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 工廠登記 查詢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包括價格和評價等資訊懶人包

逢甲大學 都市計畫與空間資訊學系 謝政穎所指導 黃瑮綾的 以都市計畫手段探討群聚型未登記工廠合法化之研究—以烏日溪南地區為例 (2021),提出彰化縣政府 工廠登記 查詢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未登記工廠、農地工廠、工廠管理輔導法、特定工廠專用區。

而第二篇論文逢甲大學 建設碩士在職學位學程 謝政穎所指導 何采容的 都市計畫農業區變更特定工廠專用區法令可行性研究-以彰化縣永靖鄉永○段85○○地號為例 (2021),提出因為有 農地工廠、農業區變更、特定工業專用區的重點而找出了 彰化縣政府 工廠登記 查詢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彰化縣政府 工廠登記 查詢,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以都市計畫手段探討群聚型未登記工廠合法化之研究—以烏日溪南地區為例

為了解決彰化縣政府 工廠登記 查詢的問題,作者黃瑮綾 這樣論述:

當今關於農地工廠的相關法規,在 2020 年《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法後,能通過該法申請納管,走入後續合法化流程,變更土地使用並取得工廠登記。該法有詳細說明個別未登記工廠的合法方式,而群聚型未登記工廠則是透過「新訂都市計畫」或「開發產業園區」進行,導入該兩種模式中,需要工廠方自行去了解相關資訊,若無法詳細相關法規及規範,在進行計畫時可能因資訊不對稱淪為被動方,而造成自己權益受損。因此,本研究透過個案分析的方式對「擬定彰化水五金田園生產聚落特定區計畫」及「擬定擴大臺中市大平霧地區都市計畫(大里夏田產業園區)計畫」,找出兩例個案成功之因素,如:未登記工廠合法化的構想、規劃方式、開發方式、土地使用分區

劃設原則及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原則或開發管制要點等,再與學術面研究和政策結合歸納出群聚型未登記工廠的劃設原則。本研究透過上述方式,歸納出群聚型未登記工廠的劃設原則,並認為導入開發許可機制是以都市計畫處理未登記工廠合法化的突破口,規劃原則共分成三個面向,分別為「土地面」、「交通面」及「其他」,土地面包含開發基地大小、開發基地邊界及公共設施回饋;交通面包含臨道路寬度及與交流道距離;其他包含隔離綠帶或設施及保有原有農、水路之功能。

都市計畫農業區變更特定工廠專用區法令可行性研究-以彰化縣永靖鄉永○段85○○地號為例

為了解決彰化縣政府 工廠登記 查詢的問題,作者何采容 這樣論述:

臺灣隨著時代變遷,原本以農立國的產業型態,也逐漸轉變為以工商業為主。伴隨產業機能的多元化,工商業活動之間的型態界定趨於模糊,促使臺灣的代工業如雨後春筍般林立,導致各縣市乃至於各鄉鎮所,原先劃定之都市計畫發展用地不足,加上市場建築用地價格逐漸高昂,於是,在臺灣於西元2000年放寬農地管制政策後,工商產業在難以取得較低價格的土地情況下,各類加工、代工工廠及廢棄物處理廠等轉而進駐都市計畫農業區或非都市計畫農業用地進行開發,使得我國優良農業區及農業用地之農地逐漸由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取代。本研究引用前導實驗(PILOT STUDY)進行法令層面探討研究,除了現有法規外,並針對2022年4月13日內政部頒

發「都市計畫取得特定工廠登記土地變更處理原則」,對於農業區變更為特定工廠專用區,在實際執行的過程進行研究,將可能發生的問題及方案探討研擬,進行解決方案以及合理性探討。經過實際演練後,本研究發現,原有違章農地工廠是在以既有違規層面上進行工廠輔導相關政策,在原有建築物規模下進行土地變更時,除了原有土地面積限制外,原有地上建築物與地界邊界距離以及建蔽率跟容積率將會是進行土地變更最大的問題,加上法令所限制的開發條件更加凸顯出農業區變更為特定工廠專用區的合理性盲點,更令人擔心的是除了環境污染管制問題外,農業用地擴張的損失亦未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