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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大學 人文藝術學院國民小學教師在職進修公民與社會教學碩士學位班 高光義所指導 張育倫的 教師職業工會之組織與運作的困境 (2016),提出新 北市 教師會組織 章程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教師職業工會、勞動三權、團結權、協商權、爭議權、團體協商、勞資爭議、搭便車、會務假、強制入會。

而第二篇論文萬能科技大學 經營管理研究所在職專班 劉祥泰所指導 邱儷萍的 地方教師會地位與運作之研究 ─以桃園市教師會為例 (2016),提出因為有 教師會、教師工會、地位與運作的重點而找出了 新 北市 教師會組織 章程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新 北市 教師會組織 章程,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教師職業工會之組織與運作的困境

為了解決新 北市 教師會組織 章程的問題,作者張育倫 這樣論述:

2010年教師得依工會法組織工會,開啟了教師擁有勞動三權--團結權、協商權、爭議權的教育新紀元,不過教師組織工會,相較於一般工會在適用勞動三法時仍受若干其他的限制,以至於影響教師工會組織運作及發展,因此被戲稱為「跛腳工會」。  本研究藉由文獻分析、質性研究訪談法,以教師職業工會幹部、學校行政人員為訪談對象,了解教師職業工會組織與權限,探討教師職業工會運作在勞動三權上的問題及組織面與運作面的困境。關於勞動三權,本研究發現教師職業工會的勞動三權不完整,產生運作上很多問題,例如團結權方面:不能組企業工會,連帶沒有會務假、無法代扣會費、不能強制入會等,也難避免搭便車效應。協商權方面:協商過程冗長,要

經上級主管核可、協商雇主認定有爭議、協商議題有侷限。爭議權方面:勞資爭議處理程序會員普遍不熟悉,相較於行政立場居弱勢,而且不能罷工。  關於教師工會組織運作上的困境,本研究發現下列數點:1.教師本身對勞工身分自我認同與勞動意識較不足。2.工會與政府(勞動局、教育局) 關係緊張、學校行政對待工會消極。3.教師會、職業與產業工會間相互較勁,「工會」專業形象尚未深植人心。4.組織應加速新陳代謝,並加強幹部團體協商與勞資爭議專業能力。5.對分會及會員間資訊傳達應清楚,落實組織內民主機制,增加會員組織認同。  最後依據本研究成果,對教育行政及教師職業工會提出具體建議,以提升教師職業工會的組織與運作效能,

並提供修訂教育法規及勞動三法之參考。

地方教師會地位與運作之研究 ─以桃園市教師會為例

為了解決新 北市 教師會組織 章程的問題,作者邱儷萍 這樣論述:

本研究在探究2011年教師可組織工會後,原有的教師會與教師工會呈現雙軌並行的狀態,雖然是雙軌運行,但教師法定位為法定組織的教師會,卻已弱化或低度運轉,未來該如何經營使其正常發展,是本研究探究的方向。研究的目的包括:一、桃園巿教師會的運作情形。二、桃園巿教師會經營的問題與因應策略。三、統整研究發現並提供建議,讓關心地方教師會發展之研究者參考。本研究採用質性研究法,以六位曾在教師工會及現任教師會的幹部為研究對象,採用深度訪談法與文件分析法來進行資料的蒐集。根據文獻探討、研究結果與討論,歸納以下八項結論:一、教師會的宗旨應該強調並突顯教師專業。二、教師會應成為行政機關與學校教師間溝通及訊息交流的平

台。三、教師會應提供多元,包括教育政策、教學專業、福利、活動等服務。四、教師會應建立專業形象、透過各媒體平台、辦研習座談會及入校宣傳招募會員。五、教師會應透過社群媒體、網站、信箱、會議等,與會員及外界保持溝通管道暢通。六、教師會應時時宣導讓教師認知與工會存在的法源不同、目的不同,其存在有重要性及必要性。七、教師會與其他團體的溝通,包括學校、上級機關、家長團體、校長團體、工會、政黨等,應該保持良性互動,在議題上合作溝通,讓教育正向發展。八、教師會應採專業的論述、實際的數據,在教育政策上提出建言及方向。最後依據本研究結論提出建議,作為教育工作者及後續研究者之參考。