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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甲大學 財經法律研究所 葉德輝所指導 張凱茹的 線上C2C交易平台商標侵權責任之實證研究 (2015),提出屏東地檢署拍賣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商標侵權、仿冒品、電子商務、線上交易平台、拍賣網站。

最後網站屏檢與屏東分署合辦聯合拍賣會共計賣得80萬450元 - Facebook則補充:屏檢與屏東分署合辦聯合拍賣會共計賣得80萬450元,屏檢去年破獲最大岸際走私毒品海洛因案扣案漁筏以69萬元售出. 本署為落實法務部所宣示之加強偵查中查扣被告犯罪所得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屏東地檢署拍賣,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線上C2C交易平台商標侵權責任之實證研究

為了解決屏東地檢署拍賣的問題,作者張凱茹 這樣論述:

科技發展與網路普及使得資訊的獲得與流通帶來極大的便利,同時也促進電子商務的快速成長,藉由智慧型手機和APP軟體的商業模式,產生了無限的商機,也吸引了大量的投資者。但這些線上交易平台卻也成為仿冒品最好的踏板,隨著網路販售至世界各地。當仿冒品透過平台販售時(例如拍賣網站等),可能會造成商標權人商譽損失以及消費者誤認等糾紛。這些糾紛牽涉到線上交易平台業者、商標權人及平台使用者三方,到底線上交易平台業者是否應就平台使用者之侵權行為負擔賠償責任?又或者線上交易平台業者僅為純屬仲介之角色,並不參與交易而無負擔責任之必要,又或雖無負擔責任之必要,但有監控義務之存在?由於此類交易蓬勃發展,相關之爭議將層出不

窮,故有加以研究之需要。礙於我國對於線上交易平台提供者的商標間接侵權責任之爭議,目前尚未有明確之規定及案例,故本論文前部分將參酌歐盟法及中國相關法規、判決實務、學說等來探討;嗣後章節亦會討論我國民法、消費者保護法、公平交易法及著作權法等是否能夠適用於解決該議題。接著透過筆者設計之問卷調查,希望能夠透過此問卷來知悉一般民眾對於線上交易平台及線上交易平台業者之責任及想法以作為本論文之參考,最後綜合前面章節之探討,給予我國未來線上平台業者的責任規範之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