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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網站非法改裝不安全臨檢統計全公開- 翻爆也說明:隨著行車紀錄設備日漸普及,監理單位收到民眾檢舉非法改裝車輛案件也日益 ... 規定211件、拆除擋泥板198件、未裝設照後鏡190件,皆是常見的改裝態樣。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五南 和麥浩斯所出版 。

最後網站讓教士來告訴各位車友關於改裝權益的自保手段及面對監理站白 ...則補充:七、左右兩側之照後鏡、擋泥板合於規定。 八、各部機件齊全作用正常。 九、不得加掛邊車。 十、十一、十二項為電動機車 十三、車輛尺度應合於第三十八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擋泥板檢舉,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弗利曼

為了解決擋泥板檢舉的問題,作者吳惠林 這樣論述:

  薩繆爾遜:「經濟學界的鰻魚」   芝加哥學派的主要領導人   弗利曼名言:「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以通俗化方式呈現,說明弗利曼求知若渴,不獲得答案誓不甘休,毫不鬆懈的精神與天才的結合,如何造成令人可敬的弗利曼現象。   ※說明弗利曼的學術貢獻及其自由經濟觀念之傳布   ※介紹弗利曼與芝加哥學派的重要關聯   ※說明弗利曼與諾貝爾獎、智利經改的關係,以及三次中國行      全書分成七章,第一章簡述弗利曼的家庭背景及求學過程;第二章敍述弗利曼的工作及教書生涯歷程;第三章簡介弗利曼的學術貢獻及其自由經濟觀念之傳布;第四章介紹芝加哥學派;第五章記述弗利曼與諾貝爾獎、智利經改的關係,並

簡述弗利曼的三次中國行;第六章引介張五常教授所稱的「弗利曼現象」;第七章則蓋棺論定「永遠的弗利曼」。    作者簡介    吳惠林      學歷:   臺灣大學經濟系博士   美國芝加哥大學經濟系訪問研究      現職:   中華經濟研究院第三研究所特約研究員   世新大學兼任教授   臺北科技大學技職所兼任教授      經歷:   曾任經建會專員,中華經濟研究院研究員、淡江大學、逢甲大學、輔仁大學、長庚大學、臺灣大學兼任副教授、教授。      專長:   經濟學、勞動經濟學、經濟發展      代表性著作:   《海耶克》、《臺灣工資結構與經濟發展之關係》、《經濟學的天空》、《冷

眼旁觀經濟風雲》、《臺灣經濟何處去》、《自由經濟的坎坷路》、《到經濟地獄之路》、《臺灣地區勞力短缺與外勞問題》、《基本工資調整的個體與總體經濟效果評估》、《掀開經濟學的蓋頭》、《公共政策停看聽》、《臺灣經濟的奇蹟、危機與轉機》、《人生經濟學》(增修版)、《自由經濟大師神髓錄》(增修版)、《民主、自由、市場》、《生活經濟世界凝視》、《自由經濟的本質》、《當代財經傑出經典人物》(增修版)、《市場與亂象的批判》、《閒話東西經濟學》、《臺灣經濟演義》、《臺灣政經思維》、《放權讓利》、《飛越黑板經濟學》(增修版)、《臺灣自由經濟之路》、《生活中的經濟學》、《中國經濟改革的表象與真相》、《從凡人到大師-諾

貝爾經濟學家的故事》、《蔣碩傑傳》、《諾貝爾經濟學家的故事》(更新版)、《經濟的幸福力—新人生經濟學》等,另有學術文章專論一百多種,時事評論散見各大報章雜誌。    第一章 移民家庭與求學過程   第二章 弗利曼的公職工作和教書生涯   第三章 弗利曼的的學術貢獻及自由經濟理念傳布   第四章 芝加哥學派   第五章 諾貝爾獎、弗利曼、智利經政與中國行   第六章 弗利曼現象   第七章 二十世紀唯一的一位經濟學家-永遠的弗利曼   自序    弗利曼還魂吧! 吳惠林 中華經濟研究院特約研究員   2016開年,全球經濟淒涼依舊,股市、匯市動盪不已,被稱為世紀最大泡沫

的中國,一年來已連續六次調降利率;而日本央行更在1月底祭出負利率政策,讓原本動盪的金融更是天搖地動,而已失落20多年的日本經濟只抽動一下,又繼續沈睡,但在全球卻已受到感染。   眼看負利率就要全球化,沒有明天的日子逐漸逼近,不禁讓我懷念起弗利曼(Milton Friedman),更希望他能還魂,運用他的口才文才向全球各國領導人勸說、示警,趕緊懸崖勒馬,急踩煞車,以免人類掉入滅絕黑洞。當今各國領袖的「管理經濟」,已經不只是像弗利曼在世時所說的「像酗酒」而已,已經升級為「吸毒」而走入「通往地獄之路」了!     不過,一提到弗利曼,一般台灣民眾的印象也許只是1976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自由經濟

死硬派學者、「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流行語的傳播者,以及芝加哥學派的主要領導人。對於我來說,除了這種一般印象外,至少還有下面幾項鮮明事件立即映在我的腦際。     非常出名的「背影」雙人照     其一,在全球經濟學界有一張非常出名的「背影」雙人照,它是在古色古香的美國芝加哥大學校園拍的,照片中的兩位主角應該是全球經濟學界最高和最矮的兩個身高極端對比人物。這兩位都是頂尖世界級的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高的是史蒂格勒(G.Stigler,1982年得獎,1991年去世),矮的當然是弗利曼了。這張照片有這樣的解讀:兩位大師邊走邊談,高者看地上,矮者向前直視,盯著地上看的突然說:「地上有一百塊。」平視者回

答說:「不可能!在人來人往的路上,怎可能有掉落的錢?若有,也早被人家撿走了。」這個故事當然是穿鑿附會的,是有心人諷刺經濟學「重視假設」、「不實際」、「不食人間煙火」等等的說詞。不過,這也正好烘托出這張照片的知名度。這張照片可在遠流出版公司1994年出版的《史蒂格勒自傳》中找到,照片下還有史蒂格勒幽默的眉批。     其二,在1976年以前,應該說迄今為止,每年在瑞典斯德哥爾摩頒獎的大典,幾乎都平靜無波(雖然有保羅紐曼主演的電影《獎》描述一段有關諾貝爾獎的陰謀故事,但那應是戲劇杜撰的),唯有1976年例外,主角就是弗利曼。該年當得獎名單揭曉,反對和抗議弗利曼獲獎的聲音就不斷出現,舉斯德哥爾摩大學

經濟學系和瑞典商業學院的教師及研究員的抗議信為例,內容是:「儘管弗利曼在經濟學理論方面有一些成就,但他完全不理會他所推薦的經濟政策所帶來的後果……。他和他的芝加哥學派,做了巴西和阿根廷的軍事獨裁者之顧問,也替智利軍人政權擬出一條經濟政治路線。……這一切不但指出了皇家科學院的政治幼稚病,也完全抹煞了弗利曼的得獎資格。……」除了有這種書信抗議外,頒獎那天,場內有一人示威,場外更有四千人示威,創下截至該年為止,共75年諾貝爾獎頒獎典禮受到破壞的先例,且因示威者擋道,典禮後的國王傳統晚宴,也首度延遲開席。雖然受到如此激烈抗議,弗利曼仍堅持其藉機轉變獨裁者理念的作法,繼續充當各國政要的諮詢顧問,最有名的

就是與中共經改初期的關鍵人物趙紫陽之交往。為何弗利曼敢於干犯眾怒,冒著「為虎作倀」的罪名持續幫軍事獨裁者擬定經改政策,相信讀者渴望得知答案。有趣的是,1999年奧斯卡頒獎典禮,由於將終身成就獎頒給伊力卡山這位退休老牌導演,引發一場抗議風波,原因是伊力卡山在1950年代冷戰方殷,美國社會出現集體性恐共情緒,著名的「麥卡錫主義」白色恐怖當時風聲鶴唳,共產黨的紅色帽子亂扣,電影圈也無法倖免,伊力卡山在那時曾出面檢舉不少好萊塢電影人士,以致這些人遭到迫害、斷送前程。就是這項人格的瑕疵,就有人認為他不夠格得獎,這當然是專業、政治、意識型態間糾葛不清的人間實景,此與弗利曼獲諾貝爾獎被抗議事件異曲同工,突顯

出世間的複雜。   經濟學界的鰻魚     其三,個兒小但辯才十分犀利的弗利曼,挾著重述貨幣數量說成為「重貨幣學派」開山始祖,高舉「凱因斯革命的反革命」大旗,在1968年11月與海勒(W.Heller)大辯論,在《新聞週刊》(Newsweek)一段時間與薩繆爾遜(P.A.Samuelson,凱因斯學派最主要大將,1970年第二屆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紙上論戰,被薩繆爾遜稱為「經濟學界的鰻魚」。這個稱謂鮮活地點出弗利曼的觀點在當時屬於少數,但卻頗富攻擊力,有如遠洋漁業捕魚者,為了維持所捕獲魚群的新鮮,必須放入幾條鰻魚與魚群相鬥,而弗利曼這隻全球經濟學界典型鰻魚,在1998年亞洲金融風暴掀起漫天風

雲,自由化受挫、政府管制再度抬頭的當兒,以八十七歲高齡為文、演說,極力抵擋逆流,力挽狂瀾的精神,甚至主張廢掉國際貨幣基金(IMF),這種勇氣不是肅然起敬就可形容的了。這也讓我想起1993年2月,他在《資本主義與自由》中譯本特別為台灣讀者所寫的序文中的警語:「……美國和其他已開發國家的例子顯示…,要維持市場機能的運作,可能比導入市場機能來得困難。」正是提供我們深入思考的暮鼓晨鐘。     其四,1985年3月21日弗利曼應美國三一大學之邀,講述其「我成為經濟學者的演化之路」,結尾時如此說:「……經濟學是一門迷人的學問,而最令人著迷的是,它的基本原理如此簡單,只要一張紙就可以寫完,而且任何人都可以

瞭解,然而真正瞭解的人又何其稀少。」我相信絕大多數國人對這種說法費解,甚至於經濟學界中人也有不少人不同意。不過,弗利曼應該不是信口開河,也絕非玩笑話,一定是其大半生的深切感受。以我講授經濟學理三十多年的經驗,也有如此相同的感受!     不懈精神與天才的結合     其五,世界級的華裔著名產權學者張五常教授,在1988年9月24日晚,於香港演藝學院的歌劇院介紹弗利曼時,劈頭就說:「二十年前,芝加哥大學的助理教授都像生活在愛麗絲的世界中:他們要越跑越快才能站在原來的地方。作為其中之一人,我當時照例工作至深夜。一天,已是凌晨,我帶著疲憊之身躺在床上,無意間見到隔鄰大廈的頂樓,有一個房間的燈光還在亮

著。此後很多個深夜我也見到這孤寂的燈光。後來我知道那燈光是從弗利曼的書房透出來的,就不明白為什麼一個超級明星的教授,竟然會比一個藉藉無名的新入行的人還用功。」張五常感慨說,在半個世紀中,弗利曼求知若渴,不獲得答案誓不甘休,而一定就是因為這種毫不鬆懈的精神與天才的結合,才造成了可敬的弗利曼現象。     其六,弗利曼雖然辯才無礙,但也勇於屈服於真理,此由「寇斯定理」的論辯會最能凸顯。起初弗利曼對寇斯(R.Coase)的說法持疑,但聽寇斯講到一半後,立即轉邊幫寇斯說服與會的舉世頂尖學者。有一次,弗利曼在機場巧遇一位教授,這位教授本要到一家大學演講批判寇斯的說法,但在與弗利曼短暫同機受教之後,竟然立

即將講題一百八十度的轉變,改成如何瞭解寇斯定理。     其七,也是張五常的記述,是在他1988年11月16日〈背影〉這篇其描述陪伴弗利曼夫婦訪問中國大陸所見所聞的文章。該文特別凸顯弗利曼平易近人、笑口常開,即使走在爛泥路上,也若無其事欣然而過,而弗利曼夫人蘿絲(Rose)使用中國落後模式的廁所,竟然面不改容。最令張教授感動的是,兩老在火車月台趕車時,堅持分工合作提笨重行李,而弗利曼還曾動過兩次心臟手術呢!無怪乎張五常在霧中淡淡的陽光下,見到這兩夫婦的背影、短短的身材彷彿變得愈來愈高,一時之間竟辛酸想起朱自清那篇曾被編入中小學教科書,名為「背影」的精彩好文章。     弗利曼身後的偉大女性蘿絲

    看過以上我所提諸項弗利曼的特質之後,讀者是否已經急於一探這些特質如何形成的呢?且慢急,因為我們還只提到弗利曼本人而已。俗云:成功男人的背後,總有一個偉大的女性。不錯,弗利曼的這位偉大女性就是他的太太蘿絲,而我們也知道蘿絲也是經濟學者,為何他倆沒有同行相忌,反有互補效果?何況蘿絲並不只專心於「相夫教子」,照理也有在經濟專業領域頭角崢嶸的期盼呀!如此一來,我們不免對蘿絲的成長過程,以及其教養如何養成有著濃厚的興趣了。尤其當知道蘿絲是芝加哥學派創始大老奈特(F.Knight)的嫡傳弟子,以及長期當其研究助理和助教之後,對蘿絲為何沒完成博士論文,也相當好奇才是吧?!   再值得一提的是,蘿

絲受其大哥艾隆(Aaron Director)的影響甚深,而這位艾隆也是經濟學專業者,雖然名氣並不怎麼響,但眾多舉世聞名的大學者,卻不約而同對其推崇備至。據張五常的描述,艾隆只有一個哲學學士頭銜,絕少發表文章,但在芝加哥大學法律系任教,擔任的課程卻是經濟學,與他相熟識的高手學者,無論是法律系或經濟系的,都對其佩服得五體投地。怪的是,艾隆既不喜歡著書立說,也不喜歡教書,但偏好閱讀而沈默寡言,一旦他開口說話,旁邊的人都靜下來細聽,生怕丟了寶似的,而芝大為了讓他有事做,以便名正言順地保留職位,還逼他創始主編極其出名的學術期刊《法律與經濟學期刊》(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

s),而艾隆編此刊物並不遵守按期出刊規則,但頂尖學者仍前推後擠地自投羅網,而且不敢催其快審。     此外,弗利曼夫婦都是世界級經濟學者,其子女是否也耳濡目染克紹箕裘?或者另闢蹊徑,以免活在父母的陰影下難出頭?他們的一男一女正好兩者都有,屬於前一類的兒子大衛‧弗利曼(David Friedman)還頗有名氣,在提倡「自由」方面,比起爸媽來更有過之,其激進程度,甚至認為他的父親還不夠格稱為自由主義者呢!而女兒珍妮(Janet Friedman)則是屬於後一類,她是執業律師,不過,雖說不在經濟領域,但卻顯然受其舅舅艾隆的影響頗深,因為艾隆就是法律經濟學的創始者之一啊!   關乎二十世紀歷史思考的

巨著       弗利曼這一家人著實精彩異常,而這對夫婦的一生橫跨的時期又是當代世界變化最大的,在他們筆下的敘述正可提供世人更為瞭解重要變遷歷史的軌跡,特別是他們對世界事務有著深遠的影響,加上兩人都極其純真、不會揚善抑惡,更不可能刻意隱瞞,甚至扭曲史實,因而他們的回憶錄應超越單純的個人境界,應是關乎二十世紀歷史思考的巨著。的確,弗利曼夫婦倆在1989年完成厚達近七百頁的回憶錄鉅著,中文譯本更達八百多頁,書名《兩個幸運的人》(Two Luck People: Memoirs)。該書雖然精采,但份量大厚重,一般人可能望之生畏而失之交臂。為免於此缺憾,個人乃濃縮摘要該書並參考施建生教授著作的《偉大的

經濟學家費利曼》,再加上自己的一些論評和張五常教授的三篇近身觀察弗利曼的文章寫成這本《弗利曼傳》。     全書分成七章,第一章簡述弗利曼的家庭背景及求學過程;第二章敍述弗利曼的工作及教書生涯歷程;第三章簡介弗利曼的學術貢獻及其自由經濟觀念之傳布;第四章介紹芝加哥學派;第五章記述弗利曼與諾貝爾獎、智利經改的關係,並簡述弗利曼的三次中國行;第六章引介張五常教授所稱的「弗利曼現象」;第七章則蓋棺論定「永遠的弗利曼」。     與《海耶克傳》一樣的,本書也以通俗方式呈現,沒有注解和參考文獻,希望普羅大眾一目瞭然,一起認識弗利曼,並廣傳其救世理念,則人類幸甚!     最後,感謝五南圖書出版公司及編輯

同仁的辛苦編校,還盼讀者不吝指正。   吳惠林   謹識於台北 2016年3月3日 第1章 移民家庭與求學過程一、猶太移民貧困家庭1912年7月31日,密爾頓.弗利曼(Milton Friedman, 1912~2006)在美國紐約市布魯克林區巴貝街(Barbey Street)502號出生,是家中老么且是唯一男生,上有三個姐姐。其父母分別於1894年和1895年移民到美國,落腳於紐約市布魯克林(Brooklyn)。 弗利曼並非密爾頓.弗利曼先祖的姓氏,而是密爾頓的父親早年在布達佩斯投靠的同母異父哥哥的姓,因為密爾頓的父親一向被稱為「弗利曼的弟弟」,遂改以弗利曼為姓,所以密爾頓.弗利曼

和姓弗利曼的人士沒有血緣親戚關係。 密爾頓.弗利曼的父母由於出身小同鄉而在移民美國後結婚,與密爾頓1歲多時就搬離布魯克林區,移居到紐澤西州的小鎮拉威(Rahway),它是紐約和費城之間的賓夕凡民亞火車必經之地,是通勤前往紐約和紐瓦克(Newark)上班族的安家之處。密爾頓的父母在緬因街角買了一棟樓房,兼做住家和小型成衣工廠。由於生意不成功,沒幾年就關門並賣掉樓房,在對街購屋開了一家小型乾貨店,由密爾頓的母親經營,父親則通勤到紐約做沒賺什麼錢的業務。 弗利曼家的乾貨店所賺的錢足夠維持小康家境,與許多移民同樣的,弗利曼一家人住在小店樓上。密爾頓回憶說,鮮明記得父母在夜裏熱切討論如何周轉以支付催繳帳

單的情景,通常都不得不玩能拖就拖的把戲,以遠期支票調度過去。 不過,弗利曼家雖罕有奢侈品,父母親還是勉力湊錢讓其子女修音樂課。密爾頓是道道地地的樂盲,但也被父母安排上小提琴,這全然是浪費時間和金錢,然而音樂課是其父母、乃至一般猶太人家庭,普遍重視教育的例證! 弗利曼家一般都說英語,只在父母親不讓小孩知道,或是偶爾需與匈牙利來的顧客或親友講話,才說匈牙利語。普通會話則是意第緒語,因此,弗利曼家的小孩未能學會匈牙利語,但多少聽懂意第緒語,可以了解大人的對話,卻不能開口流利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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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讓黑心裝潢坑你錢:裝修絕不吃虧教戰手冊

為了解決擋泥板檢舉的問題,作者漂亮家居編輯部、吳俊達 這樣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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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明明換的是水管,工班卻把糞管敲了,還要我付錢修復!   光大錢做櫃子到底用不用得到!  是設計師說櫃子多才好收納,光做櫃子花了上百萬,結果有一半以上的櫃子被傢具擋住!   木地板直接鋪在舊磁磚真的沒問題嗎?  說要為我省錢,直接把木地板鋪在磁磚上,結果不但地板翹起來,還一堆怪聲!   一下子就給設計師這麼多錢真的可以安心嗎  才施工到一半,我的室內設計師竟然跑路了!現在鐵工說要來拆我家的鐵門了!   設計師說絕不追加費用,這話可信嗎?  合約簽了300萬的裝修費,最後竟然變成700萬,而且還被設計師告不付錢!   裝潢合約的內容到底要包含哪些要素呢?  設計師給的裝修合約內容寫得好簡單只有

一張紙,這樣對嗎!   裝潢合約怎麼簽,才是真正有保障?  明明是黑心裝潢卻告不了設計師,原因竟然是因為合約不清楚!   設計師工班報價價差這麼大,該選哪一個才不吃虧?  找來的設計師及工班尋價,所報的估價差好多,要怎麼看才知道誰的報價最實在!   怎麼知道裝潢有沒有違法?才不會被拆,多花冤枉錢呢?  裝修到一半,鄰居突然找警察上門說我違法,要我立即停工,這是怎麼回事!   是真的施工品質很差,還是跟設計師品質認定不同呢?  明明是施工品質不佳,設計師硬說是我要求太高,還數落我錢付的太小,這會不會太過份了!   裝潢費用要怎麼付,才真的有保障!  錢都匯進設計師戶頭三個月了,我的家竟然還是廢墟

,設計師如人間蒸發!   保固合約簽了,售後服務就真的沒問題了嗎?         雖然有簽保固合約,但要是對方都不來服務,怎麼辦?怎麼保證保固是有效的!   跟設計師有糾紛了,要怎麼處理才有解?  設計師裝潢有問題卻不肯出面解決,在網路上分享親身裝修經驗,竟然被設計師告!   根據統計,台灣民眾一生換屋的次數平均只有三次,為居家進行裝潢工程的經驗相對更少,因此不管是找室內設計師、工頭統包或自己發包,都有可能因為經驗不足而遇上裝潢糾紛甚至可能是裝潢詐騙。但裝潢費用通動輒十幾萬到幾百萬元不等,不是一筆小數目,因此很多人面對居家裝修時總是很焦慮,深怕錢財損失之外,還會衍生更多頭痛麻煩的問題。如何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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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年律師高考及格,自2005年5月起執行訴訟律師業務,曾任國鼎法律事務所、聯誠國際法律事務所,現任尚詰法律事務所律師。   自2007年8月起擔任反詐騙裝潢監督聯盟(blog.sina.com.tw/995diy/)之講座律師,從事裝修合約研擬、裝修法律糾紛之分析及經驗分享,推廣「預防裝修糾紛、避免事後打官司」的理念。   聯絡方式:   聯絡電話:02-2708-5881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個人Blog:tw.myblog.yahoo.com/jiundar_rechtsanwalt/ 漂亮家居編輯部   1.創造平凡

生活的不平凡空間生活美學經驗。  2.生產有朝氣的版面風格。  3.鼓吹家的新價值觀。  4.關心對居家生活懷有健康心情的讀者。  5.追蹤具有可學習特質的新穎空間美學案例。  6.提供讀者看得懂、學得會、買的到、省到錢的方法。  ◆漂亮家居部落格:exhouse.pixnet.net/blog  ◆漂亮家居好生活:www.facebook.com/myhomelife  ◆漂亮家居設計家:www.searchome.net/ 作者序 「預防」永遠勝於「補救」! P004 Step 1 客變或買裝潢屋─預售最忌客變急就章、裝潢屋最怕敗絮其中! P012 Q01.預售屋客變在即,要

如何挑選合適的客變設計師? P014 Q02.找設計師做客變,費用要怎麼算呢? P016 Q03.建商給的客變追加減費用單據,竟然還加了一筆管理費用?! P017 Q04.客變設計圖及時交給建商,卻被要求多付費用,這合理嗎? P018 Q05.客變完工後可否要求設計師一同做驗收? P020 Q06.客變已收設計費,正式裝潢時要再付設計費嗎? P022 Q07.買了建商附帶裝潢的實品屋,可以要求局部更改設計嗎? P023 Q08.購買附帶裝潢的預售屋,驗收不合格時,可以要求重作嗎? P024 Q09.買裝潢品質不好的裝潢屋,入住後可以要求建商更換或重作嗎? P

026 Step 2 找設計師─網路上找便宜設計師,小心遇上裝潢蟑螂! P028 Q 10:怎麼確保找到的設計師,是正派在經營公司呢? P030 Q 11:設計師說只要簽工程約就不收設計費,有這麼好的事嗎? P032 Q 12:每個設計師都說自己好,要從何判斷? P033 Q 13:設計師不但跑路,連公司都沒有登記,要怎麼辦才好? P034 Q 14:有什麼證照,可以證明設計師是真的專業呢? P035 Q 15:「票據信用紀錄」是什麼?有什麼重要性? P036 Q 16:設計費都付了,要求設計師改圖卻要加收費用,這合理嗎? P037 Q 17:衝著A設計師的名氣

才簽約,怎麼變成B設計師,可以解約嗎? P038 Q 18:可以要求設計師提供圖說的電子檔嗎? P038 Q 19:設計費都付了,卻只收到平面圖,設計師說簽工程約才給圖? P039 Q 20:已經簽了設計約,改了二次不滿意,可以解約退費嗎? P040 Q 21:跟設計師要求3D設計圖,要另外付費嗎? P041 Q 22:跟設計師簽設計合約,除了畫設計圖外,還可以要求什麼? P042 Q 23:簽了設計約也付了錢,卻只收到幾張圖,怎麼辦? P043 Q 24:設計師或工班沒有設立公司行號,這樣簽約有保障嗎? P044 Q 25:設計階段最容易發生哪些糾紛?如何防範

? P044 Q 26:我家的設計跟別人家幾乎一樣,可要求重設計或退費嗎? P045 Q 27:畫了兩張平面圖都不滿意,不想合作,卻被要求付費? P046 Q 28:一定要把設計約、工程及監工約,簽給同一位設計師嗎? P047 Step 3 找工班─盲從親友推薦,施工品質風險高! P048 Q29.工頭說雙方口頭裝修內容就好,不用「簽約」?! P050 Q30.有什麼證照,可以證明工班是真的專業呢? P050 Q31.只是找工頭統包或自行發小包,也可以求保固服務嗎? P051 Q32.室內裝修的糾紛層出不窮,要去哪裡尋找真正好的工班呢? P052 Q33.工

班要求先付清款項才開工,該先付款嗎? P053 Q34.如何避免與工班溝通有落差,讓師傅好好施工呢? P054 Q35.工班跟設計師互推責任,到底該相信誰? P055 Step 4 預算與估價─估價時只選最低價,最後付出的可能會更多! P056 Q36.設計師要價不一,到底什麼樣的收費才算合理? P058 Q37.工班或設計師報價比一般定價高,可要求退費嗎? P059 Q38.一下子就給設計師這麼多錢,真的可以安心嗎? P060 Q39.設計師要求丈量時要付費,這合理嗎? P061 Q40.設計師說絕不追加費用,這話可信嗎? P062 Q41.「一式」,為

何設計師提供的報價單有這種單位計算,這指什麼? P063 Q42.裝潢預算要如何抓才能避免被騙呢? P064 Q43.裝潢老屋是不是很花錢,需要準備多少錢才夠呢? P065 Q44.新成屋裝修得要花多少錢才合理呢? P066 Q45.各項裝修工程的市場行情是多少呢? P068 Q46.設計師或工班給的估價,一定要殺價,才不會吃虧嗎? P072 Q47.找設計師佈置跟協助採購傢具,需要再額外付費嗎? P073 Q48.開工前就跟工頭講好價,開工後又追加費用,怎麼回事啊?! P074 Step 5 簽工程合約─簽合約前沒詳細看,結果只能任人宰割! P076 Q

49.設計師是自己的朋友,就可以不用簽合約嗎? P078 Q50.設計師口頭承諾的事項都沒做到,可以要求退錢嗎? P079 Q51.只有簡單的估價單跟合約,我可以告設計師嗎? P080 Q53.裝潢有沒有所謂的定型化契約,可以供參考呢? P081 Q53.簽工程約卻不給估價細目,可以要求設計師解約嗎? P082 Q54.工頭的合約只有施工天數及工程總價,這樣簽約有保障嗎? P083 Q55.施工後才追加的設計及費用,需要再簽書面合約嗎? P084 Q56.為什麼工程約附件的設計圖說,必須要有業者的簽章呢? P085 Q57.裝修工程合約內容,應該包涵什麼,才能保

障權益? P086 Q58.工程總價條款要如何寫,才能避免對方日後反悔不認帳? P088 Q59.工程款該怎麼付,對屋主才真正有保障? P090 Q60.完工後的空間跟設計師提供的範例照片,也差太多了吧! P092 Q61.裝修合約要求要先給付款,錢都付了,有問題該怎麼辦呢? P094 Q62.合約都已約定完工日期,工程還是一再延宕,該怎麼辦才好呢? P095 Q63.工地保管、維護及場地清理責任,該不該在合約註明呢? P096 Q64.施工安全、建材品質等保證條款,要怎麼在合約中註明呢? P097 Q65.合約應該同時註明設計公司及設計師個人名字嗎? P0

98 Q66.報價單中沒有註明的費用像是運費等,可以不要支付嗎? P100 Q67.該不該要求設計師保意外險?又要如何註明在合約呢? P101 Step 6 施工與監工─不是設計師或工班說了算,要不被騙就要做足功課。 P102 Q68.裝修房子一定要申請室內裝修許可審查嗎? P104 Q69.室內裝修有哪些法令,要特別注意? P104 Q70.是設計師說陽台可外推,現在被舉報拆除,這責任該誰負? P106 Q71.和設計師有糾紛,竟被威協檢舉違建,這該如何是好呢? P109 Q72.矽酸鈣板的天花板被調包成氧化鎂板,而且還漏水?! P102 Q73.監工時,發

現施工數量、尺寸與圖說不符,怎麼辦? P110 Q74.明明換的是水管,工班卻把糞管敲了,還要我付錢修復?! P112 Q75.監工時,發現好多明顯的施工瑕疵,該怎麼辦? P114 Q76.已經付了監工費,要如何確保設計師有好好監工? P115 Q77.發現已施工的建材品質有問題,可以要求設計師退貨嗎? P116 Q78.工班頻頻擅自停工以致於進度拖延,該如何是好呢? P118 Q79.要求壁紙要對到花色,工班竟然說要多付錢,這合理嗎? P119 Q80.30年的老屋要翻新,想要一個半月裝修完工,有可能嗎? P120 Q81.新成屋裝修有可能在一個月內完成嗎?

P122 Q82.裝修到一半,警察找上門要求停工,怎麼辦? P123 Q83.懷疑設計師所用的建材是舊的,可以要求換貨嗎? P124 Q84.裝潢到一半,設計師倒閉,工班上門要錢,該怎麼辦? P125 Q85.為了省錢,把木地板直接鋪在舊磁磚,真的沒問題嗎? P126 Q86.付費請設計師監工,卻發現監工不確實,可要求退費嗎? P127 Q87.施工錯誤已失去信任,是否可請第三人修復並要求賠償? P128 Q88.屋主同意變更設計並調整費用,完工後,竟然翻臉不認人? P129 Q89.設計公司或廠商故意違返合約規定,該怎麼辦? P130 Q90.管委會的裝修

保證金,應該是屋主還是工程承包人支付呢? P131 Q91.裝修弄壞了大樓公共設施,應該由誰來賠償? P132 Q92.明明要鄉村風,卻做出四不像的風格,可要求重作嗎? P133 Q93.裝修到一半,才說無法按原設計圖施工,這合理嗎? P134 Q94.施工師傅跟設計師所建議的工法不同,該聽誰的? P135 Q95.說是建材缺料要換,這是不是設計師想追加費用的藉口啊? P136 Q96.施工過程,臨時要工人修改,被要求額外付費,該付嗎? P137 Step 7 完工驗收─驗收學問大,別成為冤大頭! P138 Q97.是真的施工品質很差,還是跟設計師品質認定不同

呢? P140 Q98.施工過程有瑕疵,在未改善前可以停止付款? P141 Q99.明明瑕庛一堆,設計師卻認為已完工,可暫停支付尾款嗎? P142 Q100.驗收時一堆瑕疵,對方卻說要付完尾款才改善,這對嗎? P144 Q101.驗收時才發現,雙方認定的材質有差,合約又沒寫,怎麼辦? P145 Q102..非簽約本人驗收,若不滿意驗收成果,可訴求驗收無效嗎? P146 Q103.設計師說櫃子多好收納,驗收卻發現做一堆用不到的櫃子?! P147 Q104.驗收有瑕疵,還是先搬進入住,被告知,這視同驗收完成? P148 Q105.瑕疵都已修補,屋主仍遲遲不付尾款,該

怎麼辦? P150 Q106.合約中應註明,以「驗收通過」當作工程請款條件嗎? P152 Q107.應該要求設計公司在驗收完成時給「結案報告書」嗎? P152 Q108.驗收完成付款後,可再要求業者前來修補新發現的瑕疵? P153 Q109. 驗收時發現一堆小瑕疵,雖堪用卻不美觀,我可以要求拆除重作嗎? P138 Step 8 保固─設計師搞失蹤,保固形同廢紙! P156 Q110.在保固期間內發現公司竟然倒閉了,難道只能自認倒楣? P156 Q111.保固條款根本華而不實,拿業者沒輒,怎麼會這樣呢? P156 Q112.合約中,只要有提供材料與設備的保固書,

這樣就夠了嗎? P162 Q113.還在保固期,卻等不到設計師派人維修,怎麼辦才好? P163 Q114.保固期請設計師來維修,竟說這次問題不在保固範圍內? P164 PLUS 打官司準備篇─如何透過法律解決裝潢糾紛? P166 Q115.不想工程繼續,請問我該「解除」還是「終止」契約呢? P168 Q116.該如何「終止」裝修施工契約呢?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地方? P170 Q117.與業者聯繫書面發函通知有哪些方式?各有什麼優缺點? P172 Q118.之前合約簽得很簡略,現在發生爭議,我該如何蒐證呢? P173 Q119.合約裡中管轄法院離我家好遠,我一定得

去哪裡提告嗎? P174 Q120.發現對方偷工減料,我想對業者提出刑事詐欺罪可以嗎? P175 Q121.在裝修糾紛裡,會涉及的法律責任裡的民事、刑事還是行政? P177 Q122.請問法律上我可以向設計師「個人」提告求償嗎? P178 Q123.設計師的公司名稱及統編根本不存在,這樣可告他詐欺嗎? P179 Q124.我們要提出民事訴訟,應該考量哪些因素? P180 Q125.設計師發生糾紛,我可以直接找第三人拆改、接手施工嗎? P181 Q126.驗收發現許多瑕疵需修正,在法律上我可暫時不付尾款嗎? P182 Q127.民事訴訟時,屋主、廠商各應負什麼

樣的「舉證責任」? P183 Q128.我發現合約中建材沒寫清楚,如果上了法院會怎麼判定? P184 Q129.我想告設計師施工瑕疵,可能會遭遇到什麼樣的困難呢? P186 Q130.想上法院提告屋主故意欠款,會遭遇到什麼樣的困難? P187 Q131.若決定私下和解,我該如何簽和解書呢? P188 Q132.何謂「民事證據保全程序」?在裝修糾紛上有何功用? P190 Q133.在網路上分享不愉快的裝修經驗,竟然被控告公然誹謗!? P191 Q134.裝修糾紛造成我很大困擾,我可以要求精神上損害嗎? P194 Q135.有人建議我可以對設計師提起「假扣押」,這

有效嗎? P195 Q136.我和裝修公司發生款項爭議,我該提出民事訴訟告他嗎? P196 Q137.我和裝修公司發生爭議,該「主動」提出民事訴訟嗎? P197 附錄一:吳俊達律師建議的設計合約書 P198 附錄二:吳俊達律師建議的室內裝修施工合約書 P203 附錄三:居家裝修需求表 P217 本書諮詢設計師簡介 P221 作者序 「預防」永遠勝於「補救」!   人人都期望有個「理想的家」,自己親手參與打造一個完美、舒適的居家環境。在夢想「家」的圓夢過程中,「設計師」、「工班」儼然成為每位業主(消費者、屋主)期望的「魔術師」。然而,充滿夢想的您,是否瞭解「室內裝潢

」常見哪些糾紛?在踏上這條圓夢之路前,您是否已經正確認識自己應該做好的「功課」?   筆者實際參與反詐騙裝潢監督聯盟舉辦的講座活動已近五年,深刻感受到無數業主遭遇到裝修糾紛時的無助、痛苦,不僅金錢上蒙受巨大損失,夢想「家」更是遙遙無期,走向法院尋求公道的過程更驚訝發現「打官司的真相,和自己想得完全不一樣」。正如一位裝修受害者所指出的,「我們被騙走的、永遠失去的,是對人性的信任!」。   作為一位訴訟律師,對於一般民眾會將「訴訟」理解為「博奕」的想法、印象,筆者確實完全能感同身受。面對上百件事後求助反詐騙裝潢監督聯盟的案例,筆者不斷思考著:到底在裝潢糾紛發生前,業主能積極做些什麼,幫助自己避開可

能陷入的痛苦處境。除了消極規勸受害者認賠、減少損失、不要繼續打不具實益的官司之外,我們可以給「準備裝潢的業主」提供一些更有用、較正確的觀念與資訊嗎?尤其,坊間早可見許多深入討論裝潢過程中「建材」、「工法」、「預算」方面的專業書籍,但涉及「法律」、「合約」層面的專業書籍則似乎較為罕見,縱有部分篇幅提及,也多半略嫌簡要,更少見真正指出問題核心、關鍵者。無形中也造成業主完全不瞭解「建材」、「工法」、「預算」應該與「法律」、「合約」相互整合的重要性,甚至常見業主誤認「合約只要一兩張紙簽簽就可以」、「簽約只是個形式」,各種裝潢糾紛的亂象更是層出不窮,嚴重損及消費者對整個裝潢業界的信賴。   這本書的出版

,就是建立在上述基本的思考出發點上。筆者嘗試從業主(消費者)的角度,從各種裝修糾紛的類型出發加以解析說明,希望喚起大家對「裝修簽約」這件事的正視,希望每位業主閱讀完本書之後,都能「變得更聰明」,瞭解如何保障自己最基本的權益。同時,對於裝潢(裝修)業者而言,筆者也希望這本書的問世,有助於雙方觀點從「互斥對立」進入「互信對話」的階段,唯有業者本身也心繫正確的裝潢法律、合約觀念,甚至願意主動、積極去保障每位業主的權益,才有可能找回、捍衛住業主對整個行業的信任與尊重!   最後,筆者才疏學淺,難免思慮不周,敬請各方不吝給予批評及指教,讓本書內容更夠再精進、完整。另外,這本書的完成,要特別感謝反詐騙裝潢

監督聯盟的Amy、Ivy,以及《漂亮家居》出版社的編輯同仁,因為她們的辛勞付出,筆者才得以野人獻曝。當然,也要感謝各位讀者,因為你們的用心閱讀,讓這本書的每分內容,都有了存在的價值。 吳俊達 律師(name.jpg) Step 4 預算與估價設計師說絕不追加費用,這話可信嗎?李先生的設計師曾向他保證說絕不會追加費用。但開始施工之後,設計師就說「電視牆原本設計想想有點單調,我幫你變化一下好嗎?另外那個主臥房也換個其它壁紙如何?」李先生想想也對,於是點頭了。結果客廳與主臥房「煥然一新」,與原本的設計圖不符,但他也收到「追加請款單」,原先500萬的裝修費,竟變成700萬,李先生覺得很生氣不付款還被

設計師告。A:在上面的對話情境,針對客廳變更設計及施工部份,李先生的想法及意思,應該仍只是停留在「待設計師提出新的變更設計模擬圖及估價單之後,再決定是否同意變更設計及施工」,但從設計師的角度,就很可能「直接解讀」成「屋主已經同意新的變更設計,也概括同意施工」。實際上,也確實不乏業者恣意曲解屋主的意思,先擅自變更、追加施工,事後再向屋主請款,導致糾紛發生。甚至更惡劣的情況是,業者根本不按照屋主原本同意的設計圖說施工,事後被發現時,更用「是屋主口頭指示變更、追加」當藉口,將「與圖不符」、「偷工減料」的各種錯誤施工,反過來推卸責任給屋主。因此,施工約中明定必須屋主「書面簽認」才能變更、追加施工,此一

條款就有其絕對重要性(詳見Q89)。一旦合約中沒有註明,就很可能給了不肖業者隨便抓著屋主一句話,恣意胡亂追加工程款之機會。(文/吳俊達律師)開工前就跟工頭講好價,開工後又追加費用,怎麼回事啊?!曾先生是找工頭統包,在一開始統包工頭有提供一張估價單,曾先生同意之後就開始動工。之後到了安裝衛浴及燈具階段,工頭又拿了目錄讓曾先生挑選各項配備並開出報價單,這不是含在之前的報價單裡嗎?為何還要再另外付費呢?A:發生上述案例情況,有兩種可能原因。一種是工頭刻意報價不實,先以較低報價誘使屋主發包簽約,等工程開始後再透過追加方式,如衛浴設備與燈具來賺取利潤。但很多時候是第二種情況,並非師傅惡意少報隱瞞,而是雙

方對報價單的「認知理解」不同,而產生糾紛。 孫國斌設計師:「國內傳統師傅的報價習慣,通常寫的較為粗略籠統,譬如『油漆工程一式多少錢……』 、『衛浴工程一式多少錢』,這種僅以項目大綱和總價的報價方式,雙方事前若未溝通清楚,資訊不足下,很容易各自解讀。」譬如師傅認為衛浴工程報價,是指打底、水泥粉工、防水施作等,衛浴設備並不含在內,但屋主卻誤以為要包含配品才算完整。建議簽約前不要怕麻煩,詳細溝通並將細項以文字列在報價單中,對雙方都有保障。逐項報價,不打迷糊帳 一份詳盡的估價單,軟體跟硬體(如工跟料)應分開列表。IS國際設計陳嘉鴻設計師:「建材部分,逐項註明每種材質名稱,包括規格單位、數量、價格,甚至

可更進一步標註品牌等級、型號與產地。另外,施工手法也與報價息息相關。」工序、工法的複雜度與難度,會影響工程品質呈現與整體裝修費用,舉例而言,油漆施工時只刷一遍,與底漆刷一遍、面漆刷兩遍,施作方式不同,最後成本就有高低差異。拿到報價單時,千萬不要只看哪家報價最低就決定發包。演拓空間室內設計張德良設計師即指出「記得看清楚報價,確認明細內容夠詳盡透明。另外,若未來施工中,產生任何工程的追加費用,一定要經過雙方書面同意,以免日後付款時產生爭議。」杜絕黑心教戰手則•估價單逐項看清楚:有時糾紛的產生是屋主自己沒把估價單看清楚,草草看過就同意施工,就容易產生認知差異。Step5 簽工程合約─簽合約前沒詳細看

,結果只能任人宰割!施工後才追加的設計及費用,需要再簽書面合約嗎?雖然之前都有跟設計師仔細溝通好裝修的內容,但婆婆突然決定同住,很多設計都得要調整變更,設計師說這是追加設計而且要加費用,這些變更跟追加需要再簽什麼才能保障雙方呢?A:面對這個問題,屋主應該思考幾個層次:第一,為何會在施工後,業者才建議變更、追加設計及工項?第二,施工後的變更、追加,可能存在什麼徵兆?第三、屋主如何透過合約去杜絕施工後被業者要求給付追加工程款?基本上,在室內裝修情況,開工後業者才建議變更、追加設計及工項,多半是出於業者增加工程款利潤的動機,並非出於業者無法事先預料之因素。因此,業者恣意追加、變更工程項目,進而事後向

屋主追加要求工程款,儼然已成為不肖裝修業者都會玩弄的手法,「不用這方法多撈點油水,還真會對不起自己」,成了每件裝修糾紛都會出現的情況。在裝修糾紛的案例中,當屋主主張「施工品質不佳、偷工減料」,向業者索賠時,業者也幾乎都會主張「屋主還有一堆追加工程已完成,但仍未付款」,並提出未有屋主簽字的「變更/追加估價單」,要向屋主再要錢。 其實這類的糾紛是可以事先防堵的,只要注意以下常見徵兆:設計圖說內容不清,未釐清前已先開工;簽約時之估價或報價顯然過低;設計圖說與估價單項目不符;開工後,業者藉口原指定建材(價低者)缺貨;施工中,業者經常以為能預防、避免,屋主應注意以下事項: 1.施工約簽訂前,設計圖說、估

價單均須仔細審查,再三確認兩者的一致性、對應無誤; 2.將同一份圖說、工項、建材指定等三項內容,提供多方業者進行估價,或藉助專業估價書籍之內容,以排除不合理報價; 3.掌握業者配合建材廠商之聯繫方式(設計師一般應有二家以上配合廠商),以確認缺貨情況,如確有缺貨,屋主自己亦可出面向其他廠商訂貨; 4.合約中載明變更、追加須先報價,且經屋主「書面簽認」後方可施工;5.落實初驗、不定時前往工地查驗,發現有恣意變更、追加施作之情況,立即書面通知業者制止; 6.施工過程發現上述異常徵兆,立即開始對話錄音,以杜絕爭議、確保自身權益(相關問題請見Q89及Q118)。(文/吳俊達律師)口頭或電話聯繫,建議屋主

要追加、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