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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典藏藝術家庭 和釀所出版 。

國立臺灣大學 法律學研究所 柯格鐘、黃銘傑所指導 童行的 首次代幣發行之課稅問題 (2020),提出律師公會免費諮詢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首次代幣發行、證券型代幣、區塊鏈、所得稅、共同申報準則、逃漏稅捐罪、實際管理處所。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大學 建築與城鄉研究所 陳良治所指導 林宏駿的 創業熱:創業生態系統的發展與演化—以台北都會區為研究對象 (2018),提出因為有 新創企業、生態系統、市場邊界、不確定性、資訊不對稱、創育機構的重點而找出了 律師公會免費諮詢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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歲月意象:漢寶德續談文物

為了解決律師公會免費諮詢的問題,作者漢寶德 這樣論述:

{漢寶德獻給文物玩家的深度經驗談} 歷盡歲月千帆,輾轉人世悲歡, 文物收藏的興味,取決於金額多寡、學養深淺、心性涵量,何者為重? 假貨不可恕,卻是提振藝術投資的相當誘因? 關於骨董世界裡的癡與癖、欺與自欺,應有態度及箇中妙趣, 收藏界的探險家漢寶德來為你說分明。   「如果你是一個尋求心性生活的人,那麼文物收藏會為你帶來極豐富的興味,即使文物的一鱗半爪,也會為你帶來無盡的愉快;如果你是尋求刺激,不時為自己找獵物的人,文物收藏也可以達到某些目的。收藏文物要完全不受這些世俗蔽障的影響是不可能的。收到一件得意的東西,誰也免不了有向親朋好友炫耀的心理。如果財力許可,誰也會想買一件很搶手的東西。要

點是不要被這些慾望所控制,否則就成為文物的奴隸了。所以文物收藏並不一定培養出高尚的德性。是性情與文物的交融,提昇了心性的境界。」——漢寶德   只要有心,人人皆可涉足文物收藏,但是沉迷其中淪為物欲的奴隸也時有所聞。建築大師暨博物館公眾美學的先驅──漢寶德先生在著作《金玉藝采》縱看中國文物的淵源,續作《歲月意象:漢寶德續談文物》則論古今中外文物收藏的趣味與觀念對比,談骨董造假、石刻藝術、流盃渠、酒器、木雕、佛像與治印,九篇章細說文人生活的閒情與癡迷,以及骨董文玩的滄桑與家國情愁,意象內涵豐美,理性感性兼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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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冇搞錯】擲汽油彈是「優秀嘅細路」?馬道立雙重標準可恥! 大律師公會國際特赦組織是恐怖組織?| 高Sir正能27052020


1. 馬道立雙重標準可恥,區域法院法官郭偉健上月形容被告「情操高尚」就有問題?另一位裁判官讚擲汽油彈嘅黃絲是「優秀嘅細路」?大家點睇?

2. 賭王何鴻燊昨天(26 日)離世,享年98歲,祝願他一路好走,在此慰問其家人,包括:何超瓊、何超鳳、何超雲、何超蓮、何超盈、何超欣等。

3.為干預立國安法,大律師公會竟然話人大無權納港國安法入基本法附件三質疑違國際公約? 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在Google 落重廣告抹黑? 難道它們是恐怖組織?

高Sir 創作2金句支持國安法

平生不作叛國事
國安立法唔駛驚

國安立法 人人有責
唔係漢奸 使乜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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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代幣發行之課稅問題

為了解決律師公會免費諮詢的問題,作者童行 這樣論述:

新創於我國募資管道有限,惟我國募資管道不是門檻過高就是對投資人限制過多,而因著區塊鏈發展出現首次代幣發行募資方式。我國金管會亦發布區塊鏈證券型代幣募資規範,惟該規範不包括首次代幣發行最常見之「功能型代幣」,且課稅方式亦以一般有價證券方式課稅。此種比照有價證券課稅方式是否妥適,以及新創於區塊鏈時代下以功能型代幣募資應如何課稅才可確保國家稅收,均有疑問。 本文除介紹我國傳統募資管道及課稅方式外,亦參考外國文獻介紹區塊鏈募資。並比較OECD、美國及新加坡外國法規範,再進一步探討我國法疑問。功能型代幣與證券型代幣在我國法可能因客體不同而有不同課稅規範。本文認為應以專法制定額定律課稅,不區分客體

只區分持有期間長短有不同稅率。就外國法人在我國發行代幣,則可參考新加坡電子稅收指導以專法明定實際管理處所標準。若發行人以實際管理處所在我國發幣,亦應參考相同標準且以網路公開資訊綜合判斷。創辦人以勞務或技術出資課稅時點、投資人交易加密貨幣虧損扣除,亦應以專法明定。 稽徵程序面,惟有參考美國法以專法明定「消極」不報加密貨幣所得處以刑事罰,始可解決實務見解不當認定逃漏稅捐罪限於「積極」詐欺問題。專法並應參考OECD報告,就非在交易所交易之虛擬貨幣,由納稅義務人自行申報,若申報有誤,即採取美國法「先進先出法」推計課稅。在交易所交易之虛擬貨幣,則由交易所扣繳。並使加密貨幣稽徵程序結合稅捐資訊交換程

序,且將智能合約自動課稅技術應用於我國。期許透過本文撰寫,使新興募資興起時,我國能增加稅收,投資人則可降低法遵成本。

第一個律師出身的司法院長:賴浩敏

為了解決律師公會免費諮詢的問題,作者周禮群 這樣論述:

  「到該時,擎該旗!」   從律師到院長,做什麼像什麼。人生無論順逆,總是為所當為。一路瀟灑,一切泰然。   不管處在人生的哪一個位置上,   賴浩敏總是全力以赴,用穩健平實的風格,   留下俯仰無愧的法曹典範!   賴浩敏出生於日治時期,幼年時家道中落,過著靠人接濟、寄人籬下的日子。在逆境刺激與母親的身教下,賴浩敏養成了處變不驚的人生態度,奠定「關關難過關關過,做事只求全力以赴」的人生信念。自初中就確立以律師為志向的他,高分考取台大法律系,更以第一名成績成為日本東京大學的公費留學生,踏上法律人之路。   留日回國後的賴浩敏,結合黃柏夫、范光群、陳傳岳等志同道合的夥伴,創辦本土最大的萬

國法律事務所。四十多年來,靠著正派經營、維護正義與公益的創業信條,弘揚法治、投入民主化與法治化運動,締造台灣律師執業的新典範。   二○一○年,賴浩敏獲時任總統馬英九提名,成為首位由律師出任的司法院大法官並為院長。六年任期中,賴浩敏積極推動《法官法》、《提審法》、人民參與審判制度及廢除最高法院保密分案等司法改革,試圖重拾人民對司法的信任,並以恪守法律、堅守原則與有話直說的態度,獲得不分黨派的信任。卸任後,更以其長年推動台日交流而獲日本天皇親授旭日大綬章之最高殊榮。   本書回顧賴浩敏不屈不撓、多采多姿、豐富而穩健的一生,講述一位法律人在劇烈變動的時代下,把持著「做什麼,像什麼」的座右銘,遇

到困難從不逃避,坦然面對。到該時,擎該旗,在人生的不同階段中,扮演好自己的每一個角色。 本書特色   出生於日治時期,成長於二次大戰結束後的台灣,經歷戒嚴、白色恐怖,以及台灣民主化政黨輪替的過程。一個苗栗頭屋鄉下的客家子弟,幼時父親早逝、家道中落,過著寄人籬下的生活,如何在逆境中克服重重難關,堅定、堅強地實踐理想?   ☆中華民國司法史上,首位律師出身的司法院大法官並為司法院院長!   ☆台灣律師執業典範──「萬國法律事務所」創所律師!   ☆馬英九、五神真、姚嘉文、范光群、杉本秀夫、楊鼎章、林子儀、黃虹霞等法曹界、政治界、學界重量級名人,專序推薦! 名人推薦   馬英九(中華民國第

十二、十三任總統)   五神真(東京大學總長)   姚嘉文(總統府資政、律師)   范光群(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院名譽教授、萬國法律事務所創所律師)   杉本秀夫(日本名律師)   楊鼎章(最高法院前院長)   林子儀(前大法官、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前所長)   黃虹霞(大法官)   作者簡介 傳主/賴浩敏   1939年出生於苗栗縣頭屋鄉獅潭村東新庄,台北建國中學、台灣大學法律系畢業後,以第一名成績考取日本政府公費赴日留學,在東京大學法學政治學研究科平野龍一教授門下專攻《刑事法》。   他是「萬國法律事務所」創所律師,也是「中華職業棒球聯盟」創辦人之一。   他曾擔任「林宅血案」

嫌疑人家博的辯護律師,也曾不畏龐大輿論壓力,接受處理日本「亞洲女性基金會」對台灣慰安婦補償事宜之委任。   他在2009年出任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2010年成為中華民國史上第一位律師出身的大法官,並任司法院院長。2017年獲頒日本勳章中最高等級由日本天皇親授的「旭日大綬章」。 撰文者/周禮群等   專業撰稿人,有多年採訪、傳記著述經驗。   │推薦序│ 平實不平凡/馬英九 熱心奉獻的智者/五神真 二十世紀法律人的奮鬥歷程/姚嘉文 充滿能量的生命之火/范光群 永遠的老師和摯友/杉本秀夫 法律正義的實踐者/楊鼎章 一位瀟灑坦蕩的前輩/林子儀 大氣大器/黃虹霞 │Ch.1│名實相副的

殊榮:旭日大綬章 目的地:皇居正殿 不求回報的長年付出 嚴謹的準備工作 儀式 瀟灑走一回 │Ch.2│典範的養成:走上學法與自主之路 才子的風範 晴天霹靂 小小年紀離家闖蕩 人生第一次,興奮得跳了起來 台北小孩與「客人仔鬼」 恩師的關懷 翻牆讀《林肯》 法律系,我來了! 台大七賢 盡情揮灑的大學生活 黑暗的白色 榮耀與責任 另一半 時到時當 全新的挑戰 令人刮目相看的日本 日本刑事法學的震撼教育 率性的論文,紮實的成績 │Ch.3│理念的結合:萬國法律事務所三十五年 做對的事 陳年冤案昭雪 做什麼像什麼 投入民間社團 作育英才 創辦「萬國法律事務所」 兢兢業業,群策群力 律師的尊嚴 合夥事

業蒸蒸日上 一切回歸初心 白色恐怖再臨 奠定基礎的財神酒店案 律師培訓所,新人輩出 唱黑臉當嚴師 第一個判銀行追償董監事敗訴的案例 萬國十年新氣象 民間參與不缺席 光復台北律師公會 吃力不討好的慰安婦賠償事宜 傳承與改變 │Ch.4│公共事務不缺席:從委員到院長 一步步,投身公共事務 只有黑與白,沒有紅綠藍 中選會主委,開始公職人生 史上第一,律師當司法院長及大法官 用行動化解反彈 主持會議,提高大法官釋憲效率 司改,從底部一點一滴融冰 引頸二十年餘,《法官法》三讀通過 持續推動改革,提昇律師地位 《提審法》新制上路,人權更進步 輕裝走訪各級法院,落實親民禮民 司法審判獨立的絕對堅持 廢除最

高法院保密分案 制定《人民觀審試行條例》草案 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三百萬塊磚頭 人力資源政策問題 大肚量,坦蕩蕩 臨場機智,轉問題為話題 孜孜矻矻,促進國際司法交流 台大榮譽導師,教育學校之不足 本質務實看同性婚姻與死刑議題 千帆過盡,浪濤無懼 持續的力量 │Ch.5│回首來時路:人在做,天在看 五福俱全,一切淡然 理性與感性,牽手共行 子女各創一片天 萬國四柱,比兄弟還親 震旦創辦人,比百兩黃金重的友誼 司改之路,無盡頭 發光發熱,不愧此生 後記/賴浩敏   推薦序 平實不平凡/馬英九(中華民國第十二、十三任總統)   賴浩敏兄是我台大法律系的大學長,比我高十一屆。早年我們有時

會在法學會相關活動上碰面,雖無深交,但久聞他在律師界剛正不阿的風評。民國八十二年我出任法務部長時依法兼任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八十五年擔任政務委員時兼任中央廉政會報召集人,浩敏兄都以知名律師的身分別擔任這兩個組織的委員,有三、四年共事的機會,我對他公正的處事態度與細膩的分析能力,留下深刻印象。   我就任總統前,選務機關受政治力不當干預的現象偶有所聞,為人詬病。我上任後,九十八年五月,立法院制定《中央選舉委員會組織法》,經多次力邀,浩敏兄首肯出任中選會主任委員一職。他超越黨派、秉公行事的作風,不僅把各項選務辦得圓滿,讓在野黨無可挑剔,更成功贏回了民眾對選務機關的信任。不過,很可惜的是,一○五年

政黨再次輪替後,中選會又逐漸失去恪守中立的立場, 在一○八年地方選舉中顯現無遺,主委還在外界強烈批評下辭職。   九十九年年七月,多名高等法院法官傳出重大風紀事件,加上長期以來,人民對司法普遍存有不信任與不放心的心理因素,社會對改善司法風氣與提升審判品的期待深切。浩敏兄從事律師工作數十年,嫻熟法律與訴訟實務,不但具高度專業,並長期關注且熱切推動司法改革工作,他成為我提名新任司法院長的不二人選;還有一點很重要,他每日晨泳健身,體格強壯,足堪重任。   事實證明,浩敏兄在接下擔子後表現不凡。他在司法院長任內以「親民」為思考出發點,積極推動司法改革,並成立「全民司改策進會」作為司法改革決策的諮詢

平台,以「清明的法官、親民的司法」為目標,從法官風紀、裁判品質、問案態度、辦案效率、人民信任等外界最為關心的議題著手,改革卓然有成。   我擔任過法務部長,一向支持司法改革,但也一向尊重司法院身為獨立機關的地位,不會越位親自去領導司法改革,因為司法院並不是我的司法內閣,這個態度在我八年任期內一直堅持,從未改變。   在浩敏兄的帶領下,司法院推動「人民觀審制」、廢除最高法院保密分案等各項司法改革,同時設置廉政會報、檢舉專線及落實請託關說登錄,有效改善司法風紀。另外,還完成《法官法》、《提審法》、《大法官審理案件法》、《行政訴訟法》、《法律扶助法》、《司法院組織法》、《公務員懲戒法》等重大司法

改革法案。以《法官法》為例,這項法案歷經二十三年終於得以通過,除能維護審判獨立及職務保障,讓法官無後顧之憂,也建立起不適任司法官的退場機制, 是我國司法改革史上重要的里程碑。   浩敏兄幼年家境清苦,但他勤奮向學,屢屢克服困境。無論當律師、辦選務、掌司院,在每個位子上都能做到他常說的「做什麼、像什麼」,並且有傲人的成績。這本傳記中我們可以看到他奮鬥的歷程,以及在法律這條路上不斷實現公平正義的努力,他的人生平實卻不平凡!我常說,「善良、正直、勤奮、誠信、包容、進取」是台灣人民最可貴的核心價值,這也正是浩敏兄的寫照。   這是一本親切可讀又勵志的書,特別向大家推薦! 熱心奉獻的智者 五神真

(東京大學總長)   賴先生在一九八八年結合以日本獎學金留日之台灣留學生之力,設立「日本獎學金留學生聯誼會」,促進日本與台灣留學生間的交流。同時他在繁忙的公務之餘,從二○一三年至二○一七年擔任兩屆「東京大學台灣校友會」這個能讓東大畢業生在台灣歡聚的園地的會長,不但數度為訪台洽公的東大重要幹部、教職員舉辦懇談會,二○一四年安田講堂整修時,還號召諸多台灣校友做出極大的貢獻。此外,賴先生對於東日本大震災的追悼及對受災地區的諸多關懷,也讓日本的我們感念。二○一七年秋天,賴先生獲得日本政府授予旭日大綬章,他在留學生交流及日台法曹界交流上的功績受到肯定,進而榮獲敘勳殊榮,讓東京大學的我們同感欣喜,引以為

傲。   誠如本校憲章前文中所說:東京大學是一所「致力奉獻世界公義的大學」!希望更多台灣青年能夠閱讀這本傳記,,一起追隨在國際舞台上發光發熱並且超越國境地為人類社會盡心盡力的「智者」賴先生。 二十世紀法律人的奮鬥歷程 姚嘉文(總統府資政、律師)   我們都在中國文化大學勞資關係系兼課,我從美國研習貧民法律扶助(Legal Aid)回來,在「中國比較法學會」(今「台灣法學會」) 辦理貧(平)民免費服務時,賴律師也熱心參加。   以後我們在律師公會及「中國比較法學會」都參與各種司法改革的活動。   賴浩敏擔任司法院長做得很辛苦,有一次,中國文化大學勞資關係系辦理系慶,我們都被邀參加,他

竟然病倒不能與會。如今這本介紹他的書出版,讀者應該可以了解生在二十世紀中葉的我們,這群新時代、新觀念的法律人奮鬥的心歷路程。 充滿能量的生命之火 范光群(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院名譽教授、萬國法律事務所創所律師)   浩敏兄兒少時期,因父早逝,家境不佳,但他天資聰穎,才智過人,奮力向上。加上他為人率直而富正義感,機智善辯,堅持理念而關懷社會,倍受肯定,終能在人生旅途上發揮長才,以名律師之姿,既創「萬國」又登大法官及司法院院長殿堂,誠屬難能可貴,成就堪為社會典範。   已屆八十歲,浩敏兄在本書總結時說道:「熱情對待人生,發光發熱,才不愧此生。」的確,上天既然造就生命,賦予這個生命相當能量,如

做到天賦自己的光和熱,也就是生命之火,能夠充分燃燒,而在燃燒生命之火的過程,對社會對人群做出貢獻,且對受到光和熱波及的個人,有正面的助益,那生命是充滿了積極意義,人生是美滿幸福的。就此,我要向浩敏兄道賀! 永遠的老師和摯友 杉本秀夫(日本名律師)   初次見到賴浩敏大律師,是我永遠不會忘記的一九六六年秋天,那時我剛通過司法考試。   當時賴律師是位年輕的東大法學部留學生。而那天位於駒場東大前站前面的留學生會館正在舉辦文化祭,賴律師站在台灣的攤位前,熱心的講解台灣文化。   輪到我的時候,賴先生跟我聊起他專攻的刑事訴訟法。我很驚訝他連日本刑訴法中最難的「檢察官訊問筆錄之證據能力」都能用

流暢的日語說明。雖然是外國(日本)法律、外國語(日語),卻能掌握問題點,並且條理分明、言之有物,表達能力非常有說服力。炯炯有神的雙眼、如滔滔江水般的傳聞證據論,真是引人入勝。   欣聞我尊敬的不得了的賴律師的傳記將要出版,並獲得撰文推薦的機會,實在銘感五內。這讓隸屬東京第一律師公會的我至感榮幸。 法律正義的實踐者 楊鼎章(最高法院前院長)   人生一路走來,因緣際會,劇本要如何寫,無從預料。我與賴大院長(司法院內對司法院長的尊稱)夙無淵源,二○一○年七月台灣高等法院發生重大違紀事件,同年十月中旬,人在台南的我,突接甫獲立法院通過尚未就任的大院長的電話,希望我能來台北接台灣高等法院院長之

職,有感於大院長電話中真誠坦率,我們相約榮辱與共,戮力以赴,重振司法風紀。從此開啟了我與大院長間長達五年的共事(二○一五年十月我屆齡退休),也才能就近了解大院長幼年困厄的成長過程、就學經歷、事業轉折,終至登上司法實務界的頂峰,其中的點點滴滴,本書中有詳實的敘述,足可供人生勵志的最佳範本。 一位瀟灑坦蕩的前輩 林子儀(前大法官、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前所長)   賴浩敏院長在我印象中,一直是一位瀟灑直率,雍容大度的前輩。讀了本書後,又發現了許多以前所不知的事,讓我對他更加佩服。   他認為品德修養的要求,不僅只是力求端正個人品格,不做違背良心的事;同時也要有社會責任,作一位對社會有貢獻的

人。在這本書中,可以看到他身體力行,如何正派執行律師業務,並在行有餘力時,對社會公益事務的積極投入。這本書就記載了這麼一個故事。 大氣大器 黃虹霞(大法官)   他是腳踏實地、實實在在的法律人。俯仰無愧於其父母先人、家人、同事、同道。就司法為民而言,他也無疑是具體實踐者。這樣的人是典範,其作為足堪學習;他的故事得以付梓,不但對法律界有益,對弱勢向上提升具鼓勵作用,對父母、兄弟姐妹及夫妻等家人間關係合和更富啓發性。尤其他的擇偶觀頗值效法。   他是我國司法史上第一位專業律師出生的司法院長,可能也是第一位對提名他的總統「說不」的司法院長。他的內心柔軟大氣,本書中處處可見!  

│Ch.1│名實相副的殊榮:旭日大綬章 大殿中的天皇,威儀莊重,讓人肅然起敬。 (ライ コウ ビン) 「賴浩敏!」 聽到自己的名字從式部官口中宣達,賴浩敏慎重地行完鞠躬禮,容光煥發地從日本天皇手中接過旭日大綬章,也接過了橫跨一甲子的肯定與榮譽。 這是一個典範的故事,這是賴浩敏的故事。 ◆目的地:皇居正殿 二○一七年十一月七日上午,司法院前院長賴浩敏與妻子古登美,搭乘東京帝國大飯店的高級禮車,緩緩駛向日本皇居。 十一月的皇居外苑裡,楓葉染成不同層次的紅,配上松樹的翠綠,飽滿的色彩和生命力讓視覺和心靈都得到極大的滿足。 在幾十年前,賴浩敏留學日本的時候,也曾經和妻子一起參觀皇居。那時皇居新宮殿剛落

成,現任的明仁天皇尚為皇太子,他和太子妃美智子一起站在宮殿的二樓陽台向參觀的遊客揮手賀年。 那次他們走的是一般的參觀行程,只是從宮殿外側的東庭經過。但這一天, 他們不僅要正式進入宮殿,還會進入宮殿最重要的地方──正殿松之間。 就在一個小時後,松之間裡將要舉行「平成二十九年秋之敘勳──大綬章親授式」,而賴浩敏將獲頒旭日大綬章。大綬章在日本的勳章中是最高等級,由日本天皇親自授勳,當然是極為隆重。 大綬章除了頒給日本國民之外,凡是對日本有傑出貢獻的外國人士也有機會獲得。這一年獲頒旭日大綬章的國際人士有十三名,而賴浩敏正是其中之一。 賴浩敏望著皇居堅固穩重的城牆,想起兩個月前,他得知獲得授勳消息時的狀

況。 那天,日本台灣交流協會台北事務所代表沼田幹夫親自來到賴浩敏在震旦集團的辦公室,通知他日本內閣已經將他列入敘勳名單,並且詢問他:「您有沒有意願接受?」 賴浩敏鄭重地回答:「誠惶誠恐,但樂意接受。」 旭日章的得獎資格是「對國家公共事務有功勞者,且有受人矚目的顯著功績」,而賴浩敏所獲得的是旭日章之中最高級的大綬章。大綬章的受勳條件非常嚴格,不但要考量受勳者的功績、人品,還要達到一定的年齡,確保受勳者確實是年高德劭,人品和功績無可非議。 雖然賴浩敏謙稱「惶恐」,但他對台、日交流的貢獻卻是有目共睹的。 到底賴浩敏跟日本之間有什麼關係?為什麼會受到此一殊榮呢? ……

創業熱:創業生態系統的發展與演化—以台北都會區為研究對象

為了解決律師公會免費諮詢的問題,作者林宏駿 這樣論述:

隨著全球創業熱潮興起,近年來對「創業生態系統」的研究引發人們關注。然而,由於創業研究先天涉及多重尺度與變數的複雜性,使得創業生態系統研究亦面臨相同的挑戰,容易流於靜態分析、規範性框架、矽谷為尊之套套邏輯等問題,致使缺乏理論發展脈絡與實用價值。因此,本研究企圖以台北創業生態的發展為例,透過歷史文獻梳理、數十場深入訪談,以及創業活動現場的參與觀察紀錄,採取動態性的觀點,期以理解創業生態的演化發展機制、互動及影響。研究發現主要有三:首先,千禧年後由於投資優惠抵減政策的取消,本地早期投資新創的活動急遽滑落,而政府資金適時地補充支持了創業環境的發展。然而,政府面對產業推動不確定性與風險,以及法規防弊限

制下,使得長期接受政府委託中介的創育機構,逐漸反而成為在第一線幫助新創,兼而滿足政府或投資者需求的關鍵行動者。再者,為了減輕新創培育計畫的風險,約自2010年以後,台北地區的創育機構紛紛改變了既有營運型態,從長期以研發為核心的育成模式,轉變成以募資培訓、行銷媒合的加速器模式。這種方式催化了育成輔導的消耗週期,在地新創企業如同各方競逐的商品般,引發本地新創質量供給上的挑戰,迫使這些創育機構彼此串接,以爭取更多新創企業的合作機會。第三,晚近隨著更多創育機構逐漸累積跨國人脈,競獎策展與投資經驗下,本地創業生態逐漸浮現再中介化的現象,差異化定位促成了專業分工網絡的形成。而2014年春天爆發的太陽花學運

,政府為造福年輕人大量推出創業相關政策,越發誘使出更多行動者出現,帶來新科技的炒作及產業部門的擴散,亦集體地引動諸多公共倡議與社會行動。基於研究發現,本研究接軌於演化經濟學門傳統與制度理論為分析框架,歸納出創業生態演化之動力,源自位於市場邊陲之創業創新行動,呈現高度風險與不確定性;在地新創企業於創業生態中快速流動導致商品化,造成供給稀缺;以及中介者藉由資訊不對稱維繫交易成本優勢,持續驅動生態演化等因素,以此綜合推演出創業生態演化機制與動態模型,作為主要學理上的貢獻。作者認為,這些中介者之培育機制如同生態演化的基因,發揮了關鍵作用,影響其承載的創育機構等中介行動者,在彼此學習競合過程中,集體地維

繫創業氛圍,滿足制度性的需求。簡言之,回顧本地創業生態的發展歷程,可以得知公部門與中介機構協力,策略性地持續強化公共設施及支援服務網絡等社會性資本,以暫時調和在地早期投資動能不足的缺口。晚近則伴隨生態行動者的多元化,鑲嵌於國家治理體系,逐步孵育出本地創業生態獨有的公共意識與認同,扮演探索創新解方的跨界平台,並憑藉制度擴散與轉軌的契機,延續創業生態發展。最後,本研究認為,當國家選題模式逐漸褪色,特別在數位經濟時代中,創新創業之影響與風險卻日漸增強的情況下,有別於矽谷這些以強資本驅動的發展模式,仍舊遙不可及的情況下,本地創業生態20年來的發展經驗,應值得作為其他後進國家或城市,在推動創業政策上的實

用參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