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 翔 電動 自行車 價格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包括價格和評價等資訊懶人包

逢甲大學 建設碩士在職學位學程 蘇昭銘所指導 高婉瑜的 交通行動整合服務套票願付價格之研究- 以臺中市觀光客為例 (2021),提出必 翔 電動 自行車 價格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交通行動整合服務、願付價格、條件評估法、三界二元選擇法。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航運管理學系 李選士、鍾政棋所指導 鍾昀達的 運用資料包絡分析法評估綠能運輸上市櫃公司經營績效評估 (2020),提出因為有 績效評估、資料包絡分析法、電動車零組件的重點而找出了 必 翔 電動 自行車 價格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必 翔 電動 自行車 價格,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交通行動整合服務套票願付價格之研究- 以臺中市觀光客為例

為了解決必 翔 電動 自行車 價格的問題,作者高婉瑜 這樣論述:

交通行動整合服務為目前世界趨勢,各國爭相籌備及實踐,整合各旅運需求於單一平台之重任首當其衝,販售整合套票則為營運團隊跨入市場之一大步。臺中市目前之交通票證販售對象主要服務客群屬於通勤學族,因此,本研究針對臺中市區之觀光整合套票之消費者願付價格進行探討。當新興服務跨入市場,勢必得先了解民眾對於該產品服務之需求態度,除了必須使民眾先了解該產品特性外,價格訂定更是在市場中立足之關鍵因素。為了解潛在使用者對於臺中交通行動服務之願付價格及消費意願,本研究透過條件評估法假定出臺中MaaS之服務之虛擬市場,使用三界二元選擇法以問卷詢問方式,詢問受訪者對於該財貨之願付價格,最終則以開放式詢價法做收尾,直接向

受訪者詢問在該價格區間中,其購買該套票時所願意付出之金額,並且透過李克特量表調查消費者對於MaaS相關消費意願。分析結果得出整體受訪者之平均願付價格大約為1,095.58元,且透過迴歸分析發現,願付價格與年齡變項間彼此具有顯著差異,因此本研究得出,套票價格可針對年齡進行設計,並且其套票運具組合至少需要包含公車、捷運以及火車。

運用資料包絡分析法評估綠能運輸上市櫃公司經營績效評估

為了解決必 翔 電動 自行車 價格的問題,作者鍾昀達 這樣論述:

隨著地球暖化議題越來越重視,減少二氧化碳排放已成為各個已開發國家的重要課題,另外隨著石油油價逐漸攀升,為了解決能源的問題及地球永續發展,低污染排放甚至於零污染排放的替代能源已成為各國科技發展上的重要議題。根據1995年聯合國通過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及1997年另頒的補充條款京都議定書其目的都是為了減少全世界溫室氣體的排放,以期能避免地球暖化的問題日益惡化。依據政府氣候變化專門調查小組調查顯示,交通運輸占溫室氣體排放的比例僅次於工業與畜牧業,囿於交通運輸是國家發展的重要基礎建設,故假設不能減少交通運輸的需求,勢必須改善交通運輸的動力來源。目前綠能運輸以電動車中游產業零組件中產品主要為電池芯模

組、電力元件模組、電池充電系統、動力馬達模組、車電元件模組、智慧車電系統等零組件、電池系統、電源供應器相關及其他週邊元件等。鉛酸電池因製造成本低廉,現在多用於電動機車與自行車。而原本也大量應用鉛酸電池的汽機車、不斷電系統(UPS)與電動車,因能源使用效率與環保等因素考量,已漸漸被磷酸鋰鐵電池逐漸取代,鋰也成為電動車電池的必備之原料,且因電動車日益普及,主要車廠均投入電動車生產開發,使得鋰的需求增加、原料價格持續上揚,也造成鋰供給吃緊。而生產鋰電池的必備原料──鈷和鋰,於可見的未來,需求也將會飆升。本研究以電動車業者進行績效分析,並依我國行業標準嚴格篩選之後決定 20家企業進行研究。以臺灣證券交

易所資料庫為主,使用2020 年之季報財務資料,使用資料包絡分析法(DEA)對其所投入及產出變數求其經營績效效率值。運用資料包絡方析法,以我國20家綠能運輸中游產業零組件業者(士電公司、吉茂公司、正崴公司、映興公司、高技公司、華城公司、光寶科公司、建準公司、新普公司、博大公司、車王電公司、台達電公司、敦吉公司、信邦公司、元山公司、廣隆公司、和大公司、鴻海公司、精星公司、華碩公司等)為受評單位,以各受評單位公開發表之財務報告或年報為主要資料來源,選定資產總額、營業成本及營業費用為投入變項,營業收入及營業淨利為產出變項,使用資料包絡方析法之CCR模式及BCC模式探討2020年之經營績效。研究結果顯

示,規模效率與規模報酬資料顯示,相對有效率業者為新普公司、博大公司、台達電公司、廣隆公司、鴻海公司等5家公司,相對無效率業者從數據中可得知規模報酬遞增(IRS)之業者為吉茂公司、映興公司、高技公司、華城公司、車王電公司、元山公司、精星公司等7家公司,顯示其業者規模還有擴充之空間,所以可考慮擴大經營規模以達最有效率之規模;固定規模報酬(CRS)之業者為新普公司、博大公司、台達電公司、廣隆公司、鴻海公司等5家公司,顯示其業者處於最適生產規模階段;規模報酬遞減(DRS)之業者為士電公司、正崴公司、光寶科公司、建準公司、敦吉公司、信邦公司、和大公司、華碩公司等8家公司,顯示其業者規模應減少投入過多資源

以達最有效率之規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