民法)第1題】‧1-131 第二節 契約法各論‧1-142 壹、買賣契約‧1-142 題型 1-2-1 物之瑕疵擔保【94律師第3題】‧1-142 題型 1-2-2 物之瑕疵與凶宅【101北大第4題】‧1-148 題型 1-2-3 租賃契約與兇宅【105司法官第1題】‧1-152 題型 1-2-4 物之瑕疵擔保與利益第三人契約【93高考三級法制第2題】‧1-158 題型 1-2-5 物之瑕疵擔保與不完全給付之競合【改編89律師

第1題】‧1-161 題型 1-2-6 物之瑕疵擔保權利主張時點【92司法官第2題】‧1-1723 題型 1-2-7 債權買賣之權利瑕疵擔保【100台大A卷第1題】‧1-176 題型 1-2-8 他地清償之危險移轉時點【98司法官第1題】‧1-181 貳、取得使用權之契約‧1-184 一、租賃‧1-184 題型 1-2-9 受任人物之交付義務、工作物所有人責任、服務責任、所有權讓與不破租賃【106律師第1題】‧1-184 題型 1-2-10 所有權讓與不破租賃與押租金【99高考三級法制第2題】‧1-193 題型 1-2-11 租賃契約與處分權限【99司法官第1題】‧1-198 題型 1-2-1

2 租賃物保管責任【93律師第2題】‧1-202 題型 1-2-13 租賃物保管責任與凶宅【筆者自擬,改編自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583號判決】‧1-206 題型 1-2-14 承租人保管責任與凶宅【104台大A卷第1題】‧1-210 二、房屋對於基地之使用權問題類型‧1-219 題型 1-2-15 使用借貸之物權化1【94東吳A組第3題】‧1-219 題型 1-2-16 使用借貸之物權化2【94台大第3題】‧1-228 題型 1-2-17 使用借貸物權化─民法第425條之類推適用【99台大B卷第2題】‧1-231 題型 1-2-18 物權關係中債之約定對第三人之效力【104司法官(民法)

第2題】‧1-236 參、承攬‧1-243 題型 1-2-19 承攬瑕疵擔保與不完全給付之競合【101律師第1題】‧1-243 題型 1-2-20 買賣、承攬之瑕疵擔保及不完全給付【97台大A卷第1題】‧1-249 題型 1-2-21 承攬工作物瑕疵發見期間【97律師第4題】‧1-256 題型 1-2-22 民法第511條之損害賠償範圍【107司法官第2題第3小題】‧1-261 題型 1-2-23 承攬人之強制意定性抵押權【99四等書記官第3題】‧1-264 題型 1-2-24 區分所有建物與承攬人之強制意定抵押權【筆者自擬】‧1-266 Try again【106檢察事務官第4題】‧1-27

04 肆、擔保性質之契約‧1-271 題型 1-2-25 違約金酌減【96律師第1題】‧1-271 題型 1-2-26 履約保證金及立即照付條款【105台大B卷第1題】‧1-274 題型 1-2-27 人事保證【92律師第2題】‧1-282 伍、合夥‧1-287 題型 1-2-28 合夥與無權處分【101司法官第6題第2、3小題】‧1-287 題型 1-2-29 合夥之侵權責任【102司法官第1題】‧1-292 陸、其他無名契約及各種綜合契約題型‧1-298 題型 1-2-30 合建契約與定型化契約條款之解釋【95司法官第4題改編】‧1-298 題型 1-2-31 預約與損害賠償【101台大A

卷第1題】‧1-304 Chapter2 無因管理 題型 2-1 本人意思違反公序良俗之無因管理1【94律師第4題】‧2-3 題型 2-2 本人意思違反公序良俗之無因管理2【96司法官第4題】‧2-3 題型 2-3 不法管理之利益及費用償還【筆者自擬】‧2-4 Chapter3 侵權責任 壹、人格權之侵害1‧3-4 題型 3-1 人格權侵害之不法性1【92律師第1題】‧3-4 題型 3-2 人格權侵害之不法性2【97高考三級法制第1題】‧3-6 題型 3-3 人格權侵害之不法性與行政法規【筆者自擬,改編自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223號判決】‧3-8 貳、人格權之侵害2─醫療糾紛類型‧3-

11 題型 3-4 一般侵權與自主流產決定權【93四等書記官第2題】‧3-11 題型 3-5 損害與存活機會喪失【96東吳A、C組第2題】‧3-16 題型 3-6 醫療過失責任分配及舉證【108司律民法2第2題】‧3-21 參、身分法益侵害‧3-30 題型 3-7 強制性交與身分法益侵害【106司法官第1題】‧3-30 題型 3-8 徵信不實、與有過失、身分法益侵害、無權占用不當得利之消滅時效【107律師第1題】‧3-39 肆、車禍紛爭類型‧3-47 題型 3-9 車禍與因果關係1【102律師第1題】‧3-47 題型 3-10 車禍與因果關係2【98律師第4題】‧3-50 題型 3-11 車禍

與法定代理人責任【103律師第1題】‧3-54 題型 3-12 僱用關係與執行職務1【95律師第2題】‧3-61 題型 3-13 僱用關係與執行職務2【99司法官第2題】‧3-63 題型 3-14 靠行與損害賠償範圍【94司法官第2題】‧3-66 題型 3-15 靠行與僱用關係【109司律民法1第2題】‧3-68 題型 3-16 借牌登記與僱用人侵權責任【105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第2題】‧3-80 題型 3-17 車禍與運送人責任、附保護第三人效力契約1【97律師第3題】‧3-83 題型 3-18 車禍與運送人責任、附保護第三人效力契約2【93司法官第2題】‧3-91 題型 3-19 車禍與

勞動能力減損、保險給付【96律師第3題】‧3-95 伍、其他題型‧3-100 題型 3-20 過失侵權責任保護法益問題【100台大B卷第1題】‧3-100 題型 3-21 事實上處分權與過失侵權責任保護法益【109司律民法1第1題】‧3-109 題型 3-22 新興之僱用人侵權責任類型【97東吳E組第2題】‧3-115 題型 3-23 盜賣證券╱執行職務與信賴說【105律師(民法、民訴)第3題第1小題】‧3-120 題型 3-24 合作經營與僱用關係【筆者自擬,改編自最高法院 102年度台上字第18號判決】‧3-126 題型 3-25 工作物所有人及民法商品製造人責任【98司法官第2題】‧3-

131 題型 3-26 消費者保護法商品責任【99台大B卷第1題】‧3-134 題型 3-27 消費者保護法商品責任之保護法益及保護主體【106台大B卷第1題】‧3-139 題型 3-28 侵權責任、金融消費者保護法、契約與侵權責任競合【106司法官第2題第1小題】‧3-145 題型 3-29 物上請求權、無權占有、債務不履行與侵權責任之競合【107司法官第2題第1小題】‧3-151 Chapter4 不當得利 題型 4-1 無權占有與不當得利【100律師第6題第2小題】‧4-4 題型 4-2 公用地役、無權占有與不當得利【103台大B卷第1題】‧4-8 題型 4-3 違法轉租與不當得利【1

01政大民法組第2題】‧4-14 題型 4-4 無權占有、無權出租他人之物之不當得利【104司法官(民法、民訴)第3題第2小題】‧4-19 題型 4-5 扶養義務與不當得利、未成年利得人善意惡意之認定【109司律民法2第2題第3小題】‧4-22 題型 4-6 涉外不當得利請求之準據法、直接不當得利請求【107司法官第2題第1、2小題】‧4-25 題型 4-7 民法第183條之類推適用1【95四等書記官第1題】‧4-28 題型 4-8 民法第183條之類推適用2【89司法官第2題】‧4-32 Chapter5 債之移轉、消滅、保全及擔保 題型 5-1 通謀虛偽意思表示、無權處分與債權讓與【10

5律師第1題】‧5-3 題型 5-2 表見債權讓與【97司法官第2題】‧5-8 題型 5-3 通謀虛偽意思表示、善意取得、詐欺【105檢察事務官第3題】‧5-13 題型 5-4 對債權準占有人為清償【筆者自擬,改編自最高法 院99年度台上字第1888號判決】‧5-16 題型 5-5 債權準占有人、僱用關係、無權占有【107律師第2題】‧5-20 題型 5-6 利害第三人清償【101司法官第1題】‧5-30 題型 5-7 新債清償【94台大第2題】‧5-36 題型 5-8 債權人代位權與支付命令聲明異議權【102律師第6題第2、5小題】‧5-40 題型 5-9 代位權與懲罰性違約金【103司法官

(民法)第1題】‧5-44 題型 5-10 撤銷訴權【104律師(民法、民訴)第3題第2小題】‧5-49 題型 5-11 信託讓與擔保【103司法官(民法、民訴)第3題第2小題】‧5-53   七版序   本次改版除新增國家考試試題外,另外在多處補充最高法院109年度判決,並對於若干擬答或說明的內容依新近判決見解進行修改、補充。改動之處星散於各題細微之處,難以具體標明。希望本書能對讀者發揮助益,不致淪為作者個人的瘋人囈語。   À ma grand-mère, à qui je dois mon enfance heureuse.   張璐 2020/11/25 芬園 【109司律

民法(一)第2題】靠行與僱用關係 甲司機受僱於A貨運公司(下稱公司)駕駛貨櫃車,其所駕駛之貨櫃車靠行登記在B通運公司(下稱B公司)名下。某日,乙違規變換車道,後方駕車之甲因疏於注意前方狀況,煞車不及而撞擊丙所駕駛之小客車,致丙重傷死亡。丙之妻丁、母戊、成年之子己及庚於事發後,向甲、乙、A公司、B公司請求賠償下列損害:共同支出之喪葬費新臺幣(下同)30萬元、丙所有之小客車價值減損150萬元、每人各100萬元之慰撫金。其後,丁、戊、己及庚與甲及乙就賠償金額成立和解,甲同意支付120萬元,乙同意支付300萬元,丁、戊、己及庚保留對其他賠償義務人之請求權,拋棄對甲及乙之其餘請求。經查,甲、乙之過失責任

比例,甲應負20%,乙為80%。試問: (一)A公司及B公司是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15分) (二)丁、戊、己及庚應依何種法律關係請求甲及乙支付和解金?(25分) (三)甲及乙均已依約支付和解金後,丁、戊、己及庚得否另向A公司及B公司請求損害賠償?(35分) 【關鍵概念】 僱用關係、和解之性質、連帶債務人一人和解對其他連帶債務人之效力 【試題分析】 一、        僱用關係之認定標準─事實上僱用關係:A公司及B公司有無損害賠償責任,涉及其是否應依民法第188條就甲之行為負僱用人連帶責任。關鍵在於「僱用關係」之認定標準。實務穩定見解以「事實上僱用關係」為判準,凡在客觀上被他人使用,為該他人從

事一定勞務,受其監督指示者均屬之。甲受僱於A貨運公司,A為甲之僱用人無疑義。至於B雖僅為甲靠行之車行,但向來實務亦認為其與靠行司機間存在僱用關係。由此引發可供思考的問題是,是否可能存在複數僱用人?各位可參考附註之判決。

論轉化格的新途徑:神/魔性化——以三種報紙(2018年11月至2019年10月)為考察對象

為了解決小車禍和解ptt的問題,作者陳宣方 這樣論述:

修辭學中的轉化辭格,歷來以分為「人性化」及「物性化」二類為大宗,雖有學者提出不同看法,然以人、物為轉化辭格的主要途徑仍是主流觀點。本論文於眾學者的理論基礎上,進行轉化辭格新途徑:「神性化」與「魔性化」之研究,因「神」與「魔」無法涵蓋於「人」或「物」的範疇,故理當具有成為轉化辭格新類別的潛能。本論文以報紙標題為研究對象,選定《自由時報》、《蘋果日報》及《中國時報》共三家報社,自2018年11月份始,迄2019年10月份,進行為期一年的觀察,對標題中運用「神性化」與「魔性化」手法者做歸納整理並逐一說明。除了以修辭學的角度分析語料表現外,亦納入心理學理論,探討「神/魔性化」之語言表現與人類行為的關

聯。最後分析當代「造神運動」與「妖魔化」等趨勢之思維,以及如何對「神/魔性化」產生影響及促進作用。

這是一本民事訴訟法解題書(進階篇)(7版)

為了解決小車禍和解ptt的問題,作者薏偉 這樣論述:

  為什麼要買這本?作者告訴你   「從頭到尾都好用」、「民訴神書」、「民訴救星」、「是一本可以一直看的解題書」……PTT鄉民真誠推薦的民事訴訟法解題書就是這本啊!本書所蒐集的考題,除了一定要有的律師、司法官、各校法研所考題外,更包括公費留學考試、高考法制二、三級、甚至校內期中、期末考都有,雖然厚歸厚,但每一題都讓您受用無窮!民事訴訟法一向是最高深莫測的學科之一,不論參考書買了幾本、看了幾遍,到考場上看到題目也只能流淚。不!民事訴訟法沒那麼難,一起照著本書所列的各種常見案例事實,一步又一步的抵達民事訴訟法的美麗殿堂吧!   作者簡介 薏偉   台大法研所碩士   律師高考及格   

司法官特考及格   本書使用說明 1 民事訴訟法考試大原則 5 本書架構 9   Chapter1車禍紛爭怎麼考 Section1訴之聲明特定與訴訟標的特定 1-3 Topic1 訴之聲明之特定 1-4 1.1 訴之聲明特定性原則與例外【102司法官】 1-4 Topic2 訴訟標的特定與一部請求 1-10 1.2 訴訟標的之特定【改編自姜世明,侵權行為事件之訴訟標的】 1-10 Section2車禍紛爭事件當事人有多數時之態樣 1-15 Topic3 共同訴訟 1-15 1.3 共同訴訟人間訴訟行為之效力【104公費留考】 1-16 【108北大(節錄)】1-21 Top

ic4 選定當事人 1-22 1.4 被選定人所為訴訟行為之效力【95政大】 1-23 Topic5 參加訴訟 1-28 1.5 參加訴訟之判決效力【108政大】 1-28 Section3證據法 1-33 Topic6 辯論主義第一命題—法院職務上已知之事實 1-33 1.6 辯論主義與舉證責任【改編自107北大】 1-34 Topic7 辯論主義第二命題—自認vs.擬制自認 1-39 1.7 具體化義務與自認效力間之連動【96律師】 1-40 Section4程序終結階段—和解 1-45 Topic8 和解效力與救濟方式 1-45 1.8 和解效力與救濟方式【100北大】 1-45 【10

3東吳】1-51 Topic9 訴訟上和解vs.訴訟外和解 1-52 1.9 訴訟上和解vs.訴訟外和解【95輔大】 1-52   Chapter2所有物返還訴訟怎麼考 Section1當事人恆定主義 2-3 Topic1 原告側讓與 2-3 2.1.1 原告側讓與之判決效力【104司法官】 2-4 【106高考—法制(三級)】2-8 2.1.2 原告側讓與及被告抗辯之關聯【許士宦老師99學年度下學期期末考】 2-9 Topic2 被告側讓與—債權請求vs.物權請求 2-13 2.2.1 債權請求之一【改編自101台大、106高考—法制(二級)】 2-14 【106台大】2-20 【106高考

—法制(三級)】2-21 2.2.2 債權請求之二【107台大】 2-23 2.2.3 物權請求之一:讓與事實未呈現於訴訟【97台大】 2-28 2.2.4 物權請求之二:讓與事實有呈現於訴訟【沈冠伶老師100學年度上學期期末考】 2-33 2.2.5 債權請求+物權請求【沈冠伶老師107學年度上學期期中考】 2-38 Topic3 第三人善意受讓與當事人之預防 2-43 2.3.1 善意受讓是否阻斷判決效力【100台大】 2-43 【97北大】2-48 2.3.2 善意受讓之預防—禁止處分之假處分【108台大】 2-49 Section2與其他請求權之競合 2-54 Topic4 與租賃物返

還請求權之競合 2-54 2.4.1 管轄及闡明【改編自94司法官、107律師】 2-55 【108司事官—法律事務組(三等)】2-60 【108升官等—司法行政(薦任)】2-61 2.4.2 訴之客觀合併【97司法官】 2-62 【97政大】2-66 2.4.3 第二審訴之追加與反訴【沈冠伶老師100學年度下學期期中考】 2-68 Section3民法第821條共有物返還之訴 2-72 Topic5 共有物返還之訴之性質 2-72 2.5 共有物返還之訴之訴訟性質【100律師】 2-72 【沈冠伶老師107學年度上學期期末考】2-78 Topic6 公同共有物返還訴訟 2-79 2.6 公同

共有物返還訴訟【105司法官】 2-79 Section4證據法 2-84 Topic7 舉證責任分配 2-84 2.7 舉證責任分配階段【沈冠伶老師100學年度下學期期末考】 2-84 【100高考─法制(二級)】2-88 Section5塗銷物權登記訴訟 2-89 Topic8 塗銷抵押權登記訴訟 2-89 2.8 塗銷抵押權登記訴訟之爭點整理【101律師】 2-89   Chapter3裁判分割共有物之訴怎麼考 Section1訴訟標的價額之計算 3-3 Topic1 分割共有物之訴上訴訴訟標的價額之計算 3-3 3.1 分割共有物之訴上訴訴訟標的價額之計算【97律師】 3-4 Sect

ion2與分割、不分割協議競合之處理 3-8 Topic2 不分割協議 3-8 3.2 訴之聲明與爭點簡化協議【95台大】 3-9 Topic3 分割協議 3-15 3.3 當事人適格與爭點簡化協議【許士宦老師99學年度下學期期中考(節錄)】 3-15 Section3當事人適格 3-20 Topic4 固有必要共同訴訟人所為訴訟行為之效力 3-20 3.4.1 共有人於起訴前已死亡【107北大】 3-20 3.4.2 共有人於訴訟繫屬中死亡或移轉應有部分予第三人【100司法官】 3-25 3.4.3 履行分割協議之訴之當事人適格【105律師】 3-31   Chapter4訴訟擔當怎麼考 S

ection1撤銷詐害債權訴訟 4-4 Topic1 撤銷詐害債權訴訟之當事人 4-5 4.1 撤銷詐害債權訴訟之當事人【104律師(節錄)】 4-5 Section2代位訴訟 4-10 Topic2 訴狀載明與訴訟參加型態 4-11 4.2 訴狀載明與訴訟參加型態【100高考─法制(二級)】 4-11 Topic3 保證債務於代位訴訟之應用 4-16 4.3 保證債務於代位訴訟之運用【91政大】 4-16 Topic4 判決效力 4-20 4.4 代位訴訟判決效力【105台大】 4-21 Section3非法人團體 4-28 Topic5 合夥 4-30 4.5.1 合夥之意定訴訟擔當與判決

效力【98台大】 4-31 4.5.2 合夥之當事人適格判斷【沈冠伶老師107學年度上學期期末考】 4-38 Topic6 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 4-42 4.6.1 管委會之實體法與訴訟法交錯【103公費留考】 4-43 4.6.2 管委會之判決效力【99台大】 4-47 Topic7 分公司 4-51 4.7 分公司之當事人能力與當事人適格【改編自95司法官】 4-52 【104東吳】4-56 【108司事官—法律事務組(三等)】4-57 Topic8 祭祀公業 4-58 4.8.1 祭祀公業之當事人適格─一般題型【104高考—法制(二級)】 4-59 4.8.2 祭祀公業之當事人適格─特殊

題型【103政大】 4-64 【97政大】4-70   Chapter5現代型紛爭怎麼考 Section1公害事件 5-3 Topic1 民事訴訟法第44條之1規定 5-4 5.1 民事訴訟法第44條之1之判決效力【沈冠伶老師99學年度上學期期末考】 5-5 Topic2 現代型紛爭之證據法 5-10 5.2 證據聲明之具體化義務【100政大】 5-10 Section2消費者保護事件 5-15 Topic3 民事訴訟法第44條之3不作為之訴 5-16 5.3.1 民事訴訟法第44條之3規定具體適用【93政大】 5-16 5.3.2 其他公益團體法人參加訴訟之型態【沈冠伶老師99學年度下學期期

中考】 5-20 Topic4 消費者保護法第50條之消保訴訟 5-25 5.4.1 消費者先讓與權利,後另行起訴【100政大】 5-26 5.4.2 消費者先自行起訴,後讓與權利予消保團體【99政大】 5-31 Section3醫療訴訟事件 5-36 Topic5 證據法 5-36 5.5 證據法於醫療訴訟上之適用【沈冠伶老師105年下學期期中考】 5-36 Topic6 綜合題型 5-42 5.6 綜合題型【101台大】 5-42 【108律師(節錄)】5-49   Chapter6保證債務訴訟怎麼考 Section1參加訴訟 6-3 Topic1 參加訴訟之參加效力 6-3 6.1.1

普通保證之訴訟參加【98台大】 6-4 6.1.2 連帶保證之訴訟參加【許士宦老師106學年度下學期期中考】 6-9 Section2共同訴訟 6-14 Topic2 共同訴訟之效力 6-14 6.2.1 普通保證之共同訴訟【98高考─法制(二級)】 6-14 6.2.2 連帶保證之共同訴訟【104律師】 6-18 【陳瑋佑老師104學年度下學期期末考(節錄)】6-25 【105北大】6-26 6.2.3 連帶保證之共同訴訟、參加訴訟【108律師】 6-27 Section3判決效力 6-33 Topic3 判決之反射效 6-33 6.3.1 判決對於保證人之反射效【92律師】 6-33 6.

3.2 判決對於連帶保證主債務人之效力【93台大】 6-38 【98司法官】6-42 Topic4 職權通知與判決效力 6-43 6.4.1 職權通知與判決效力【沈冠伶老師98學年度下學期期中考】 6-43 【103台大】6-51 6.4.2 保證債務訴訟之判決效力【104台大】 6-52   Chapter7給付金錢訴訟怎麼考 Section1一般給付金錢類型 7-3 Topic1 一般給付金錢類型之舉證責任 7-3 7.1 一般給付金錢類型之舉證責任【103司法官】 7-3 【101行政執行官(三等)】7-10 【104北大(節錄)】7-10 Topic2 判決效力 7-11 7.2 判決

效力【103律師】 7-11 Topic3 綜合題型 7-16 7.3 綜合題型【101司法官】 7-16 Section2不當得利返還訴訟類型 7-23 Topic4 給付型不當得利返還訴訟 7-23 7.4.1 爭點整理【103台大】 7-24 【102公費留考】7-29 【許士宦老師103學年度下學期期末考】7-30 7.4.2 舉證責任【100台大】 7-31 Topic5 侵害型不當得利返還訴訟 7-35 7.5 舉證責任與判決【104司法官(節錄)】 7-36 【100律師(節錄)】7-42   Chapter8票據債務訴訟怎麼考 Section1與原因債權之競合 8-3 Topi

c1 票據債務訴訟之訴訟標的 8-3 8.1.1 訴之追加與既判力客觀範圍【96司法官】 8-3 【91台大】8-8 8.1.2 抗辯內容影響判決效力【94律師】 8-9 8.1.3 訴訟標的特定與一部請求 【許士宦老師96學年度下學期期末考】 8-14 Section2訴之變更追加與反訴 8-19 Topic2 訴之變更追加與反訴 8-19 8.2 第二審連帶債務人之追加與嚴格限制續審制【101律師】 8-19 Section3證據法 8-26 Topic3 層次一:票據行為本身之舉證責任 8-26 8.3 票據行為本身之舉證責任【筆者自擬】 8-27 Topic4 層次二:原因關係抗辯之舉

證責任 8-31 8.4.1 原因關係抗辯之舉證責任【92律師(節錄)】 8-32 【98公費留考(節錄)】8-35 8.4.2 原因關係之舉證責任【95北大】 8-35 【98司法官】8-39   Chapter9抵銷抗辯怎麼考 Section1抵銷抗辯之既判力客觀範圍 9-3 Topic1 抵銷抗辯之既判力客觀範圍 9-3 9.1.1 抵銷抗辯之既判力客觀範圍【改編自106司法官】 9-3 9.1.2 抵銷抗辯與既判力客觀範圍【100公費留考】 9-8 【101律師(節錄)】9-13 Section2抵銷抗辯之審理-訴訟上抵銷vs.訴訟外抵銷 9-14 Topic2 抵銷抗辯之性質 9-1

4 9.2 抵銷抗辯之性質【105司法官(節錄)】 9-14 【改編自99高考─法制(二級)】9-18 Topic3 抵銷抗辯之效力 9-19 9.3 抵銷抗辯之遮斷效【104高考—法制(三級)】 9-19   Chapter10家事事件法 Section1家事訴訟事件 10-3 Topic1 甲類事件及相關 10-3 10.1 確認親子關係存否之訴【104律師】 10-3 Topic2 乙類事件及相關 10-11 10.2.1 認領子女之訴【104司法官】 10-11 10.2.2 離婚之訴-合併審理【106司事官—法律事務組(三等)、書記官(三等)】 10-19 10.2.3 離婚之訴-程

序法理初階題型【102律師】 10-23 10.2.4 離婚之訴-程序法理進階題型【許士宦老師102學年度下學期期末考】 10-28 Topic3 丙類事件及相關 10-34 10.3.1 遺產分割之訴【104司特—公證人(三等)】 10-34 10.3.2 第三人代位提起遺產分割之訴【許士宦老師102學年度下學期期末考】 10-39 Section2家事非訟事件 10-46 Topic4 戊類事件-扶養費請求事件 10-46 10.4.1 夫妻之一方向他方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事件【107律師】 10-51 【108高考—法制(三級)】10-56 10.4.2 夫妻間之扶養請求事件【許士宦老師

103學年度下學期期末考】 10-57 Topic5 戊類事件-宣告終止收養關係事件 10-65 10.5.1 宣告終止收養關係事件1【104家調官(三等)】 10-68 10.5.2 宣告終止收養關係事件2【沈冠伶老師103學年度下學期期末考】 10-72   Chapter11救濟程序怎麼考 Section1上訴一般程序 11-4 Topic1 上訴合法要件 11-5 11.1 上訴合法要件【105司法官】 11-5 Topic2 主參加訴訟之上訴效力 11-10 11.2 主參加訴訟之上訴【106律師】 11-10 Section2當事人於第二審程序之變動 11-16 Topic3 擴張

上訴聲明vs.附帶上訴 11-17 11.3 更審程序得否擴張上訴聲明?【96司法官】 11-17 【99東吳(節錄)】11-21 Topic4 嚴格限制續審制 11-23 11.4 第二審提出抵銷抗辯之容許性【107政大】 11-23 【107東吳】11-26 Section3預備合併之上訴 11-28 Topic5 預備合併之上訴 11-31 11.5.1 【態樣一】-原告先位請求有理由+第一審未審理備位+被告對先位請求提起上訴【102北大】 11-31 11.5.2 【態樣二】-原告先位請求有理由+第一審有審理備位+被告對先位請求提起上訴【102東吳】 11-34 11.5.3 【態樣三

】-原告先位請求無理由、備位請求有理由+原告對先位請求提起上訴【93律師】 11-38 Section4再審程序 11-44 Topic6 再審期間之起算 11-46 11.6 再審期間之起算【100律師】 11-46 【103高考—法制(三級)】11-53 Topic7 再審之管轄與客體 11-54 11.7 再審之管轄與客體【103司法官】 11-54   Chapter12技術性規定怎麼考 Section1訴訟代理人-律師 12-3 Topic1 律師於訴訟上之權限 12-5 12.1 律師於訴訟上之權限【100政大】 12-5 Section2保全程序 12-9 Topic2 假扣押

12-10 12.2 假扣押實務見解【99律師】 12-12 【92行政執行官(三等)】12-18 Topic3 假處分與定暫時狀態假處分 12-19 12.3 假處分與定暫時狀態假處分【101司法官】 12-20 Section3督促程序 12-26 Topic4 督促程序支付命令及異議 12-26 12.4 督促程序支付命令及異議【102律師(節錄)】 12-26 【97司特—公證人(三等)】12-31   索引 Ⅰ 這是777777版序   承蒙大家對本書的喜愛,不甚惶恐,本次改版,再度挑錯修正,並補上108年考題,供大家強勢複習。   從108律師、司法官考題來看,竟然還是「醫

療訴訟舉證責任」、「連帶債務共同訴訟」之老梗考點,真是令人不甚唏噓!但也表示民訴法考來考去就是長這樣,大家!不要怕怕!   108年(含109年初)真的發生了好多的事,不管是渺小如我工作身分上的轉換,或是知名人物的離開,又或是我們再度展現了傲人的民主!(ya~開心!)   在這個變化多端,快要毀滅(澳洲>_   一起加油!民訴發大財! 薏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