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登記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包括價格和評價等資訊懶人包

房屋出租登記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TiN寫的 日本買房關鍵字:日本宅建士教你赴日置產一定要懂的50件事 和江中信的 都市更新叢書II:都市更新權利變換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2023 報稅懶人包】租屋報稅條件限制有哪些?房客與房東 ...也說明:或許有不少租屋族看到租房子可以報稅十分興奮,不過這邊要先跟大家說明,並不是 ... 戶籍登記證明:可證明將戶籍遷至租屋處的設籍文件*自住切結書:若無法將戶籍遷至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想閱文化有限公司 和詹氏所出版 。

銘傳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陳明暉、黃鈺慧所指導 王鳳蘭的 不動產借名登記契約之探討 (2021),提出房屋出租登記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借名登記契約、債權契約、無名契約、委任契約、信託契約。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北大學 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 黃健彰所指導 李晴瑜的 不動產出租人之交付義務與保持義務 (2021),提出因為有 民法第423條、不動產租賃、交付義務、保持義務、適居性默示擔保義務的重點而找出了 房屋出租登記的解答。

最後網站PS-1353 房屋稅– 租賃通知則補充:有租賃關係房屋的出租人及或承租人。 ... 文件影印本;倘若申報人是法人,則是商業及動產登記局發出的商業登記證明書影印本(已辦理商業登記且本局可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房屋出租登記,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日本買房關鍵字:日本宅建士教你赴日置產一定要懂的50件事

為了解決房屋出租登記的問題,作者TiN 這樣論述:

  2013年,安倍經濟學射出了三支箭,再加上同年申奧成功,引爆了台灣人對日本房地產的爆買潮。當時,在台灣專營日本不動產買賣的業者如雨後春筍般冒出,其中也不乏老牌房仲企業加入戰局。時至2022年,日圓大幅度貶值至20年來新低價位,再度引爆了外資瘋搶日本不動產的狂潮。同時,因為疫情封控等因素而急欲出逃的中國富裕階層,不,甚至連中產階級,都眼見機不可失,趁機入市搶日本房。另一方面,因為後疫情時代的通膨以及供需失衡,東京精華區的房價早已突破了90年代泡沫時期的新高點。在這樣的環境之下,究竟日本的不動產還能不能買?應該要怎麼選?投資難度更甚以往!   本書的作者TiN長期居住在東

京,是資深房產投資家,也是位擁有日本不動產經紀人「宅建士」證照的日本房市專家。曾於台灣出版過三本東京不動產投資的相關書籍,這些書籍當時還被機構投資家以及專做日本線的房仲人員視為是入行的基礎教科書。此外,這三本書也幫助了許多當時赴日買房的投資者深入了解市場、閃避掉了許多風險。   後疫情時代,作者再次以尖銳的觀點、在地的視角、並結合最新趨勢,撰寫了《日本買房關鍵字》與《日本買房大哉問》兩書。本書《日本買房關鍵字》內容詳細分析在日本購買房屋時,有怎樣的產品可以選擇;交易過程時,會遇到怎樣的問題;房屋與土地有怎樣的法令限制;買房時,如何選擇建商以及房仲業者...等。同時,本書也詳細介紹投資時,不可

不懂的一些基本財務知識。   本書總共五大篇,50個關鍵字。這些都是在日本買房時,非常重要的基本觀念與知識。內容不浮誇、不勸敗、不唱衰、不高談闊論教你如何炒房賺大錢,但告訴你,日本買房不能不懂的知識與不可不知的風險。在你花上千萬日圓赴日買房前,不妨先花個幾百塊台幣購買這兩本書,就當作是日本買房前的「重要事項說明書」。相信這兩本書一定能幫助讀者更加了解日本不動產市場的整體輪廓,買屋決策時,能夠掌握全局、趨吉避凶。也期望各位讀者讀完本書後,能夠買到心中理想屋、投資順利賺大錢!   一、自住篇~我在日本有個家   有土地的透天厝比較好?塔式住宅比較炫?   本篇告訴你,日本有錢人喜歡哪種產品,你

又適合哪種產品!   二、實務篇~交易過程全攻略   如何慎選幫你服務的業者?日本又有哪些口碑優良的大建商?   筆者為你破解,怎樣的格局才是好屋,交易流程有哪些細節需要留意!   三、算計篇~財務知識不可少   投報率越高越好?如何善用槓桿與套利交易獲取巨大財富?   投資並不像你想得這麼單純,有些小知識,你不能不懂!   四、法令篇~法條規則很重要   權力關係怎麼看?法令限制知多少?   買房,一定要了解這些「你以為你懂,但其實你不懂」的法條與規則   五、投資篇~日本置業當房東   投資產品百百種,哪種產品會賺?哪種產品必賠?   本篇教導讀者如何從五花八門的投資產品中,挑選出

最適合自己的物件! 本書特色   ◎華人圈最專業、詳細的日本置產工具書   ◎產品・法條・財務計算,詳細剖析!   ◎達人親授,教你選間理想的房屋。   出版過多本東京買房暢銷書籍,且擁有日本不動產經紀人「宅建士」證照的房市專家TiN,告訴你買日本房該怎麼買! 專文推薦   官柏志|株式会社LANDHILLS董事長   黃逸群|東京都心不動產董事   廖惠萍|東京房東網集團會長   顏博志|海內外房產專欄作家   (依姓氏筆畫排序)  

房屋出租登記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房地合一稅2.0」新法剖析懶人包看這邊!房仲不能說的秘密。投資客要拋售嗎?! Ft. 台中商仲達人小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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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稅 #短期交易 #投資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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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影片是我們聚餐時的訪談,背景雜音多,敬請包含!以房仲和投資者的角色來做意見交流~~~我覺得含金量很高!而且非常實用,所以將影片分享給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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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談主角:
專營商用不動產
大管家房屋
商仲達人小紀0985008928
店面出租【歡迎屋主委託】
展店規劃【歡迎業者委託】
苓業國際 執行動力288期、Eagle領袖行動學院104期、精英會學院2004期
實踐家 Money&You631期
粉絲專業請搜尋:台中商仲達人小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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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地合一是什麼?
房地合一為2016年上路的房地交易新稅制,與作為「持有稅」的房屋稅不同,性質屬交易稅,出售房地才須申報,有獲利得進一步繳稅,凡2016年後取得房地,出售時均得適用。
與房地交易舊制差異在於,需就房屋、土地出售所產生的實際收益一併課稅,為更健全的稅制設計,並自有一套適用稅率規定,並對「短期交易」課以35%或45%重稅。
二、房地合一2.0版與1.0版差異為何?
房地合一1.0版上路5年多,因應資金寬鬆氛圍下快速升溫的房市,2.0版預計今年7月1日上路,前後差異有4大重點。
1.拉長「短期交易」重稅期:由持有1年內出售課45%,延長至2年內,並將持有逾1年、未滿2年課35%規定,拉長為持有逾2年、未滿5年。
2.提高境內企業稅率:由原本出售房地一律課20%,改為需適用「短期交易」重稅,持有逾5年以上出售,稅率才能回到20%。
3.課徵對象納入預售屋:持有5年內出售都得適用重稅,在預售屋一般持有期間僅2至3年情況下,效果等於一網打盡,只要轉賣預售屋獲利,就得負擔35%或45% 稅負。
4.補足1.0版避稅漏洞:新增規定交易未上市櫃、未興櫃股票或出資額時,交易額度若超過總股份或總出資額的一半,且該公司股權或出資額50%以上是由國內房地構成,也得納入2.0版課稅,防堵假借公司股權移轉之名、行房地交易之實的避稅行為。
並訂定計算稅額時可減除的「土地漲價總數額」上限,及明訂未能提供費用證明文件情形,只能以成交價3%作為費用,上限新台幣30萬,避免有心人士藉墊高成本、費用避稅。
三、房地合一2.0版的適用範圍、上路時程?
2.0版適用範圍與1.0版一致,為2016年後取得房地,不過在上路日、也就是今年7月1日後出售案件,才須以2.0版課稅,若在7月前賣屋,仍可適用1.0版規定。2016年後取得、先前已出售並以1.0版課稅的交易案件,完全不受2.0版上路影響,不會回溯補稅。
四、房地合一2.0主要影響對象為何?對自住族是否有影響?
2.0版修法重點在打擊短期炒作獲利者,一般買房後長期持有的自住族,不受影響;若為自住房地持有並設籍超過6年出售,稅率僅10%,並有免稅額度400萬元。假設是因故需於同年買賣預售屋,只要沒獲利,也不會被課以重稅。
五、是否有特定出售房地情形,可排除適用「短期交易」重稅?
為避免傷及無辜,設有多項排除條款,例如個人、企業若因財政部公告的「非自願因素」出售持有期間5年以內房地,或以自有土地與營利事業合作興建房屋,5年內出售,均可適用20%稅率。
至於何謂「非自願因素」,現行僅就個人訂有6種排除情形,如因調職或非自願離職賣屋、無力償債遭強制執行房地、需出售房地負擔醫藥費等,後續財政部將針對企業、預售屋特性,訂定排除情形並對外公告。
此外,為避免影響房屋供給、都更進程,放寬建商興建房屋完成後首次出售房地,以及個人、營利事業參與都更或危老分回房地,在5年內第一次移轉登記,也可適用較低的20%稅率課徵。
六、房地合一2.0上路後,是否會產生稅損?
財政部評估,上路初期,交易量將下滑,造成所得稅淨稅損4.74億元,其中企業部分因稅率提高,營所稅將微增0.71億元,個人綜所稅則有稅損5.45億元;但以中長期觀察,稅收將緩步回升。
資料來源: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104090133.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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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借名登記契約之探討

為了解決房屋出租登記的問題,作者王鳳蘭 這樣論述:

借名登記契約是存在於現實社會中的無名契約,基於契約自由原則與私法自治,只要其內容不違反強制禁止規定或悖於公序良俗者,均具有法律效力,並類推適用民法委任之相關規定,然這種借名登記行為所導致所有權與登記名義分離,在實務上造成許多爭訟案件。基於借名登記契約所造成的諸多爭議,將就借名登記契約在法律上之性質、關係、效力加以探討,讓借名登記契約的法律定位更加明確清晰,期使能減少借名登記契約所產生之爭訟。 本文研究主軸有三大面向,以探究借名登記契約之意義及法律性質為起始,進而釐清借名登記契約之法律關係,最後再探究借名登記契約之效力。研究歷程中將融入過往之法院判決實務案例,將法理上可能發生之爭

議,進行探討。 本文內容架構分為五章。第一章 緒論部分:將本文之研究動機加以說明,條列出研究目的,說明研究方法,再提出研究面向,將全文架構予以呈現。第二章 就借名登記契約之意義及法律性質加以討論,就借名登記契約之意義作討論,再就其法律性質以債權契約、無名契約、委任契約的觀點作探討,最後再與信託契約做比較。第三章 由借名登記契約之法律關係做探討,將當事人之間的法律關係做釐清,並對借名登記契約與處分登記財產之法律關係加以分析。第四章 重在論述借名登記契約之效力,探討借名登記契約中處分財產效力的論述,另以法院實務判決案例加以佐證。第五章 將研究主要發現加以整理分析,作為本文最終之結論,並做出建

議。 本文經深入探討不動產借名登記契約後認為,不動產借名登記契約之遂行屬契約行為之一種且必然存在物權移轉;契約存續期間,出名人有權處分借名人之財產。而此類型契約所產生之爭議,可透過入法方式,或將借名登記契約改為要式契約,亦或加以註記,加以解決。

都市更新叢書II:都市更新權利變換

為了解決房屋出租登記的問題,作者江中信 這樣論述:

  都市更新權利變換   臺灣都市更新機制解說最權威、最詳盡之叢書 本書特色   本書近390頁,叢書約1100頁   都市更新條例權利變換機制逐條白話解說   都市更新條例為基礎,輔以完整函釋分類   著重實務操作,兼顧官方、實施者與地主觀點   旁徵博引,相關函釋與會議紀錄最完整   引用資料與出處文號最正確   穿插大量圖解與表格,艱澀法規不再難懂   近140頁,8篇專題深入解說權利變換原理與機制   穿插13個爭點思考,可作為延伸課題演練   適宜做為地主權益參考、業界工具書、大學教學用書   搭配另書「都市更新事業計畫」、「都市更新公共利益」,   完整呈現

實務與理論全貌

不動產出租人之交付義務與保持義務

為了解決房屋出租登記的問題,作者李晴瑜 這樣論述:

民法第423條與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8條第1項規範不動產出租人之主給付義務-交付義務與保持義務。然而,租賃雙方就出租人之義務範疇經常缺乏共識,法院亦不時面對風險分配的課題-於租賃雙方締結不完全契約之際尤然。應如何解釋適用上揭條文?「合於約定使用、收益之狀態」是否有明確準繩?於租賃雙方未清楚約定時,出租人之義務射程至何處?承租人於出租人違約時得如何主張權利?本文以我國文獻為基底,並透過比較法、法律經濟分析之取徑研究此等課題。 本文第二章第一節爬梳美國法之適居性默示擔保義務,發覺其背後蘊藏不可忽視之歷史脈絡、帶有保護住宅承租人安全及健康的價值色彩,並能承此理解關於其性質、內涵、救濟

與適用範疇的討論,然如此發展之趨勢與我國迥然不同;本章第二節則論述日本民法雖未明文,惟仍有交付義務與保持義務之規範,其乃藉由學說與司法實務就民法第601條之詮釋所導出,而2017年關於性質與法律效果的轉變,值得我國關注。 第三章析述不動產出租人交付義務與保持義務之基礎理論。針對其規範意旨與功能,本文藉經濟學均衡的視角,分析其寓有「維持有償契約給付與對待給付之等價性」的功能,且外國法的討論亦能呼應此旨;就民法第423條關於瑕疵擔保之性質,本文以為與現行日本法的概念較能呼應;不宜容許租賃雙方締結實質「完全排除承租人使用收益租賃物」的約定,此部分應解為交付義務與保持義務中之強行規範。 第四章探究

不動產出租人交付義務或保持義務之射程範圍。第一節尋覓「衡量出租人是否履行義務之判準或參酌因素」,本文以為「共同主觀之認知」、「交易習慣或社會通念」稍不具可預測性;「主管機關是否實際執行相關法令」非妥適的判準;宜以「優勢風險承擔理論之取徑-取得或預測事實的成本」合理分配風險。第二節則考察「於租賃雙方無明確約定下,法院對合用狀態之評價」,得歸納為漏水、相關設備、建物結構、違章建築、使用執照、土地使用分區或土地使用地類別、營業相關登記、租賃物遭他人主張權利或占用、其他住戶或區分所有權人之反對、凶宅、租賃物周遭之現象等類型。 第五章建構不動產出租人違反交付義務或保持義務可能涉及之法律效果。第一節為契

約責任,出租人之原給付義務已懸於時間因素而無法提出;第二節為侵權責任,出租人在此可能成立不作為之侵權行為,其作為義務乃來自基於契約而生之交付義務與保持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