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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乙種工業區容積率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詹氏書局編輯部寫的 營建法令輯要93年度合訂本 和詹氏書局編輯部的 都市計畫審議規範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相關法規彙編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新北市保護區容積率的評價費用和推薦,EDU.TW - 教育學習 ...也說明:計畫區名稱, 住宅區, 住一, 住二, 商業區, 商一, 商二, 工業區, 甲種工業區, 乙種工業區, 零星工業區, 特種工業區. 八里(龍形地區)都市計畫, 50%200%, 70%280% ... 於www.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詹氏 和詹氏所出版 。

國立嘉義大學 木質材料與設計學系研究所 朱政德所指導 龔哲永的 高雄市大坪數集合住宅之建築計畫的供給特性 :以第44期重劃區與農16區段徵收區為例 (2016),提出新北市乙種工業區容積率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高雄市、第44期重劃區、農16區段徵收區、大坪數集合住宅、建築計畫、供給特性。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大學 政治學研究所 蕭全政所指導 邱君萍的 臺灣國土規劃政策之政經分析,1949~2013 (2012),提出因為有 國土規劃、都市計畫、區域計畫、國土綜合開發計畫、國土空間發展策略計畫、國土計畫法的重點而找出了 新北市乙種工業區容積率的解答。

最後網站新北市乙種工業區容積率 - 遊戲基地資訊站則補充:提供新北市乙種工業區容積率相關PTT/Dcard文章,想要了解更多新北市工業區立體化方案、法定容積率查詢、新北市非都市土地容積率查詢有關電玩與手遊文章或書籍,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新北市乙種工業區容積率,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營建法令輯要93年度合訂本

為了解決新北市乙種工業區容積率的問題,作者詹氏書局編輯部 這樣論述:

  將93年度建築相關法律修正、新增與刪除部分,加以編輯和匯整,適合常需查詢相關法令者使用。

新北市乙種工業區容積率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有爭議的新燕土地,由茂德建設接手頂新集團之後,乙種工業區改成住宅商業區,一路過關,內政部已通過了。
但是坤城在議會質疑,在市府「都更3箭」獎勵下,該基地容積率竟然可以從210%變成651%,為原來的3倍,外界估算獲利竟高達600多億元,真是不得了。請問有哪一個建商的案子,容積率可以增加到這麼多?市府有沒有「先射箭再畫靶」的嫌疑?
茂德公司雖然很霸氣地捐了一棟大樓給市政府當第二行政中心,但其實賺更大的是茂德啊,新北市有其他案例,容積給這麼「飽」的嗎?
城鄉局長說,茂德都市計畫案從乙種工業區申請變更為住宅區與商業區,同時又申請都更一箭捷運周邊增額容積、都更二箭主幹道容積加給,容積獎勵計算一次到位,而不是陸續申請,所以為651%,整體容積率類似新板車站、新莊副都心,屬於合理範圍。
原來這樣算合理範圍啊……

高雄市大坪數集合住宅之建築計畫的供給特性 :以第44期重劃區與農16區段徵收區為例

為了解決新北市乙種工業區容積率的問題,作者龔哲永 這樣論述:

高雄市近三十幾年之高級住宅或豪宅以集合住宅為主要的供給主流,且「大坪數」成為重要的供給指標。本研究透過高雄市建管處所列管之相關資料,針對竣工圖面之分析與測繪,以「時間軸」、「基地面積」與「室內面積」等研究視點,自供給實態、住棟構成與住戶平面計畫等三個階段,探討高雄市大坪數集合住宅的發展脈絡與供給特性。研究結果指出,高雄市大坪數集合住宅呈現【高容積率】、【低建蔽率】以及【高層化】的供給特性,而且2000年代後期~2010年代前期鼓山區之第44期重劃區與農16區段徵收區皆為主要供給區域。此外,在住棟計畫方面,兩區域之住棟配置以【單獨型】做為供給主流;住棟形態則是以【塔型】所占比率最高,【板型】居

次;住棟單元則是以【梯廳型】為主流。在住戶平面計畫部分,第44期重劃區之住戶平面空間構成均以【A1:公個分離型‧集中型】所占比率最高;農16區段徵收區則是以【D:無隔間型】為主流,得以降低二次設計之可能性。兩區域之出入口數目以【單出入口】為主流,然而第44期重劃區與農16區段徵收區分別於2000年代前期、2010年代前期開始有【雙出入口】的案例供給;兩區域之平均衛浴/個室比值達0.7,表示平均每間個室將近有一套衛浴供使用。此外,進一步發現,當室內面積達【57坪以上】時,可視為高雄市第44期重劃區與農16區段徵收區兩區之集合住宅的「大坪數」邊界值。

都市計畫審議規範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相關法規彙編

為了解決新北市乙種工業區容積率的問題,作者詹氏書局編輯部 這樣論述:

一、都市計畫法 二、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 三、都市計畫法臺北市施行細則 四、都市計畫法高雄市施行細則 五、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 六、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方案 七、都市計畫農業區變更使用審議規範 八、都市計畫工商綜合專用區審議規範 九、都市計畫工業區檢討變更審議規範 一○、都市計畫媒體事業專用區審議規範 一一、實施都市計畫地區建築基地綜合設計鼓勵辦法 一二、實施區域計劃地區建築管理辦法 一三、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規範 一四、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一五、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調整作業要點 一六、台灣省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用地變更審查作業要點 一七、重大投資計畫之認

定標準及非都市土地用變更審議流程 一八、台灣省非都市土地容許使用執行要點 一九、山坡地開發建築管理辦法 二○、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 二一、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施行細則 二二、台灣省加強山坡地保育利用管理方案 二三、台灣省山坡地修建道路注意事項 二四、台灣省山坡地開發利用水土保持計畫審查及檢查作業要點 二五、水土保持法 二六、水土保持法施行細則 二七、水土保持計畫審核及監督要點 二八、都市更新條例 二九、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 三○、都市更新團體設立管理及解散辦法 三一、都市更新事業接管辦法 三二、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 三三、台北市都市更新實施辦法 三四、台北市都市更新地區獎勵歷史性建築物維護

補助及認定要點 三五、台灣省都市更新地區獎勵容積率實施要點 三六、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 三七、海岸、山坡及重要軍事設施管制區與禁建、限建範圍劃定、公告及管制作業規定 三八、臺灣省山坡地範圍地段明細表

臺灣國土規劃政策之政經分析,1949~2013

為了解決新北市乙種工業區容積率的問題,作者邱君萍 這樣論述:

從威權體制、威權轉型時期的國土規劃醞釀階段,到民主鞏固時期的國土規劃政策階段,戰後臺灣的國土規劃體制與管理政策,直接見證光復後臺灣複雜的政經發展與變遷,而且因而累積了相關的龐雜內容與複雜結構。現行國土規劃政策與體系的內容龐雜、結構複雜,正充分表現於涉及各級主管機關和與土地利害關係人有關的組織與制度之中,也表現在涉及中央與地方政府有關國土規劃政策的分工與協調的國土計畫法之上;而其間所以導致內容龐雜、結構複雜的關鍵,就在於各時期的相關政策中,所有的利害相關行為者,不管是主管機關或土地的利害關係人,都不斷的針對各政策的偏差,進行各種偏差動員。臺灣的政經體制向來深受殖民文化及外來政經勢力的決定與切割

,以致於從未形成其主體性和整體性。除了農地改革外,就算是威權體制下的政府,過去對整體土地的利用和管理,也並沒有完整的規劃和執行,全國性的區域計畫也僅具宣示性效果而不具實質功能;中央對地方層級的都市計畫或區域計畫,根本都缺乏有效的節制。1996年起,政府制訂國土綜合開發計畫,發展出以全國整體為規模的國土規劃政策;在此期間,歷經臺灣快速的政經發展與轉型,國土規劃體制亦隨之調整與更迭,但這修規劃的背後,多為配合經濟建設與國家發展之目的。長久下來,國土空間計畫失去指導整體佈局與實現國家發展願景之機能;因此,使得政府各部門往往各行其事,造成國家資源重疊與浪費。對於實存的國土規劃政策衍生的爭議與問題,本研

究提出七點建議:一、主政者應有明確的國土規劃政策意識形態。二、加強國土規劃政策法制化,並全面檢討國土規劃政策相關法令。三、整合現有國土管理機關、研究機構及設置國土資料庫。四、持續檢視修正國土空間發展策略計畫。五、加速城鄉發展整合。六、加強跨域合作,落實區域適性發展。七、建構與民對話的規劃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